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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日治時期有益經濟發展的十大措施. 第三節經濟發展(一). 日治初期,總督府著手進行土地調查、整理大租權、改革田賦制度、創設台灣銀行、改革金融制度、統一度量衡、改善交通運輸、推行專賣制度、確立振興糖業政策等,從而完成台灣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工事」 「 農業台灣,工業日本 」 1930 年代起,為配合日本經濟發展和政軍侵略擴張之需,總督府進一步推動台灣之「工業化」,以作為軍需品和生產基地和南進的補給基地. 改善土地制度. 土地調查 總督府於 1898 年發布「台灣地籍規則」、「台灣土地調查規則」,全面實施土地調查與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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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有益經濟發展的十大措施 第三節經濟發展(一)
日治初期,總督府著手進行土地調查、整理大租權、改革田賦制度、創設台灣銀行、改革金融制度、統一度量衡、改善交通運輸、推行專賣制度、確立振興糖業政策等,從而完成台灣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工事」日治初期,總督府著手進行土地調查、整理大租權、改革田賦制度、創設台灣銀行、改革金融制度、統一度量衡、改善交通運輸、推行專賣制度、確立振興糖業政策等,從而完成台灣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工事」 • 「農業台灣,工業日本」 • 1930年代起,為配合日本經濟發展和政軍侵略擴張之需,總督府進一步推動台灣之「工業化」,以作為軍需品和生產基地和南進的補給基地
改善土地制度 • 土地調查 • 總督府於1898年發布「台灣地籍規則」、「台灣土地調查規則」,全面實施土地調查與整理工作 • 調查結果後,確切掌握耕地田園面積,亦因明瞭地理情形,獲得治安的方便 • 林野調查與整理 • 為確定林野的官有及民有權,總督府於1910-14年及1915-25年間展開林野的調查與整理 • 調查結果後,確定林野的所有權,明定境界
改革貨幣和度量衡制度 • 改革貨幣 • 1897年,日本政府公布貨幣法 • 1899年,創立台灣銀行。至1904年7月,禁止使用銀圓。1911年起,實施貨幣法,至此台灣幣制完全與日本合一 • 改革度量衡制度 • 1900年,總督府發布「台灣度量衡條例」;翌年正式實施 • 1906年4月起,將新度量衡器的製造、修理和販賣一律收歸官營
交通建設 • 郵電的整備1900年代初年全台已設有百餘個郵電局,貼2分錢郵票,信件便能送達日本及台灣各地。另亦開辦一般電話業務 • 鐵路的增築:1908年,完成基隆到高雄的縱貫鐵路,長度為400公里,工程費2,880萬圓 • 公路的修築:1905年已完成各式道路約9,500公里 • 港口的整建:新整建基隆、高雄兩港
高雄港 資料來源:張之傑等,1991,20世紀中國全紀錄,頁1004,台北錦繡
日治時代,透過保正號召百姓踴躍參與殖民政府發起的建設。日治時代,透過保正號召百姓踴躍參與殖民政府發起的建設。 圖為整修縱貫公路,不分男女老少義務投入公路修築的行列 資料來源:經典雜誌23,頁30,2000.6
人口調查 • 問確實掌握台灣人口實況,總督府於1903年公布「戶籍調查令」,進行戶口調查之準備 • 1905年10月1日起三天實施第一次臨時台灣戶口調查,動員工作人員多達7,405人,經費185,840圓,為台灣史上首次正式的人口調查 • 調查結果,總人口數約304萬人,其中,台灣人約298萬人,占97.8%,日本人約57,000人,占1.9%,其他外國人約1萬人
農業為主的產業發展 • 日治之初,總督府確立「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基本經濟政策,將台灣當作熱帶經濟作物和糧食的生產地 • 1900前後,總督府即積極研究台灣的農業,制定與農業有關的各項法規、設立農業研究機構、創立新農業組織、興修水利工程等 • 日本統治台灣,致力於改革農業,促進農業發展,建立以農業為主的殖民資本主義經濟
日本治台後,希望台灣成為日本的「米倉」,因此將黏性較高的稻種移植台灣,稱為「蓬萊米」日本治台後,希望台灣成為日本的「米倉」,因此將黏性較高的稻種移植台灣,稱為「蓬萊米」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1991,發現台灣,頁228,台北天下
農業台灣、工業日本 資料來源:時報文化編輯委員會,2000,珍藏20世紀台灣,頁238,台北時報
台灣的綠色革命 • 設立農業研究機構 • 創立新農業組織 • 興修水利工程
設立農業研究機構 • 1896年9月,首先在台北城內設試作場,為農業試驗機構之濫觴。1899年9月,改制為台北縣農業試驗場 • 1903年,新設台灣總督府農業試驗場,下設種藝部各部,進行農業改革的各項實驗研究,為台灣農業科學研究和推廣的中樞機構 • 各廳亦分別設立農事試驗場。這些機構具體提供優良新品種、新的有機化學肥料及教導新耕作技術等
創立新農業組織 • 1900年9月,台北縣三角湧(今三峽)首先成立農會,為自發性農民團體之發軔 • 其後,各地農會陸續成立,至1908年,全台已有16個農會 • 農會與當地農事試驗場密切配合,推廣新品種和新農業技術、灌輸農民農業新知、統購肥料和新品種,以及辦理貸款等
興修水利工程 • 總督府將水利開發視為當務之急。1901年,公布「台灣公共埤圳規則」,在各地成立「公共埤圳組合」,進行舊有的埤圳改良工作 • 另一方面,總督府積極興建官辦水利工程。1908年起,以18年為期,於全台進行14處埤圳修築工程,先後完成桃園大圳等工程 • 1920〜32年間興建嘉南大圳,其上源珊瑚潭為台灣最大的人造湖 • 其影響為耕地面積和水利灌溉面積不斷增加,結果促使園地水田化、二期稻作水田及稻作產量增加
日本興修嘉南大圳 資料來源,少年台灣1,頁28,2002.6
參考、延伸閱讀資料 • 丘為君、張運宗,2003,走入近代中國,台北五南 • 張勝彥等,1996,台灣開發史,台北空大 • 黃秀政等,2002,台灣史,台北五南 • 時報文化編輯委員會,2000,珍藏20世紀台灣,台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