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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教育培训. 全纳教育思潮. 第一部分. “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概述. 全纳教育( inclusive education )作为一种国际教育思潮、兴起于 20 世纪 90 年代,是 20 世纪末期重要的国际教育思潮。 199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这一概念,并逐渐形成了一种在世界各国广为接受和实践的全纳教育思潮。. 第一节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一、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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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概述 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作为一种国际教育思潮、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是20世纪末期重要的国际教育思潮。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上,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这一概念,并逐渐形成了一种在世界各国广为接受和实践的全纳教育思潮。
第一节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 一、社会背景 • 全纳教育思想的渊源与西方国家争取民主平等、维护人权尊严等社会运动有深刻的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一股巨大潮流就是争取民主平等和维护人权尊严。
第一节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其具体表现形式是: 1 反对种族隔离,争取民族平等运动 2 反对性别歧视,争取妇女权益运动 3 反对残疾人被排挤,争取残疾人平等融合运动
第一节 全纳教育思潮产生的背景 二、教育背景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的教育体制分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 • 一些西方国家逐渐意识到专门特殊机构本身产生的一些负面效应,比如将特殊学生隔离起来,使之失去与普通人交往的机会,并不利于其身心发展,而且,贫困阶级,少数民族学生接受特殊教育的比例非常之高。于是便出现了北欧的“正常化”、西欧的“一体化”和北美的“回归主流”运动。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体化运动只是将残疾儿童放回毫无改变的普通学校中,知道90年代,一体化运动才逐渐发展成为全纳教育,即变革学校教育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一、全纳教育的提出 • 1994年6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从此就拉开了全纳教育的序幕。时至今日,全纳教育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教育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全纳教育的词义 • 由于“全纳教育”一词是外来语,所以目前我国还存在一些翻译上的问题。其实将“inclusive education”译成“全纳教育”并不准确,因为“inclusive”中并没有“全”的意思。如果将“全纳“译成英文就成了“full inclusion”或“total inclusion”,即普通学校应该接纳所有学生,而不管其有何差异和困难。这便触及到国外对开展全纳教育的一个重要争论----是否要“全部纳入”。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我国台湾学者曾将“inclusive education”译成融合教育,这实际是将“inclusive deucation”的真实含义意译出来。但是“纳”和“融”的侧重点何时不同的,“纳”是一种过程,而“融”却是一种结果。 • 尽管现在使用的“全纳教育”一词的译法还不够准确,但是从目前国内还没有更好的译法的现实来看,姑且沿用“全纳教育”一词,只是在使用该词时,要注意中英文之间的区别。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三、全纳教育思潮的发展过程 • (一)国际组织对全纳教育的推动 • 1、20世纪90年代以前 • 196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明确指出:国家要保障社会弱势或边缘群体,包括病人和老年人的人权、安全和福利,给予他们平等发展的机会,反对隔离主义、建立一个有效融合的社会。这是第一个提到残疾人“融合观”的宣言。 • 到20世纪80年代,残疾人问题才出现在公约中。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三项基本权利:生存的权利、发展的权利、受保护的权利。该公约在强调反对各种形式的歧视时,将基于残疾的歧视置于与其他各种类型的歧视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种较为成熟的残疾人“融合观”离全纳教育的思想已经不远。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2、20世纪90年代以后 • 1994年,国际教育界“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专门讨论特殊教育问题。会议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关于特殊需要教育的原则、方针和实践》和《特殊需要教育性的纲领》。 • 这次大会认为,教育应当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所有普通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儿童入学,并为这些儿童都能接受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条件,从而正式提出了全纳教育。经过长时间的孕育,全纳教育终于呱呱坠地了。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二)全纳教育思想的演变过程 • 1、医学——心理学模式 这种医学——心理学模式是一种宽泛的医学化观念,本质上是把“个人”看成是“有某种缺陷”的人,进而设想这些人需要特殊教育。 • 2、社会学批判模式 这种社会学立场对传统的“医学-----心理学模式”提出了广泛的挑战,其关注的主要是特殊教育需要的社会结构。心理学的视角是把特殊教育需求看成是源于儿童的个人特征,相反,社会学观点主要是从社会中寻求特殊教育需求的根由,把特殊教育需求看成是设计发展的结果。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3、课程开发模式 •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社会学批判模式发展的同时,另一种模式------课程开发模式------也发展了起来。这种模式是强调课程在应对和导致学习困难的角色,课程的发展有助于培养一个更加全纳的学校和学院文化。 未来的课程开发方向就是要使主流过程和特殊课程进行沟通,构建一种为所有人的课程。同时这种课程又不是僵硬的,能够根据学生的个人化需求作出合适的调整。
第二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兴起与发展 • 4、学校改进模式 学校改进策略就是探究怎样使学校成为有效教育(effective school),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建设。一言以蔽之,学校改进策略就是要探究学校课程、性格、机构文化和维护、控制行为管理方式以及教学等在形成全纳和排斥当中的角色,寻求改进之方式。 • 5、残疾人研究批判模式 残疾人研究批评模式经常是站在教育之外来对传统的医学-------心理学模式造成的排除性影响进行公开的政治上的反对。这些围绕在教育之外的全纳所发表的观点具有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一、全纳教育的定义 全纳教育是这样的一种持续的教育过程,即接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 二、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 • 全纳教育的研究范畴:从特殊教育到普通教育。 • 全纳教育的研究重点:接纳所有学生,满足其需求。 • 全纳教育的研究争论:“全部纳入”与“部分纳入”。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 三、全纳教育的主要观点 • (一)全纳教育道的人权观 • 全纳教育是一种权利,意味着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被这种权利所拒绝。尽管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是很重要的,但这不应压倒个人的权利。 此外,在这种人权的基础上,全纳教育还有更深的社会意义。《萨拉曼卡宣言》指出,全纳学校的建立是实现全纳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 (二)全纳教育的平等观 全纳教育主张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即不仅要有平等的入学机会,而且要能做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全纳教育强调的平等观,并不是要追求一种不可能达到的绝对平等,而是强调我们的教育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不要关注一部分学生,而歧视或排斥另一部分学生。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 (三)全纳教育的民主观 • 国际社会曾提出过“学好生存”的思想,我们的一些学校也将“学好生存”作为一种口号或指导思想,要求培养学生能在社会生存的技能,更好地适应现实社会。“学好生存”的基点是个体适应主流社会,立足点在适应,是个体被动地去融入这个社会、去适应这个社会。 全纳教育提出的“积极参与”,是个体作为社会一分子,以社会主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的事情,目的是要改造这个社会。
第三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观点 • (四)全纳教育的教育观 1、从关注他们到关注我们,即从一部分特殊儿童到所有儿童。 2、从关注个体到关注群体,即关注所有学生的社会性参与。 3、从关注知识到关注社会合作。未来的工作是合作性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求更多的技能,而不是更多的现成知识;要求更加灵活而不是墨守成规。
第四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作用与影响 • 一、提倡教育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机会 历史表明,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对社会民主问题关注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平等地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人们要建立的民主目标包括在社会发展中腰纳入全体人民。教育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的目标往往体现社会发展目标的导向。
第四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作用与影响 • 二、提倡教育要满足所有人的不同学习需要 全纳教育远远超越了残疾学习者或特殊教育需要学习者采纳与主流教育这样的范畴,全纳教育关注的是所有学习者能够有效、持续地学习和参与高质量的教育,连续体的观念获得认可。全纳教育意味着建立“适应学生需要的连续体的服务”。
第四节 全纳教育思潮的作用与影响 • 三、提供优质、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 全纳教育思潮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指明了具体策略,即我们的教育必须提供优质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第二部分 儿童权利公约
1919年 英国救助儿童会成立 1920年 救助儿童国际联盟(瑞典、法国和英国) 1923年 埃格兰泰恩· 杰布女士拟定了《儿童权利宪章》 1924年 国际联盟通过《儿童权利宣言》(日内瓦宣言) 1948年 联合国大会通过《人权宣言》,儿童呢? 1979年 起草《儿童权利公约》 国际儿童年 1989年11月20日 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 1990年 1月26日 开放《公约》签署工作 1990年 9月 2日 获20个国家批准《公约》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加入国家最多的国际公约,全世界有192个国家批准加入(除两个国家外)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历史发展
救助儿童会 目前全世界有27个国家建立了救助儿童会,在110多个国家开展工作。在中国,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代表是英国救助儿童会。 救助儿童会是一个为儿童权利奋斗的独立的国际慈善组织。 (- 非政治- 非宗教- 非赢利- 非政府) 我们为受到贫困、疾病、不公和暴力威胁的儿童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1919年 由英国的埃格兰泰恩.杰布女士( Eglantyne Jebb)创建。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满足儿童最基本需求的标准和约定 各国保护儿童的标准性的国际法律文书 需求与权利 需求(多种 多层次,可满足 也可不满足) 权利(责任人有义务必须 保证满足的需求)
中国的情况: 1990年1月29日签署 1992年3月2日批准 1992年4月1日正式对中国生效
公约生效对各级政府意味着 广泛宣传《儿童权利公约》 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 审议修改地方法规 建立监测《儿童权利公约》实施的机制
中国政府承诺的体现: 1992年中国政府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制定了国别方案《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2006年12月未保法修订,2007年6月1日施行
其他相关法律 《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劳动法》 《母婴保健法》 《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道路安全法》《烟草专卖法》 《广告法》 《刑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
四项基本原则: 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 无歧视原则 尊重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存活和发展权利) 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理念 儿童作为人类无异于成年人,平等共享相同价值。确认儿童有游戏的权利,亦即表明童年有其本身的价值,童年时光并非纯为其长大成人提供训练。
主要内容 生存权 发展权 受保护权 参与权 具体包括: 姓名 国籍 家庭 受照料 受教育 医疗保健 卫生环境 文化娱乐, 休息,自由表达观点, 参与家庭,文化社会生活
全世界有约6亿人口是残障人士,而其中70%生活在发展中国家。82%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全世界有约6亿人口是残障人士,而其中70%生活在发展中国家。82%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残障不仅影响到个人,也影响到家庭。亚太地区有25%的人口受到残障的影响。30%-40%的家庭需要照顾残疾的家庭成员,而其中的80%的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家庭。 全世界的残障人士中有约1.5亿是儿童, 其中只有不到2%的残障儿童接受正规教育。 残联估计在中国有八千多万残障人士,其中有五百多万的残障儿童。 2009年,根据教育部的数据,只有十万残障儿童在学校就读?
联合国《残障人权利公约》 2006年12月13日 第61届联大今天通过了《残障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f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这是国际社会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人权公约。《残障人权利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障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障人固有尊严的尊重,其核心内容是确保残障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能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
2007年3月30日, 中国政府签署了《残障人权利公约》,并于2008年8月1日在中国正式生效。 1991年我国就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新修订过的《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此次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呈现出四大亮点:禁止对残疾人歧视、开展出生缺陷早期预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强化各级政府职责。该法对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残障的定义 按照《残障人权利公约》所描述, 残障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障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 残障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联合国残障人权利公约》原则: 1. 尊重固有尊严和个人自主; 2. 不歧视; 3. 参与和融入社会; 4. 尊重差异及接受残障人士是人类多样性的体现; 5. 机会均等; 6. 无障碍;
残疾儿童 • 残疾儿童更容易遭受攻击,原因是: • 他/她们是儿童并且身患残疾 • 残疾儿童依赖照顾他/她们的人(照顾残疾儿童的人可以停止提供设备及药品,对他/她们拥有完全的身体上的控制,有可能威胁到他/她们的生命安全) • 残疾儿童举报犯罪有困难(因年龄或自身残疾) • 觉得残疾儿童不可信赖 • 由于残疾儿童更容易被忽视,由此导致他/她们被长期虐待的事件发生更频繁 • 有相当数量的残疾儿童就是由于遭受虐待后致残的 CBM Child Protection
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 第三部分
第一节 视障儿童心理与教育 一、视觉障碍概述 (一)定义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分类 注: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一、视力障碍儿童在学习上的限制 二、视力障碍儿童在行动上的困难 三、视力障碍儿童的心理及社会适应问题
视力障碍儿童在学习上的限制 (一)视力运用困难 1.低视力儿童虽然有残存视力,但受到视力弱、视野窄、色觉低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视觉功能低,虽看到但不清楚,轮廓不清楚、细节不清楚、聚焦不迅速,造成学生和生活上的不便,也容易造成他人的误解。 低视力儿童虽然有残存视力,但受到视力弱、视野窄、色觉低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视觉功能低,虽看到但不清楚,轮廓不清楚、细节不清楚、聚焦不迅速,造成学生和生活上的不便,也容易造成他人的误解。
2.低视力儿童在视力运用上有下列困难: • 对距离的判断不准; • 物体的轮廓不清晰; • 远近感相对物体速度的判断不易把握; • 细节的观察不容易; • 整体与部分的把握有困难(太窄或歪曲); • 手眼协调不佳; • 知觉速度缓慢;
(二)认知学习困难 • 低视力儿童受到残存视力的限制,所以识字、阅读的速度和分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与社会接触少,积累的社会知识、自然知识、生活知识很贫乏,在学习上造成障碍; • 在认知活动方面,因视觉表象缺少,形成完整概念较难; • 因感性经验缺乏,影响抽象概括能力; • 认识方位、形成空间概念也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