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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团支部工作. 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内容提要. 共青团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团支部工作实务 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团的组织制度 团干部队伍建设 团支部活动资源. 一、认识共青团. 共青团组织. (一)团的成立时间、第一次团代会时间和纪念地 1920年8月,党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 1920年8月22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由俞秀松担任书记。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旧址设在当时法租界霞飞路新渔阳里6号(今淮海中路567弄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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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团支部工作 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内容提要 • 共青团组织 •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 团支部工作实务 • 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 团的组织制度 • 团干部队伍建设 • 团支部活动资源
共青团组织 • (一)团的成立时间、第一次团代会时间和纪念地 • 1920年8月,党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 • 1920年8月22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由俞秀松担任书记。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旧址设在当时法租界霞飞路新渔阳里6号(今淮海中路567弄6号)。 • 1922年5月5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东园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真正成为中国青年的核心力量,明确了团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任务。
共青团组织 • (二)团的定位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基本属性); • 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重要责任); • 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与共产党的特殊关系)。
共青团组织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2003年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三)团旗、团徽、团歌
共青团组织 • 关于团旗团徽使用的几个问题: • 依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青办发[1999]28号) • 1、团员大会或新团员入团宣誓应悬挂哪些旗帜?团旗、党旗、国旗同时使用时该如何悬挂? 团员大会或新团员入团宣誓会场,应悬挂团旗,也可以同时悬挂党旗。当团旗和党旗同时悬挂时,党旗应挂在面向的左方,团旗挂在面向的右方。 团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当团旗与国旗、党旗同时使用时,团旗应摆在国旗、党旗的后面。 • 2、团徽在哪些场合不宜使用? 团的各级机关门口不悬挂团徽;节日游行庆祝活动,不要抬团徽;团旗团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广告等商业活动。
共青团组织 • (四)团的基本组织结构 • 团的中央组织: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 团的地方组织: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 团的基层组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 (1)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3)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4)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共青团组织 (五)新时期共青团的光荣职责 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共青团的根本职责所在。
共青团组织 • 三大作用 • 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 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 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 四项职能 • 组织青年 • 引导青年 • 服务青年 • 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团的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 • 极端重要性 • “两个全体”(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 • 团根本职责落实的要求: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不仅仅是在报纸上、电视上,也不在一次活动有多少人参加上,而是在团员青年心中、在团员青年作用的发挥上。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处于共青团与青年的边界上,团的各项职能都要靠基层去落实。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是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各项功能的基本途径,从根本上规定着共青团与最广大青年的关系,是团的全部活力的根本标志。 • 团面临的新挑战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工作中表现得最为集中,团的建设和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也主要表现在基层。对广大青年而不是少数青年的组织动员,最重要的是靠全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 见《陆昊同志在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团的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 • 首要任务 • 在不同组织层级,团的功能实现有着不同的侧重。基层团组织直接面对广大的团员青年,首先要解决吸引和凝聚青年这个根本性问题。 • 具体目标(沪团委发[2008]230号) • 组织覆盖面广 • 微观职能明确(中青发[2006]48号,关于印发《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等十二个团委、团支部(总支)基本工作规范的通知 ) • 工作运转有效 • 充满生机活力 • 管理规范有序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 1、团员的身份 •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2、团员的发展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 “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团的十二大) • 把握好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之间的辨正关系 (2)团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前教育 • 关键依据:团青比例(团员/所有28岁以下青年) • 防止“关门主义”和“突击发展”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3)发展新团员的程序 依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施行)》的通知(1993年12月20日) • 提出申请 • 说明团章,两人介绍 • 支委会审察,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两个半数:有选举资格的半数到会;到会的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支部大会程序:本人汇报专人介绍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报告对申请人的审察意见到会团员就申请人是否达到入团标准进行民主讨论有选举权的团员表决通过。 • 上级团委审批,入团宣誓 •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缴纳团费。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常见问题解答 • 不能发展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入团,但民族习俗应当尊重,如穆斯林不食猪肉等; • 父母信教的,本人不信,可以入团; • 已经加入民主党派的青年只要具备团章规定的入团条件,可以发展入团; • 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发展新团员。县以上团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团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团总支,经县以上团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但需在审批意见中注明是授权审批。 • 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团委保存。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3、团员的教育 (1)团员教育的基本任务 • 一是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 • 二是理想、信念和价值观教育; • 三是科学文化教育; • 四是团员意识教育(基础和重点)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2)团员教育的载体 • 思想教育类 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等; • 实践教育类 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青年文明号和共青团号活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3)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形式为内容服务 • 原则: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 • 要求:以团员为主体。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做好双向沟通和反馈。 • 形式:“三会两制一课”和团日活动。 • 三会: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 •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 一课:团课 • 时间要求:一般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如果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而连续六个月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应作为自行脱团。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团员的管理 (1)团员的团籍管理 • 团籍:团员资格(团员证是团籍的证明) • 离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 脱团: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 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2)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 组织关系转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的手续。 • 6个月时间界限。外出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转移组织关系; • 6个月以上,所在地无团组织或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就近参加活动; • 3人集体外出,可不转移组织关系,组成临时团支部,接收流入地团组织(为主)和流出地地双重领导,以流入的团组织管理为主。 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流动(外来)团员青年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团委组(96)12号)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常见问题: 如何甄别团员身份? 1、团员证、人事档案中入团志愿书、相关证明资料; 2、对于那些自称团员但团员身份无法证明的外来青年,一般应由流入的团组织发函致该青年所在党、团组织,进行身份甄别。原所在党、团组织提供其团员身份证明以后,方可明确其团员身份。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3)团费收缴工作 《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必须按期向组织交纳团费。 • 标准: •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 中等学校的学生团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团员,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待业团员在待业期间,每月交纳团费0.1元。 •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 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 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 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 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 • 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 • 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各级团委收取和留用团费的比例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 团费的使用 • 购置团务用品(入团志愿书、团徽、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卡片及插档和封面、团员证登记册、注册章、团费收支账册、团支部团费收缴报告单、团费收缴卡、团员专用奖励标记、团员处分表、《团章》等); • 团员教育; • 订阅团刊、团报; • 团干部培训; • 举办富有教育意义的团日活动; • 表彰、奖励团内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
(一)、团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4)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注意: •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 对团员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5、推优工作 “推优入党” 依据:《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推优”,切实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组[2004]发字085号) 概念: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18至35周岁优秀团员青年 ) 含义: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环节: • 争优:形成“争优”氛围,团组织引导; • 育优:积极开展活动,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日常考核,壮大积极分子队伍; • 推优:规范“推优”程序
5、推优工作 • 工作程序: • 团支部委员会对已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认真考察、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提交支部团员会议审议通过。 • 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以票决方式产生推荐对象,与会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作为推荐对象。 • 团支部委员会在汇总团员会议民主评议情况后,报上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可以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接受青年及其他群众对推荐对象的监督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对象审核表,团员青年由团支部填写,团支委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总支部)书记由团委填写,团委委员由团委书记填写,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填写。
5、推优工作 • 上级团组织在考察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向推荐对象的所在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团组织推荐的对象,把讨论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并进一步落实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 推荐对象审核表要一式三份,一份报党委组织部门,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一份报上级团组织(详见《推优对象审核表》) • 推优工作原则: 自上而下:团支部是“推优”基本单位 集体决定:要集体讨论,票决、公示 动态培养:专人联系,了解推优对象情况 党团衔接:积极汇报培养情况,把推优纳入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序列
5、推优工作 “举荐优秀青年人才” • 举荐对象 一是举荐优秀团干部和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党政后备干部; 二是举荐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科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是举荐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企业高级经营主管的后备人才。
5、推优工作 • 载体与渠道 一是开展各类评比和展示活动; 二是各类青年人才联谊会、青年专家联谊组织等; 三是开放型、滚动型的优秀青年人才资源信息库 • 青年职业生涯导航计划 • 青年岗位成才奖励基金 • 青年人才队伍状况调研 • 岗位交流、挂职锻炼、导师带徒等 • 推优记功
(二)团的组织制度 1、团的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 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 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团的组织制度 2、团的换届工作 依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有关团内选举规则文件的通知》(沪团委(92)8号) [分地方和基层,各有明确规定]
(二)团的组织制度 2、团的换届工作 (1)依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有关团内选举规则文件的通知》(沪团委(92)8号) [分地方和基层,各有明确规定]
(二)团的组织制度 (2)基本要素 任期规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任期2-3年,大、中专学校学生支部任期1年。基层委员会任期3-5年。 选举权等: 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组成规模: 团支部:3-5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团总支:5-7人,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委员数可以成双,不设候补委员。
(二)团的组织制度 选举方式 支部、总支部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直接选举)。 委员“20%”: 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产生: 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等额或差额。
(二)团的组织制度 • (3)程序规定和各阶段工作重点、难点 •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程序: •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 • 通过选举办法; • 宣布支委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名单; • 推荐监票人; • 监票人检查票箱; • 宣布计票结果 • 由团员大会选举书记副书记
(二)团的组织制度 (4)重点分析 支部选举只有2人当选,可只设正副书记,暂不成立委员会; 监票人必须是有选举权的同志,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超过1人,均过半数,且最后两人票数相等,应对此2人重新选举,故选票应准备两套以上。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响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团干部队伍建设 一、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 团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 团干部的培养 • 团干部的考核 • 团干部的转岗与输送
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团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 一是要按照1:1的比例建立起后备团干部队伍,并通过培训、挂职、轮岗等途径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 •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组(94)字第12号) “要逐步建立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区、县、局、高校团的正副书记后备干部队伍,要在党委领导下,由党的干部部门主持,团组织参与,按1:1比例具体落实选拔、培养和考察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
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团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 二是要协助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选任工作,特别要注重配齐配强团的领导班子。 •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组(94)字第12号):“区、县、局、高校及以下各级团的委员会书记,应按同级党委(或行政)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团的专职干部一般应由中共党员担任。要把共青团干部的岗位作为青年后备干部锻炼和培养的重要岗位。” • 中共上海市委批转团市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青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2000)6号):“各级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按照同级党委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或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团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共青团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委和党委常委的会议。”(也见党章第五十条第二段) 沪委组(94)字第12号:“区、县、局、高校及以下各级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且适宜的,应吸收参加同级党的委员会;是党员尚未进党委会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沪委(2000)6号:“党员团委书记可以提名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不是党委委员的党员团委书记可以列席党委会或常委会的有关会议,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应参加同级党组织的中心组学习。”
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团干部的选拔与配备 沪委(2000)6号:“要切实加强兼职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保证兼职团干部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从事团的工作,所兼职务原则上应与党群、人事等与共青团关联度较高的工作为主。” 三是对于新上岗团干部,要及时进行谈话、谈心,并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上岗职务培训。
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二)团干部的培养 • 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要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交流和培训工作。帮助它们办好现有的干部院校,加强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特别要注意输送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三)团干部的考核 对于上岗一年以上的团干部,上级团委应协助其同级党委,每年对其进行述职考评和工作考核,加强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