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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語言障礙的診斷與評量. 壹、評量的目的. (一)了解兒童語言發展的程度 (二)確定溝通行為是否異常、異常的狀況、能否補救。 (三)探討溝通障礙的原因及有關問題。 (四)蒐集兒童溝通能力、語言發展、障礙狀況的資料。 (五)做為設計語言教育與矯治方案的參考依據。 (六)監控教育或矯治後的結果。. 貳、評量的一般原則. 名詞界定: 『評量』—涵蓋範圍較廣,包括教學前、教學中、教學後的形成性評量、持續性評量和總結性評量。 『診斷』--較偏重治療前對問題或症狀的了解。. 參、評量的範圍. James(1985) 認為評量兒童的語言能力應包括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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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語言障礙的診斷與評量
壹、評量的目的 • (一)了解兒童語言發展的程度 • (二)確定溝通行為是否異常、異常的狀況、能否補救。 • (三)探討溝通障礙的原因及有關問題。 • (四)蒐集兒童溝通能力、語言發展、障礙狀況的資料。 • (五)做為設計語言教育與矯治方案的參考依據。 • (六)監控教育或矯治後的結果。
貳、評量的一般原則 • 名詞界定: • 『評量』—涵蓋範圍較廣,包括教學前、教學中、教學後的形成性評量、持續性評量和總結性評量。 • 『診斷』--較偏重治療前對問題或症狀的了解。
參、評量的範圍 • James(1985)認為評量兒童的語言能力應包括下列: • (一)對早期的認知與溝通行為的評量 • 1.社會行為 • 2.認知行為 • (二)對語言的知識與運用的評量
肆、評量的方法 • James(1985)所提出的有關語言評量的方法: • 一、儘可能獲得所有有關資源,以描述個案之語言級溝通能力。 • 二、從評量的一般原則可看出 • (一)從父母及其他成人處獲得資料 • (二)直接觀察個案的表現 • 對兒童語言行為的觀察 • 1.標準化
肆、評量的方法 • 2.非標準化 • 蒐集自然產生的語言樣本 (至少50-100句不同的話語),以作為分析,被認為是最適當的。 • 分析樣本:應分析所採語言樣本之語音、語意、語法、語用等。 • A.語音: • B.語意:Miller(1981)建議將抄錄下來的個案所使用的話語依其詞類分類後(如:名詞、動詞、形容詞等。)加以分析。
肆、評量的方法 • 兒童的字彙變化可以TTR(type-token ratio)計算 • TTR= type/token=50句話語中不同類型的字彙/50句話語中所有的字數 • Templin(1957)認為三到八歲兒童TTR值應在.45至.50之間。 • C.語法:MLU(mean length of utterance)來計算兒童的話語長度。 • MLU=所有話語中的詞素總和/所產生話語的總數=話語的平均長度 • 只用MLU仍無法提供兒童話語是否有文法結構的訊息,所以仍應分析文法詞素、語法型態、名詞、動詞的組成要素及複句等。
肆、評量的方法 • D.語用: • 1.個案話語中是否有溝通意願。 • 2.個案能否進行對話、輪流當聽眾及說話者、且能維持在該話題上。 • 3.個案是否能做適當的假設。
肆、評量的方法 • 三、評量的應用 • 評量的結果依評量目的加以組織並解釋。 • 評量的目的是發展教育矯治方案。 • 四、個案研究
伍、評量的程序 • 一、資料的蒐集 • 語言評量最基本的過程是蒐集有關兒童口語、語言級聽覺技能的資料,包括學校的作業及紀錄、病歷等。 • 二、系統的觀察 • 兒童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下如:學校、家庭、教室、操場加以觀察。
伍、評量的程序 • 三、溝通能力的評量 • (一)正式的測驗 • 標準化的語言測驗,通常稱為「常模參照測驗」--可與同年齡或年級的同被做比較。 • 「標準參照測驗」--可了解兒童的行為表現。 • (二)非正式的程序 • 1.蒐集語言樣本 2.看圖說故事 • 3.填空測驗 4.面談 • 四、諮詢/會議
陸、語言障礙的診斷原則 • 診斷的程序包含對個案之溝通異常症狀的評量,以及與異常症狀有關的任何可能原因。 • 其次是探討、維持或導致症狀惡化的條件。 • 最後是區分哪些在初步檢查時會令說話及語言症狀產生混淆的併發症候。 • 在語言病理學及聽力學中,診斷的程序是在補救方案之前。 • 第二種程序事先評量再施行補救方案,最為多數的臨床診療失所採用。
陸、語言障礙的診斷原則 • 醫學模式和教育模式的不同點。 • 醫學模式--著重在發現障礙的病理及原因。 • 教育模式--教不注重病理或病因上的狀況,而強調診斷咬指出溝通行為的障礙領域,並集中注意於如何確立補救方案及方案的效果。
柒、語言障礙的診斷過程 • 一、個案研究 • 個案研究是一個發問的歷程,主要是經由對個案,能夠代為回答的個體的詢問,以獲得有關異常的訊息。 • Darley(1978)認為基本的個案史應包含:(1)障礙狀況(2)個人或機構的轉介資料(3)說話障礙史(4)發展史(5)醫療史(6)學校教育史(7)社會史(8)家庭史(9)重要的晤談建議
柒、語言障礙的診斷過程 • 二、症狀的評量 • 從個案研究中所發覺的問題,應該再透過標準化測驗、觀察、及自然溝通等作進一步的評量。 • 診斷者也應該對任何有助於了解症候的訊息做評量。
柒、語言障礙的診斷過程 • 三、假設與預後 • 經過個案研究、測驗及觀察的步驟後,診療者應該對於障礙狀況及其成因建立假設,並且說明治療的預後。 • 預後的正確性由下列幾個因素決定:檢查者的經驗、個案的年紀、障礙的原因。 • 與後是以個案接受補救方案之後恢復的可能性來敘述。
柒、語言障礙的診斷過程 • 四、對補救方案的建議 • 補救方案應該能夠消除或減低個案的障礙狀況。 • 在診斷報告中所出現的建議,需要其他專家做進一步診斷的問題。 • 診斷者不應該做醫學方面的決策建議,最好由醫師為之。
捌、各類語言障礙的診斷程序 •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二、構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四、聲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五、聽覺障礙的診斷程序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語言行為是指一種任意語音的結構系統及使用在人際溝通上的聲音序列。 • 語言行為就是人類對事物及溝通過程的內容(Carroll,1961)。 • Bangs(1968)界定語言障礙兒童為無法依循正常型態或序列而學習語言的符號者。 • West & Ansberry(1968)把語言障礙的個案分成三類: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West & Ansberry(1968)把語言障礙的個案分成三類: • 1、語言發展遲緩 • 2、成人受傷 • 3、老人性腦功能退化 • 語言異常也可分為: • (1)接收性語言異常-對於聽到或看到的訊息無法理解。 • (2)表達性語言異常-以口語或書寫來溝通的能力有障礙。 • (3)混合性語言異常-接收語表達管道都有困難。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一)個案研究 • (二)標準化與準標準化測驗 • 國外: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語文發展量表、魏氏兒童智力測驗、魏氏學前量表…..。 • 國內:學前兒童語言發展量表、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修訂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 。 • 評量十歲以下兒童的心理語言能力,ITPA是一個很好的測驗。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可估計兩歲半到十八歲個案的語文智慧及認字能力,對中等智商者尤其有效。適合閱讀障礙者使用,對表達性失語症、口吃、自閉症及腦性麻痺等個案很適用。 • 腦傷造成的語言問題,「明尼蘇達失語症區辨診斷測驗」可提供做為一個有效的評量工具。
一、語言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三)非正式觀察語選擇性作業 • 非正式觀察可以補充標準化測驗的不足。 • 蒐集語言樣本是評量兒童語言行為時經常使用的技術。 • 觀察自然情境下說話的某些特徵,例如:使用文法、反應的平均長度、發音的平均長度、單字反應次數、社會性語言的出現量,可做為評量語言異常的有用指標。
二、構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構音異常是所有溝通異常類型中,出現率最高的問題,大約佔接受語言治療的學齡兒童的80%。 • 構音異常是指說話的聲音中具有替代音、省略音、扭曲音的現象,可分為『機體性構音異常』,及『功能性構音異常』。 • 機體性構音異常-中樞神經系統病變、構音器官構造異常、情緒困擾、聽覺末梢器官病變造成聽力減弱。 • 功能性構音異常-原因不明,沒有機體上的證據,只能視為構音結構上特定功能障礙。
二、構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一)個案研究 • 1、顯著的生理因素 • 2、心理動力因素 • 3、環境因素 • (二)標準化與準標準化測驗 • 構音測驗有三種類型: • 1.大量篩選所使用的測驗,主要的方式是呈現一些口頭閱讀的材料。 • 2.評量單音的「水平式測驗」(horizontal test) • 3.評量在背景情境下的發音,也稱為「深度測驗」(deep test)。
二、構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三)非正式觀察與選擇作業 • 構音異常個案,通常是最先由父母、老師、朋友、同學等以非正式觀察的方式發覺出來。 • 口不外為機制跟構音有很大的關連,因此對於各種構音異常個案,都必須檢查他們的口部外圍機制。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口吃式說話的韻律或流暢性方面的困擾,這種障礙可能顯示在聲音、單字、片語的重複與延長,或者停頓、中斷、躊躇。 • 口吃式工具性制約的學習結果,但是也有人認為是由工具性制約與古典制約兩類學習歷程而來的。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一)個案研究 • Williams(1978)認為,對口吃患者的診斷應再注意下列五項: • 1.口吃的起源與發展過程 • 2.不流暢的變異性 • 3.父母、教師、及口吃者本身對口吃的態度和信念。 • 4.教育、社會、職業三方面,口吃者面臨的問題。 • 5.口吃者對未來與目標的看法,並推估其目標的可實現性。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Darley & Spriestersbach(1978)也提出三項檢查口吃的重要因素: • 1、周圍的人對口吃及口吃者的態度與反應。 • 2、口吃患者對周圍的人與對自己的態度與反應。 • 3、口吃者的說話行為。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二)標準化與準標準化測驗 • 口吃的診斷要針對構成個案整體反應的各種行為加以分析。 • 口吃行為有自我驗證性(self-evident),嚴密的評量要涵蓋用來預估口吃嚴重性、口吃的本質、及困難出現的場合等三個變項。 • 診療師可應用語言病理學家所修訂的測驗、評量表與障礙指標來評量,其中包括說話的中斷次術語持續的時間,緊張的程度、次級症候的複雜性,對口吃的態度,害怕的字眼與情境,害怕時的生理反應。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評定量表示描述與評量口吃最常使用的工具。 • 「愛俄華口吃評量表」是一種經常被應用的工具,它以一些效標來判斷口吃的嚴重性。 • Darley & Spriestersbach(1978)統整出三類常用的評量表: • 1.口吃行為檢核表 • 2.口吃嚴重性評量表 • 3.口吃者對說話情境反應的自評表
三、口吃的診斷程序 • (三)非正式觀察與選擇作業 • 口吃患者大部分的診斷資料需要透過晤談而取得。 • Hutchinson等人(1978)建議,尚須對下列說話的五個過程做廣泛的分析:呼吸、發音、共振、構音、思考。其中任何一部份出現問題,都可能影響整體說話的效率。 • 學習論者強調,要注意與口吃有關的刺激事件與情境。 • 精神分析論者著重,再晤談時患者的語文表達及隱涵的態度。
四、聲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診斷的歷程要考慮: • 1.器質性聲音異常,與說話有關的生理構造缺陷引起的,包括腦性麻痺、喉頭病變…..。 • 2.功能性聲音異常,生理構造正常,但功能的發揮有障礙,如發音時間過長、聲帶的誤用…..。 • Shanks & Duguay建議,聲音異常的診斷最好從各種角度來測量與了解。
四、聲音異常的診斷程序 • (一)個案研究 • (二)標準化與準標準化測驗 • 呼吸與說話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有必要對呼吸的功能加以測量,測量方法如:X光透視、隔膜的動作、說話呼吸時的肌肉活動. …。 • (三)非正式觀察與選擇作業 • 診斷晤談時,診療師要仔細觀察及評量聲音的音質、音調、音量、患者的聲音強度、及語音域、構音有關的問題。
五、聽覺障礙的診斷程序 • 與聽神經受損有關的聽覺障礙會導致構音、語言、與聲音的障礙。聽覺障礙月嚴重,各種溝通行為受到影響越大。 • (一)個案研究 • 除了例行的有關醫療史方面的問題外,個案研究尚須留意患者的聽覺行為。 • Murphy & Shallop(1978)建議,發展性評量應在測驗之前,而且要包含兒童的動作能力跟一般警覺性能力。 • Myklebust(1954)指出個案聽覺損失的開始年齡是決定症候的重要因素。
五、聽覺障礙的診斷程序 • (二)標準化與準標準化工具 • 包括純音聽力檢查與語音聽力檢查 • (三)非正式觀察與選擇作業 • Myklebust(1954)建議從自然的遊戲中觀察聽力行為。 • Myklebust從數個智力測驗中選出一些可用來評量聽覺障礙兒童智能發展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