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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學生篇. 教務處研教組 校內分機 5046 100.02 更新. 重要提 醒. 依長庚大學教學助教(理)任用及評核作業要點第八條規定,擔任教學助教(理)期間,須於每月二十日前填報工作日誌以憑支領薪資(當學期薪資可跨月補發)。未於當學期支薪之最後期限(第一學期為一月二十二日、第二學期為六月二十二日)前完成簽核者,一律不予補發。. 操作說明. 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學校首頁」→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符合 TA 申請資格的學生才可以進入「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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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學生篇 教務處研教組 校內分機5046 100.02更新
重要提醒 • 依長庚大學教學助教(理)任用及評核作業要點第八條規定,擔任教學助教(理)期間,須於每月二十日前填報工作日誌以憑支領薪資(當學期薪資可跨月補發)。未於當學期支薪之最後期限(第一學期為一月二十二日、第二學期為六月二十二日)前完成簽核者,一律不予補發。
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 「學校首頁」→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 符合TA申請資格的學生才可以進入「助教工作日誌管理系統」。 • 符合TA申請資格為通過系所評核及曾參加過教學助理培訓研習會者。
申請書填寫 1. 每學期填寫一次。 2. 助教助學金的發放只限於本人的郵局帳號,請先確認匯款郵局帳號是否正確。如需修改,請點選「回課程管理」→「個人資料」→「銀行帳號資料」→「修改」。 3. step1:填寫聯絡地址及電話。 step2:選擇申請部門。 step3:點選工作內容,按「ctrl」可複選。 step4:點選督導人員服務單位→選擇督導人員姓名。(部分教學單位因系所合一,督導人員資料請選擇系別後挑選) step5:填寫完畢。按「送出」。
申請書列印/修改 1. 申請書填寫完畢後,點選「列印」。必須列印申請書,請工作督導人員簽名確認後,繳回申請部門系所秘書處收件確認。 2. 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在申請部門系所秘書尚未收件確認前,可進行修改。點選「修改」。
申請書列印/修改 • 申請人申請書列印→督導人員簽名確認→指導教授確認是否擔任RA →繳回申請部門研究系所辦公室秘書。 • 系所辦公室秘書執行彙總表確認後,申請人才能開始填寫工作日誌。 • 申請人收到信件的內容如下:
填寫工作日誌 ‧確認系所辦公室秘書執行彙總表確認後,申請人才能開始填寫工作日誌。 ‧ 點選「新增工作日誌」。
新增工作日誌 1. 每月工作時間:前月21日至當月20日止,工作40小時。 2. step1:點選「工作日期」(紅圈處),「開始和結束時間」及「工作內容」的項目。 工作內容部份按「ctrl」可複選。 step2:確認無誤後,按「送出」。
總時數確認 1.每月工作時數需滿40小時,按「送出確認」後,督導人員才能審核您的工作日誌。未滿40小時的月份,不可做總時數確認。 2.送出「送出確認」後將出現如下視窗:
修改工作日誌 1. 在總時數尚未確認前,欲修改該筆工作日誌,請直接點選「修改」。 2. 在總時數確認後且督導人員尚未審核前,欲修改該筆工作日誌,請先點選「取消確認」再進行修改。 修改完成後,請再次「送出確認」 。
查詢 • 每學期第一個月須待各系所確認TA實際任用人數,薪資發放時間可能有所延誤,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 「研究生助教工作日誌」經督導人員、秘書及所長核示後生效,請每月22日前核簽完成工作日誌,同學才能順利於下個月5日領到助教薪資。 • 點選「各月工作日誌明細」可以查詢督導人員已核簽之工作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