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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業務宣導說明研習會 校 內補助 業務 學術 研究重點支援. 研究發展處 業務組 陳少華 分機 2606. 緣起. 為鼓勵傑出學術研究和整合學術資源,及鼓勵本校教師爭取國科會以外之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和學術研究機構等校外委託或補助本校執行之產學合作 計畫。 辦理期程:每年辦理兩次,分別於 2 月及 9 月開始 受理 申請 本 期期 程: 103 年度第一次重點支援申請 103.02.17 ~ 103.03.17 若 申請類別為「校內特色研究群計畫」者,請於 3 月 10 日 ( 星期一 ) 前先將計畫書摘要以電子檔傳送承辦人員,俾利安排外審作業及會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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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業務宣導說明研習會校內補助業務學術研究重點支援研發處業務宣導說明研習會校內補助業務學術研究重點支援 研究發展處 業務組 陳少華 分機2606
緣起 • 為鼓勵傑出學術研究和整合學術資源,及鼓勵本校教師爭取國科會以外之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民間團體和學術研究機構等校外委託或補助本校執行之產學合作計畫。 • 辦理期程:每年辦理兩次,分別於2月及9月開始受理申請 • 本期期程:103年度第一次重點支援申請 103.02.17~103.03.17 若申請類別為「校內特色研究群計畫」者,請於3月10日(星期一)前先將計畫書摘要以電子檔傳送承辦人員,俾利安排外審作業及會議事宜。
申請表單填報說明-一般類資本門申請表 • 審查資料項目說明 • 請依以下項目及順序提供審查資料,以作為補助金額審查之參考。 • 背景說明:請提供需求之重要性、申請者傑出事實、研究整合重要性等(依申請類別斟酌提供)。 • 預期成效:請敘述申請購買設備之預期成效(質化或量化成效),作為後續績效考評之標準;曾獲補助者,請附成果績效及自評報告乙份。 • 儀器設備及經費使用項目說明:如為分項設備,請註明需學校補助之儀器項目(例:計畫補助多項設備者,請註明申請之設備項目名稱)。 • 自籌及補助款明細(多年期計畫經費請提供經費清單) • 近三年著作目錄、SCI論文IF排名(新進教師、研究優良教師者必填) • 廠商估價單:儀器設備規格、估價單請加註申請補助項目之中文名稱且需有廠商核章;如屬計畫類需附原計畫申請書以及核定清單。 • 其他相關說明: • 相關佐證或說明設備重要性之內容。 • 申請校內特色研究群計畫,內容應強調研究團對具全國競爭力之具體事項。
申請表單填報說明-產學經常門申請表 並繳交產學合作計畫配合款補助規劃書 送產學營運中心辦理
表單下載: 研發處首頁→校內外補助→最新消息
作業期程說明 • 103年4-8月請購動支作業 • 產學類經常門:請列印自籌或計畫經費使用完畢明細表送研發處,再由研發處授權受補助經常門,請自行動支請購,並送產學及研發處會辦。 • 一般類資本門:請手寫支出憑證黏存單送研發處辦理登帳事宜。 • 103年12月25日補助經費最後結報期限,未於此期限內完成結報者,一律回收統籌運用 • 103年4月召開重點支援審查會 • 103年8月31日前尚未完成動支者一律回收統籌運用 • 103年4月底前發函通知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
經費使用注意事項 • 使用本要點補助經費採購之設備不適用於科研採購。 • 科研採購適用範圍:本校接受政府補助、委託辦理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研究計畫案並符合補助、委託目的。 • 院系、其他單位補助款(含借貸款)、自籌款優先使用(且皆應為尚未動支之經費),校補助款次之,其報銷之結餘款將由校方優先收回統籌運用。校外補助單位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補助案之請購(動支),應以一次採購為原則,若需分案仍應同時提出請購,惟產學合作計畫得按季分次請購(動支)。 • 應依申請時所填寫之資料(如採購項目及經費來源等)辦理採購作業。
其他注意事項 • 本業務承辦人: • 研發處承辦人:陳少華小姐;校內分機:2606;E-mail:charlene@staff.nsysu.edu.tw • 產學營運中心承辦人:王淑鈴小姐;校內分機:2622;E-mail:celine@staff.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