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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東華大學. 總務處業務報告. 報告人:總務長劉瑩三. 總務處. 事務組. 營繕組. 保 管組. 出納組. 環保組. 文 書組. 行政大樓一樓東側. 行政大樓一樓東側. 行政大樓二樓東側. 行政大樓一樓西側. 校園東側外環道旁. 行政大樓一樓西側. 總務處網頁. 一、事務組. 採購業務 車輛業務 委外經營業務 電話申請業務 識別證業務. 一、事務組 (1/5). ◆ 採購業務 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 之小額採購,經動支申請陳核程序核定後,由請購單位依權責自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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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國立東華大學 總務處業務報告 報告人:總務長劉瑩三

  2. 總務處 事務組 營繕組 保 管組 出納組 環保組 文 書組 行政大樓一樓東側 行政大樓一樓東側 行政大樓二樓東側 行政大樓一樓西側 校園東側外環道旁 行政大樓一樓西側

  3. 總務處網頁

  4. 一、事務組 • 採購業務 • 車輛業務 • 委外經營業務 • 電話申請業務 • 識別證業務

  5. 一、事務組(1/5) • ◆採購業務 • 新臺幣10萬元以下之小額採購,經動支申請陳核程序核定後,由請購單位依權責自行辦理。 • 新台幣10-100萬元之採購案,請購單位應備妥動支申請單、規格書等送審後送事務組辦理,預估工作時間約13天。 • 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之採購案,請購單位應備妥動支申請單、規格書等送審後送事務組辦理,預估工作時間約25天以上。 • 針對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系統」向立約商訂購商品,並應優先採購環保產品。 • 採購工作流程及相關表單,請參閱事務組網頁或洽事務組採購承辦人員。

  6. 一、事務組(2/5) • ◆車輛業務(交通接駁車、交通費補助、計程車、遊覽車) • 為提供教職員工上下班交通接駁,本校提供上下班交通專車服務,搭乘時間及停靠點,可在總務處首頁車輛管理查詢。 • 非居住校內宿舍且非由本校供給交通工具上下班者,若住所距離校區外圍一千公尺以外,可檢具住所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影本等)提出交通費補助申請,申請表單可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下載。 • 本校與中美、統一、蓮花等3家計程車行簽訂服務合約,享有優惠價格,請參考本處首頁『計程車』連結。 • 本校亦與宜花東遊覽車、華聯遊覽車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契約,請參考本處首頁客運車租賃合約。

  7. 一、事務組(3/5) • ◆委外經營業務 • 學校餐飲服務:教學區內湖畔一樓中餐廳(提供自助餐、簡餐、麵食、早餐等)、管理學院咖啡部(簡餐、飲品)、花師教育學院輕食部(簡餐、飲品)及文學院八角亭一樓(簡餐、飲品);學生宿舍區多容館(二樓咖啡廳提供簡餐飲品等)、集賢館(提供早餐、自助餐、麵食、異國料理、滷味等) • 日常用品服務:宿舍區統一超商(多容館)、全家便利商店(集賢館)及宿舍區投幣式洗烘衣機。 • 住宿服務:東華會館(位於原住民學院附近)提供教職員工生親友及學校來訪貴賓、校友等住宿服務。 • 其它服務:教學區內湖畔餐廳二樓書坊(圖書、文具用品及輕食等)、文學學八角二樓影印禮品等、多容館眼鏡部等。

  8. 一、事務組(4/5) • ◆電話申請業務 • 研究室電話增修請填寫申請書向事務組提出申辦,經審核完成將通知中華電信公司裝設,從申請至裝設完成(扣除例假日)預估約需三日。 • 學人宿舍電話屬老師私人電話,請直接向中華電信公司申請。

  9. 一、事務組(5/5) • ◆識別證業務 • 車輛進出校門應檢附識別證,識別證種類包括汽車、機車及自行車,可透過系所助理統一登記或直接洽事務組申辦。 • 汽車一張400元,機車、腳踏車暫不收費,所有識別證為一年期間,時間為每年9月至隔年8月止;倘僅使用一學期則汽車一張200元。一張識別證僅能一個車號,且每年需辦一次識別證,否則每次出入皆需換證。

  10. 二、營繕組 • 學人宿舍維修報修方式 • 研究室實驗室報修方式 • 假日遇停水、停電等狀況處理

  11. 二、營繕組(1/3) ◆學人宿舍維修報修方式: 為使本校有效管理維修工作,提升維修品質,確立維修作業,住宿學人可依循下列方式,讓校方提供居住安全的服務。

  12. 營繕組學人宿舍維修報修方式 非校方 1.提送紙本 (傳真電話 8632340) 2.電話(分機2342任良傑) 3.網路填報(維修填報系 統http://web.ndhu.edu.tw/GaRpMng/index.htm) 住戶自行處理 保管組 校方 網路填報維修管理系統 營繕組 委外處理 現場勘查 委外廠商 依採購程序處理 自行處理 結案 結案

  13. 總務處報修系統網頁

  14. 二、營繕組(2/3) ◆研究室實驗室修報修方式: 為使本校有效管理維修工作,提升維修品質,確立維修作業,可依循下列方式,讓校方提供教學安全的服務。

  15. 營繕組研究室實驗室報修方式 一級 1.提送紙本 2.電話(請洽各棟大樓管 理員分機) 3.網路填報(維修填報系 統http://web.ndhu.edu.tw/GaRpMng/index.htm) 各棟大樓管理員 管理員自行處理 專業 網路填報維修管理系統 營繕組 委外處理 現場勘查 委外廠商 依採購程序處理 自行處理 結案 結案

  16. 總務處報修系統網頁

  17. 二、營繕組(3/3) ◆假日遇停水、停電等狀況處理: • 校區停水、停電總務處於事前皆會發公告周知,請留意電子信箱公告訊息,若遇不預警停水、停電等無法自行處理之狀況請通知駐警隊(分機2402、2119)協助。

  18. 三、保管組 • 教師(學人)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 申請教師(學人)宿舍須檢附那些資料或證件 • 教職員工宿舍維修責任劃分 • 學人宿舍收取房屋使用費 • 學人宿舍借用年限

  19. 三、保管組(1/4) ◆教師(學人)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教師宿舍每學期申請1次,約於每年1月及6月間,確切受理申請時間,總務處保管組會行文至各單位,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上。

  20. 三、保管組(2/4) ◆申請教師(學人)宿舍須檢附那些資料或證件: 申請教職員工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戶口名簿或護照等相關證件影本。 2、學人宿舍借用申請單。

  21. 三、保管組(3/4) ◆教職員工宿舍維修責任劃分: 有關借住本校教職員工宿舍,其宿舍維修責任劃分如下: • 學校負責部分: (1)公共設施。 (2)建築物本身結構(滲水、漏水、壁癌…等)。 (3)其他:特殊案件需由總務處認定。 • 借用人負責部分: (1)人為損害。 (2)一般性修護(燈管、水龍頭、馬桶、瓦斯熱水器… 等)。 • 詳總務處保管組網頁「學人宿舍維修權責劃分一覽表」。

  22. 三、保管組(4/4) ◆學人宿舍收取房屋使用費 • 房屋使用費收費標準請至總務處保管組網頁查詢,軍公教人員另扣房屋津貼,同住配偶為軍公教人員者亦需於薪資中扣繳。 • 水電費按實際使用度數計費,借住宿舍人應依規定扣回房租津貼並繳納水、電費、網路費及房屋使用費,所需費用由出納組自借住人每月之薪津中扣繳方式辦理。 ◆學人宿舍借用年限 • 借用以6年為一期間,期間滿時得申請續借一期間。

  23. 四、出納組 • 薪資相關 • 薪資代扣所得稅

  24. 四、出納組(1/2) ◆薪資相關注意事項及查詢入帳情形: • 薪資劃帳戶頭:請提供台灣企銀或郵局帳號(本校台企銀及郵局櫃檯設於行政大樓一樓)。 • 優惠存款(自由參加):於每月發放薪資中代扣1萬元(含)以下(以千元計),另開立台企或台銀優儲帳戶存帳。(並請上出納組網頁下載「優儲代扣委託書」及新開優儲帳戶影本送出納組辦理)。 • 薪資查詢:至出納組網頁「薪資查詢系統」查詢薪資入帳內容。(第一次使用先註冊,註冊須填寫E-mail帳號,註冊完再重新登入)

  25. ◆薪資代扣所得稅注意事項: 四、出納組(2/2) • 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薪資受領人應向服務機關填報「員工薪資所得受領扶養親屬申請表」,按表列應扣稅額代扣所得稅(表格請上出納組網頁「薪資查詢系統」登入、印出申請表簽名後擲回出納組)。 • 如未填列上表者,將依稅法代扣繳5%所得稅(起扣點為薪資總額40,010元)。 • 如為非境內居住者(同一年度在台居住未滿183天者),薪資按總額扣18%所得稅,但薪資給付額在28,170以下者扣6%所得稅。

  26. 五、環保組 • 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 實驗室勞安管理資訊 • 新使用毒化物申請流程 • 實驗室廢液及廢棄物處理

  27. 五、環保組(1/3) ★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校園垃圾共分三類:一般垃圾、回收垃圾及廚餘 一般垃圾:綠色垃圾桶 回收垃圾:黃色垃圾桶(紙類) 藍色垃圾桶(鐵鋁金屬、塑膠及玻璃) 廚 餘:黑色垃圾桶

  28. 五、環保組(2/3) ★實驗室勞安管理資訊: 可上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校級委員會→實(試)驗室安全衛生委員會,了解委員會組織成員、會議紀錄及委員會設置要點。 ★新使用毒化物申請流程: 至本校網頁→總務處→表單下載→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申請書填具後申請,或電話聯絡2393本組黃先生進行申請。

  29. 五、環保組(3/3) ★實驗室廢液及廢棄物處理: • 實驗室廢液:本校已委託經濟部輔導設立廠商清運處理,本組每學期會以e-mail通知實驗室系辦人員轉知收集時間,但請各實驗室務必知曉並記錄廢液性質,以利分類處理。 • 醫療廢棄物:本校已與花蓮醫師公會簽訂合約,每月前來收集焚燬。

  30. 六、文書組 • 領取包裹郵件 • 貨運地址書寫方式 • 校內電話分機表

  31. 六、文書組(1/3) ◆領取包裹郵件: • 校內郵件由文書組收發室收件整理後,由院系辦人員領回處理,教師可至各系辦信箱取回個人郵件,亦可來電2354查詢,或至總務處/文書組/掛號郵件查詢的網頁下做查詢,也可直接洽詢傳遞郵局(電話:8653401)。 • 大型郵件系辦無法代領時,會由收發室發出一張郵件待領通知單,由系辦轉交收件人到收發室親領。

  32. 六、文書組(2/3) ◆貨運地址書寫方式: (請直接寫上院系地址,貨運將直接送往各學院不會送到收發室) ,例如: 理學院應數系王 x x 教授 收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12號 理學院大樓應數系A3xx室

  33. 六、文書組(3/3) • 校內各大樓皆已設立獨立之門牌,各大樓常用參考用地址請至:總務處/文書組/掛號郵件查詢的網頁下查詢(校內正式地址請洽保管組2341分機)。貨運物品請註明收件人所屬大樓地址、棟別、樓層、室號、系所及連絡電話,請貨運公司人員直接送達。 ◆校內電話分機表: • 在總務處首頁左下方,新裝或異動電話時請通知總機(2359分機),以利總機機表更新。

  34.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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