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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神聖. 出 20:14 「不可姦淫」. 1. 引言 . 舊約的教導. 姦淫的字根 (n ˊ p) , 它的動、名詞在舊約中出現 34 次 聖經中的姦淫主要指 (1) 已婚婦女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性關係。 (2) 男人與有夫之婦有性關係。。. 禁止淫亂的經文. 利 18:20 「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 ; 利 20:10 「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 律法對行淫的懲罰很重. 20:10. 「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 11. 「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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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神聖 出20:14 「不可姦淫」
1. 引言. 舊約的教導 • 姦淫的字根(nˊp),它的動、名詞在舊約中出現34次 • 聖經中的姦淫主要指(1)已婚婦女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性關係。(2)男人與有夫之婦有性關係。。
禁止淫亂的經文 • 利18:20「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 利20:10「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律法對行淫的懲罰很重 • 20:10.「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 11.「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12.「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利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14.「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 15.「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 16.「女人若與獸親近,與他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17.「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雖然舊約提到犯姦淫的例子不少,但真正被處死的例子卻很少。雖然舊約提到犯姦淫的例子不少,但真正被處死的例子卻很少。 • 例如︰大衛與拔示巴行淫,拿單先知沒有執行利未記的律法。(撒下11章); • 律法的目的是保障婚姻的完整。
2. 耶穌論姦淫(太五27-28) •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 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A.「見婦女動淫念」「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真是很難啊!A.「見婦女動淫念」「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真是很難啊! • 耶穌是否為難我們?
回到創世記2:24 •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甚麼是一體(one flesh)?
我們要避免希臘的神話,古希臘神話,最早的人類是雌雄同體(Hermaphroditus)的,這種兩性人美麗非凡、恩愛異常。由於人類的恣意妄為激怒了眾神之王宙斯,他把人分成兩半,從此以後,這一半 不斷地思念和找尋自己的另一半。有的人一輩子都沒找到絕配的那一半,有的人找錯了一生不快樂。
上帝做男做女是整全的,婚姻只有今生,永恆的生命是我的個體得贖。上帝做男做女是整全的,婚姻只有今生,永恆的生命是我的個體得贖。 • 沒有婚嫁的都是整全的人,可以很有尊嚴地在上帝面前生活。如耶穌和保羅。
聖經的一體是spiritual unity,體可以是靈、或魂。二人成為一個完美的相交單元(most complete personal community)。夫妻兩人是最親密的單元,是互相交流的靈裡的結合。
當一個人在思想上與另一個異性發生淫念,就是破壞了這種原始的靈裡合一,對方沒有犯姦淫,但個人心裡已經破壞了夫妻之間的合一,因此耶穌說,他心裡已經犯了姦淫。當一個人在思想上與另一個異性發生淫念,就是破壞了這種原始的靈裡合一,對方沒有犯姦淫,但個人心裡已經破壞了夫妻之間的合一,因此耶穌說,他心裡已經犯了姦淫。 • 耶穌非常重視婚姻的神聖性,用盡方法去保持婚姻的完整。
離婚與再婚 • 太5:31-32 •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 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夫妻生活不和,不能 維持下去,可以暫時分居, 不可離婚,因為在上帝 面前立的約,一生有效。如果對方離開又結了婚,或對方犯姦淫,婚約便完了,從此自由。 • 消極的可以再婚,積極的等待犯了姦淫的對方回轉。 • 婚約是一生,不是永遠;因此死亡婚約便終止
3. 現代文化淡化了的婚外生活 • 鐵金鋼文化,風流倜儻,身邊眾多美女,美化了一夜情的風流。
現代人把婚姻以外的性生活習以為常,結果,2003年香港大衛城文化中心進行一項中學四至五年級1200學生,75%同意或不反對婚前性行為。現代人把婚姻以外的性生活習以為常,結果,2003年香港大衛城文化中心進行一項中學四至五年級1200學生,75%同意或不反對婚前性行為。
沙田某教會為了回應青少年性泛濫問題,規定團契中所有18歲以下的團友,如果拍拖,一定要通知導師或要得導師同意。結果如何,青年人參加教會不減反而大增! 何解?
現代破壞婚姻的行為:姦淫網站 • 網站Ashley Madison於2002年在加拿大創辦,口號是「Life is short. Have an affair」,至今已擴展至29個國家,全球有超過2,000萬已婚人士登記為會員。其中日本網站剛在上月開設,首兩星期已吸引30萬人登記。
8月28日在香港高調宣傳啟動。Ashley Madison網站創辦人Noel Biderman,將於下周去香港主持網站開幕。運作方式將與其他國家一樣,已婚男女可以在網站上載自己的照片及個人資料,包括年齡、身高、體重及所在地區等,在付費購買積分後,就可互相自行通訊,尋找附近地區的偷情對象。
香港律師梁永鏗指出,通姦在香港及加拿大並非罪行,而一個網站就算講明是為已婚人士偷情服務,若純粹提供交友平台,亦無觸犯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罪行。因此這網站多年在加拿大相安無事。香港律師梁永鏗指出,通姦在香港及加拿大並非罪行,而一個網站就算講明是為已婚人士偷情服務,若純粹提供交友平台,亦無觸犯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罪行。因此這網站多年在加拿大相安無事。
這是加拿大輸出的價值 • 通姦無罪、偷情有理!
人的罪性,聖經中描寫很清楚︰ 箴言 • 9:17 偷 來 的 水 是 甜 的 、 暗 喫 的 餅 是 好 的 。
箴言9:18 他們卻懵然不知死亡就在那裡, 他 的 客 在 陰 間的 深 處 。
現代破壞婚姻的行為︰同性戀 • 加拿大比美國更前衛,最近加州公投,我們要正確認識形勢。
2013年美國法院判決 • 步入2013年,全球同運氣勢如虹,巴西、法國、烏拉圭、新西蘭先後通過同性「婚姻」法,使全球共有15 個國家承認了同性「婚姻」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26日作出的兩項裁決,亦是美國同運的重大勝利。美國,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26日作出的兩項裁決,亦是美國同運的重大勝利。 • 美國共有50個州,現時有12 個州及首都華盛頓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加州很快是13個), • 另外37個州則仍然接受一夫一妻制,當中最少30個州是透個全民公投修改州憲法,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
2008年加州全民投票通過的《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本來要達到這目的,但後來被上訴庭推翻,因此支持者再把訴訟帶到最高法院尋求判決。
美國有婚姻保護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並限制同性伴侶的聯邦福利。 • 紐約市84 歲婦人溫澤(Edith Windsor)與伴侶在加拿大結婚,她在伴侶死後申領遺產,被要求支付異性伴侶不用支付的稅項,她於是提出訴訟。
兩件案子在同一段時間審理,判決也在2013年6月26日宣佈。美國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兩次均以5票贊成、4票反對,判決DOMA部分條款(section 3) 失效,並拒絕受理8號提案(Prop 8) 的訴訟。
就著DOMA的裁決,最高法院並沒有直接判決「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是違憲,而只是說若同性伴侶不能同等享有異性婚姻的權益,就是違反了美國憲法平等保護每位公民的條款,因此裁定同性伴侶應享有同樣的聯邦法定權益,這不代表最高法院全盤接受同性「婚姻」。就著DOMA的裁決,最高法院並沒有直接判決「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是違憲,而只是說若同性伴侶不能同等享有異性婚姻的權益,就是違反了美國憲法平等保護每位公民的條款,因此裁定同性伴侶應享有同樣的聯邦法定權益,這不代表最高法院全盤接受同性「婚姻」。
代表多數派的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稱,DOMA 意圖損害同性「婚姻」伴侶的待遇,貶低同性伴侶的「道德或性向選擇」,這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的平等。(這些權益包括稅務、遺產贈與、退休養老及移民等方面。)
最高法院也沒有判決《八號提案》是否違憲,而是以五比四決定不予受理。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寫道,被告(加州州政府)不願出庭為自己辯護,他認為原告以私人團體身分替政府參與訴訟屬於程序不當。最高法院也沒有判決《八號提案》是否違憲,而是以五比四決定不予受理。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寫道,被告(加州州政府)不願出庭為自己辯護,他認為原告以私人團體身分替政府參與訴訟屬於程序不當。
法院將案件發還三藩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這意味著為之前巡迴法院下達的違憲的裁決成立,這無疑變相令加州同性「婚姻」解禁,但最高法院以技術理由迴避了為婚姻下定義的裁決,因此現時婚姻定義仍可由各州自行決定。最高法院這項決定對其他各州沒有任何影響,禁止的仍然禁止,許可的仍然許可。法院將案件發還三藩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這意味著為之前巡迴法院下達的違憲的裁決成立,這無疑變相令加州同性「婚姻」解禁,但最高法院以技術理由迴避了為婚姻下定義的裁決,因此現時婚姻定義仍可由各州自行決定。最高法院這項決定對其他各州沒有任何影響,禁止的仍然禁止,許可的仍然許可。
總結而言,這的確是美國同運的新里程,但這兩項裁決並沒有說全國必然要承認同性「婚姻」,因為法院迴避了同性戀者結婚是否憲法權利的核心問題。因此,同性「婚姻」爭議在美國還不會停止,在未來的日子,美國社會必然出現不少法律訴訟和爭論。總結而言,這的確是美國同運的新里程,但這兩項裁決並沒有說全國必然要承認同性「婚姻」,因為法院迴避了同性戀者結婚是否憲法權利的核心問題。因此,同性「婚姻」爭議在美國還不會停止,在未來的日子,美國社會必然出現不少法律訴訟和爭論。
一方面,同運必然會把戰場轉移到各州,務要爭取全美確認同性「婚姻」。另一方面,DOMA雖然遭受重創,但保守派也不會馬上棄械投降。一方面,同運必然會把戰場轉移到各州,務要爭取全美確認同性「婚姻」。另一方面,DOMA雖然遭受重創,但保守派也不會馬上棄械投降。
例如美國國會現正草擬尊重婚姻法(Respect for Marriage Act)取代DOMA,新法將不會限制州政府准許同性「婚姻」,同時又不會強迫不認同同性「婚姻」的州份,確認在其他州登記的同性「婚姻」。
Tim Huelskamp也提出要修改美國憲法,把婚姻界定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維護家庭價值的民間組織領袖Brian Brown也說:「最高法院的破壞性裁決要由我們──人民──去糾正。現時司法界已是脫韁野馬,只有修改憲法才能把它限制,並在全國恢復婚姻制度。」 Brian Brown
其實DOMA的section 2容許各州去界定婚姻,這仍然成立,自由派會嘗試把它廢除,另一場攻防戰又會展開。
美國總統奧巴馬支持高院裁決,並說:「排斥同性「婚姻」是強行寫入法例內的歧視行為。我們要宣布我們是天生平等的,而我們彼此間所作出的愛的承諾,也是平等的。」美國總統奧巴馬支持高院裁決,並說:「排斥同性「婚姻」是強行寫入法例內的歧視行為。我們要宣布我們是天生平等的,而我們彼此間所作出的愛的承諾,也是平等的。」
他認為裁決是美國民主的勝利,為此感到驕傲。他在個人推特表示,這項判決讓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跨出歷史性的一步,因為「愛就是愛」。 • 奧巴馬的說話是典型同運的論述,都是漂亮動聽的口號,但經不起仔細的論証。
例如他認為這裁決是美國民主的勝利,但人民自決生活方式不是民主的基本價值嗎?《八號提案》是數以百萬計加州人民公投的結果,表明他們選擇的婚姻制度,為何幾位法官就可推翻?這是尊重民主嗎?例如他認為這裁決是美國民主的勝利,但人民自決生活方式不是民主的基本價值嗎?《八號提案》是數以百萬計加州人民公投的結果,表明他們選擇的婚姻制度,為何幾位法官就可推翻?這是尊重民主嗎?
當然,三權應該分立並互相制衡,所以法官有權推翻人民的集體決定,但法官一定對嗎?何況他們中間不也有很大爭議嗎?假若法官做錯了決定,又如何去制衡他們呢?當然,三權應該分立並互相制衡,所以法官有權推翻人民的集體決定,但法官一定對嗎?何況他們中間不也有很大爭議嗎?假若法官做錯了決定,又如何去制衡他們呢?
Ruth Institute的Dr. Jennifer Roback Morse就是維護《八號提案》的一個代表,她說:「我們已花了四千萬美元,那七萬名捐獻者來自社會各界和各階層,我們有十萬名義工…我們在Sacramento的『主人』不同意我們,所以當一些荷里活左翼分子製造了一些對《八號提案》的荒謬法律挑戰時,我們在Sacramento的『主人』拒絕去維護它。性革命分子的焦土政策現在把民主本身也摧毀。」奧巴馬聽到這些人民的聲音嗎?
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的說法在美國最近相當流行,但單單用平等角度看婚姻制度會產生很多難題,要平等到那個階段?是說所有婚姻形式都平等嗎?
那就應把一男一女、同性「婚姻」、一男多女、一女多男、三人婚姻、多男多女等婚姻形式都一視同仁,奧巴馬是說這個嗎?不然,若他認為有一些形式比其他形式「更平等」,那界線應劃在那裡?「婚姻平等」的說法最終只會導致婚姻制度的瓦解。那就應把一男一女、同性「婚姻」、一男多女、一女多男、三人婚姻、多男多女等婚姻形式都一視同仁,奧巴馬是說這個嗎?不然,若他認為有一些形式比其他形式「更平等」,那界線應劃在那裡?「婚姻平等」的說法最終只會導致婚姻制度的瓦解。
說「愛就是愛」也是一些空洞的廢話,解決不了甚麼問題,提倡多夫多妻的人也說他們都愛其他的眾多配偶,既然愛就是愛,博愛不是更偉大的愛嗎?看來也難以拒絕多夫多妻制,我相信總有一天某法官會宣告這是他們的「基本人權」。說「愛就是愛」也是一些空洞的廢話,解決不了甚麼問題,提倡多夫多妻的人也說他們都愛其他的眾多配偶,既然愛就是愛,博愛不是更偉大的愛嗎?看來也難以拒絕多夫多妻制,我相信總有一天某法官會宣告這是他們的「基本人權」。
雖然最高法院還沒有徹底認可同性「婚姻」,但因為對同性結婚有非常正面的評價,這兩宗判決已在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鋪路,對全球同運也會有重大刺激。在亞洲,同性「婚姻」的進展相對緩慢,但這判決也會使亞洲同運帶來巨大鼓舞,我們前面的挑戰只會愈來愈巨大。雖然最高法院還沒有徹底認可同性「婚姻」,但因為對同性結婚有非常正面的評價,這兩宗判決已在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鋪路,對全球同運也會有重大刺激。在亞洲,同性「婚姻」的進展相對緩慢,但這判決也會使亞洲同運帶來巨大鼓舞,我們前面的挑戰只會愈來愈巨大。
台灣中央研究院學者林泉忠說:「同性「婚姻」不僅涉及人權與社會平等的問題,… 如今承認「同性「婚姻」」已成為世界潮流,華人社會也到了無可迴避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