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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消防审验流程及细则. 消防审批事项. 一、方案阶段消防技术审查 二、施工图阶段 行政许可审批 备案抽查 三、竣工验收阶段 行政许可审批 备案抽查. 法律依据. 《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公安部 119 号令).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方案阶段消防技术审查是并联审批的一个环节,不属于行政许可(不是必审的)。待规划部门审完总平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后,需要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再到消防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法律依据及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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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 消防审验流程及细则
消防审批事项 • 一、方案阶段消防技术审查 • 二、施工图阶段 行政许可审批 备案抽查 • 三、竣工验收阶段 行政许可审批 备案抽查
法律依据 •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 方案阶段消防技术审查是并联审批的一个环节,不属于行政许可(不是必审的)。待规划部门审完总平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后,需要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再到消防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 法律依据及办理时限 • 《关于建设工程协同消防监督的实施意见》(武公【2009】72号) • 总平面技术审查办理时限为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
总平面技术审查 • 申办应提交材料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3、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可附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总平面技术审查 • 申办应提交材料 • 5、申请报告、委托书 • 6、立项批文 • 7、规划局审批盖章的总平面图(可提交复印件) • 8、总平面图及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 办事流程 • 1、申报。建设单位在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申报的有关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政务大厅消防受理窗口受理,资料齐全,窗口予以受理,5日内开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受理凭证。 •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消防技术审查 • 办事流程 • 3、内部审批,网上自动扭转,分工-承办-协办-技术复核-法核-审批。 • 4、 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总平面设计的消防技术审查意见。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 5、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的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 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市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 8、本条第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 ㎡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 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小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小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类区级行政许可类办理范围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材料: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该表可在武汉市公安消防信息网---信息公示---表格下载,要求建设单位填写全面,有些内容没有的,例如无系统,在表上填无或杠掉) •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证中附件,包括建筑核位红线图或定位图必须要提供);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筑行业资质除了易燃易爆工程不能设计,其他工程都可以设计,消防系统、装修设计、易燃易爆专项设计资质设计专项工程); • 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申请、介绍信、设计说明(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设计图纸。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图纸) • 一、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图纸 • 1、总平面 • (1)区域位置图(2)总平面图(3)室外管网图(水总平面图) • 2、建筑、结构(1)平面图(2)立面图(3)剖面图: • 3、建筑电气 •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图纸) •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 (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图纸) • 6、热能动力 •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 二、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 • 1、建筑平面图(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层平面图) • 2、装修图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所需资料: •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此表在武汉市公安消防信息网下载); •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新建工程包括土建、消防系统的全面文字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装修改造工程只对装修及消防系统工程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抽检的检测报告原件,抽检产品最少两样,如果甲、乙级防火门超过198樘,就必须抽检防火门);如有装修工程,需提交装修材料的抽样检测报告(抽检天花、墙面、地面三种装修材料);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5、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说明,并提供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产品购销合同及国家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无外墙保温材料,由建设单位开具无外墙保温材料的说明;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6、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电检、固检报告是由省总队认可的16家检测单位出具。固检必须有当场检测打印凭条,电检必须有红外成像照片。如装修工程,未动原建筑的消防系统,不需要做固检,但要有由物业开具未改变消防系统的说明。); •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行政许可类申报资料 •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设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施工合同(包括土建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产品购销合同(须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供水供电合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竣工照片、建施的纸质竣工图纸(需盖竣工图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必须填写)以及所有图纸的光盘,格式为DWF.)。
行政许可类办理流程 • 1、申报。建设单位依照市、区级受理范围将申报的有关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相应政务大厅消防受理窗口受理,资料齐全,窗口予以受理,并录入武汉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受理登记),并开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 •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 3、内部审批,网上自动扭转,分工-承办-协办-技术复核-法核-审批。
行政许可类办理流程 • 4、①打印批文。建设工程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待流程全部走完后,系统自动生成文号及文书,直接打印就可以了。 • ②公示审批结果。在湖北消防信息网的消防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公示栏里可查询审批完的建设工程信息,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意见书。
流程图 窗口受理 工程分工 现场踏勘 内部审批 公示告知 领取批文
行政许可类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批时限统一为10个工作日,其中市级工业园区内工业落地项目的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 • 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均不收费
行政许可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1、规划、建委部门要求消防对方案提出技术审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规划部门的《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或者是工作联系函,并在总平面图上签字盖章,确保我们审查的总平面与规划部门公示审批的总平面一致。 • 2、总平面调整后,需要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在总平面图上须加盖规划部门公章。
行政许可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3、审核申报资料中,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核位红线必须提供,而且要核对性质、面积、层数等信息。无规划手续,一概不办理消防手续。 • 4、属于改造项目(包括装修、系统改造),要提供原建筑的土建消防审核意见或验收意见,无审核、验收意见,须提供建施图、规划手续,看其有没有变更性质,人防改商业、公建改民建须重新办理规划手续。
行政许可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5、5000平方米以下的人员密集场所属大队审核,不含设有该场所的新建、扩建建设工程。例如一个大项目,有超过19层的高层住宅,或者建面10万方以上,其中有一栋5000平方以下的幼儿园或者学校,这种情况在支队审核;如果该工程整体已经验收合格,我们就移交大队进行日常管理,该工程的内部装修在大队办理。 • 6、土建工程已经审核,但没验收,工程内的装修、改造等工程,不管面积多大,都必须审核;
行政许可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7、一个工程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分期施工报审,但属于同一个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期工程在支队审核,后期有小工程,也必须在支队审核,比如,前期新建50米的商住楼,后期新建有3000平方的商业,这在支队审核。 • 8、一项工程项目有很多子项,其中包括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工程,又有属于备案范围的工程,这种情况就参照总平面的消防审查意见,或者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中只要有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所有工程全部审核、验收,不能拆分为部分审核、部分备案。
备案抽查类区级备案抽查类办理范围 •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 ⑴建筑总面积小于1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 ⑵建筑总面积小于8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 ⑶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 m2或总面积小于3000 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 ⑷建筑总面积小于4000 m2的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 ⑸建筑总面积小于500 m2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备案抽查类区级备案抽查类办理范围 • 2、建筑高度小于32m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0㎡的非行政许可类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小于19层且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00㎡的住宅建筑群。
备案抽查类申报资料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申报资料: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信息公示—相关表格下载); •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4.消防设计文件(见申报要求);
备案抽查类申报资料 •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 6.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 7.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报告、委托书或介绍信、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及设计图纸等):
备案抽查类申报资料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申报资料: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 •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 •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抽检的检测报告原件);如有装修工程,需提交装修材料的抽样检测报告; •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备案抽查类申报资料 • 6、外墙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及国家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 7、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设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施工合同、消防产品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建施的纸质竣工图纸以及所有图纸的光盘,格式为DWF.)。
备案抽查类办理流程 • 1、申报。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在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或验收备案,或者到窗口进行消防设计或验收备案。 •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备案抽查类办理流程 • 2、现场核查、审批。 • 3、备案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结果。
备案抽查类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 备案项目10个工作日,市级工业园区内的工业落地项目为4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均不收费。
备案抽查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网上备案最好先到所属区大队或支队咨询后,再自行备案。 • 1、备案信息中不能出现非法字符或表述错误的(有乱码或数字,不是汉字); • 2、同一工程严禁多次备案; • 3、严禁将应当进行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拆分进行备案的(总平面技术审查意见或规划许可证中所包揽的全部工程为一整体,只要涉及到行政许可类的,均审核,不得拆分。分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例外);
备案抽查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4、严禁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包括工程性质或火灾危险性错误的,工程基本情况错误的); • 如出现以上情况的信息我们将作为虚假信息删除,并移交执法队,进入执法程序。
备案抽查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5.除了随即抽查确定的工程外,有5种情形属于必抽范围: • (1)2009年5月以前审核的工程,现在竣工验收,属于备案范围的,不用在网上竣工验收备案,属于必抽项目,直接到消防部门报审,出具抽查告知书。 • (2)未依法备案货逾期未备案的,经检查发现; • (3)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经检查属实; • (4)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经复查合格,竣工后进行验收备案的; • (5)经群众举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消防技术标准的。
备案抽查类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 6.抽中的建设工程,5天内要求提交资料,未提交资料的,应通知建设单位,告知其若不提交资料,则视为不合格,应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