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likes | 384 Views
教育部 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海外實習計畫 「學海飛颺」 、 「學海惜珠」 、 「學海築夢」 100 年度甄選簡章說明會. 2011/2/24. 1. 姐妹校 學費或生活費可能互免 依交換計畫個別規定 日本地區為主 訊息公告於本組網頁; 例如日本琉球大學 URSEP 短期學程. 依該校規定繳交費用 訊息不定期公告於本組 網頁;例如學海飛颺. 需先詢問系上是否同意 雙聯學制 依兩校各自訂定規定. 2. 大綱. ㄧ、 100 年度簡章 (一)「學海飛颺」~ 優秀 學生 (二)「學海惜珠」~ 清寒 優秀學生
E N D
教育部 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海外實習計畫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 、「學海築夢」 100年度甄選簡章說明會 2011/2/24 1
姐妹校 • 學費或生活費可能互免 • 依交換計畫個別規定 • 日本地區為主 • 訊息公告於本組網頁; • 例如日本琉球大學 • URSEP短期學程 • 依該校規定繳交費用 • 訊息不定期公告於本組 • 網頁;例如學海飛颺 • 需先詢問系上是否同意 • 雙聯學制 • 依兩校各自訂定規定 2
大綱 ㄧ、100年度簡章 (一)「學海飛颺」~優秀學生 (二)「學海惜珠」~清寒優秀學生 (三)「學海築夢」~一般優秀學生 二、資訊平台 (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行政單位 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二)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3
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4
學海飛颺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有戶籍者 2.限本校大學部2-4年級、研究生;非當期畢業 3.外國語言能力符合本校規定 4.在校成績優異、專業領域具獲獎事蹟或參與全國性專題獲獎人 (前一學期大學部成績達年級前1/4;研究生平均成績80分以上) 6
語言能力標準 7
「學海飛颺」~研修規定 研修類型: 修讀學分(含雙聯學位) 研修領域: 申請者需選擇校內本身相關領域,可先預訂研修學校 獲獎助者可提出具體證明申請轉換一次(備案) 申請限制: 1.申請學校需符合教育部外國學校名冊 。 查詢網址:http://www.edu.tw/bicer/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487 2.研修完畢須返回薦送學校取得學位,其修讀學分 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3.出國時間需在100年公佈獲獎名單後~101/10/31。 4.獲獎出國人員,不得同時領取政府其他獎學金。 8
「學海飛颺」~獎助部分 • 獎助項目: • 學費、生活費(含來回飛機票)。[生活費含住宿費] • 獎助年限: • 研修期程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最高 1年為原則。 • ( 未滿年限者全數償還) • 獎助額度: • 每人獎助額度由申請獎助學校自定,平均獎助額度為 • 新臺幣30萬元(依獲獎者出國情形不同) 9
學海飛颺申請所需資料如下 • 需先填寫報名表,截止3月18日 • 以下文件可於9月份統一繳交 • 申請表 •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外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 中文在校成績單[需註明前一學期班級排行百分比] • 出國讀書計畫書[無一定格式] • 其他輔助文件 • (可提供有利審查文件) 申請請至海事三樓 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潘姿伊 *2282 10
98年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報名表98年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報名表 100年教育部「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報名表 11
學海飛颺 申請流程如下 100年3月18日前繳交報名表 單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報名表可至學術發展組最新公告下載 100年5月-6月教育部 公佈獲補助學校名單 100年7-8月份公告收件截止日 申請者請備妥正式資料申請 :申請表格可至學術發展組最新公告下載 申請資料需經系(所)、院核准後送至交流組 100年9月份公告研修甄選日期 :針對申請者採個別通知 通知獲補助同學 協助辦理後續事項 12
「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 申請限制及資格: -選送清寒優秀學生,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者(地方行政政府機構開立) ,或家境經濟特殊者,能提出相關證明且經學校證明之清寒優秀學生。 -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成績優異(每系所前40%或每班30%為原則)或在 專業領域有 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項。 -外語能力需符合本校標準。 -研修機構以姊妹校為優先,列名教育部名冊亦可 13
「學海惜珠」~申請流程 • 校內初審:優先推薦持有效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 符合資格之學生應檢具戶籍謄本正本、(中)低收入戶補助證明、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成績單及相關文件(如學生成績單、優秀表現證明、災害證明、勞委會失業保險請領證明等)向學校提出申請。 • 學校承辦人註冊並登錄選送生之個人基本資料後,列印推薦學生申請資料一覽表,連同學校原受理申請文件副本、學校審核說明(含審核過程說明及學校提供之協助)等資料裝訂成冊送請複審。 14
教育部複審: •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外語能力、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申請人赴國外研修之需要性及學校安排國外研修課程之適切性(60%) • 學校整體配套措施(40%) • 學校初審制度、對選送學生出國留學之歷年執行情形等 15
※「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 ~其他注意事項 • 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 • 選送生可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申貸海外研修費。 • 學海惜珠 • 薦送學校選送學生所登錄及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不合申請資格條件情事,薦送學校應將全額獎助款繳還本部。 • 薦送學校應依申請本部鼓勵國內大學校院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確實執行,如有執行不實情形,薦送學校應將全額獎助款繳還本部,且日後不得申請本獎助。 16
「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計畫 • 實施策略: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學校院與海外先進交流, • 與具有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合作, • 充實實習課程並擴展國際視野。 • 申請方式:各大學校院由教師規劃,將校內專業課程與 • 海外專業實習加以結合,提出專業實習計畫 • 名額限制:1、98年度預定全臺灣獎助112位選送生。 • 2、不限計畫之學生人數 • 3、每校最多申請10案 17
學海築夢獎助申請 • 申請資格:1、學校專任教師為計畫主持人,1人限申請1案 。 • 2、實習當學期須為在校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 3、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需符合本校規定。 • 研修領域:以臺灣長期發展優勢為核心考量,由學校自行擇定 • 獎助項目:1、實習團員(含主持人)國外生活費、來回飛機票 • 2、計畫執行必須支出之業務費(含媒合行政費)。 • 獎助額度:授權計畫主持人依薦送計畫,選送學生實習(未核定) • 獎助年限:30天~1年 18
「學海築夢」其他注意事項 • 計畫主持人須滯留海外1個月以上,請加註必要性及理由說明。 • 得視情況增加共同主持人,並說明擔任之角色及工作內容。 • 海外專業實習計畫所提之預定實習人數,計畫主持人於出國實習前,如能提出具體說明,逕向薦送學校申請變更1次,惟下修比率不得低於本部補助金額之比率。如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喪失受獎助資格,薦送學校即停止發給各項獎助金。 19
「學海築夢」審查標準 • 實習計畫內容(40%) • 海外實習機構介紹(30%) • 實習計畫整體配套措施(30%) 20
學海惜珠 學海築夢申請流程如下 100年3月4日前繳交報名表 及相關資料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報名表及申請表格可至 學術發展組最新公告下載, 若有任何困難請向學發組反映 100年3月份公告校內 審查日 個別通知申請者 :針對申請者採個別通知 100年5月-6月教育部 公佈獲補助名單 通知獲補助同學 協助辦理後續事項 21
出國短期研修經驗分享 學海惜珠 • 運輸科學系大學部:左杰 同學 學海飛颺 • 航運管理學系大學部:邱筠潔同學 赴韓國海洋大學 短期研修1年 • 資訊工程學系研究所:羅英倉、蔡岳霖同學 赴新加坡國立大學 短期研修1學季 • 商船學系研究所: 陳宣余同學 赴澳洲塔斯馬尼亞大學短期研修1學期 22
承辦行政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 地址:本校海事大樓316室 • 電話:02 2462-2192#2282 • 電郵:zoe301@mail.ntou.edu.tw • 聯絡人:潘姿伊 • 單位網址:http://research.ntou.edu.tw/R3/index.html • 若有任何問題請不吝來電來信或親自詢問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