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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中壢儲蓄互助社 3 國內 簡 史. 屬於平民的基層金融組織. 你的 ‧ 我的 ‧ 我們的 儲蓄互助社. 本國發展簡史. from …… . . 1 96 3. 52 年 4 月 : 參加假泰國舉辦的「社會行動領導者研討會」,首度接觸儲蓄互助社運動的洗禮 52 年 9 月 : 假 台北耕莘文教院「互助之家」 舉辦首次儲蓄互助社研習會 53 年 8 月 : 成立第一個社 - 新竹市聖心儲蓄互助社 53 年 9 月 : 由 于斌樞機主教 倡導發起成立「 中國互助運動協會 」 ,為台灣推廣儲蓄互助社運動的第一個 中央級人民團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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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中壢儲蓄互助社 3 國內 簡 史 屬於平民的基層金融組織 你的‧我的‧我們的儲蓄互助社
本國發展簡史 from……..1963 • 52年4月:參加假泰國舉辦的「社會行動領導者研討會」,首度接觸儲蓄互助社運動的洗禮 • 52年9月:假台北耕莘文教院「互助之家」舉辦首次儲蓄互助社研習會 • 53年8月:成立第一個社-新竹市聖心儲蓄互助社 • 53年9月:由于斌樞機主教倡導發起成立「中國互助運動協會」,為台灣推廣儲蓄互助社運動的第一個中央級人民團體組織
57年4月:財政部准中國互助運動協會對儲蓄互助社推廣僅作實驗性質的試辦57年4月:財政部准中國互助運動協會對儲蓄互助社推廣僅作實驗性質的試辦 • 58年5月:我國開辦儲蓄互助社互助基金業務 • 民國 60年元月9日 田廣浥教友發起於中壢市長江路85號天主堂成立「盤石儲蓄互助社」 (中壢社前身)並擔任本社首屆社長;當時僅有社員67人,全部是教友,股金只有五萬三千元 • 60年12月:中國互助運動協會設立「儲蓄互助社推行委員會」,專責辦理有關儲蓄互助社一切事務 • 65年9月:財政部首次派員實際瞭解儲蓄互助社實況及績效,並邀請美國「志願服務發展團」法學專家來台考察基層金融機構 ‧65年10月:由柯紹博士主持儲蓄互助社法制化的研究,提出中英文儲蓄互助社法草案,共14章50條 • 民國 69年本社吳金木先生擔任社長後,即將社務向社區發展 天主教台中教區所屬天主教社會服務研究院
71年8月:「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經內政部函准籌組立案,並在台北地方法院完成法人登記,為台灣儲蓄互助社唯一合法登記的中央級公益社團法人71年8月:「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經內政部函准籌組立案,並在台北地方法院完成法人登記,為台灣儲蓄互助社唯一合法登記的中央級公益社團法人 民國 72年為配合協會成立,本社社名改為「中壢儲蓄互助社」社員成長已達四百餘人. 74年10月: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辦公大樓落成啟用 民國75年聘雇專職人員,分擔司庫繁重社務;民國76年購得現址中壢市長江路90巷4號一樓為本社新的辦公室. 82年3月:由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理事長莊金生等74位立法委員提出「儲蓄互助社法草案」,經立法院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83年5月:財政部金融局派員考察美國儲蓄互助社之制度與管理 84年11月:黃泉興研究員完成的「台灣儲蓄互助社發展與法制化之研究」舉行座談會,研討儲蓄互助社法草案,與會代表均一致支持單獨立法方向 台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33號
民國84年增購本社原社址二樓作為本社會議室,電腦化作業民國84年增購本社原社址二樓作為本社會議室,電腦化作業 86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儲蓄互助社法」,我國儲蓄互助社正式納入法制化管理 88年4月:我國莊金生理事長獲選為世界儲蓄互助社議事會理事 • 89年1月:立法院通過儲蓄互助社法修正案,明定儲蓄互助社的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儲蓄互助社的設立、管理、監督與輔導由協會辦理,回歸一元化管理並免除儲蓄互助社之所得稅及營業稅
91年1月:立法院通過儲蓄互助社法修正案,明定儲蓄互助社為法人,股金繳納為社員之義務,具有儲蓄性質,且儲蓄股金未達一百萬元者,其股息所得免稅91年1月:立法院通過儲蓄互助社法修正案,明定儲蓄互助社為法人,股金繳納為社員之義務,具有儲蓄性質,且儲蓄股金未達一百萬元者,其股息所得免稅 91年11月:立法院通過將儲蓄互助社納入行政院各部會政策性金融貸款辦理單位之一 93年2月:內政部同意儲蓄互助社增加代辦社員汽機車保險及旅遊平安險 民國 94年底,全面整修更新本社一樓為銀行櫃台式辦公室.
94年10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正式將儲蓄互助社納入為原住民申請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之承辦機構,採試辦性質,為儲蓄互助社首次承辦政府政策性貸款業務94年10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正式將儲蓄互助社納入為原住民申請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之承辦機構,採試辦性質,為儲蓄互助社首次承辦政府政策性貸款業務 96年5月:內政部同意協會及儲蓄互助社增加代辦社員生活必需品消費業務案,由社員登記後共同採購,社內僅有樣品展示,不設置賣場及倉儲之方式辦理
國際性聯合組織: • 國際合作聯盟(ICA) • 世界儲蓄互助社議事會(WOCCU) • 亞洲儲蓄互助社聯盟會(ACCU)
世界概況(WOCCU 2006年統計資料) • 儲蓄互助社分布於五大洲及南太平洋等地區 • 國家:97國 • 社數/社員數:46,377社 / 1億7,201萬人 • 股金結餘: 9,041億2,349萬美元 • 放款結餘: 7,582億1,598萬美元 • 資產總額:1兆921億4,635萬美元 • 公 積 金:1,068億3,173萬美元 社員人數佔總經濟活動人口比率:7.36% 社員人數佔總經濟活動人口比率最高的洲-北美洲:43.63% (參閱WOCCU網站 http://www.woccu.org)
亞洲概況(WOCCU 2006年統計資料) • 國家(含協會):16個 • 社數/社員數:21,158社/3,270萬人 • 股金結餘:694億6,064萬美元 • 放款結額:492億9,779萬美元 • 資產總額:827億2,192萬美元 • 公 積 金: 38億4,572萬美元 • 社員人數佔總經濟活動人口比率:2.64%
我國儲蓄互助社運動現況 • 社數: 336社 • 社員數: 200,458人 • 股金結餘:NT$186億2685萬5764元 • 平均每人儲蓄金額: NT$92921. (統計資料:97年12月底) • (統計資料:97年12月底) • 資產總額: NT$229億5,030萬元 • 放款結餘: NT$110億4,739萬元 • 累積放款筆數: 978,037筆 • 放款累計總額: NT$1,347億9,142萬元 • 平均每筆放款金額: NT$137,818
協會使命 為健全儲蓄互助社運動永續發展,增進社員生活福祉, 發揮社區營造效能,達成合作運動整體表現,以盡社會 責任,實踐志願服務的人生,協會應: • (一)善盡儲蓄互助社設立、輔導、管理與監督之責; • (二)加強儲蓄互助社教育功能; • (三)提升經營管理能力; • (四)開發創新業務; • (五)連接國際交流網絡。
協會願景 • 將儲蓄互助社推廣至全國各地,建構為最便捷、最利民的基層合作金融網絡,成為社區發展的心脈,做為積極拓展社會福利事業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