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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蘭雅國中 北星計畫作業宣導說明

臺北市立蘭雅國中 北星計畫作業宣導說明. 報 告 人:魏秀恬 報告日期: 990227. 1. 2. 3. 5. 4. 規劃理念. 法令依據. 重要內涵. 結 語. 本校推薦計畫. 報告大綱. 規劃理念. 重視國中均質發展 落實學生適性教育 關懷弱勢學生學習 提供多元入學管道. 法令依據. 教育部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招生作業試辦要點. 規劃過程與進度. 參考大學繁星、科技學院繁星、中山大學南星計 畫、各縣市相關計畫 98 年 9 月研訂公布「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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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蘭雅國中 北星計畫作業宣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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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立蘭雅國中 北星計畫作業宣導說明 報 告 人:魏秀恬 報告日期:990227

  2. 1 2 3 5 4 規劃理念 法令依據 重要內涵 結 語 本校推薦計畫 報告大綱

  3. 規劃理念 • 重視國中均質發展 • 落實學生適性教育 • 關懷弱勢學生學習 • 提供多元入學管道

  4. 法令依據 • 教育部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招生作業試辦要點

  5. 規劃過程與進度 參考大學繁星、科技學院繁星、中山大學南星計 畫、各縣市相關計畫 98年9月研訂公布「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北星計畫 招生作業試辦要點 99年1月訂定公布「臺北市高中高職北星計畫暨產 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招生簡章彙編」 99年1月訂定公布「臺北市各國民中學辦理高中高 職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聯合招生 應行注意事項」

  6. 參與招生學校 • 市立高中職全數參加:33校 • 國立高中鼓勵參加:2校 • 私立高中職自行決定參加:21校 • 共計56校參加,佔臺北市高中職 • 校數87.5%。

  7. 招生名額 • 市立高中職:1,060名 • 國立高中:46名 • 私立高中職:542名 • 總計1,648名,占招生名額5%。

  8. 招生學校類別 • 依提供選填志願數分為 • 第一類學校:單一志願 • 第二類學校:多志願(高職) • 第三類學校:多志願(高中附設職 業類科)

  9. 報名資格 • 臺北市國中全程就讀同一學校之應屆畢 業生 • 前5學期在校總平均成績在全校排名百分 比前40% • 未排除: • 非學校型態學實驗教育學生 • 在家自行教育學生 • 特殊班級學生(音樂、美術等) • 排除: • 轉學生 • 全科跳級生

  10. 重要內涵 • 錄取原則-1 • 高級中學每校錄取同一國中學生以 • 1名為限。 • 職業學校每科錄取同一國中學生以 • 1名為限。 • 國中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一所學 • 校,推薦至職業學校者,並得以該 • 校所設招生科別填列志願。

  11. 重要內涵 • 錄取原則-2 • 各高中職以推薦學生在校成績排名百分 • 比及其所填職業學校志願為比序錄取依 • 據,比序相同時,應依招生簡章訂定之 • 同分參酌順序辦理。 • 本招生之錄取名額,依本簡章所定招生 • 名額為限,不列備取。

  12. 重要內涵 • 國中推薦原則 • 各國中應成立推薦委員會,訂定推 • 薦原則及程序,向招生委員會辦理 • 推薦報名作業。 • 每校至多推薦10名學生參加本計畫 • 各國中可自行訂定推薦作業方式。

  13. 重要內涵 • 錄取情形 • 已錄取完成報到學生,未於期限內放棄 • 者,不得再行報名99學年度之高中、高 • 職、五專等其他入學管道。 • 未足額或放棄錄取資格者,其缺額應回流至99學年度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管道招生名額。

  14. 重要內涵 • 附記 • 報名北星計畫學生免繳報名費。 • 需要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仍得自行決定參加基本學力測驗 • 欲參加學術性向資優班鑑定入班者 • 申請部分獎學金

  15. 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免試入學簡介

  16. 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 • 依據 • 教育部98年11月6日部授教 中(三)字第0980517923D號函頒「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及免學費獎補助作業要點」。

  17. 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 • 目的: • 培育基礎產業人力 • 培育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就 業人力 • 提供學生進修及就業機會

  18.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 定義 • 產業結構中,屬於傳統、重要、基礎之行職業,具有急迫需求或轉型困難。 • 產業人力傳承困難,恐有人力斷層之疑慮。 • 學生就讀意願或就業意願較低。 • 設備投資成本高。

  19. 招生學校科別及名額

  20. 報名資格 • 臺北市國中全程就讀同一學校之應屆 畢業生 • 前5學期在校總平均成績在全校排名 百分比前40% • 與北星計畫相同

  21. 各國中推薦作業方式 • 各國中受理學生後,由各國中辦理校內 推薦作業。 • 各國中就同1名學生僅得推薦至1所學校 • 各國中推薦人數,每校至多推薦5名,不 得與北星計畫報名學生重複。 • 各國中推薦至同一所高中職之學生人數 超過1人以上時,應由各國中排定學生 之順位(以1,2,3…順位排序)

  22. 國中在校成績計算及 排名百分比轉換 報名作業程序、時間及地點 • 與北星計畫相同。

  23. 高中職錄取原則1 • 以「國中在校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 分比」,參酌各高中職自訂之領域(科目)成績之比序順位,依序錄取。 • 對各國中錄取人數,不受每科至多錄取1名學生之限制。

  24. 高中職錄取原則2 • 在免試入學名額內,得優先錄取低 收入戶子女之身分者(應檢附證明 文件)。 • 南港高工:優先錄取42名。 • 木柵高工:優先錄取20名。

  25. 免學費 • 依教育部規定,自99學年度起, 入學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日間 部編制班ㄧ年級學生適用三年免 繳學費;夜間部編制班一年級學 生適用四年免繳學費。

  26. 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與北星計畫之比較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與北星計畫之比較

  27. 相關訊息查詢 •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最新訊息,請至臺北市99學年度高中高職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聯合招生網站http://site.dcsh.tp.edu.tw/nstar/查詢。

  28. 重要期程 • 99.1.11:公告簡章。 • 99.3.1~4.20前:各國中推薦作業。 • 99.4.21-23:國中網路開放報名。 • 99.4.28:國中集體報名。 • 99.5.5:公告放榜。 • 99.5.6~7:複查。 • 99.5.10:報到。 • 99.5.13: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期。

  29.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設置要點

  30. 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設置要點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設置要點 • 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以校長為主任委員,置委員9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 (一)行政人員代表5人:教務、訓導、輔導三處室主任及註冊、生教二組組長。 • (二)教師代表1人:由教師會推薦。 • (三)家長代表2人:由家長會推薦。 • 推薦委員會之委員其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申請報名之學生時,應自行迴避。

  31. 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設置要點北星計畫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推薦委員會設置要點 • 推薦委員會之任務為: (一)審議校內推薦實施計畫。 (二)議定校內作業期程及有關表件。 (三)審議申請學生資料,決定推薦名單。 (四)受理學生申訴及處理。 • 推薦委員會應秉持公正、公平、公開之原則辦理學生申請及校內推薦作業。

  32.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推薦參加99學年度北星計畫 暨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 實施計畫(草案)

  33. 校內預定期程

  34. 推薦委員會審議及推薦順位原則 • 推薦順位原則 • 依申請學生前5學期「在校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之順序(1%、2%、3%…),及學生所填志願學校和科別依序推薦。 • 倘「在校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相同,且所選填志願學校序亦同時,則以該選填學校所訂之招生條件進行比序,百分比較小者優先推薦該學校;次小者得改推薦次一志願學校。

  35. 推薦委員會審議及推薦順位原則 • 依招生學校錄取比序順位,比序各條件百分比仍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排定先後順位: • 九年級上學期總平均成績。 • 八年級下學期總平均成績。 • 八年級上學期總平均成績。 • 七年級下學期總平均成績。 • 七年級上學期總平均成績。 • 比序至第E項仍相同時則公開抽籤決定順位。

  36. 北星計畫資訊網站

  37. 北星計畫資訊網站

  38. 簡報結束 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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