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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政策.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规费管理局 徐建明 联系电话: 0579-82468749 13586997088. 主要法规. 1 《 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2010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 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2、《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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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政策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规费管理局 徐建明 联系电话:0579-82468749 13586997088
主要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2005年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主要法规 4、《社险会保费征缴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 5、《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6、《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003年9月4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主要法规 7、《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1999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8年5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 浙政办发〔2006〕111号
主要法规 9、《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金政发〔2005 〕104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产生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主要亮点 1、法律的形式确立了 中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 2、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 3、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 4、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5、方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信息保密 7、国际上的通常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热点解读 1、明确建立五种社保制度 2、缴费不足十五年 也可以转移接续 3、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规定 4、用人单位应按月 公示社保缴费情况 5、强制性征收措施 *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登记、申报、缴纳第三章 征收管理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意义: 规范社保费的征缴流程,统一征收办法,明确了劳动和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征收管理及监督检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授予地税部门相应的征收管理权,确立地税机关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地位。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税务机关的职责:《办法》明确地税机关征管职责,规定了地税部门对缴费单位缴费登记、非正常户认定、核定征收、费款追征、缓缴审批等有关征收管理职能。也赋予地税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和强制征收措施的权力,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办法赋予地税部门相应的征管手段。《办法》明确了缴费人的缴费义务、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文号:金政发〔2005 〕104 号 文件名:《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意义:法律层次最低、实用性最强——主要运用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1、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7]249号 2、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详见浙地税函[2007]249号。 3、允许扣除项目:办法第六条(本市企业招用已在本地参保的人员 、招用离退休人员)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二、费率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 2009年1月1日起所有用人单位从18%调整到14%。 城镇个体劳动者从17% 调整为18%,又从18%调整为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收入10%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入8%。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三、征缴方式 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申报相分离
谢谢大家! 社保费征收工作任重道远,还须同志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