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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宣導簡報. 報告人:註冊組長 陳羽君 日 期: 99.06.10. 簡報大綱. 壹、 99 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 貳、登記分發入學簡介及簡章摘要 叁、 登 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壹 、 99 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重要日程. 一、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日程. 二、第 2 次基測退費及補報名注意事項. 不考退費 : 請於 6 月 15 日 ( 二 ) 下午 4 點前 , 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 請攜帶放棄基測切結書 , 請學生 . 家長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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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宣導簡報 報告人:註冊組長 陳羽君 日 期:99.06.10
簡報大綱 壹、99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 貳、登記分發入學簡介及簡章摘要 叁、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二、第2次基測退費及補報名注意事項 • 不考退費:請於6月15日(二)下午4點前,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請攜帶放棄基測切結書,請學生.家長簽名) • 補報名:請於6月15日(二)下午4點前,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請攜帶報名資料三聯單請學生.家長簽名&報名費) • 本校13位報名五專甄選同學,欲退費或補報名,請於6月21日(一)早上9點前,備妥上述資料,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 請注意以上時程,以維護自身權益,預期不受理 • 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註冊組03-4936194#22
三、多元入學管道 申請入學 高中、高職 第1次國中基測 甄選入學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科學 高中 海事,水產,藝術,農業 高職 五專 第2次國中基測 登記分發入學 高中、高職、五專
四、多元入學管道日程 註:1. 6月12日所稱「甄選非學科測驗」係指各類甄選入學班次單獨辦理之測驗。2.體育班術科測驗同甄選非學科測驗日期。同類術科測驗時間各區應一致。
一、登記分發區範圍 • 全國高中高職分為15個登記分發區,全國五專合為 1 個區。 •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設於國立桃園農工 • 學生參加登記分發入學時,應以報名參加「99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如有參加第2次基本學力測驗者,則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
二、登記分發入學各區主委學校 • 高中高職五專區主委學校 •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桃園農工(03)3333-921 # 200 ,220
三、報名方式及日期 報名準備的資料: □1.報名資料檢核表。→由學校列印,請於7/2(五)上午返校領取 □2.志願卡。 □3.報名費。(高中職230元、五專230元、高中職+五專400元) □4.特殊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等),須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浮貼於「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檢核表內各項資料除通訊處、電話異動外,其餘資料不可修正。檢核表內各項資料除通訊處、電話異動外,其餘資料不可修正。 異動處請用原子筆以正楷修正,切勿使用鉛筆修改。 「登記分發區」於基測報名時已確認,故無法變更。 0983-XXXXXX 14
具特殊身分學生請務必填寫特殊身分名稱。 如有手機號碼請務必填寫便於登記分發作業中聯絡。 學生及家長兩者皆要在「簽名欄」簽名。 15
志願卡 任一次基測准考證號,第一碼至第九碼為數字,請提醒報名學生依序在對應格子內塗滿塗黑。 出生年月日為民國○○年○○月○○日共六碼,需依序劃記,如84年6月17日則需劃記84年06月17日。 18
志願卡 分發類別須擇一劃記: 檢查時須特別注意是否劃記或劃記兩種以上。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只報名一次基測者,須劃記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報名兩次基測者,須劃記第二次報名時選填之登記分發區。(僅報名五專者毋須劃記) 19
志願卡 請各國中承辦伙伴提醒報名學生,一定要在志願卡上「報名學生簽名」及「家長簽名」欄位完整簽名。家長請與檢核表由同一人簽名。 須以原子筆或鋼珠筆簽名,切勿使用鉛筆簽名。 20
志願卡─劃記正確 以桃園區及五專為例 21
志願卡-學校科組代碼劃記 須以99學年度各區簡章內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為劃記依據。 志願卡背面附有劃記範例,請自行參閱。 劃記前,可先上網進入「選填志願模擬系統」試填志願後再行劃記志願卡。 22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1/9) 劃記太淡、太細或太粗 擦拭不潔 非使用2B鉛筆劃記 志願格式劃記超過5碼或不足5碼 志願劃記錯誤 劃記其他登記分發區的志願 23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2/9) 劃記太淡-電腦讀不到志願 24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3/9) 劃記太小-電腦讀不到志願 25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4/9) 劃記太粗-易造成電腦誤判 26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5/9) 擦拭不潔-易造成電腦誤判 27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6/9) 非2B鉛筆劃記-電腦可能讀不到志願 28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7/9) 太多或不足五碼 志願為D1246多劃Y 志願為D13TW少劃3 29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8/9) 志願錯誤-志願為BC37R誤畫為4 30
志願卡-志願卡無法讀取或誤判原因(9/9) 劃記他區志願-第4志願劃記其他區學校 31
四、報名費用 • 僅報名參加高中高職登記分發者,每名230元整。 • 僅報名參加五專登記分發者,每名230元整。 • 同時報名參加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者,每名400元整。 • 報名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註:免繳報名費之集體報名學生,如於報名「99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 驗」時已繳驗證件,報名登記分發時只須由國中造冊後,加蓋教務處戳 章及承辦人職章即可, 不必另行繳交證件。
五、選填志願與劃記 (一)僅報名「○○」區高中高職登記分發者,「○○」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可混合劃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 如參加學力測驗時選填之登記分發區為○○區,可以劃記○○區的任一所高中高職志願。如果想要就讀其他登記分發區的學校,那麼在報名參加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就要先選填所要就讀的那一區,而且登記分發的志願卡上只能劃記那一個區內的志願,不可以摻雜其他區的志願。 (二)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者,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劃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三)同時報名「○○」區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者,「○○」分發區高中高職之志願和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混合劃記,但總數仍以80個志願為限。
六、登記分發作業與方式 • 以99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分發依據,不得加權計分 • 學生應以99年第1次或第2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完整使用。 • 參加兩次99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者,統一登記分發中心於電腦分發作業時,將會自動選擇分數較優的那一次完整使用。 • 依據符合資格之全體報名學生的99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總分高低排序,再以各志願卡內之志願劃記順序依序擇ㄧ志願分發。 • 若有報名學生總分相同且志願相同時,則依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等學科順序分數高低依序依志願分發;如經比序後仍全部相同且為該科組最後一個錄取名額時,則予以增額錄取。
七、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1/7)七、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1/7) • 特殊身分:身心障礙生 • 依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者,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 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2%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但成績總分相同者,增額錄取。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2/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2/7) • 特殊身分:原住民 • 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20%計算。 • 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加總分35%計算。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戶口名簿上並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記事。 • 原住民學生如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須另附證明。
九、登記分發放榜 • 放榜日期:99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2:00 (全國同步放榜) • 查榜服務: • 網站查榜: • 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99union.tw • 中華電信查榜服務網址 http://www.hinet.net • 語音及簡訊查榜:詳見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 榜示查榜:請參閱各分發區或各招生學校榜單
十、登記分發結果通知 郵寄或轉發 國中或招生學校 自行領回 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報名學生 郵 寄 (登記分發結果通知單,由各區入學委員會自行決定遞送方式)
十一、登記分發結果複查 • 報名登記分發入學之學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要求更改原報名志願卡中所劃記之志願及順序。 通訊複查日期: 99年8月11日至13日以郵戳為憑 限時掛號郵寄「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高中高職五專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國立桃園農工) 學生申請複查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單
十二、報到入學 • 日期:99年8月13日(星期五) • 時間:上午9:00至11:00 (如錄取學校另有規定報到時間者,則從其規定) • 攜帶證件: • 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 • 分發結果通知單(未收到時,應攜帶身分證正本)
如何使用選填志願模擬系統? (手冊P11) Q21 • 進入「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 ( http://99union.tw ),依下列步驟操作。 步驟一:點選選填志願模擬 步驟二:登入系統 步驟三:輸入招生學校科組代碼 (查詢招生學校科組代碼) 步驟四:完成志願選填並送出資料 步驟五:顯示志願選填結果 步驟六:列印及登出系統
登記分發什麼時候放榜?如何查詢? Q22 • 99年8月10日 (星期二)下午2時放榜 • 有三種方式可以查詢: • 網站查榜 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http://99union.tw 中華電信查榜服務http://www.hinet.net • 語音及簡訊查榜:流程請參閱入學指南暨問與答手冊p.15~18附錄。 • 榜示查榜:請參閱各招生學校榜單
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應如何申請複查? Q23 • 請依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 請填妥簡章附表七之「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黏貼「分發結果通知單」影本,或身分證正面影本。 • 向郵局購買新台幣50元郵政匯票(不含郵資及手續費),匯票受款人請註明「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 隨函應另附書寫地址並貼妥限時掛號回郵郵資32元之信封。 • 申請時間:99年8月11日(星期三)至99年8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方式與信箱:以限時掛號郵寄「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桃園農工)『桃園成功路郵局第190號郵政信箱』
敬祝各位金榜題名 新明國中全體師生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