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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产出统计工作布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科技统计中心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目的. 全面反映和掌握全省科技创新情况,引导科技工作更多地注重产出效率,提高创新成效,大幅度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为科技创新政策制订和科技决策提供支撑。. 二、统计内容. 全面反映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与成效 主要内容: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地方科技计划与奖励、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基础设施、外资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特色产业基地、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校研发活动与成果转化等 12 个专项统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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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产出统计工作布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科技统计中心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一、目的 全面反映和掌握全省科技创新情况,引导科技工作更多地注重产出效率,提高创新成效,大幅度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为科技创新政策制订和科技决策提供支撑。
二、统计内容 • 全面反映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与成效 • 主要内容: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地方科技计划与奖励、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基础设施、外资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特色产业基地、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校研发活动与成果转化等12个专项统计内容。
三、快报统计体系 • 月报体系 月度快报突出科技直接产出指标,同时考虑按月度变化较快和统计按月提供数据可行的指标。 • 年报体系 较为全面反映科技工作的主要方面。
四、组织实施 • 省科技厅计划处归口管理 • 省科技厅各专项业务主管处室具体负责催报、审核等工作 • 省辖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和所辖区范围内统计工作,并指导县(市)科技局的统计工作 • 县(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及省级高新园区统计工作 • 国家高新园区科技局负责本园区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五、数据报送 • 报表必须用碳素墨水,字迹清晰,书写工整,报表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 报表实行专人送审制,年报表由各市、县及国家高新园区科技局负责在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季报表在每年1、4、7、10月15日前报送,月报表在次月15日前报送,季、月报均在年底报送全年数据。 • 报送地点:省科技统计中心
六、月报体系 新建季报+预测 新建季报+预测 新建月报 现有季报+预测 省统计局提供 省统计局提供 • 月度快报 全省主要经济、科技总量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双十”产业、科技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科技创业园(孵化器)、专利以及技术市场10个方面的内容。 未涉及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民营科技企业、国际合作、农村科技、高校科技创新等内容。 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省创业中心
七、年报体系 省统计局提供 各市、县科技局报送 各高新区报送 • 年度快报 全省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科技发展状况、科技人才、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科技计划与奖励、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服务业、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情况、高校科技创新情况、科技创业与技术市场、科技基础设施、知识产权17个方面内容。 省创业中心提供 各高校报送 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八、市县科技局工作 • 组织当地相关机构填写相关报表(11项),统一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 •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 • 科技计划与奖励(年报) • 民营科技企业(年报) • 科技孵化器(季报) • 科技基础设施(年报) • 外资研发机构(年报) • 高新技术企业(季报)☆省科技统计中心提供清单 •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年报) • 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年报)☆省科技统计中心提供清单 • 创业投资机构(年报)☆省科技统计中心提供清单 • 省高新技术开发园区(月报)
8.1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 考虑到年底财政决算和下年度预算数未出,因此“-”部分不填写。 市、县(区)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科技创新的各类经费,不含上级政府的科技拨款。 “地方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一般情况下可由地方财政部门国库处取得。 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本级财政科技拨款÷本级财政一般性预算支出
8.2 科技计划与奖励 • 科技计划 • “科技计划”只填报市、县(区)本级科技计划的数据,不含国家、省级科技计划 • 项目数为当年地方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总数 • 总投入是指科技计划项目的总投入,包括地方政府投入和项目承担单位等的资金投入情况 • 财政拨款是指科技计划项目中政府投入的资金总额 • 科技奖励 • 本级政府设立的科技进步奖励情况,不含上级科技奖励;本级科技进步奖励经费包含为上级科技奖励配套的经费 • 如本级政府没有设立市、县科技进步奖,则在表上书写“不发生”
8.3 民营科技企业 • 民营科技企业的基本条件:①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②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③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 调查数据采取统计与测算相结合,销售收入100万以上需要给各市、县科技局上报基础报表,100万以下的可以通过抽样调查后进行科学预测或与历史数据对后进行科学预测,将民营科技企业情况汇总后将汇总表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 • 报表中涉及到的财务相关指标按照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填写。 • 新产品研发项目是指企业当年组织实施的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项目。 • 由各市、县(区)科技局填报,省辖市本级及所辖区报表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县(市)报表由各县(市)科技局直接报送。 • 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 。
8.4 科技孵化器 • 孵化器包括国家、省、市、县(区)设立的各类科技创业园(科技创业中心)、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 • 孵化场地面积: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和本身的办公场地面积。 • 服务机构及服务平台:是指设立在孵化器内的为在孵企业提供专利代理、投融资、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以及提供公共测试、检验、设计等技术服务的平台。 • 在孵企业总收入由各孵化器组织孵化器内企业汇总。总收入是指统计期内在孵企业所实现的技、工、贸等各种收入之和。 •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组织所在地孵化器填报,省辖市本级及所辖区报表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县(市)报表由各县(市)科技局直接报送。 • 于每年1、4、7、10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统计中心
8.5 科技基础设施 • “类型”和“级别”可多选择 • 同一机构经多个部门批准挂牌、拥有多个名称的,请列出所有名称,和批准部门。 • 如果一个单位有多家机构请分别填写,如有2家机构请填写2张报表 • # 代表并列关系,指标间可以互相重叠的部分,如研发人员、院士、博士等 • 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指标 • 海归人员:是指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获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人员。 • 在研项目数:是指机构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立项并仍在实施的项目,包括当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 获省级以上奖励:是指省级以上政府设立的科技奖,不含部门奖。 • 技术成果转让间接效益:是指技术成果转让后,成果受让方形成的新增产值。 • 由各市、县(区)科技局组织基础设施依托单位填报,由省辖市与县(市)科技局分别报送 。数据为大口径数据,不局限在科技系统建立的基础设施。
8.6 外资研发机构 • 外资研发机构:是指国外、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组织和个人在我省独立投资或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联合共同投资设立的以研发为主要业务的机构。 • 由各市、县(区)科技局组织外资研发机构填写,由省辖市与县(市)科技局分别报送。
8.7 高新技术企业 • 由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组织所在地高新技术企业填报,省辖市本级及所辖区报表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县(市)报表由各县(市)科技局直接报送,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由高新区统一报送。 • 第一张表为每季度填写报送,第二张表为第四季度填写全年数据。 • 2009年一月报送的报表即2008年第四季度数据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为还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06、2007、200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一季度开始统计范围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企业,既2008年开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新的认定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需要注意的几个指标: •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额: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按新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率,经税务部门核准所减免的税额。不含其他方式减免的税额。 • 名牌产品:是指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名牌产品。 •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是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和省著名商标数。
8.8 科技人才 人才培养 “省333工程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以及“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可从当地人事和组织部门获得数据。 市、县科技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和认定的,具有较高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人才引进 • 市、县(区)设立的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实际引进的人才数量,请同时在表格下填写人才引进计划名称及经费 。如果没有设立人才计划,请在表上标注“不发生”。 • 引进海归人员:是指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获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人员。 • 海外科学家:是指以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国际突出创新成就,具有重要的专业影响力,能够站在国际视角,为江苏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体实践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并带动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与江苏开展稳定、广泛的产业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省双千人才”工程引进的海外科学家不列入统计。
8.9 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 由各市、县(区)科技局组织特色产业基地填写,由省辖市与县(区)科技局分别报送。 • 沿江对俄基地分别由镇江、泰州、南通三市分别报送。
8.10 创业投资机构 • 由省创业投资协会提供名单和我们06年创业投资机构清单进行整合,名单不全,各市、县要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不断补充机构。 • 实收资本: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自有资本。 • 管理资金规模:是指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支配和使用的投资资金总额。
九、高新园区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统计表 •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表
九、联系方式 省科技统计中心地址: 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210042 网站地址: http://www.jssts.com/ 马永浩 电话 025-85410384-611 E-mail:mayongh@sti.j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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