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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 工前 — 應注意事項 】. – 講課單元 –. 主講人:郭 永 芳 電話: 0920-851508 E-MAIL : yeofu@mail2000.com.tw 台中市政府: 102 年 03 月 07 日. 1. 召集開工前協調會議,討論開工日期 〈 依 契約規定或主辦機關通知 〉【 契約開工或 法定開工應有共識 】 2. 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3. 綠建築候選證書辦理情形 4. 預定進度表及施工網狀圖提供時限 【 配合 開工日期與施工計畫進度表做修正 】 5. 向主管機關申請建築線指定及鑑界. 6. 契約及設計說明應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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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前—應注意事項】 –講課單元– 主講人:郭 永 芳 電話:0920-851508 E-MAIL:yeofu@mail2000.com.tw 台中市政府:102年03月07日
1.召集開工前協調會議,討論開工日期〈依 • 契約規定或主辦機關通知〉【契約開工或 • 法定開工應有共識】 • 2.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 • 3.綠建築候選證書辦理情形 • 4.預定進度表及施工網狀圖提供時限【配合 • 開工日期與施工計畫進度表做修正】 • 5.向主管機關申請建築線指定及鑑界
6.契約及設計說明應深入了解 • 7.營造綜合保險辦理〈應注意保險期限〉 • 8.繳交空氣污染防治費 • 9.五大管線是否經相關單位審定 • 10.監造計畫應提送廠商,據以制定品質暨 施工計畫參考之依據〈品質計畫書制定應 依工程規模制定〉
11.承攬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期程提送品質計 • 畫、施工計畫〈應含防汛計畫〉、交通維 • 持計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送審 • 12.擋土排水施工計畫、土方開挖及剩餘土方運棄計畫應先提監造單位審查 • 13.分項計畫應於施工前提送,經審訂後施工 • 14.動工典禮日期安排及相關事項
15.承攬廠商工地臨時辦公處所、施工材料設 • 置及門禁管制〈配合建物拆遷、管線遷移、 植栽遷移等處所選定〉 • 16.請承攬廠商限期提出設計書圖疑慮及清圖監造單位應盡速函覆及確認! • 17.材料應按計畫及施工期程,依規定提出送審、驗廠及取樣等需求〈同意後始准予進場及施工〉
18.施工中隱蔽部分應落實製訂及存檔 • 19.施工中檢驗停留點應確實提出申請,監造單 • 位應速配合查驗,避免影響後續工進! • 20.施工日誌記載及訂提提送相關報表 a、開工後應按日詳細填載〈重要事項記載 ,作為日後工期展延及設計變更等或數 量增減之依據〉 【停工期間施工日誌不 得中斷,以利工期核算及追蹤】
b、每日施工情形及施工位置、樓層別、樁 • 號、工項等階應詳實 • c、材料取樣、送驗、分項計畫送審等皆應 • 於日誌詳載 • 21.工地應設材料展示間展示樣品 • 22.工地應展示鋼筋及模版工法模型 • 23.工地應設置混凝土澆築作業程序看板
24.請廠商依契約規定申請估驗計價 • 25.施工中如遇另星變更或監造單位臨時指 • 示變更等,皆應於日誌詳載,以利依據 • 辦理設計變更或工期申請 • 26.自主檢查— • 承攬廠商應落實自主檢查及詳實量化記載 • a、廠商自主檢查應落實100 %檢查
b、每一工項皆應有自主檢查紀錄 • c、自主檢查應將實際檢查情形數據、量化 • 記載 • d、自主檢查表應採原核定之品質計畫內之 • 自主檢查表,不得相違! e、自主檢查表記載應由工地工程師執行, • 不得由品管人員配合執行
27.材料取樣送驗應至少監造單位及廠商會同 • , 材料試驗紀錄或報告,廠商應營品管人員 • 或專任工程人員審核後由監造單位判定 • 28.同等品使用及時機,應依契約規定辦理! • 26.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皆應於法定工期內辦理,避免逾完工期限或提出申請辦理! • 27.臨時水電申請並應同時配合土建廠商做好安全措施 • 以上各項施工權責,依據權責分工表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