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0 likes | 977 Views
安徽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操作技能培训. 0555 - 2378981 0555 - 2378982 0555 - 2378983. 主讲人:. 目 录. 为什么要启用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 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演示 电子税务局的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的后续服务. 一、为什么要启用电子税务局. 1 、发展需要: 电子税务局是安徽省地税局按
E N D
安徽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操作技能培训 0555-2378981 0555-2378982 0555-2378983 主讲人:
目 录 • 为什么要启用电子税务局 • 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 • 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演示 • 电子税务局的注意事项 • 电子税务局的后续服务
一、为什么要启用电子税务局 1、发展需要:电子税务局是安徽省地税局按 照总局金税三期要求,实现全省网上办税大集中而开发的系统。大集中系统充分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建成了全省统一、与实体地税局无缝对接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贴心的办税服务、信息服务和征纳互动服务。
一、为什么要启用电子税务局 2、整合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将以往分散在各地市的各个办税业务系统(如:网上申报、纳税人服务平台等)统一集中整合到省局平台进行受理,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网上全面办税。 3、服务需要:逐步将实体办税大厅办理的业务,纳入到电子税务局中,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功能为纳税人服务的网上办税大厅,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二、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 提示:以上附加功能无须登陆电子税务局 1、基本功能介绍: 电子税务局包含:办税服务、查询服务、咨询服务、管理服务、年所得12万元个人自行预申报五大功能。 http://60.166.52.40/dzswj/
电子税务局介绍 2、电子税务局新亮点 1)导航式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系统自动显示所有应申报未申报信息、未缴款信息,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进入申报、缴款。
2、电子税务局新亮点 2)电子印章的使用 纳税人可以在线自行查询打印带电子印章的纳税证明、缴费证明和税收文书,不必像以前一样必须上门办理了,减少了往返地税局的次数,为纳税人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和时间。
2、电子税务局新亮点 3)涉税审批事项查询 本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办的涉税事项办理进度,如: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减免税信息等。
2、电子税务局新亮点 4)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 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两种渠道开通自然人年所得12万以上网上自助预申报服务,然后自行登陆申报。
2、电子税务局新亮点 5)个性化的操作管理 纳税人能够自行对电子税务局操作界面进行收藏夹式的个性化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定制短信等。
3、电子税务局与原申报、服务平台差异 1)电子税务局首页,未申报、未缴款信息提醒比原申报系统更加明确和直观,纳税人能够及时掌握应申报未申报的税种、所属期、申报期限和缴款期限。并且未申报、未缴款信息均有导航链接,点击链接就可以跳转到相应的操作窗口。 首页还同时显示了纳税人的基本管理信息、待办事项、提醒事项、公告事项等内容 ,实现了纳税人登陆首页就可知悉并办理相关事项。
3、电子税务局与原申报、服务平台差异 2)申报方式更加精细,采用了分税种申报和明细申报,申报缴款业务与税务机关征管系统保持一致、口径一致、数据源统一,确保了纳税人申报缴款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3)网上涉税事项受理更加广泛,除了网上申报缴纳税费以外,还提供了网上预申请业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预申报等业务。
3、电子税务局与原申报、服务平台差异 4)提醒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包括了申报缴款、财务报表报送、纳税评估风险等,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5)网上查询信息更加全面,包括了税务登记信息、申报缴款信息、税务公告等。 6)优化整合了纳税人服务平台的业务,如财务报表报送和征纳互动等,做到统一平台入口,更加方便纳税人操作。
三、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演示 您可以通过安徽省地税、马鞍山市地税的网站 或者通过下面地址: http://60.166.52.40/dzswj 进入“电子税务局”登陆页面 纳税人识别号 如果有字母需大 写,有横线要删除。
输入原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整15位微机编码(050100000XXXXX)输入原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整15位微机编码(050100000XXXXX) 340721683612531 输入原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整15位微机编码(050100000XXXXX)
成功登录后,进入电子税务局主页: 基本管理信息 功 能 菜单 待办事项 提醒信息 公告信息 应申报未申报信息 未缴款信息
(一)办税服务 1、申报缴款 (1)纳税申报 1)按税种明细申报 纳税申报提供了按税种明细申报和综合申报两种方式 未申报信息提醒 其他申报缴款方式
按税种明细申报 注意事项:1、原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完数据后需要点击计算才能得出税款,新系中统只需要在空白处单击即可,另外原申报系统中,点击申报、缴款后还需确认申报及缴纳,电子税务局中没有确认选项,纳税人在申报缴款时务必仔细核对数据无误。 2、按税种明细申报后每个税种都会生成一个凭证序列号,纳税人在后面缴款及打印时也只能按每条明细单独缴纳或打印报表。
2)综合申报 重点提示:1、滞纳金:原网上申报系统是市平台,逾期申报缴款产生的滞纳金市局可以修改去掉,电子税务局上线后,由于是全省统一的平台,市局将无权修改,所以纳税人务必要注意申报和缴款的期限。 2、修改申报表:申报成功后有问题纳税人有三次修改或作废的机会,但必须是在没有被税务机关征管系统调用之前。假如你点击缴款,即使缴款不成功也不能再修改申报表。 综合申报界面分为“已申报信息”和“综合申报信息”两部分。 “已申报信息”显示的是您之前在综合申报表中申报过的信息,需仔细查看以防止重复申报,同时可点击“修改”对相应的申报数据进行修改。
重要提示: 小型微型企业的单位纳税人在申报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是否已经上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成功,如果未认定成功则无法享受2万元营业税起征点政策; 2、如果月收入超过2万元,必须手工将申报表中“减免税额”栏重置为“0”,若不修改则当期的申报金额依然将为0,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企业所得税月季报 点击纳税申报中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月季度报表,系统根据核心系统中的查账或者核定征收方式,自动调取对应的A表或B表格式,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1、企业所得税报表只需要填写累计金额,本期金额不能填写,填写完毕后,在空白处单击,系统将生成相应的应税金额,检查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正式申报。B表格式查看应税金额后即可点击申报。 2、网上申报户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存在减免、抵缴等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2)社保费申报 与网上申报系统的区别:老系统中,纳税人到税费缴纳下面直接缴款就可以完成社保费缴纳,电子税务局纳税人需要确认申报信息,点击正式申报才能缴纳社保费。 重要提示:1、电子税务局中社保费不能0申报 2、电子税务局中社保费不能逾期申报
(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两种个税的申报方式:个税明细上传下载和个税汇总申报 1)个税明细上传下载
2)个税汇总申报 单击页面右上方增加按纽,添加明细,选择所得项目,填写税款起止时间、纳税人数与总纳税所得额,系统将自动根据平均所得额得出的税率计算出应税金额 注意事项:个税汇总申报的税率是根据平均所得额的档次不同而变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修改人数得出正确的申报金额。
3)个税申报新增功能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预申报代开户 增加并勾选明细,填写证件号码、纳税人姓名、申报密码等信息,提交即可。提交成功后,纳税人在做年所得12万个人预申报时,使用在这里注册的证件号码与初始密码登陆电子税务局。
3)个税申报新增功能 年所得12万个人申报代开户查询 提供对己开户信息的查询功能。
提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马鞍山地税局全面完成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程序开发工作,并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数据库成功联网,成为全省十六个地市中第一家能够实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实时自助查询及打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可以自行到办税服务大厅查询打印。 温馨提示: 纳税人自行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只能打印2011年之后的个税数据; 终端系统同时还提供发票真伪查询,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
(4)房产税 1)房产税明细登记 2、在办税服务—房产税中有如下菜单。(目前房产变更登记和房产税补申报正在开发中)
房产税明细登记-自有房产登记 (一)房产税明细登记 2、勾选3种备案状态,显示内容不同。对已备案的不允许修改、删除、提交备案操作。对备案状态不是“已备案”的可以进行任何操作。 3、点击“新增”按钮,进行自有房产信息的录入。 自有产权,但用于对外出租的房产,也在自有房产中进行登记。
1、房产证号要如实录入。 2、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时,会自动勾选独立地下建筑。 3、计税起始日期:默认为“房产竣工/购买/实际启用日期”的次月1日,可以修改,但若修改,必须填写原因。 4、当房产状态为“正在使用、停止使用”时,计税终止日期可以不填。当房产状态为“已出售、已拆毁”时,计税终止日期为必填项。 房产税明细登记-自有房产登记
房产税明细登记-租用房产登记 1、注意,系统默认为所有的租用房产的纳税人都是出租人,租用人是无需申报房产税的。 2、录入完成,点击保存,再提交备案。
(3)房产税明细申报 1、若根据税种鉴定,本月无需申报会有提示。 2、应申报数据:可选为“按上次申报信息带出当前应申报信息”,或选用“按登记信息带出当期应申报信息”。 3、纳税人按季、按半年、按年申报的,会自动分解成按月进行填报。 4、因纳税人的登记信息中未包含出租房产的信息,所以出租部分应缴税款信息需自行录入。如下图: 5、自用部分税款=登记时的按房产原值每月应征房产税*(建筑面积-房屋出租面积)/建筑面积 (有出租不能直接填出租房产应纳额,一定要填房屋出租面积,否则自用部分税款不会自动减少。) 6、出租房产应纳额=出租房产月租金额*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登记 自有土地登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登记 自有土地登记 即土地证号 1、计税起始日期默认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使用时间的次月1日,可修改,但要填写备注。 农业耕地为次年1月1号 2、计税终止日期:根据选填的土地状态,决定是否为必填项。
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登记 租用土地登记 1、根据表单内容进行登记。注意要选好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出租方还是租用方。选租用方,需申报税款。 2、计税起始日期和计税终止日期都是根据租赁期起和租赁期止,带出默认值,若有修改,原因必填。 3、录入完成,点击保存,再提交备案。
(4)税费缴纳 重要提示:若下方没有显示银行信息,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分局重新验证三方协议。
(5)税费缴纳重扣款 在税款缴纳操作的时候如果出现缴款通道异常,税款就会被锁定。被锁定的税款在税费缴纳当中将不会被提取出来,纳税户可以到“状态不明税款查询”当中去查看 发生锁定以后,需要隔一天联系扣款银行确定此项税款是否划出,如果没有划款成功,联系税管员做解锁处理,处理好的税款会在“税费缴纳重扣款”扣款模块被提取出来,纳税户确定款项后点击“保存” 再点击“税费缴纳”,缴纳解锁后的数据。 重点提示:纳税人扣款状态不明,解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CA棒,需要重新扣款开票的携带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6)财务数据采集 即纳税人服务平台中的报表报送,电子税务局提供EXCEL模版导入和在线填写两种模式进行报送,并且在纳税人报送时,会校验表内基本信息和平衡关系,确保报表信息正确、逻辑准确。 通过系统左边的功能菜单区,点击“财务数据采集”中的“财务报表填报”, 将出现如下图所示界面: 选择所属期,完整填写填报人基本信息以及财务主管基本信息之后,单击“确定” 注意事项:联系电话只能11位手机号码或者标准格式电话号码。如: 0555-1234567 否则无法通过报表校验
1)在线填报 点击“填报”,打开相应的报表,逐一填写好报表所需数据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点击“返回”。待两张报表都填写完整后,点击“正式申报”,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并返回一个网站凭证序号。
2)模板导入 纳税人可以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EXCEL电子模板填写,填写完成通过报表校验后,确认无误上传到系统中,再点击正式申报即可。 提示:1、下载的模板中含有五种不同类型的报表,纳税人要自己选择正确的报表类型,否则会导致上传不成功。 2、纳税人不能自行修改模板的结构,否则会导致上传不成功。 3、同一所属期内,财务报表只允许申报一次。
3)财务报表管理 提示:修改、作废必须是要报表未被税务机关征管系统调用之前。 选择条件后点击“查询”,可以显示出该所属期内申报成功的财务报表,勾选相应的网站凭证序号,点击“修改”即可修改已申报成功的报表数据,或者点击“作废”删除已申报成功的报表。
(1)纳税证明开具 2013-06-01 2013-06-30 招标 开具的纳税证明会有主管税务机关的电子印章,纳税人不必再去税务局上门办理。
(3)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与纳税证明基本一致)(3)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与纳税证明基本一致) 温馨提示:1、开具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时,查询期间内必须有数据,否则无法开具。 2、使用彩色打印机。
(4)申报事项查询 方便纳税人查询正在办理的涉税业务的办理状态 。如:小型微型企业认定。
(5)涉税事项查询 纳税人可以在这里查涉税事项所需提交的资料,办什么业务带什么资料,一目了然,不会因为资料不全而多次返回地税局办理业务。
(6)涉税事项(业务)申请 包括税务登记注销预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预申请、社保费登记预申请 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预申请为例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预申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预申请 查看监控信息通过情况,有未通过的无法进行下一步预申请操作 显示了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按照实际情况输入预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申请。系统会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相应的文书凭证序号。凭借此文书凭证序号,可以在所属的税务机关完成预申请的相关后续业务。按照实际情况输入预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申请。系统会提示“提交成功”,并返回相应的文书凭证序号。凭借此文书凭证序号,可以在所属的税务机关完成预申请的相关后续业务。 注意事项:提交成功后,预申请业务必须打印回执单,否则无法提交到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