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 likes | 378 Views
第十五章 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方式. 仲裁的概念。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在发生纠纷时自愿将纠纷提请作为第三方的仲裁机构,由其对纠纷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居中裁决,从而解决纠纷 的活动。. 第一节 仲裁. 一、 概述. (一) 仲裁概念. 经济仲裁. 是指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将其争议提交选定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制度。. 2. 仲裁的特点. 1. 自愿性. 2. 专业性. 3. 灵活性. 4. 快捷性. 5. 保密性. 5. 执行性.
E N D
仲裁的概念。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在发生纠纷时自愿将纠纷提请作为第三方的仲裁机构,由其对纠纷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居中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仲裁的概念。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在发生纠纷时自愿将纠纷提请作为第三方的仲裁机构,由其对纠纷按照一定的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居中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第一节 仲裁 一、 概述 (一) 仲裁概念 经济仲裁 是指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将其争议提交选定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制度。
2. 仲裁的特点 1 自愿性 2 专业性 3 灵活性 4 快捷性 5 保密性 5 执行性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 仲裁法概述 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本章简称《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 仲裁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1. 自愿仲裁原则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3. 独立仲裁原则 (一) 仲裁的基本原则 1. 一裁终局制度 2. 协议仲裁制度 3. 或审或裁制度 (二) 仲裁的基本制度
三、 仲裁的受案范围 1、 仲裁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以下两类纠 纷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即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
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已结婚,嫁到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他们两人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个体户刘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已结婚,嫁到外省。刘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而刘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他们两人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当地仲裁机构能否受理该仲裁申请? [案例15-1]
不能。因为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因为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 参考答案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仲裁员的资格 四、 仲裁机构与仲裁组织 (一) 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的性质与设立条件 • 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受理仲裁案件的民间常设性机构。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甲县某木材厂与乙县某家具厂于2010年2月20日在丙县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在丙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县某木材厂与乙县某家具厂于2010年2月20日在丙县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在丙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 双方约定的解决争议的内容是否正确? [案例15-2]
不正确。因为不存在县级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
四、 仲裁机构与仲裁组织 (二) 仲裁庭 •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并不直接审理和裁决,而 • 是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组成仲裁庭具体行使裁决权。 • 仲裁庭可采用独任制或者合议制两种组成形式。 (三) 仲裁协会 • 仲裁协会是仲裁行业协会的简称,是以仲裁机构和仲 • 裁员为成员的自律性、管理性的行业组织。 • 我国的仲裁行业协会称为中国仲裁协会。
五、 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与种类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其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意思表示。 两类: 仲裁条款与仲裁协议书 (二) 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三) 无效的仲裁协议 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③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六、 仲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1. 申请 2. 受理 3. 答辩与反请求 4. 财产保全 (二) 组成仲裁庭 1. 仲裁庭的组成 2. 仲裁员的回避 (三) 开庭与裁决 1. 开庭 2. 举证、质证与证据保全 3. 和解 4. 调解 5. 裁决
七、 裁决的撤销 (一) 撤销裁决的申请 (二) 人民法院对撤销申请的处理 八、 裁决的撤销 九、 裁决的撤销 (一) 涉外仲裁机构 (二) 涉外仲裁适用的法律 (三)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二节 诉讼 一、 诉讼概述 诉讼 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进行判决的活动。 经济 诉讼 也称作经济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经济纠纷的司法活动。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民事诉讼法》,该法于2007年通过了修订,新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辩论原则 3. 处分原则 4. 调解原则 二、 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一) 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 诉讼的基本制度 1. 合议制度 2. 回避制度 3. 公开审判制度 4. 两审终审制
1. 级别管辖 2. 地域管辖 3. 移送管辖 4. 指定管辖 5. 管辖权异议 三、 经济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 受案范围 (二) 诉讼管辖 (1) 一般地域管辖 (2) 特殊地域管辖 (3) 协议管辖 (4) 专属管辖
居住在甲市A区的张某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B区,甲雇佣修理工李某(其常年居住在甲市C区)。2010年3月,李某为客户王某(居住在甲市D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李某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李某自己没有受伤。此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居住在甲市A区的张某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B区,甲雇佣修理工李某(其常年居住在甲市C区)。2010年3月,李某为客户王某(居住在甲市D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李某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李某自己没有受伤。此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 问: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案例15-3]
甲市A区、甲市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民诉法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合同履行地为汽车修理地(甲市B区),被告住所地为张某的住所地(甲市A区)。甲市A区、甲市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民诉法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合同履行地为汽车修理地(甲市B区),被告住所地为张某的住所地(甲市A区)。 所以本案中甲市A区、甲市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
1. 原告与被告 2. 共同诉讼人 3. 代表人诉讼 4. 第三人 四、诉讼参加人 (一) 当事人 (二) 其他诉讼参与人
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 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②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五、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一)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主要包括诉讼中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 (二) 先予执行
(一) 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 第一审简易程序 (三) 第二审程序 (四) 审判监督程序 (五) 特殊审判程序 (六) 执行程序 六、 经济诉讼的程序 • 1. 起诉和受理 • 审理前的准备 • 3. 开庭审理 • 督促程序 • 2. 公示催告程序 • 1. 执行的概念与依据 • 执行管辖 • 3. 执行异议 • 4. 执行的开始 5. 执行措施 6. 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 7. 执行回转 8. 执行中止与终结
七、 涉外经济诉讼 (一) 涉外经济诉讼的概念 (三) 涉外民事纠纷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 (二) 涉外经济诉讼的特有原则 涉外经济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经济纠纷案件。 1. 国家司法主权原则 2.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3. 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原则 1. 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 2. 在中国履行某些涉外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
(一) 司法协助的概念 (二) 司法协助类型 (三) 司法协助的依据 八、 司法协助 • 一般司法协助 • 2. 特殊司法协助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10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10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 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 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 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综合案例]
(1)不正确。因为天南公司仅与海北公司之间在合同中签订有仲裁条款,而与A银行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所以不能够将海北公司与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1)不正确。因为天南公司仅与海北公司之间在合同中签订有仲裁条款,而与A银行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所以不能够将海北公司与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 (2)不可以。根据或审或裁制度,应当申请仲裁,而且选择了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也就丧失了诉讼方式。 (3)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另行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二、单项选择题 1.D 2.D 3.A 4.C 5.C 三、多项选择题 1.CD 2.ABCD 3.ABCD 4.ABC 5.ACD 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