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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醫 藥 大 學 員工團體保險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員工團體保險. 承保日期: 98/08/01. 保險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4-23267085 服務人員:李盈香 0910-563096 TEL:04-23234285 陳彩吟 0932-629154 TEL:04-23234285. 團體保險 - 一般規定.  保險生效日  自每一保單年度續保日零時起生效。  參加資格  服務於本校之正式員工及其配偶。  參加手續  1. 員工自受僱日起,即由本校人事室列冊加保。 2. 在職員工除新進或離職外,本保險不得中途加退保。  保險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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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醫 藥 大 學 員工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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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中 國 醫 藥 大 學員工團體保險 承保日期:98/08/01 保險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4-23267085 服務人員:李盈香0910-563096 TEL:04-23234285 陳彩吟 0932-629154 TEL:04-23234285

  2. 團體保險 - 一般規定  保險生效日  自每一保單年度續保日零時起生效。  參加資格  服務於本校之正式員工及其配偶。  參加手續  1.員工自受僱日起,即由本校人事室列冊加保。 2.在職員工除新進或離職外,本保險不得中途加退保。  保險之中止  1.員工離職日之次日零時起。 2.保險年度終止時申請退保,於新年度不再加入保險者。   給付手續  被保險員工及其眷屬申請保險給付各項手續均向本校人事室洽辦,保險公司不直接受理。  受益人   本保險員工之受益人依照法定繼承人之順位

  3. 中國醫藥大學團體保險內容 單位:新台幣(元)

  4.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定期保險 -1  身故給付  被保險員工在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身故時,給付全額之保險金。  殘廢給付  被保險員工在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導致下列各項殘廢時,其給付金額如下:  殘廢項目……………………………………………………….……….. ....賠償金額 1.雙目失明者……………………………………………………….……保險金額全額 2.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 ………………………………保險金額全額 3.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保險金額全額 4.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保險金額全額 5.永久完全喪失語言或咀嚼機能者 ……………………………………保險金額全額 6.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保險金額全額 7.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 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保險金額全額  倘被保險員工同時遭受上述兩項以上損失者,保險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  且由於該項保險金之給付,將促使該員工於本保險及其所有附加保險項下之保險利益自動 終止。

  5.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定期保險 -2  除外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一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九條情形致被保險人殘廢時,本公司按第五條的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

  6.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1  保險利益  一.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員工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    以內死亡者,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二.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員工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    以內致成附表所列殘廢 程度之一者,其殘廢保險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  三.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十一項重大燒燙傷程 度之一者,且於意外傷 害事故發生之日起第六日仍存活者,本公司給付『重大燒燙傷 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重大燒燙傷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 較嚴重項目的『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同時致成殘廢或燒燙傷時,申領殘廢保險金及『重大燒燙 傷保險金』合計最高以較嚴重項目的殘廢保險金或『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為限。    本公司給付『重大燒燙 傷保險金』及殘廢保險金,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7.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1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8.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2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9.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3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0.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4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1.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5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2.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6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3.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7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4.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8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5.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9 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之給付比例表

  16.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2-10  重大燒燙傷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17.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保險 -3 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 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18.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團體傷害住院醫療日額保險 • 保險給付 • 被保險人於本特約有效期間內遭受主契約第五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記載的「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 前項每次傷害給付日數不得超過九十日。 • 骨折未住院津貼----- 被保險人因第一項傷害蒙受骨折未住院治療者,或已住院但未達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表,其未住院部份本公司按下列骨折別所定日數乘「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的二分之一給付。合計給付日數以按骨折別所定日數為上限。 前項所稱骨折是指骨骼完全折斷而言。如係不完全骨折,按完全骨折日數二分之一給付;如係骨骼龜裂者按完全骨折日數四分之一給付,如同時蒙受下列二項以上骨折時,僅給付一項較高等級的醫療保險金。 • ( 除外責任與團體傷害保險相同 )

  19. 骨折部分 完全骨折 1鼻骨、眶骨(含顴骨) 14天 2掌骨、指骨 14天 3蹠骨、趾骨 14天 4下顎(齒槽醫療除外) 20天 5肋骨 20天 6鎖骨 28天 7橈骨或尺骨 28天 8膝蓋骨 28天 9肩胛骨 34天 10椎骨(包括胸椎、腰椎及尾骨) 40天 11骨盤(包括腸骨、恥骨、坐骨、薦骨) 40天 12頭蓋骨 50天 13臂骨 40天 14橈骨與尺骨 40天 15腕骨(一手或雙手) 40天 16脛骨或腓骨 40天 17踝骨(一足或雙足) 40天 18股骨 50天 19脛骨及腓骨 50天 20大腿骨頸 60天 團體綜合保險內容說明/ 骨折未住院給付津貼表

  20. 特別注意事項 1. 出院時請務必索取一般診斷証明書 (需載明實際住院天數), 任何塗改之處須蓋醫院校正章。 2.『同意調查聲明書』上之立同意書人簽章處,應由罹患傷病之當事人親自簽章,如係未   成年之子女應另加法定代理人簽章。 3. 申請理賠時,請務必填寫理賠申請書並請提供匯款帳號,其中重要各欄如保單號碼、要保 單位簽章及被保險人簽章等切勿遺漏,以免耽誤理賠處理之進度。 4. 就醫前請注意該醫院是否為合格之醫院,尤其是國術館或接骨所等,務請避免。 5. 全民健保與團體保險搭配使用, 可享受更優厚之醫療待遇。 6. 因應金管會示範條款之修正,殘廢及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即事故者本人)。

  21. 死亡保險金 保險金 種類 殘廢保險金 意外醫療 保 險 金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死亡診斷書或驗 屍證明書(意外事 故用) 3.受益人印鑑證明 書正本 4.被保險人除戶全 戶戶籍謄本(含受 益人)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骨折 請附X光片) 3.醫療費用收據正 本 4.申請家屬醫療保 險金請附戶口名 簿影本 應附文件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殘廢證明書 傷害住院日額給付 癌症醫療 保險金 住院醫療 保險金 保險金 種類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請註明住院、出院起 訖日期及住院天數) 3.骨折時請附X光片 4.申請家屬保險金請附戶口名簿 應附文件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附病理檢查報告) 3.手術證明、手術治療費用明 細表 (申請手術醫療保險金者) 4.放射線治療證明(申請門診放射 線治療保險金者) 5.申請家屬保險金請附戶口名簿影 本 1.理賠給付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 3.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含費用明細表 ,申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者) 4.住加護病房之證明文件(申請加護 病房保險金者) 5.申請家屬醫療保險金請附戶口名 簿影本 申請理賠所需文件

  22. 文件 名稱 申請 地點 申請手續(攜帶資料) 文件 名稱 申請 地點 申請手續(攜帶資料) 死亡證明書 病故所在醫院 家屬向醫院索取 除戶戶籍謄本 戶政事 務所 攜帶死亡(或驗屍)證明書、印鑑 驗屍證 明書 地方 法院 檢察官主動簽發一式 五張 醫療診斷書 就醫醫院 掛號後請主治醫師開立 殘廢證 明書 就醫 醫院 掛號後請主治醫師開立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就醫醫院 痊癒後請醫院繳費處開立 個人印鑑證明 書 戶政事務所 攜帶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印鑑 戶籍 謄本 戶政事 務所 攜帶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印鑑 理賠文件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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