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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处理. 公 文:通用公文,专用文书 通用公文:党的(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 处 理:办理,管理 办 理:收文办理,发文办理. 一、公文概说. (一)处理依据 《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 1996 年 5 月 3 日印发)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 (国务院 2000 年 8 月 20 日发布, 2001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一、公文概说. (二)公文作用 是实施党的管理和行政管理、处理公共事务、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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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 公 文:通用公文,专用文书 通用公文:党的(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 处 理:办理,管理 办 理:收文办理,发文办理
一、公文概说 (一)处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印发)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施行)
一、公文概说 (二)公文作用 是实施党的管理和行政管理、处理公共事务、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概说 (三)基本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达到及时、准确、安全的要求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有领导同志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党政办公室是党的公文、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没有设立办公室的应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1.党政通用公文 (1)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决定和意见都是下行文;决定比较严肃,要控制使用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1.党政通用公文 (3)通知:用于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4)通报:用于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通知和通报可以下行,也可以平行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1.党政通用公文 (5)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者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 (6)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审核和批准 ●报告和请示都是上行文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1.党政通用公文 (7)批复:用于答复各二级单位、部门的请示事项 ●下行文,上一级的办公室也可以根据会议决定或领导授权对下一级的请示事项制发批复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1.党政通用公文 (8)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只用于平行 (9)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或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部门共同遵守、执行 ●一般只用于下行和平行,而不用于上行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2.党的公文 (1)决议:用于发布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 (2)指示:用于对下级党组织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3)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党内工作和事务制订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都是规格较高、比较严肃的党的公文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3.行政公文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需要周知的事项 ●具有泛指性特点
二、公文种类 (一)通用公文 4.其他公文 ●党的公文还有公报、条例,行政公文还有命令、公告、议案,都是级别高、使用上有明确限制的文种,一般基层单位不能使用
二、公文种类 (二)专用文书 方案、办法、细则、合同、协议书、计划、工作要点、总结等也是单位内部事务和对外交往中常用的专用文书 ●专用文书需要以通用公文形式出现时,如印发下级知照或会知同级机关用通知或函作载体;呈送上级机关用报告作载体
三、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 基本构成 公文样式 公文格式
三、公文格式 (一)基本构成 包括眉首、主体、版记3部分 1.眉首部分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5项内容组成 2.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印章、成文日期、附注、附件等8项内容组成 3.版记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3项内容组成
三、公文格式 (二)公文样式 1.文字及其排列方法:汉字;横写,横排 2.用纸和装订:国际标准A4型;天头(上白边),订口(左白边),版心;左侧装订 3.排版规格和印刷要求: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双面印刷;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三、公文格式 (三)公文格式 1.标准格式 发文机关标识的上边缘至版心的上边缘距离为25mm 发文字号标识在发文机关标识下方居中摆布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三、公文格式 (三)公文格式 2.上行文格式 发文机关标识的上边缘至版心的上边缘距离为80mm,版心的上边缘以下至55mm处是“空白区”,是留作上级机关处理公文时拟办、批办和领导批示用的;需要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份数序号或者紧急程度,均须在“空白区”以下 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列排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
三、公文格式 (三)公文格式 3.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的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发文机关后不加“文件”2字 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均印红色 发文字号标识在武文线下一行,右侧空1字;标题位置在武文线下第3行 第1页不标识页码;第2页使用没有线条的空白纸,页码标识2;第3页起类推
三、公文格式 (三)公文格式 4.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和标题合为一体,由会议名称和文种组成,上边缘至版心的上边缘为25mm;红色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发文字号标识有3种情况:一是像一般公文编号;二是用括号注明某年第几期;三是用括号注明主持会议机关和成文日期;第一、二种情况在正文以后落款处署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第三种情况则不再署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四、行文规则 (一)关于联合行文 贯彻“同级”原则,明确“主办”单位
四、行文规则 (二)关于发文权限 1.一个单位内部的二级单位、部门下属的科室除向本二级单位、部门请示、报告工作外不得行文;确有周知事项公布或者有办理事项要求,必须报请所在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以二级单位、部门名义行文 2.外部行文,一般分别以单位党委或者行政名义制发;二级单位、部门,除纪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党政办公室,或者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以外,一般不能对外部行文
四、行文规则 (三)关于“请示”“报告”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3.“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4.“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请示”和“报告”,一般不得越级呈送 6.除了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和“报告”不得直接呈送给上级机关负责人 7.“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8.“批复”只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发出
五、公文办理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是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1.公文草拟 ●各二级单位、部门请求以一级单位党委或行政名义制发公文,应拟出文稿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简短 (3)要根据行文目的、与主送机关的关系正确选择公文的文种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1.公文草拟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 (5)要正确使用结构层次的序数,第1层为“一、” 第2层为“(一)”,第3层为“1.”,第4层为“(1)” (6)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正确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和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 (8)正确使用公文中的数字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2.公文会签 拟制的公文内容,如果涉及其他单位、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拟稿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单位、部门协商,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有分歧,拟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请有关单位、部门会签,以便上一级单位党政领导进行协调或裁定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3.公文审核 (1)以单位党委或者行政名义拟制的公文在送单位党政领导签发前,应当分别由党委办、行政办主任审核 (2)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文稿,两办应退回拟稿部门进行修改,也可以请拟稿部门来人共同修改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4.公文签发 (1)哪一级发文就由那一级领导按分工签发 (2)上行文,必须分别由党政一把手签发;特别重要的公文,还应该由领导集体研究或通过会议讨论后再由主持人签发 (3)各级领导签发公文,要签署全名,并写明年、月、日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5.公文复核 (1)领导签发之后、缮印之前,文秘部门或者负责文秘工作的人员应当进行复核 (2)公文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3)经复核,如果发现问题,确实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向签发人提出请求,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文稿经过修改后,必须按程序复审、复签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6.公文缮印 经复核符合要求的公文可以进入缮印阶段,但付印前还要给公文编号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7.公文用印 (1)印章是公文生效标识,公文必须加盖印章方能生效 (2)公文缮印完毕,一般由拟稿人带往印章管理人员处加盖印章 (3)印章管理人员要对用印公文进行核对、登记,并亲自用印
五、公文办理 (二)发文办理 8.登记分发 拟稿人应将两份用印后的公文连同领导签发的公文草拟稿及有关资料交到文秘部门或者文秘人员处登记 其余的按拟定的“主送”、“抄送”范围进行分发
六、公文管理 公文管理,是相对于行政公文的办理而言 指的主要是对公文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和翻印(复印)、存储和销毁
六、公文管理 (一)公文归档 ●公文归档的前提是整理(立卷) 1.归档范围:能够正确反映党政主要工作情况,在办理程序上已经运转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 2.归档原则:联系的原则,完整的原则,保管的原则,利用的原则
六、公文管理 (二)公文管理 1.专门管理 2.健全制度 3.具体事项
六、公文管理 (二)公文管理 3.具体事项 (1)公文的翻印 (2)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 (3)公文的公开发布、张贴 (4)公文的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