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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病媒蚊防治 化學藥劑探討. 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 王欽賢. 避免被蚊蟲叮咬. 殺蟲劑噴灑 — 殺死成蚊. 孳生源清除 — 殺 死孒孓. 登革熱傳播途徑. 第一次孳生源清除. 帶病毒的雌蚊. 第二次孳生源清除. 正在發病的登革熱患者. 可感染期 0-5 天.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 天. 被叮但未發病的登革熱患者. 潛伏期 5-8 天. 可感染期 0-5 天.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 天. 第一次噴藥. 第二次噴藥. 7 天. 7 天. 台灣南部住宅區斑蚊棲息場所. *2003 年在高雄市、高雄縣及縣屏東縣進行一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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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病媒蚊防治化學藥劑探討 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 王欽賢
避免被蚊蟲叮咬 殺蟲劑噴灑—殺死成蚊 孳生源清除—殺死孒孓 登革熱傳播途徑
第一次孳生源清除 帶病毒的雌蚊 第二次孳生源清除 正在發病的登革熱患者 可感染期 0-5天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天 被叮但未發病的登革熱患者 潛伏期 5-8天 可感染期 0-5天 蚊蟲體內繁殖期 8-12天 第一次噴藥 第二次噴藥 7天 7天
台灣南部住宅區斑蚊棲息場所 *2003年在高雄市、高雄縣及縣屏東縣進行一年調查
斑蚊棲息場所及吸血習性 • 埃及斑蚊 喜歡棲息於室內,尤其是深色之窗簾、衣服、布幔及其他陰暗處所。 • 白線斑蚊 喜歡棲息於室外孳生棲所附近之植物及戶外之陰涼處所 • 吸血高峰 斑蚊在白天吸血,以早上9-10時及下午 4-5時為吸血高峰。
Pesticides Pesticides • Insecticides 殺蟲劑 • Acaricide殺蟎劑 • Rodenticide殺鼠劑 • Herbicide 除草劑 • Muscaricide殺蝸牛劑 • Repellent 忌避劑 • Fungicide or Bacteriocide殺菌劑 • 等等
農藥、環藥、醫藥、動物用藥 • 農藥:農業生產過程中或收穫後,凡能增加農業產量,改善品質之化學藥品 • 環藥:保障人民生活品質,用以防治環境有害生活及衛生之化學藥品。 • 醫藥:用以治療或防止人類疾病之人體用藥。 • 動物用藥:用以治療或防止動物疾病之化學藥品。
環境用藥是什麼? • 環境衛生用藥: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 • 污染防治用藥:防治空污、水污、土壤污染或處理廢棄物之化學合成藥品並經公告者。 • 微生物製劑:利用天然或人工改造之微生物個體或其新陳代謝產物所製成,用以防治空污、水污、土壤污染、處理廢棄物或防制環境衛生病媒之微生物製劑並經公告者。
專用名詞定義 • 環境用藥原體:指用以製造、加工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 • 一般環境用藥: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加工,所含有效成分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限量,使用簡便之藥品。 • 低濃度 • 使用時,不需再調配及特別器材 • 安全性高 • 使用限制小 • 購置及使用未有特別限制 • 例:蚊香、電蚊香、液體電蚊香、噴霧殺蟲劑、蟑螂餌劑 • 特殊環境用藥:指以環境用藥原體經製造、加工,須在安全防護措施下使用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藥品。 • 濃度較高 • 使用前需稀釋及適當器材 • 不當使用較具風險 • 購置及使用人需經訓練。 • 例:環保衛生主管機關用藥、病媒防治業用藥
環境用藥殺蟲劑毒性及分類 • 殺蟲劑之毒性與危險性 • 毒性(toxicity):為一種化學物質產生中毒之能力。通常以口服及皮膚急性毒之LD50(單位:mg/kg)來表示,即每公斤供試動物之體重所接受足以殺死50%供試動物之劑量。 • 危險性(hazard):則為因疏忽不注意而引起傷害的危險程度。目前危害性較關切的是慢性毒或長期毒害,因此經在風險評估後會訂定臨界值。
毒性大小之觀念 • 健康危害效應可分為慢性效應、急性效應。慢毒性:指長時間(數個月至數年)低劑量低濃度的暴露,因重複暴露,少量有毒物質未能完全排出體外,逐漸累積至某一程度而造成系統性破壞的結果。 • 過敏物質、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所引起之健康危害。 • 政府採管制方式,如許可制度,以排除具有明確證據顯示對健康有危害之物質。
毒性大小之觀念 • 依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對化學物質毒性高低之分類標準毒性之觀念以「半數致死劑量,LD50」或「半數致死濃度,LC50」之值來表示。 • LD50或LC50數值愈低(小)其毒性愈高(強)。 • 極度危險:包括地特靈、巴拉松等。 • 高度危險:包括二氯松、芬殺松等。 • 中高危險:包括陶斯松、DDT、撲滅松、HCH、亞特松及安丹等。 • 低度危險:馬拉松等
殺蟲劑之作用方式 • 胃毒作用(胃毒劑):藥劑通過害蟲的口器和消化道進入 • 蟲體使害蟲中毒死亡。 • 觸殺作用(觸殺劑):害蟲接觸到藥劑時,藥劑通過蟲體的表皮進入蟲體內使害蟲中毒死亡。 • 薰蒸作用(薰蒸劑):殺蟲劑呈氣態狀經害蟲呼吸系統或氣孔進入體內引起中毒。 • 忌避驅趕作用: 對吸血昆蟲(如成蚊)的觸覺器官和化學感受器官產生作用,或同時對昆蟲的多種感受器官產生作用所致。只能作為個人防護用。 • 窒息作用:以石油製劑灑在水面上可使幼蟲無法呼呼吸窒息而死。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松字輩-有機磷劑:有效成分字尾有「松」字,例如陶斯松、亞培松、大力松等。 • 寧字輩-除蟲菊精類:有效成分字尾有「寧」字,例如百滅寧、賽滅寧、亞列寧、異亞列寧等。 • 環境用藥原體:指用以製造、加工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有效成分(Activeingredient,AI),亦稱主成分。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有機氯殺蟲劑(Organochlorines): • 此類殺蟲劑含有氯化烴基,其共同特徵為殘效較長,在自然界不易分解,殘效長,污染環境。 • 本類藥劑國內均已全面禁用。可氯丹﹝Chlodane﹞、滴滴涕﹝DDT﹞、蟲必死,亦稱為靈丹(lindane)、地特靈﹝Dieldrin﹞等。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有機磷殺蟲劑(Organophosphates) • 其共同特徵為殘效較長。 • 高效廣效,有機磷對害蟲毒力較高。 • 作用方式多樣具有胃毒及觸殺作用。 • 有機磷殺蟲劑屬神經毒劑,具抑制膽鹼酯酶活性,亦稱為膽鹼酯酶抑制劑。 • 一般在溫度較高時,表現出較高的殺蟲效力。 • 易分解、殘留期短,對環境污染較小。 • 抗性發展緩,但不同品種間相互抗性尚不明顯,也易選擇代替品種。 • 大利松Diazinon,因其致畸胎毒性,1997年起禁用於環境衛生用藥。 • 二氯松(Dichlorvos,亦名DDVP,已禁用 • 大滅松Dimethoate • 樂乃松fenchlorphose,,因其致畸胎毒性1991年起在台灣被列為毒性化學物質並禁止任何運作
現可使用之有機磷殺蟲劑 • 陶斯松Chlorpyrifos • 撲滅松Fenitrothion,商品名Sumithion • 亞特松Pirimiphos-methyl,商品名Actellic • 亞培松(Temephos,商品名Abate) • 芬殺松Fenthion,商品名Baytex • 馬拉松(Malathion) • 乃力松(Naled,商品名Dibrom) • 地特松(Trichlorfon,商品名Dipterex)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氨基甲酸鹽類殺蟲劑(Carbamates) • 對害蟲毒理機制為抑制膽鹼酯酶活性,與有機磷類殺蟲劑相類似。 • 速效性好擊倒快,持效期短,選擇性強,且對成蟲毒效高於幼蟲。 • 在自然界易被分解,殘留量低,惟其殘效較有機磷劑為長。 • 增效性能多樣。 • 安丹(propoxur,商品名Baygon, Undan) • 免敵克Bendiocarb • 加保利Carbaryl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天然除蟲菊精 • 由除蟲菊(Chrysanthemum cinerariaefolium)花中抽取而成,主要有效成份為除蟲菊素(Pyrethrin I& II) • 迅速擊倒作用且具有高效、廣效、速效、低毒、低殘留等優點 • 大部分種類對水生生物有毒、對天敵選擇性差。 • 大多數種類沒有內吸作用和薰蒸作用,因此噴藥要求均勻。觸殺作用強於胃毒作用。噴霧不均勻就會降低殺蟲效果。 • 害蟲易產生抗藥性。不宜在一年內連續使用多次。 • 加入協力劑(如Piperonyl butoxide)可增加效能。 • 除蟲菊精可用於噴洒劑、煙霧劑、氣噴劑、粉劑及蚊香。 • 在室內使用一般劑量時,甚為安全。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合成除蟲菊精(Pyrethroids) • 具有天然除蟲菊相似的化學構造 • 亞列寧(allethrin),列滅寧(resmethrin),百列滅寧(Bioresmethrin),酚丁滅蝨(d-Phenothrin,右亞列寧(s-bioallethrin,商品名Esbiol)及治滅寧Tetramethrin,百滅寧(Permethrin),第滅寧(Deltamethrin,又稱Decamethrin,fenvalerate及賽滅寧(Cypermethrin)等。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昆蟲生長調節劑(Insect growth regulators) • 在昆蟲個體發育時期阻礙或干擾昆蟲正常發育,使昆蟲個體生活能力降低、死亡,進而使種群滅絕。例如,蛻皮激素和幾丁質合成抑制劑等。 • 藥效發揮較慢。 • 忌避劑(Personal protection repellent) • 驅避劑又稱驅蟲劑,其本身多無殺蟲性能,通常作為個人防護用品。
環境用藥殺蟲劑種類與特性 • 微生物殺蟲劑(Bacterial insecticides) • 作用機制是當毒株芽孢和伴孢晶體被易感蚊幼蟲吞食後,結晶在胃內溶解,釋放出毒素,破壞胃壁,侵入中腸,防礙蚊蟲細胞對鉀離子的通透性,使上皮細胞脫落,最終導致蟲體死亡。國外已上市蘇力桿菌(BTI-serotype-H14)和球形芽桿菌(Bacillus sphaericus)兩種。 • 一般不易使害蟲產生抗藥性。 • 選擇性強,不傷害天敵。 • 對人畜毒性低,無殘留,不污染環境,但藥效發揮慢。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原體劑(Technical grade) • 國內依法定不得直接使用原體劑防治害蟲。 • 濃縮乳劑(EC): • 由2.5-50%有效成分加溶媒,再加乳化劑拌勻而成,為經濟型之高濃度殺蟲劑,以水稀釋後形成乳狀液施用。 • 不必過於攪拌,易由多孔性表面吸收,殘效性短。 • 加有溶媒等成分,常有臭味,可能腐蝕噴霧器之零件或對某些植物產生藥害。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超低容量製劑(ULV) • 用於超低容量噴霧器之藥劑,稱為超低容量製劑。 • 這種噴霧用藥量少、效果好、功效高,適用於室內外快速殺蟲。 • 超低容量製劑必須使用超低容量噴霧機噴霧,產生的霧粒細而均勻,大多數粒子直徑為10~20微米。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可濕性粉劑(WP) • 為粉狀製劑(成分包括10-50%主成分、載體和填料,還包括表面活性劑(濕潤劑、分散劑等)和輔助劑(穩定劑、警戒色等),加水稀釋後可分散於水中形成懸浮液施用。 • 較無臭味、對植物藥害少、對皮膚較濃縮乳劑危害小。 • 易殘留於多孔性表面。 • 使用時須攪拌,稀釋時容易由吸呼吸入。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液劑﹝Solution/Aqueous solution﹞: • 主成分加溶媒而成,有效成分以分子或離子 • 狀態分散在水中。可用於防治成蟲及幼蟲。 • 水乳劑(Emulsion,oil in water): • 有效成溶於有機溶液中(溶媒、界面活性劑等),形成微小油顆粒分散在水中。 • 微囊懸浮液(Capsule suspension/CS): • 流動穩定的膠囊浮劑,用水稀釋後成懸浮液施用。可抗紫外線,殘效噴灑效果佳。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水懸浮劑(Suspension) • 有效主成分難溶於水,呈現流體狀穩定懸浮液,加入其他擴散劑等物質製成粘稠液體,以水稀釋後施用。 • 可用為室內殘效性噴洒,乾燥後有可見之殘留物。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粉劑及粒劑: • 將殺蟲劑之有效成份,混以稀釋劑(陶土或粘土等填料)均勻拌和而成粉劑,常用以防治跳蚤與蝨子及蚊幼蟲。 • 粒劑則係將有效成份,吸於較粗之稀釋劑顆粒上,藉顆粒之攜帶以散佈,常用為殺幼蟲劑,目前國內已核准多種這種劑型之殺幼蟲劑。 • 可直接施用。
環境用藥中常用之成品劑型 • 壓力噴霧劑: • 在藥劑加入液態瓦斯及其他溶劑壓縮在鐵中,可分為有機溶劑型和水基型。 • 常見之居家中蚊子及蟑螂之防治用品,依標示適當貯存。 • 蚊香系列: • 藉由高溫燃燒作用將殺蟲劑成分緩緩蒸發釋放到空中,藉以發揮忌避、軀趕、干擾、擊昏或殺滅的效果。蚊香、液體蚊香劑等。 • 多使用低毒性之合成除蟲菊精類製成。 • 液體電蚊香是綜合了蚊香和電蚊香片的優點,因其便利性而受歡迎。每天使用不要超過8小時。
選擇藥劑防治的原則 • 安全、有效及經濟 • 安全:對人畜及環境。 • 有效:注意防治對象、抗藥性、噴灑方式及操作技術。 • 經濟:了解估算成本方法。 • 適時、適量及適地 • 適時:應依政府規定時機噴藥。 • 適量:依產品標示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必須經 • 14小時訓練。 • 適地:病例和病媒發生地區(視病例狀況調整)。
殺蟲劑抗藥性 • 抗性定義:一種昆蟲能發生耐力,可以忍受一種殺蟲之某一劑量,而此一劑量在正常情況下,足以使該種昆蟲致死。 • 30年前曼谷發現埃及斑蚊對除蟲菊類藥劑發生交叉抗性的現象。 • 國內在1953-1957年間就噴灑了2,475公噸的DDT。 • 使用者對藥劑之感藥性測定在藥劑的使用上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 登革熱的防策略上必須納入永續的綜合性防治觀念。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 吸入: • 吸入,係指物質經由呼吸進入人體,此為物質最容易進入人體之方式,也是最難控制的部分。 • 藉由呼吸作用進入血液循環。 • 吸入暴露為工作場所最常見之物質暴露,此類安全防護設種類最多。 • 易發生在噴灑燻蒸、煙霧、粉劑或蚊香劑,尢其在通風不良時易發生。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 物質顆粒大小決定它對肺的穿透能力,穿透力越大危害越大。 • 物質顆粒大小 • 5-10 Microns(1μ=10-6m ),應該被過濾阻絕掉。 • 1-5 Microns或以下,必須被過濾阻絕掉。 • 例:石綿管制經過 奈米光觸媒 礦工的悲哀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 皮膚接觸 • 係指物質經由皮膚而進入人體進而危害到人體健康之方式。 • 皮膚吸收速率很慢,其安全防護較簡單,只要將皮膚與物質隔離避免與物質直接接觸到即可。 • 如該物質具腐蝕性或刺激性,對皮膚會造成立即傷害;如該物質會穿透皮膚並與組織蛋白結合會引起皮膚炎或皮膚過敏。 • 除蟲菊類對皮膚有刺激性,造成皮膚炎。 • 噴藥後噴灑人員及其衣物設備立即清洗。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 口服(誤食)暴露 • 口服指物質經口進入人體而危害到人體健康之方式。 •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飲食前務必洗手、 • 工作中不吃東西(洗手更衣)。 • 正確洗手五步驟(防止病從口入):濕、搓、沖、捧、擦。 • 容器不可隨意更換。 • 小孩誤食及社會案件最常見。 • 例:老鼠藥
環境衛生用藥之暴露途徑 • 皮膚接觸 • 係指物質經由皮膚而進入人體進而危害到人體健康之方式。 • 皮膚吸收速率很慢,其安全防護較簡單,只要將皮膚與物質隔離避免與物質直接接觸到即可。 • 如該物質具腐蝕性或刺激性,對皮膚會造成立即傷害;如該物質會穿透皮膚並與組織蛋白結合會引起皮膚炎或皮膚過敏。 • 除蟲菊類對皮膚有刺激性,造成皮膚炎。 • 噴藥後噴灑人員及其衣物設備立即清洗。
殺蟲劑噴灑方式 • 空間噴灑:將藥劑打成為霧狀,噴於空間飄浮,以迅速殺死飛行中之害蟲。操作方便和比較不污染房屋及傢俱。其缺點為效果較短,僅維持數小時。 • 殘效性噴灑:將有殘效性之殺蟲劑噴灑於害蟲棲息場所,於其停留時因接觸藥劑而死亡。
空間噴灑之器材 • 冷式煙霧器(ULV或ULV機器):利用空氣帶動藥粒,1-30微米。噴出藥液量10-60毫升/分。 • 熱式煙霧器:利用加熱使藥箱中之煤油產生煙霧而帶動藥粒,0.2-10微米。 • 罐裝壓力式噴霧器:利用壓力及推進器帶動藥粒。產生之霧粒在20-30微米。
噴藥依據 • 傳染病防治法 • 環境衛生用藥管理法 • 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
傳染病防治法(98/1/17日修訂) 第三章 傳染病預防 第二十五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蠅、蚤、蝨、鼠、蟑螂及其他病媒。 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之。 依據第七十條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