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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水環保產業現況與未來發展. 主講人:潘時正 博士 2014.4. 主講人簡介. 中央大學環工所博士,土木系碩士、學士 現任業興環境科技公司總經理、台灣土水協會常務理事 曾任 美商西圖工程顧問 公司 (CH2M Hill) 計畫 經理 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技術經理 台灣土水協會秘書長 ( 第 5 屆、第 6 屆 ). 參與國際交流. 北京 IAH(2006/10). 日本土水環境展 (2008/10). 韓國交流 (2012/2). 美國 SURF20(2012/7 ). 美國 ICSEP(2013/10 ). 澳門 MIECF(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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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水環保產業現況與未來發展 主講人:潘時正 博士 2014.4
主講人簡介 • 中央大學環工所博士,土木系碩士、學士 • 現任業興環境科技公司總經理、台灣土水協會常務理事 • 曾任 • 美商西圖工程顧問公司(CH2M Hill)計畫經理 • 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技術經理 • 台灣土水協會秘書長(第5屆、第6屆)
參與國際交流 北京IAH(2006/10) 日本土水環境展(2008/10) 韓國交流(2012/2) 美國SURF20(2012/7) 美國ICSEP(2013/10) 澳門MIECF(2014/3)
參與兩岸交流 上海戰略論壇(2010/5) 北京首鋼交流(2010/5) 北京環保部交流(2012/7) 廈門中科院交流(2013/5) 昆明交流(2013/7) 武漢交流(2013/12)
內容綱要 • 我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現況 • 我國土水環保產業發展經驗 • 亞洲土水環保產業崛起及對我國影響 • 未來產業趨勢與研究方向
法源依據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土汙法) • 2000公佈實施、2010修正 • 共分8章、57條 • 重要子法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立法目的§1 專有名詞定義§2 總 則 (第一章) 整治計畫提出期限、展延及變更§22 主管機關及主管事項§3~5 整治計畫之陳列或揭示§23 底泥定期檢測、工業區等區內土壤 及地下水品質狀況之檢測§6 整治目標、環境及健康風險評估、 土地開發利用與公聽會§24 整治複育 (第五章) 污染查證、採取必要措施及期限§7 控制/整治計畫或適當措施§25 公告事業土地移轉前檢具資料§8 防治措施 (第二章) 控制/整治場址、管制區之解除§26 公告事業設立、歇業前檢具資料§9 污染來源不明確時採取措施§27 土壤、底泥及地下水污染檢測§10 整治基金之徵收、用途及查證§28 技師簽證§11 整治基金來源§29 控制、整治場址列管;底泥檢測及整治 評估;自然環境存在污染物§12 財務及責任 (第六章) 基金管理會之成立§30 調查評估措施 (第三章) 控制計畫提出期限及展延規定§13 污染土地關係人之注意義務§31 整治場址之調查及評估期限與 土汙基金支出費用之評定處理§14 罰 則 (第七章) §32~47 控制/整治場址應變必要措施§15 附 則 (第八章) §48~57 管制措施 (第四章) 控制/整治場址管制區§16~20 整治場址禁止處分§2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架構
台灣土污法特色 • 涵蓋多種環境介質 • 土壤、地下水 • 底泥(2010修正納入) • 依管制標準認定是否為污染場址(底泥除外) • 超過管制標準,但未達20倍 →污染控制場址 • 達管制標準20倍 →污染整治場址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 向公告物質製造者及輸入者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 • 基金用於土壤及地下水監測,污染調查,場址查證、管制與整治(無污染行為人時)
污染場址調查 • 由主管機關負責污染場址查證 • 高污染潛勢設施(加油站、油槽、使用含氯有機物事業、廢棄工廠) • 農地 • 工業區、科學園區 • 廢棄物非法棄置場 • 民眾檢舉疑似污染事件 • 污染場址調查方法 • 環境場址評估法辦理事業用地土壤污染檢測指引 • ASTM E1527 ESA Phase I
場址調查工作概況 場址現勘 施作MIP 土壤採樣 設井施工 標準監測井 地下水採樣
台灣列管污染場址現況 • 農地:共709處 • 加油站:共82處 • 工廠及儲槽:共106處(含廢棄工廠) • 非法棄置場:共23處 • 其他:共51處 • 以上公告場址共計971處
污染場址整治與管制 • 污染場址整治 • 所需費用由污染行為人支付,無污染行為人時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支付 • 通常由場址管理者委託顧問公司或工程公司研擬改善計畫並負責執行 • 改善目標為符合管制標準,或經由健康風險評估訂定之整治目標 • 污染場址管制 • 由污染行為人提出改善計畫,經主管機關審核後實施 • 改善完成後由主管機關辦理驗證,符合改善目標後解除列管
國內常用土水整治技術 • 土壤污染整治 • 油品污染 • 土壤抽氣(soil vapor extraction) • 生物通氣(bioventing) • 強化生物處理(生物製劑) • 熱脫附 • 土壤清洗(soil washing) • 重金屬污染 • 翻堆稀釋 • 土壤清洗(酸洗)
國內常用土水整治技術 • 地下水整治 • 有機物污染 • 抽出處理(pump & treat) • 生物漱洗法(bioslurping) • 水中注氣(air sparging)加土壤抽氣 • 強化生物處理(ORC、HRC) • 現地化學氧化(in-situ chemical oxidation) • 介面活性劑/共溶劑沖排(surfactant/co-solvent flushing) • 零價鐵(zero-valent iron) • 自然衰減(monitored natural attenuation)
整治工程概況(現地化學處理) 水平井濾管設置 尾氣處理設備組裝 油水分離器 井場流量計設置 注藥井設置 廢水混凝浮除系統
整治工程概況(土壤抽氣及離地生物復育) 生物復育場水平井埋管 現場開挖作業 現場水平井鋪設作業 SVE土壤氣體抽除設備 生物復育場堆置 水平井管線配置
前言 • 台灣土水環保產業發展起始於2000年,歷經十餘年演進,已在污染場地調查評價及修復上建立本土化方法技術與實場經驗 • 目前每年市場規模估計約50至100億NTD • 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於2013成立土壤及地下水產業策略聯盟,期能整合台灣經驗,透過交流加速兩岸修復產業合作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1.完整法規架構 • 污染防治法 • 污染源管制 • 品質標準 • 評價方法(ESA Phase I/II) • 修復方法 • 財政收入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2.培育產業人才 • 工程學 • 環境工程、化學工程、機械工程、土木工程 • 地球科學 • 應用地質、水文地質、礦冶技術 • 土壤科學 • 微生物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 • 分析化學 • 法律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3. 產業角色分工 • 技術諮詢 • 污染場址評估、整治工作之規劃設計 • 環境檢驗 • 協力廠商或公正學術單位參與場址評估、土壤地下水採樣檢驗 • 工程施工 • 整治工作相關之設備安裝、施工、操作 • 技術研發 • 污染整治所需技術之研究開發與實證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4.整治工作採行統包(責任施工) 委託單位 先期調查評估 PCM (專案管理) 場址細密調查 監督 整治工作規劃設計 統包單位 工程施工 驗證 操作運轉與維護 PCM或 第三公正單位 成效驗證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5.良好的工程契約設計 • 「總價承包」與「實作數量」混合計價 • 設計、先導試驗等採總價計價 • 施工、鑿井、檢驗等採實作數量計價 • 實作數量計價項目應有預估數量,並以不超過一定比例(如10%)為上限 • 成效驗證 • 成效驗證方式應載明於契約,並委託雙方皆認可之協力廠商公正單位,在雙方監督下執行 • 不可抗力或不可預期因素
發展土水環保產業之要素 6.累積成功修復經驗與案例 • 建立具有經驗能力的工作團隊 • 完整的先期調查 • 選用最經濟可行之整治技術 • 良好的設計 • 操作中嚴密監控與適時調整 • 檢討缺失並持續改善
台灣土水環保產業危機 • 土水技術空洞化 • 自有研發/製造設備、儀器、藥劑少,多為歐美等國進口 • 少數國產設備(如SVE)仿自國外,但缺乏關鍵零組件(如真空幫浦) 研發、設計、製造能力 • 產業秩序混亂 • 國內整治工作多採低價競標方式,又缺乏完整技術規範,不利技術創新 • 產研落差大 • 研發資源不足且分散 • 現階段研發資源多提供學校單位,企業研發少,短期恐無法產生具體成效(如專利、商業化產品)
前言 • 大韓民族性格側寫 • 團結與愛國心 • 不服輸的戰鬥性格 • 自尊心強烈 • 工作認真個性節儉 • 集體主義 李舜臣(1545 - 1598),李氏 朝鮮時期名將,諡號忠武。 壬辰戰爭期間率龜甲船多次 重創日軍水師,最後遭火槍 所傷戰死疆場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法源依據 • Soil Environment Conservation Act (1995年實施) • 主管機關 • 環境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 MOE) •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olicy Bureau (司級) • Soil and Groundwater Management Division (科級)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政策執行單位 • 韓國環境公團(Korea Environment Corporation, KECO) (直屬MOE) • 韓國環境產業技術院(Korea Environmental Industry and Technology Institute, KEITI) (直屬MOE),負責推動GAIA計畫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GAIA計畫(Geo-Advanced Innovative ActionProgram) • 由MOE主導,KEITI負責RFP,10年期總投資1,631億韓元,約合新台幣47億元 (資料來源:SETC, http://www.sec.re.kr/subject.do?method=introduce)
MOE 調查/整治計畫 研發資源 KECO KEITI SETC GAIA 企業 (Samsung, SK, Hyundai …..) 大學 研究機構 韓國國內土壤環境保護產業架構圖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參與土壤整治之民間企業(1/3) • Samsung Engineering (資料來源:SECL, http://www.samsungengineering.co.kr/)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參與土壤整治之民間企業(2/3) • Hyund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 土壤及浚泥清洗(油品/重金屬污染) • 4項國內專利及2項國外專利 • 土壤清洗廠外銷日本 (資料來源:Hyundai E&C, http://en.hdec.kr/)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參與土壤整治之民間企業(3/3) • Daewoo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 Soil contamination purification apparatus and method using hot air (專利號碼2003-0035701) • SK Innovation • 2008年承攬了韓國最大的土壤淨化項目,即美軍返還基地(LPP)污染土壤淨化項目 • 獲得韓國TKP輸油管中廢輸油管的淨化專案訂單 (資料來源:Daewoo E&C, http://www.daewooenc.com/index.asp) (資料來源:SK Energy, http://chn.skenergy.com/)
Brownfield • 污染場地的淨化後再開發 • ex. BP, Exxon Remediation Captive Market 軍事營區 冶煉廠 閒置場地 • 污染物:油類、重金屬 、PCB和其他有害物質 LMB • 接受LPP環境污染淨化治理工程以及TKP污染管路淨化工程的訂單 • 推進參加GAIA專案、確保Cr6+污染土壤的淨化技術並進軍中國市場等 Waste Management • 能源化 • Landfill Gas • Bio-Gas • CDM 填埋、焚燒項目→ 廢棄物能源化利用、Eco-Town 中國 → 東南亞 → 東歐 LPP: Land Partnership Plan,韓美聯合土地管理計畫;TKP: Trans Korea Pipeline,橫貫韓國的輸油管 GAIA: Geo-Advanced Innovative Action,韓國環境部主管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開發專案 SK土壤污染整治業務概要 (資料來源:SK Energy, 中國綠色經濟合作方案, 2009)
韓國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韓國土壤整治發展之契機-韓美聯合土地管理計畫(Land Partnership Plan, LPP) • 目的:集中減少駐韓美軍(USFK)基地數目,提升指揮、調度及訓練效率,改善官兵居住品質 • 內容概要 • 計畫期間:2002~2011 • USFK主要基地數目由41處減少為26處 • 大部份部隊遷離首爾市區 • 預計歸還韓國政府土地面積達13,500公頃 • 總花費約25億美元,由美韓雙方各負擔50% (資料來源: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facility/korea-updates-2.htm)
韓美聯合土地管理計畫概要 (資料來源:USACE, Korea Relocation Update)
韓國地下水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地下水概況 • 2007年全年地下水使用量約37.2億立方公尺,佔全國總用水量13%,其中約48%供應民生用水 • 地下水資源面臨問題 • 地下水位下降:2004~2008年全國193處深層地下水監測井,約62%發現顯著水位下降 • 地下水污染 • TPH、BTEX(軍事營區、工業區、公用設施) • 含氯有機溶劑(TCE等) • 放射性核種(鈾、氡) • 微生物(引發腸胃炎) (資料來源:Lee,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 Vol.38, No.1, pp.64–74, 2001)
韓國地下水環境保護體系概要 • 法源依據 • Groundwater Act (1994年實施) • 設立National Groundwater Monitoring Network (NGMN) • 抽水量大於100 m3/day的水井需許可與記錄 • 主管機關 • 土地、交通及海洋部(Ministry of Land, Transport and Maritime Affairs, MLTM) • Office of Construction and Water Resources Policy(司級單位) •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Division (?)(科級單位)
韓國土水環保產業競爭力分析 • 技術能力評估(1/2) • 土壤污染調查 • ESA Phase I/II 應為污染場址調查之通用準則 • 推測Geoprobe或類似鑽機應已普遍使用 • 污染物分析能力應無問題 • 土壤污染整治 • 離地處理技術,如土壤清洗、低溫熱吸附等,已有大規模實場經驗與設備設計製造能力 • 推測正在開發測試油品處理用之生物製劑 • 實施低階現地處理技術(如SVE)應無問題,高階現地處理技術(如ISCO)則有待觀察
韓國土水環保產業競爭力分析 • 技術能力評估(2/2) • 地下水監測 • 已建立完整監測井網,且應用自動監測與網路傳輸技術 • MLTM與MOE地下水監測資料似未進行整合 • 地下水污染整治 • 相關技術應尚在摸索階段,未有大規模應用經驗 • 地下水污染整治研究中,對水文地質之認識尚有不足(尤其異質性及對DNAPL污染之影響)
韓國土水環保產業競爭力分析 • 土水產業產值 • 2005年約合420億元NTD,佔環保產業總產值之7.2% • 預估2015年達870億NTD,佔環保產業總產值之11% • 土水產業發展目標 • 以出口為導向(技術、產品、服務) • 中韓環境產業合作方案 • 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 • (資料來源:Eco-Innovation Policies in the Republic of Korea,2008)
2020 中日韓合作願景 (2010 年5 月第三次中、日、韓領袖峰會會後發表) 1.建立三國合作秘書處,加強三國夥伴關係,並促其制度化 2.進行FTA 產官學共同研究,透過持續之經濟合作邁向共同繁榮 3.有效推動永續發展與環保政策 (1)支持國際環保規範; (2)共同履行有關10 大環保部門之行動計畫; (3)支持召開生物多樣化協約年會及世界自然保育年會; (4)加強三國境內海洋環境之保護; (5)致力境內黃沙之防範技術及應對能力之培訓機制; (6)加強對防杜有害廢棄物之合作體制; (7)建構三國循環經濟之模範基礎。 4.透過擴大人員及文化交流,致力和諧與友誼關係 5.推動東亞共同體,共同推動區域及國際社會之繁榮與安定 (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從產業競合關係論中、日、韓 經濟整合與對我國區域參與之政策意涵,2011年5月)
中‧韓環境產業合作技術交流會 中韓環境產業合作技術交流會是由韓國環境產業技術院發起,韓國環境產業技術院和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共同主辦的環保技術和產品研討和交流會議。本次交流會的主題涉及韓國環境產業的汙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和其他環境保護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宣傳,旨在促進中韓環保行業技術和合作的發展。會議組織及安排確定如下: 一、會議組織 主辦單位:韓國環境產業技術院(KEITI)、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SMEDI) 協辦單位:韓國環境部 駐中韓國大使館 承辦單位:華東地區給水排水技術情報網、上海市給水排水技術情報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官方網) 二、會議主題和議題 會議主題:韓國汙水處理、污泥處理和處置等環保技術和產業會議將邀請韓國 18 家環保技術企業做技術交流,並與中國的技術人員和環保企業進行技術、經驗交流和合作探討。 三、會議安排 會議時間: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18:00 會議地點: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多功能廳 (資料來源:上海環保產業網,http://www.shaepi.org/show.asp?id=157)
韓國土水環保產業競爭力分析 • 產業優劣勢(相對於台灣) • 優勢 • 政府、研究機構、企業緊密聯結 • 研發計畫宏大、資源豐富 • 美軍遺留場址由韓國政府自行清除,可藉此讓國內土水產業起飛 • 重工業基礎良好,土壤處理技術大致成熟 • 可望簽訂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 • 劣勢 • 地下水未與土壤保護法結合,且非環境部管轄,相關研發與應用正在起步 • 企業影響力大,自願進行整治可能性存疑
面對韓國土水環保產業崛起之對策 • 對外策略 • 積極蒐集中、日、韓三國土水市場及產業發展資料 • 營造台灣為亞太土水市場交流與媒合平台 • ECFA中納入環保產業/土水產業議題 • 審慎面對未來兩岸、台韓、台日交流活動,以爭取對我方有利條件 • 聯日抗韓 • 自日本引進最新土壤處理技術 • 土壤處理用設備、化學藥劑、生物製劑在台製造,再銷往中國大陸
面對韓國土水環保產業崛起之對策 • 產業升級 • 由資料整合進入知識整合,從而產生新的商業模式與經濟效益 • 例:地下水監測井網 → 自動化 → 雲端 → 加值應用 • 進行土水調查及整治新技術研發,並以取得專利為目標(至少包括國內以及中國專利) • 推廣低耗能、綠色土水整治方法與技術 • 強化污染場址與整治工作之管理 • 於政府委辦計畫中優先採用新方法與新技術 • 加強政府部門在土水整治與褐地開發上之角色與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