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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旺陽事件與人權. 2012.7.4 徐嘉穎. 大綱. 重溫八九民運 討論李旺陽被自殺事件 評論各界回應 討論李旺陽事件統治者侵犯哪些人權 討論中國憲法是否有效實施 討論李旺陽事件與香港有何關係 總結. 六四不僅是學運,還有工人參與。. 回到 1989.5 北京天安門廣場: //5.18 ,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 ( 工自聯 ) 成立,在廣場西邊設廣播站 5.19 ,發表 《 首都工人宣言 》 ,要求中央國務院 1. 肯定這場運動是愛國運動, 2. 與學生公開對話,由電視廣播現場直播,否則 24 小時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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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旺陽事件與人權 2012.7.4 徐嘉穎
大綱 • 重溫八九民運 • 討論李旺陽被自殺事件 • 評論各界回應 • 討論李旺陽事件統治者侵犯哪些人權 • 討論中國憲法是否有效實施 • 討論李旺陽事件與香港有何關係 • 總結
六四不僅是學運,還有工人參與。 • 回到1989.5北京天安門廣場: • //5.18,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工自聯)成立,在廣場西邊設廣播站 • 5.19,發表《首都工人宣言》,要求中央國務院1.肯定這場運動是愛國運動,2.與學生公開對話,由電視廣播現場直播,否則24小時罷工 • 5.20 戒嚴令,工人組織敢死隊保護學生,工自聯亦派發單張組織工人遊行。// 中大學生報八九民運特刊2012.6《廣場染過的紅色 工人的振臂與失落》 香港工會教育中心《工人起來了-工人自治聯合會運動一九八九》。1990年
重溫八九民運 • 八九六四 天安門大屠殺Sound of silence (3m20s)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PHq0__bYAs 鎮壓過後,大肆拘捕 圖片:蘋果日報《屠城後第一幕 坦克照首曝光》2012.6.3
八九民運拘捕判刑人數估算 • 全國18.7萬人被捕,6.5萬人判刑 • 至少22人不公審判後立即死刑 • 數百死緩、終身監禁、十年以上徒刑 • 1989.6.4-6.30,北京拘捕「反革命暴徒」和「動亂分子」1103人,湖南拘捕「打砸搶動亂分子」506人,行政處罰1327人 • 美國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估計,目前仍有7人被關押在北京,部分患精神病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屠城後6.5萬人被重判》 2012.6.1, 明報《湖南民運人士被拘眾 僅次北京》2012.6.7
「六四事件中死傷最多、判刑最重、槍斃最多,是普通市民和工人」「六四事件中死傷最多、判刑最重、槍斃最多,是普通市民和工人」 • //山東大學前教授孫文廣指,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國保公安對自己的惡行有所顧忌,因容易引起國際輿論關注,但小城市特別是農村,公檢法的黑暗令外界難以想像。他說,六年前他和志願者去沂南聲援陳光誠,光天化日下被村中不明人士追打。[…] • 現居美國的六四學者吳仁華指,六四事件中死傷最多、判刑最重、槍斃最多,是普通市民和工人,就像李旺陽那樣。23年來他們幾乎被世人遺忘,連完整名單都沒有。李旺陽事件提醒人們應該關注這個群體。//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外界關注 國際再見識中共無法無天》2012.6.8
湖南省邵陽市玻璃廠工人 • 1983年李旺陽與朋友組織邵陽市工人互助會,曾遭關押 • 八九民運,李旺陽組織並成為湖南邵陽工自聯主席,多次發動工人遊行聲援八九民運學生 • 1989.6.9被捕,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囚13年。期間長期遭受酷刑虐待,失明患病 • 2000.6.8提早獲釋。出獄後要求獄方道歉賠償,並向海外人權組織申訴 • 2001.5再遭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禁10年 • 共囚22年
有線神州穿梭《六四廿三年何時解結》2012/06/02 • //六四事件裡的群眾領袖,許多人首先想起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但沒有離開而又被判入獄者,大有人在。例如這節介紹的李旺陽,六四時,他在湖南當工人領袖,聲援北京學生。他先後被監禁足足22年,是其中一個被監禁時間最長的民運人士。他有如此遭遇,原因很簡單,就是他一直堅持自己的信念。// (13m) • 網址: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program_video/index.php?video_id=12128020
有線新聞《工運領袖被囚廿多年受盡折磨》2012.6.2有線新聞《工運領袖被囚廿多年受盡折磨》2012.6.2 • //1989年六四期間,在湖南領導工人聲援北京學生的李旺陽,多年來獄中受盡折磨,現時雙眼失明、兩耳失聰,疾病纏身的花甲老人,接受採訪時只能用手指在手掌或腿上寫字,他表示,在獄中受到慘無人道的對待,例如用自製的刑具對付政治犯。 • 李旺陽一直堅持信念,換來的是22年牢獄生涯。過去23年,令李旺陽最感到安慰的是香港人那份堅持。這一刻,他最大的盼望是香港人點燃的燭光可以遍佈全國每一角落。// 有線新聞截圖,圖片來源:網民
2012.6.6,李旺陽離奇死亡 • 遺照:白布纏頸吊在窗前腳不離地 有線新聞截圖,圖片來源:網民
就算砍頭, 也不回頭。 圖片來源:網民
李旺陽妹妹李旺玲只能在賓館悼念李旺陽 圖片來源:轉載支聯會及網民
分組討論(1):如果我是… • 如果你是李旺陽,你對22年牢獄生涯有何感受?是甚麼讓你堅持?出獄後你有何打算?你對「被自殺」有何看法?你對政權有何要求?它如此待你,你有何感受? • 如果你是李旺陽,重頭再來,你在1989年6月友人通知你會被捕那日,你會否逃跑?你會否在獄中堅持立場?你會否接受有線訪問?為甚麼? • 如果你是李旺玲,你對哥哥投身工運民運而遭長期囚禁、被自殺以及未經同意便火化有何感受?你對自己被軟禁的遭遇有何感受? • 如果你是尹正安,身為李旺陽的好友與維權人士,面對李旺陽被自殺和自己被軟禁,有何感受?
參考文章(1)壹周刊《我們都是李旺陽》2012.6.14 • //受「民主牆」感召 • 李旺陽五○年出生,父母早年過身,與妹妹李旺玲相依為命。家境貧窮,李旺陽只能讀到中三,七○年便進了國營的玻璃廠當工人。七九年,文化大革命剛過去,改革開放仍在醞釀,在這段言論自由的真空時期,北京西單出現民主牆,牆上貼滿不同政見的大字報,包括異見人士魏京生批評鄧小平獨裁的言論。西單民主牆引發全國民主運動,倡導民主自由的刊物如雨後春筍,例如魏京生的《探索》、陳子明的《北京之春》等。那些年,受西單民主牆的民主思潮啟蒙,李旺陽結交了好幾位志同道合的民運戰友,共同創辦《資江民報》宣揚民主理念,又在李的家裡搞沙龍講座,互相辯論討論。「當時我們那些人經常在他的家裡聚會,談論中國的現狀、人權民主、價值觀等。」當年同樣是工人階級的尹正安說。李雖然只有中三程度,但是工餘時間便勤奮看書自學政治理論,有時一看就是通宵。「他看書很多,是一個很有追求、很有理想的人。」尹說。八三年,李旺陽參與成立邵陽市工人互助會。沒過多久,遭遇中共的「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報紙遭取締,互助會瓦解,尹正安入獄三年,李旺陽逃過一劫,卻也在玻璃廠遭降職。//
參考文章(1)壹周刊《我們都是李旺陽》2012.6.14 • //堅拒逃亡 • 八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社論把北京的學生運動定性為動亂。一直關注學運的李旺陽終於按捺不住,與尹正安一同坐火車上北京。他們在首都的高校演講,又四出探訪在北京參與學運的湖南學生,支持他們撐下去。五月初,在天安門廣場的學運領袖,呼籲外地群眾返回家鄉組織活動,支持爭取民主。「我們就趕回湖南來發起聲援。首先我們成立了邵陽市各界民眾聲援團,就在五月六日在邵陽市發動遊行,發放傳單,聲援活動。」尹正安說。「後來五月十九日北京戒嚴令發布後,我們就成立了邵陽市工人自治聯合會。我們佔領了(邵陽市人民)廣場,在市政府示威請願,要求對話。當時工自聯的指揮部,就設在李旺陽的家裡。」尹憶述。「他當時說了一句話,我印象很深刻:『樹起招兵旗,自有吃糧的人。』他是第一個打着旗子的人。」湖南邵陽民運人士楊盛憶述。 • 及至解放軍血腥屠城。「六月四日的凌晨,我們聽到這個消息以後,馬上趕到(邵陽市人民)廣場,然後發動了遊行。六月六日,我們在廣場開了一個很大的追悼大會。」尹說。六月八日深夜,風聲很緊,「當時我們有很多人都勸他,避一避、逃亡。李旺陽明確的表示,他不能走,他要留下來。因為他覺得,他要擔當邵陽工自聯這個事情,他有責任擔當起來,否則對不起工人。」尹說。六月九日子夜,尹正安逃跑,李旺陽被捕。//
參考文章(1)壹周刊《我們都是李旺陽》2012.6.14 • //酷刑又如何 • 李旺陽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囚十三年。李在獄中依然鐵骨錚錚,曾經絕食抗議被毆打,怎料遭受更恐怖的酷刑。幾個獄卒用鐵棒和竹片強行撬開他的口,「強行灌食,把他的牙撬碎了。反正一口左邊的牙都沒有了。」早在七九年就認識李旺陽的羅小晴說。李旺陽又曾經遭受「關小號」的刑罰,致使他要終日屈着身子單獨囚禁在小囚室,無法躺直睡覺。經年虐待,李的身高由一米八二萎縮至一米七三。但是李旺陽依舊是個鐵漢。「我聽他說,監獄裡面,當時只要在悔過書上面簽一個字,他就可以早一點出來,但他不願意簽!」羅小晴憶述:「他是個很剛烈的人!」二○○○年,李旺陽身患心臟病、頸椎病、腰椎病、左眼失明、雙耳接近失聰等病痛,獲減刑出獄。但是不到一年,李旺陽再次絕食,要求政府解決其醫療和生活費用問題,遭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年徒刑。 • 「李旺陽是個很堅決的人。政府因為害怕,也不攔阻他,沒辦法就乾脆把他關到監獄裡面去。」尹正安說。而李旺陽的妹妹李旺玲也因為幫助哥哥維權,接受外媒訪問,被判三年勞教。去年李旺陽出獄,病情再度惡化,雙耳完全失聰,惟有長住醫院,由妹妹每日送飯去醫院照顧他。縱然又盲又聾又病,李對外界依然十分關心,趁着朋友來醫院探望,打聽新聞。「他人很樂觀,頭腦清晰,雖然耳朵聽不見、眼睛看不見,但是他對國際形勢都知道,敍利亞、伊朗、卡達菲,都知道!」羅小晴說。秘訣就在我手寫掌心。「用他的手指頭,寫在他的手掌上。他就有感覺,憑感覺認字。」//
參考文章(2)蘋果日報《力抗中共 旺陽妹決不火化哥哥》2012.6.8參考文章(2)蘋果日報《力抗中共 旺陽妹決不火化哥哥》2012.6.8 • //62 歲的李旺陽一生獻身民運,從未娶妻生子,唯獨與妹妹骨肉連心。李旺陽去年二次出獄近乎癱瘓,妹妹用擔架將他抬回家照顧,儘管自己一家五口居住在沒有廁所、 不足20平方米的陋室。其後,李旺陽入住醫院,李旺玲每天煮好兩頓飯,從家裏跋涉七公里路帶去醫院,幫哥哥按摩,帶換洗衣服。雖然李旺玲與丈夫下崗多年, 僅靠打散工及微薄的退休工資維生,但她從沒想過放棄哥哥。 • 妹曾因維權囚三年 • 李旺陽89年因組織「邵陽市工人自治會」聲援北京學生民主運動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囚13年,他2001年第一次出獄後又控訴監獄虐待,絕食以及對海外媒體講遭遇,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再判囚10年;李旺玲則因協助他維權,包括幫他上網等,被以同樣罪名拘捕,其後被處勞教三年。昨日談起這段往 事,李旺玲說:「我怎麼能怨他呢?他是我的哥哥呀!而且我認為他是正當的。」//
參考文章(3)蘋果日報《鐵漢曾擬絕食抗爭》2012.6.11參考文章(3)蘋果日報《鐵漢曾擬絕食抗爭》2012.6.11 • //因參與民運失去一切,但李旺陽直到最後都在掙扎求存。其友人透露,李上月還計劃往市政府絕食抗議,爭取應有的退休金及有效治療:「他說『我要拼盡最後一口氣,絕不等死!』這是他的原話。」 • 還說要赴京治病 學上網 • 李旺陽的朋友黃麗紅告訴《蘋果》記者:「絕食不是想死,他是要爭取有房子住、有生活保障以及有效的治療。他還擬定了絕食宣言。我們怕他有危險勸他不要。」 兩次被判刑共關了21年的李旺陽去年出獄,他在市中心大祥區的原住宅幾年前已被強拆;他1970年進玻璃廠,即使坐牢後不算也有20年工齡,但當局以找不 到檔案為由拒絕辦理退休養老金,只答應給他每月300元人民幣低保(最低生活保障,類似香港綜援),李旺陽為此抗議稱情願不要。獄中被折磨得雙眼失明、雙耳失聰,全身是病,但醫院只是開些止痛藥給他。本身為隆回縣中學教師的黃麗紅在去年李出獄後與他相識,6月3日最後一次見面:「他們兄妹倆很親愛的有說有笑。他想六四平反能過安定的日子,他跟我說要去北京治耳朵、治眼睛,之後還能學習上網。他有很多美好的設想,絕不可能自殺!」這次最後的會面只 10分鐘就被監控者打斷。黃一年內多次探望李,自此不斷被騷擾,她7日往邵陽悼念被強行帶回,至今有人看守。//
參考文章(4) 港台新聞《記協主席麥燕庭參與遊行悼念李旺陽》2012.6.10 • //曾 採 訪 內 地 新 聞 多 年 的 記 協 主 席 麥 燕 庭 , 亦 參 與 悼 念 李 旺 陽 的 遊 行 。 她 說 , 在 內 地 採 訪 總 有 情 況 訪 問 了 維 權 人 士 之 後 , 受 訪 者 被 打 壓 加 劇 , 但 在 受 訪 後 短 時 間 內 死 亡 的 個 案 她 則 未 聽 過 。 • 她 認 為 今 次 是 一 個 悲 劇 , 如 果 記 者 擔 心 訪 問 維 權 人 士 會 連 累 對 方 而 不 作 報 道 , 是 正 中 當 權 者 下 懷 , 因 為 他 們 就 是 不 想 記 者 報 道 。 • 麥 燕 庭 認 為 , 這 些 維 權 人 士 經 深 思 熟 慮 才 接 受 訪 問 , 他 們 是 冒 死 不 怕 犧 牲 要 將 訊 息 傳 開 , 記 者 有 責 任 將 真 相 報 道 。 //
參考文章(5)長毛:記者天職是找真相 • 長毛︰「記者的天職就是搵真相,有人因為真相而死,不是你們的責任,如果你們因為講真相的人死了,而不再為講真相的才是問題。現在不是說對不起的 時候,一個政權是抵擋不了眾多傳媒的問題,希望香港傳媒不要再悲哀,做返你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對李旺陽最好的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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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六四鐵漢自縊疑點多 聾盲李旺陽醫院監控離奇死 記者:根本是暗殺》2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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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下圖反映創作人/網民對李旺陽之死有何看法?你是否認同?你認為下圖反映創作人/網民對李旺陽之死有何看法?你是否認同? 明報:黃照達《嘰嘰格格》2012.6.9
你認為下圖反映創作人/網民對李旺陽之死有何看法?你是否認同?你認為下圖反映創作人/網民對李旺陽之死有何看法?你是否認同? 圖片來源:網民
影片播放:頭條新聞 • 頭條新聞《人啊!人 「為民主,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我就是砍頭,我也不會回頭。」- 李旺陽。﹝歌曲:冰冷長街 歌手:王傑﹞》2012.6.10(5m30s-9m31s)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btOFJd3VpM#t=5m30s
蘋果日報2012.6.11 頭版 圖片來源:網民 各界回應 圖片來源:網民
明報《防「被自殺」 維權者紛聲明「我不自殺」》2012.6.9 • //胡佳﹕「中共不暗殺」想法破滅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在Twitter上留言說﹕「看來應該做一份公證保存在律師那裏了。內容:公民胡佳,在任何時候、面對任何人、身處任何困境、為任何事務都不會自殺。」胡佳建議,經常遭到非法拘禁的異見人士或維權者,都可留一份書面聲明或公證,雖然打壓不會因此停止,但最少可防範「被自殺」的情况出現。胡佳對本報說,他之前覺得,中共雖然嚴密監控維權人士,但未至於暗殺,李旺陽事件令這一想法「破滅」,「說明在維穩壓力愈來愈大的情况下,他們可能想要製造一種恐怖氣氛,就可以做出超越底線的行為」。//
明報:林建誠《沉痛悼念李旺陽老師》2012.6.10 • //在此,晚輩很難理解,像老師這樣一位熱血人士,這二十多年來是怎樣堅持。當聽到你以沙啞的聲音控訴被刑具連番鉗至昏迷,被腳鐐銬至肉爛皮損,被強行剝牙灌食制止您絕食抗議時,為之揪心,更是心寒,所謂一個泱泱大國原來就是用這種手段去教導和諧之道,教導治國與法治精神。感謝旺陽老師給晚輩一個最有說服力的側面教材,不單教育了我,也教育了七百萬香港人、各個政黨、團體、愛國人士與編寫國民教育的專業人員,晚輩很相信,老師非常渴望當香港人看到老師的遭遇時 能重新思考何謂核心價值、何謂愛國、何謂法治、何謂和諧社會,當然更重要的,是何謂「經濟騰飛的背後」。所謂身教勝於言教,您以您的身軀、您睜着向窗外望的眼神,還有輕觸地面的雙腳,空手變布條打結的伎倆,徹底把全中國所有鑑證學科定理、推斷都打破,因為所有這些科目都只告訴我您是「自願離開」。老師也是一面比水銀更靈亮的鏡子,既照亮了晚輩的怯懦、無知與悲憤,也照射很多得權在位,掛上尊貴稱號的議事分子,如何淋漓盡致地發揮演技,把最精彩的對白演繹出來。// • http://commentshk.blogspot.hk/2012/06/blog-post_8626.html
大陸報道及網民反應 明報《網民微博悼「李旺揚」「李旺洋」》2012.6.11 圖片來源:南都截圖、蘋果轉載網民
港官回應 • 頭條劇場:後備良心(11:51-16:12)http://www.youtube.com/watch?v=Ju-zzYnPRPQ#t=11m58s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全權的和最高的地位,主要職權:1.制定和修改憲法並監督其實施;制定和修改國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資料來源:新華網) • 港區政協或人大代表有何政治聯繫?
特首曾蔭權回應(2012.6.13) • //曾 蔭 權 : 內 地 一 定 聽 到 港 人 對 李 旺 陽 事 件 意 見 2012-06-13 HKT 22:36 港台新聞行 政 長 官 曾 蔭 權 首 次 回 應 內 地 民 運 人 士 李 旺 陽 死 亡 的 事 件 , 表 示 在 一 國 兩 制 下 , 最 重 要 的 責 任 是 維 護 港 人 自 由 表 達 意 見 的 權 利 , 相 信 內 地 當 局 一 定 聽 到 港 人 的 意 見 。 // • //曾 蔭 權 稱 就 李 旺 陽 事 件 向 中 央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2012-06-14 HKT 22:33 港台新聞 • 行 政 長 官 曾 蔭 權 認 為 , 李 旺 陽 事 件 有 疑 點 , 已 向 中 央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 相 信 當 局 會 嚴 肅 依 法 處 理 。 //
候任特首梁振英 • 重複11次「不會公開評論李旺陽事件」(2012.6.9有線新聞《梁振英不公開評論李旺陽事件 》) • 6.14中通社報道湖南調查李旺陽死因後,梁向記者談及有關調查,但拒絕回應是否覺得李案有疑點以及會否在7.1向訪港國家主席胡錦濤轉交港人簽名。(2012.6.15蘋果日報《梁振英鸚鵡學舌》)
討論(2)違反了哪些人權? • 在李旺陽事件中,誰侵犯了李旺陽甚麼人權?試指出相關《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明報《李旺陽困棺材倉企也不能 港今悼念頭七 獄中酷刑曝光》2012.6.13
明報《漠視國際公約 人權組織無符》2012.6.14 • //李旺陽生前在獄中被困「棺材倉」,揭示內地即使已簽訂《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監獄依然存在令人髮指的非人道酷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過去接觸被扣押或監禁的內地異見人士,對方透露曾在獄中被毆打、綑綁、電擊,甚至強迫服藥,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稱,《公約》只要求中國定期向聯合國提交報告,「如果國家不改善,都沒有辦法」。[…] • 被指廣泛施刑 中國:委會偏見 •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2008年發表審議中國履行公約情况的報告,對中國仍廣泛施以酷刑等多方面表示關注,舉例指內地仍經常施以酷刑逼供,甚至有拘留者或因酷刑死亡。報告又提及中國仍設秘密拘留中心「黑監獄」,並採取不同行政拘留形式如監視居住,以及恐嚇和暴力行為。中國當時回應稱,國家一貫反對酷刑,並認為委員會對中國有嚴重偏見。//
酷刑公約審議結論(2009) • 1989年民主運動 • //段21:委員會表示關切的是,儘管1989年6月4日北京鎮壓民主運動當天或之後遇害、被捕或失蹤鼇戈的家屬一再要求,但是對該事件仍然缺乏調查,且未將東事人的生恐告知其家屬。對那些過度使用武力的人沒有受到任何行政或刑事制裁,委員會表示遺憾。 • 締約國應就1989年6月在北京鎮壓民主運動一事展開全面公正調查,提供自那些起一直被拘留的人的資料,將調查結果告知家屬,道歉並酌情給予賠償,並起訴那些過度使用武力、實施酷刑及其他虐待行為的人。// • 拘留條件和拘留期間死亡(段12)、包括勞動教養在內的行政拘留(段13)、秘密拘留中心(段14)
討論(3)中國憲法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 「第1條: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二章訂明人民的權利和義務,譬如: 「第6條: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項之自由權。一、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四、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 「第7條:人民有請願於議會之權。」 「第8條:人民有陳訴於行政官署之權。 「第9條:人民有訴訟於法院受其審判之權。 「第10條:人民對於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爲,有陳訴於平政院之權。 「第12條:人民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 「第15條:本章所載人民之權利,有認爲增進公益、維持治安或非常緊急必要時,得依法律限制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 • 「第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 「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 第二章訂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譬如: • 「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你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否有效實施?試以李旺陽事件舉例說明。你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否有效實施?試以李旺陽事件舉例說明。
政府與人民:社會契約 • 盧梭:主權在民 • 政府權力來自法律 • 政府與人民共同遵守 •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世界人權宣言》第21(2)條 • 「人民有權利和義務推翻獨裁專制的不義政府」《美國獨立宣言》(1776) 圖片來源:網民
討論(4) 李旺陽事件與香港有何關係? • 試分類下列人士的觀點。 • 你較認同哪種觀點?為甚麼? • 你認為李旺陽事件與香港有何關係?與你有何關係?
文匯報《「河水井水兩不犯」張震遠:特首不宜評內地事》2012.6.21文匯報《「河水井水兩不犯」張震遠:特首不宜評內地事》2012.6.21 • //就候任特首梁振英未有直接回應香港記者就李旺陽事件的提問,原梁振英競選辦主席張震遠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坦 言,無論是現任特首或候任特首,都不應該公開評論內地的事件,「若一個內地官員評論香港事件,香港會有許多人批評他,不應干預香港事務,同樣地,香港官員,包括候任特首,都不應該評論內地發生的事情」。 //
瑪倫《另類思考話六四》蘋果日報2012.6.11 • //面對中國,筆者抱持局外人的心態。中共道不道歉,人民原不原諒,民主改不改革,是中國人的事。不論最終決定如何,都必須尊重他們的意願,這是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也不要犯河水,即使是民主井水亦然。[…] • 六四事件是一場人道主義災難,性質和納粹屠殺猶太人和盧旺達種族滅絕類同。站在人類的角度,紀念六四和同情死難者及其家屬是應有之義,底線是絕對不會投入甚麼民族愛國情懷,更不會自詡民主中國等偉大的歷史使命,必須嚴格區分彼此,避免感性綁架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