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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法的歷史 與 年金改革.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2005 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 23 條之 1. 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之成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前項評鑑之類別、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06 年教育部即開始著手辦理多場次的說明會 註:一讀係指提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宣讀標題,後付委或逕付二讀,二讀為議案之決戰戰場。. 2005.12.05 全國教師會發布新聞稿表達對教育部試辦教師評鑑的立場. 請落實與考評脫鉤和自願原則 並沒建立嚴謹的評鑑規準、程序及評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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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法的歷史與年金改革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2005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3條之12005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3條之1 • 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之成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前項評鑑之類別、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2006年教育部即開始著手辦理多場次的說明會 註:一讀係指提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宣讀標題,後付委或逕付二讀,二讀為議案之決戰戰場。
2005.12.05全國教師會發布新聞稿表達對教育部試辦教師評鑑的立場2005.12.05全國教師會發布新聞稿表達對教育部試辦教師評鑑的立場 • 請落實與考評脫鉤和自願原則 • 並沒建立嚴謹的評鑑規準、程序及評鑑人 • 請大家思考教育品質應該如何公開且嚴謹地被檢視 • 把老師當成決策品質不佳的教育環境的代罪羔羊 • 應該建置完整的「教育評鑑制度」 • 受評老師應該有權要求教育主管限期改進教育環境;建議同時制定計畫,讓中小學教師評鑑教育部 • 在不友善的氛圍中生出試辦計畫「教師評鑑」到底要評些什麼?
2011.06.18全國教師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關於教師評鑑入法對應方式之決議2011.06.18全國教師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關於教師評鑑入法對應方式之決議 • 案 由:確認本會對教育部擬將「教師評鑑」正式入法之因應對策,請討論。 • 辦 法:責成理事會朝若要入法,必須明確要求「應與依教師法或工會法成立之全國性教師團體協商」。 • 決 議:一、 本會對「教師評鑑」入法提競爭版本。(贊成:61 票;反對:1 票)二、 不通過無條件授權理事會處理。(通過:39 票;不通過:44 票)三、 考核與評鑑應脫勾。(贊成:57 票;反對:5 票)四、 贊成本提案原辦法。(贊成82 票;反對:0 票)五、 本案競爭版本之條文授權理事會議決。
2011.06.25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一次理事會議紀錄內容2011.06.25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一次理事會議紀錄內容 • 案由:請討論本會教師評鑑相關立場及修法條文。 • 決議:延期討論。
2011.07.16: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二次理事會議紀錄內容2011.07.16: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二次理事會議紀錄內容 • 案由:請討論本會教師評鑑相關立場及修法條文。 • 辦法:請依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擬定案由文件。 • 決議:請辦公室完成因應國教院修正版本與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修正版對照表,提交8月12日臨時理事會討論。
2011.08.12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一次臨時理事會議紀錄內容2011.08.12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一次臨時理事會議紀錄內容 • 案由:請討論本會教師評鑑立法競爭條文草案,建議條文與國教院規劃版本之對照表及說明。 • 辦法: 依決議條文選擇適當時機,商請立委提案。 在提案前,請各縣市教師會和教師工會依決議條文,在一定時限內,向其選區內之立委試行遊說,並回報及統計立委意向,以研擬本會進一步之遊說策略,並評估本會立場之勝算。 • 決議:修正後通過。
2012.10.12全國教師工會發布新聞稿--官版中小學評鑑將重蹈高教評鑑覆轍2012.10.12全國教師工會發布新聞稿--官版中小學評鑑將重蹈高教評鑑覆轍 • 記取錯誤高教評鑑之教訓 • 教育部誇大評鑑效益 • 全教總的基本立場 • 針對教師評鑑,全教總重申以下立場: • 教育部應先對錯誤高教評鑑、錯誤中小學校務評鑑向全國教育工作者道歉。 • 教育人員評鑑應依其職務之差異或改進專業知能之不同需求,分別訂定其評鑑指標。 • 教師評鑑之內容、指標、評鑑方式、程序、評鑑人之訓練及認証、評鑑結果之呈現、認可、使用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團體協約法,與全國性教師工會組織協商訂定之。
2012.12.08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第二屆第三次臨時理事會紀錄2012.12.08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第二屆第三次臨時理事會紀錄 • 案 由:請審查修正本會對教育部因應工會法修正之「教師法修正條文草案」所擬之因應條文草案。 • 辦 法:依通過條文向立委提出說明。 • 決 議: • 通過修正如附件。 • 教師評鑑參與機制依下列順序,授權辦公室視狀況決定:1.全國教師公會2.全國教師工會3.比照大學法由校務會議通過。
官版教師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意旨 • 第十一條:取消教評會中未兼行政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將教師的聘任、續聘、不續聘、解聘等交給外部力量。 • 第十七條之一:教師評鑑空白授權。 • 第十八條之二:作息時間由教育主管機關訂之,且不得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 第二十六條:讓教師會成為教育主管機關和學校之附庸組織。 • 第三十七條之一:工時不得協商。
針對官版教師法修正案排入程序委員會之應對作為針對官版教師法修正案排入程序委員會之應對作為 • 2012.12.10:全教總提出因應教育部之「教師法修正條文草案」所擬之競爭條文。 • 2012.12.11:本會許又仁理事長、林楨棋理事及陳宏政秘書長至立法院拜會南市立委。 • 2012.12.11:全教總提出教戰守則密件
101.12.13教師法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 • 反對官版教師評鑑,讓教師團體完整參與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可以談。 • 工時不能迴避協商,不怕社會監督,不要醜化協商。 • 教評會要強化成員法律素養,提昇相關人員行政程序品質,要檢討結構若只挑中小學,是歧視中小學教師。 • 教師組織應兼具工會主義及專業主義,與其改造教師會成為可有可無的附庸組織,不如提昇為專門職業性質公會。
官版年金改革的主要問題 • 多繳很多:(多繳一點點嗎) 以目前薪額450,本(年功)俸:36425元
官版年金改革的主要問題 • 少領很多 碩士,純新制年資30年,最後1年本(年功)俸:48,415元。最後15年平均本俸:47,530元
官版年金改革的主要問題 • 少領很多 學士,舊制年資10年,新制年資20年,最後1年本(年功)俸:47080元。最後15年平均本俸:43730元
官版年金改革重要條文 • 第十條: • 提高提撥費率法定上限 • 修改退撫基金撥繳比率為政府6,個人4 • 提撥費率基準逐年自本(年功)薪2倍調降至1.7倍。 • 第三十四至三十六條: • 自105年由10年平均薪額逐年調整至15年 • 退休金基數自105年逐年調降至1.7倍(教授2倍、副教授1.9倍、助理教授1.8倍)
官版年金改革重要條文 • 第四十一條 • 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60歲或30年以上年資滿55歲。 • 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得領減額月退休金(最多5年)或於達起支年齡時領全額月退休金。 • 103年法定退休指標數為75,其後每年加1。
官版年金改革重要條文 • 第四十六條 • 刪除年資補償金 • 第四十七條 • 已退休人員公保優存金額依原規定辦理 • 105年後新進人員………
年金改革四個基本原則? • 財務健全 • 社會公平 • 世代包容 • 穩健踏實 • 雇主與政府責任呢?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年金改革信息傳真 •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抗議政院選擇性改革,連立院有決議社會有共識的退休軍公教雙薪都迴避,自5月3日11:00起在群賢樓前絕食。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年金改革信息傳真 • 全教總第一次動員會議預計動員人數5萬人,中南部人數20000人需遊覽車500輛須車資近1000萬元,兩波報紙廣告需100萬元,現場布置與音響需70萬元,雜支30萬元,預估本次遊行所需總經費需1200萬元。 • 抗爭有效嗎?考績設限時永康國中教師會的團結就是典範! • 組織需要人力物力,請相信團結的力量!出錢一千,出力就一天!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年金改革信息傳真 • 一所榮耀的學校,教師們一定懂得民主參與,一定知道團結的力量! • 永康國中教師會動員信息於該校網站首頁置頂,校長捐款3000元、退休教師聯誼會會長捐款5000元、學校教師會長捐款2000元、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捐款3000元,捐款總額已超越70000元。 • 該校楊會長歡迎各位支會召集人上網參閱,並複製其動員文宣!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年金改革信息傳真 • 新民國小支會曾會長回報動員人數計四人,符合組織目標即會員代表四倍人力。 • 永康國小教師會回報該校負責本會節目已規畫安排,捐款額數可近70000元。 • 崑山國小教師會施文平回報該校規畫北上人力超越組織目標,接近40人。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年金改革信息傳真 • 欽旭絶食進入第53小時,我開始陪同靜坐在這白色帆布的中央,腦海映射過往內心的痛楚油然而生,底層真確渴望公平、公正、公義的改革,在個人微小方寸內心能量推動下,我深信漣漪的擴散力道會在每一個人的心中產生共振盪漾。或許在欽旭體力漸失意志模糊的視線下,地面白色帆布邊界將擴散成容得下每一個你我,同舟共濟展現團結力量。 許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