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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解读. 张安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第一章: 《 就业促进法 》 立法背景 第二章: 《 就业促进法 》 的有关内容解读. 第一章: 《 就业促进法 》 立法背景. 2007 年 8 月 30 日通过的,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开启了就业促进工作的新时代,就业是民生之本, 《 就业促进法 》 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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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张安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第一章: 《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 • 第二章:《就业促进法》的有关内容解读
第一章:《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 • 2007年8月30日通过的,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开启了就业促进工作的新时代,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促进法》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国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成就)。城镇新增就业每年平均近千万人。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劳动力资源最丰富、人口就业压力也最大的国家,我国的就业问题和基本矛盾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劳动力资源最丰富、人口就业压力也最大的国家,我国的就业问题和基本矛盾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 • “十一五”(1955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的)期间,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会持续,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局部地区供求矛盾尖锐。
1、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高。 • 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 • 从根本上讲,我们面临的就是两件事: • 一是十三亿人要吃饭,二是八亿人要饭碗。 • 2、城镇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 “九五”期间,城镇就业人员---1.0亿 • “十五”期间,城镇就业人员---1.8亿
(“十五”期间城镇新增4200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 “十一五”期间,城镇就业人员—2.7亿 • “十一五”城镇新增劳动力5千万,新增岗位4千万,缺口1千万。 • 目前城镇有接近一亿人处于不充分就业或就业不稳定状态。
3、农村富余劳动力量大,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仍有增长。3、农村富余劳动力量大,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仍有增长。 • 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且每年保持5%以上的增长速度,主要是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
4、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 就业难和招工难是结构性矛盾的突出表现。传统产业大量的人员失业下岗,但是一些高新技术产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一些高端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很难。 • 5、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尚不规范 • 6、职业培训工作相对比较滞后 • 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比较普遍。
第二章:《就业促进法》解读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 • 以《劳动法》为基础 • 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 •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 • 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 《就业促进法》 • 共九章六十九条: • 内容涵盖了政府责任、工作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 • 《就业促进法》内容归纳为: • 第一节:一个方针 • 第二节:一面旗帜 • 第三节:六大责任 • 第四节:五项制度 • 第五节:十大政策 • 简称------116510
一个方针指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一个方针指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 一面旗帜指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 六项责任分别是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
五个制度是 • 就业工作组织领导的政府责任制度 • 劳动者工作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 • 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 • 对人力资源素质提升的职业能力开发制度 • 对失业治理的失业保险及预防制度。
十大政策是 • 经济发展政策、财政保证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 • 城乡统筹政策、区域统筹政策、 • 群体统筹政策、支持灵活就业政策、 • 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 • 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 该法的主要内容, • 简单的地讲,就是“四个一” • 即“确立一个地位,树立一面旗帜,完善一种机制,形成一套体系”。
第一节:《就业促进法》一个方针 • 一个方针----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第二节:《就业促进法》一面旗帜 • 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 • 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 实现就业公平,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既是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就业促进法》一面旗帜 • 法律单设“公平就业”一章,明确规定: •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群体享有和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 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 否则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三节:《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1、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机构增加就业岗位; • 2、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 3、完善就业服务; • 4、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 5、提供就业援助; • 6、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1、 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机构增加就业岗位; • 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要职责,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 •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突出了就业地位,明确了政府责任 • ---实现了就业工作重要地位和政府工作责任的法制化。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2、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 人力资源市场的表述----是对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中心、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总的概括。 • 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以上规定,为打破市场分割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明了方向,也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实现劳动者有序流动和最佳配置提供了条件。 • 针对日益猖獗的非法黑中介-----明确了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以及禁止从事的行为,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有力保障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劳动者利益。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3、完善就业服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依法开展就业服务,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监督和指导。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进一步促进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4、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培训。 •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 这些规定将有力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5、提供就业援助 •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保障“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就业促进法》六大责任 • 6、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 法律不仅专设了“政策支持”一章,确立了国际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等各方面的政策。实行城乡统筹、区域和不同就业群体的就业政策,要求建立和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进行预防、调节和控制。
深圳就业促进工作 • 2009年7月3号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工作,抓住五个环节做好就业工作。代市长王荣与各区及相关部门签订2009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 王荣指出:抓好就业工作必须在落实就业政策、开辟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健全劳动保障、完善服务体系等五个环节上下功夫。
深圳采取的新举措 • 一、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形势,以保企业来保就业、以保就业来保增长,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 二、竭尽全力促进重点人群的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外来劳务工“三类群体”的就业问题的就业问题当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 三、努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城市。
深圳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环境 • 以创业带动就业,不失为金融危机环境下的“保民生、保稳定、保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 1、一创业带动就业的重中之重在于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为创业者提供低息、免息贷款,补贴场租、资金,对创业者予以奖励,这些措施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进入市场和维持企业运行的成本。同时,在创业者创业失败后给与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援助,为创业者构筑了可靠的缓冲带,给创业者“定心丸”。
深圳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环境 • 2、政府全力建设公共创业服务工作平台,建立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创业指导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 大力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见习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和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环境。
深圳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环境 • 3、延伸现有的产业链条、创新链条、服务链条;公用事业“还富于民”,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降低,释放更多的利益空间,提供新的创业机会。
第四节:《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具体的工作制度是开展就业工作的有力抓手,并发挥重要作用。 • 一、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制度; • 二、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 • 三、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制度; • 四、职业能力开发制度 • 五、失业保险和预防制度
《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一、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制度; • 包括目标责任和考核检查机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二、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 • 包括: • 1、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2、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 3、困难地区的就业援助。
《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三、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制度; • 包括培育和完善: • 1、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 2、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 3、职业中介管理规范; • 4、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
《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四、职业能力开发制度 • 包括: • 1、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 2、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制度; • 3、劳动预备制度; • 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5、培训补贴制度。
《就业促进法》五项制度 • 五、失业保险和预防制度 • 包括: • 1、失业预警 • 2、失业预防调控 • 3、失业保险。
第五节:《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政策是促进就业的关键内容,是解决就业难题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履行责任的具体体现。 • 《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经验检验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并按照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规定了政策支持的核心内容,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一、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 • 二、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 三、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 四、实行有力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 • 五、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六、实行区域统筹的就业政策; • 七、实行群体统筹的就业政策; • 八、实行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 • 九、实行就业援助制度 • 十、实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一、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2、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3、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4、实行有力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5、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6、实行区域统筹的就业政策;
《就业促进法》---十大政策 • 7、实行群体统筹的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