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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文 件 释 义. 2014 年 5 月 15 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 主要内容. 相关问题说明. 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自评创建步骤. 工作实施细则. 1. 2. 3. 4.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2013 年 3 月 5 日,市交通委与市安监局联合下发 《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京交安全发 〔 2013 〕 79 号),简称“一个方案,四个办法” 。.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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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文 件 释 义 2014年5月15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
主要内容 相关问题说明 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自评创建步骤 工作实施细则 1 2 3 4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2013年3月5日,市交通委与市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交安全发〔2013〕79号),简称“一个方案,四个办法”。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一个方案:《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明确了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任务以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工作目标: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进、日趋完善、全面推广”的原则,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3年底前,实现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省际客运场站和省际旅客运输企业等5类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2类企业中条件成熟的,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根据北京市安委会京安发〔2014〕5号文件,全行业在2016年底前实现达标。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职责分工:市交通委主管本市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市交通委指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简称督查中心)作为组织单位,负责考评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二、三级考评机构认定、监督管理,二、三级达标企业考评、发证,达标企业动态跟踪管理、抽查考评等工作。 市交通委路政局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在本市注册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在本市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项目部、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考评员培训考试与发证。 (二)启动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 认定考评机构,制定考评细则,企业自身创建及自评。 (三)推动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考评受理,考评发证,监督检查。 (四)推广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工作。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四个办法: 1.《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2.《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办法》 3.《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办法》 4.《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抽查考评管理实施办法》 “一个办法,四个方案”在安全督查中心的网站可下载。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1.《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明确了企业初次考评、换证考评、附加考评以及抽查考评的考评方法,考评需提交的材料以及企业达标考评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及义务等详细内容,需重点认真学习。 初次考评:企业第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换证考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进行达标考评。考评申请需在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提出。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附加考评:已取得达标证书的企业,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时,需进行附加考评。附加考评应针对引发附加考评的原因进行。在考评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可扩大考评范围,直至实施全面考评。未通过附加考评或经组织单位审定认为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由组织单位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再次申请初次考评。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抽查考评:组织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周期内,按一定比例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开展抽查考评。 抽查考评内容、范围和方法参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抽查考评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未通过抽查考评的企业,由组织单位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需在2个月内向组织单位申请复评。逾期未申请复评,组织单位可直接或向交通运输部建议撤销其达标企业资质,收回其达标证书。复评合格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复评不合格的,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直接或向交通运输部建议采取降级或撤销处理。 企业达标等级被撤销后应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在3个月内重新申请初次考评。 组织单位对企业进行抽查考评的各相关环节不收取费用。
一、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2.《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办法》 考评机构的认定与管理。 3.《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办法》 考评员的认定与管理。 4.《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抽查考评管理实施办法》 抽查考评的具体方法与实施步骤,以及对考评结果的处理办法。
二、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标准化工作程序,市交通委在2013年开展试点考评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于1月9日专门下发了《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交安全发〔2014〕4号),明确了职责分工、考评模式、方法步骤。
二、工作实施细则 职责分工:主要是针对3个主体,安全督查事务中心、运输管理局、各城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 督查中心:负责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审核发证等工作。 运输管理局:作为主管单位,统筹分配各区县年度达标任务数量,做好数据统计、督促检查、协调配合、发证前复核等工作。 各城区管理处(区县交通局):作为主责单位,确定辖区达标考评企业名单,并进行创建指导、申请审核、考评监督等工作。
二、工作实施细则 考评模式:分一级考评和二、三级考评两种模式。 一级考评:由交通部审核发证,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办理。 二、三级考评:企业初次申请达标考评,由督查中心统一组织考评机构进行现场考评,企业不承担考评费用,初次考评未通过需要进行第二次考评的,由企业自行负责。通过现场考评的,经运输管理局复核后,由督查中心审核发放相应等级证书。 说明:通过或正在由安监系统组织标准化达标考评的,报市督查事务中心备案后,可认定为相应等级的达标企业。
二、工作实施细则 方法步骤:分一级考评和二、三级考评两种方法。 一级考评:企业申请一级考评由交通部指定考评机构实施考评,在现场考评开始前1周内,将现场考评时间安排函告督查中心,督查中心将会同运输管理局视情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在现场考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评报告、企业考评报告报送至督查中心,督查中心向交通部提交是否发证的初审意见。
二、工作实施细则 二、三级考评:整个达标创建过程分为确定任务、任务分解、汇总报送、审核名单、组织培训、企业创建、提交申请、考评计划、现场考评、核发证书、总结通报十一个步骤。 现在已经进行到了组织培训阶段,下面给大家介绍企业创建、提交申请、考评计划、现场考评四个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步骤。
二、工作实施细则 1.企业创建: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通过“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进行初次申请,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后通过系统进行上报。各城区管理处和区县交通局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创建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 考评指标的理解在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会讲,具体创建的内容在后面会讲。
二、工作实施细则 2.提交申请:企业完成现场考评前准备工作后,从督查中心网站下载企业现场考评申请表,填写后到所在区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至安全督查中心。
二、工作实施细则 3.考评计划:督查中心会组织考评机构答辩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指定考评机构,确定考评时间和进度任务表,并发至运输管理局,由运输管理局通知各城区管理处和区县交通局,各城区管理处和区县交通局通知辖区企业考评计划安排。
二、工作实施细则 4.现场考评。各考评机构按照考评计划和时间安排,对各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各城区管理处和区县交通局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安全督查中心将视情派人进行监督。考评结束后,由考评机构整理考评资料,形成考评报告,并通过“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报送至安全督查中心。 具体考评程序及要求接下来代老师会给大家详细讲解。
三、自评创建步骤 对于企业来说,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全员培训、现状梳理及对标检查、问题整改、企业自评打分、考评申请、现场考评等七个阶段,可以用流程图表示。前5个阶段属于自评创建过程。
完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注册会议结束后立刻进行完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注册会议结束后立刻进行 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 全员培训 现状梳理及对标检查 对应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考评指标 问题整改 企业自评打分 完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考评申报 考评申请 主管机关指派考评机构 现场考评 图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三、自评创建步骤
三、自评创建步骤 1. 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作为主责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自评创建步骤 2.全员培训。企业内部要求全员参加,首先要解决企业领导层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使企业领导层重视该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其次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 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三、自评创建步骤 3.现状梳理及对标检查。企业对照相应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三、自评创建步骤 4.问题整改。企业对照实施细则,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制度的修订以及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等。隐患整改要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三、自评创建步骤 5.自评打分。企业在完成对标检查后,依据实施细则,由企业标准化创建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自评打分。 打分首先在自己打印的纸质版指标后面直接打分。
三、自评创建步骤 得分计算完毕后,登录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进行自评打分。
三、自评创建步骤 自评打分结束后,就可以提交考评申请了,考评申请既要在系统中进行提交,同时要向督查中心提交一份纸质的申请表,督查中心收到申请后确定具体的考评时间安排,考评机构会按照时间安排上门实施现场考评。
四、相关问题说明 为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013年12月,市交通委下发两个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若干问题的通知》(京交安全文〔2013〕280号,12月11日下发)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三级达标考评收费的通知》(京交函〔2013〕963号,12月12日下发)
四、相关问题说明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是关于确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主管机关的问题 市交通委是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关,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交通委路政局、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对所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和检查指导。各公路分局,各城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负责本属地所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四、相关问题说明 二是关于已取得相关机构颁发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考评发证问题 (一)交通行业企业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由属地安监系统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按照如下办法处理: 1.各区县交通运输企业现已通过市安监局或区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的,市交通委不再组织重复考评,经属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并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复核通过后,可以认定为相应等级达标企业。
四、相关问题说明 2.各区县交通运输企业正在进行安监局系统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的,可以按计划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达标后,报属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属地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复核通过后,可以认定为相应等级达标企业。 复核材料在现场考评窗口开启的时候提交。
四、相关问题说明 (二)企业已按照ISO9000等体系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经国际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机构审核发证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企业将已取得的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证明)及近3年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通过标准化管理系统上传,并对照所属行业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进行自评; 2.主管单位组织考评机构对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并安排考评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中的必备项进行考核,符合条件后直接颁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四、相关问题说明 三是关于达标考评中涉及制度时间界定的问题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中,如涉及到制度检查的,需至少提供6个月的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及检查记录。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需提供从《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试行)》下发之日起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实施细则中明确的一、二、三级必备项中涉及到的制度建立与检查条款,企业必须根据申报等级向考评机构提供。
四、相关问题说明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三级达标考评收费的通知》 为规范二、三级达标考评收费行为,市交通委明确了3点要求: 1.申请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考评的企业,均由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指定考评机构对其进行现场考评,企业不需承担考评费用。
四、相关问题说明 2.企业在达标考评前向有关机构进行咨询的,属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达标创建质量的企业行为,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中对此未作要求,企业可不通过咨询,直接申请达标考评。因此,由于咨询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相关问题说明 3.各考评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考评企业收取考评费用,不得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的名义要求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点提醒 1.督查中心有项职能是对交通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查,从6月份开始,我们会重点安排到即将参加达标考评的企业进行督查,届时会有专家陪同督查,企业可在我们督查的时候进行咨询。 2.更改申请级别。现在我们以运输局反馈的名单为主,部分企业可能在今后的自评创建中发现未达到申请的级别,如果要更改申请级别的,请务必在6月1日前向区县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并由交通运输局告知我们。
3.在考评指标中有一条“3 ★”必备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如果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考评。 我们会根据今天的签到名册发放培训合格证。
联系电话:85981209、85981299 区县交通局QQ群: 102306797 考评企业QQ群: 2957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