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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三合一計畫 特殊教育科. 壹、計畫規劃背景. 一、新北市區域特色 二、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 一、新北市區域特色:幅員廣大,城鄉差異. 新北市行政區. 29 個行政區 209 所國小 3 所國中小 62 所國中 14 所完全中學 1 所高職 37 萬餘學生 55 班之國中小計有 110 所. 二、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 ~ 輔導三級制. 家 庭 參 與. 社 區 資 源. 危機介入 個案轉介 資源整合. 專業需求愈高、整合資源. 專業輔導人員 為主 教師輔導教師為輔. 三級預防. 個別輔導 小團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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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三合一計畫特殊教育科新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三合一計畫特殊教育科
壹、計畫規劃背景 一、新北市區域特色 二、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
一、新北市區域特色:幅員廣大,城鄉差異 新北市行政區 29個行政區 209所國小 3所國中小 62所國中 14所完全中學 1所高職 37萬餘學生 55班之國中小計有110所
二、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輔導三級制 家 庭 參 與 社 區 資 源 危機介入 個案轉介 資源整合 專業需求愈高、整合資源 專業輔導人員為主 教師輔導教師為輔 三級預防 個別輔導 小團體輔導 輔導教師為主 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為輔 二級預防 班級經營 班級輔導 電話關懷 團體活動 初級預防 導師為主 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為輔
一、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專業輔導人力 輔導教師減課 教師 市政府聘任,分區駐站學校
三、新北市現有輔導基礎~專業輔導人力發展 階段一:88年~ 階段二:94年~ 階段三:97年~ 階段四:100年~ 輔 導 教 師 授課22節 授課22節 減授課 國中:4→8節 國小:2→6節 減授課 國中:294人 國小:472人 心 理 師 特教臨床心理師 (90年) 加聘鐘點心理師 服務非特教學生 增加經費,提高 心理師鐘點數 (600萬) 增加經費,提高 心理師鐘點數 (900萬) 學 校 社 工 設置16名 設置28名 增加員額,依 社工數設置督導 設置13名
貳、學生輔導三合一計畫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二、輔導教師專任專業化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依據 ●教育部100年2月14日臺訓(三)字第 1000024408號函 ●「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條文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目標 ●統籌輔導三級人力,提升學校輔導專業 ●建構校園輔導人力跨專業合作模式 ●支援校園危機事件,提升危機處理能力 ●整合區域輔導資源,促進學生輔導工作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組織架構 心 理 諮 商 組 心 理 諮 商 組 心 理 諮 商 組 心 理 諮 商 組 學 校 社 工 組 學 校 社 工 組 學 校 社 工 組 學 校 社 工 組 綜 合 規 劃 組 綜 合 規 劃 組 綜 合 規 劃 組 綜 合 規 劃 組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新莊、三鶯區分區中心-義學國中 三重、淡水區分區中心-仁愛國小 文山、七星、瑞芳區分區中心-金龍國小 板橋、雙和區分區中心-永平國小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 • 個別關懷 • 專業輔導人力個別督導 • 特殊個案與事件協助 • 學校輔導系統評估與協助 • 分區支持 • 組織分區專業輔導人力資源網絡 • 建構分區專業輔導人力合作模式 • 全面服務 • 專業輔導人力訓練課程、督導工作 • 設立學諮中心網頁及諮詢專線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費 100 年 度 (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成立費用: 業務費、設備費各39萬5000元,總計79萬元, 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100年度借調人力費用: 1.借調人力總計12名,100年度所需用人經費 納入原服務學校用人經費辦理。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費 101 年 度 起 (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業務業務費: 400萬元,由本府自籌。 (二)101年度借調人力費用: 101年度所需用人經費,納入原服務學校 用人經費辦理。
●教育部僅補助100年度學生輔導中心設置費用 中心運作之業務費與設備購置與修繕之費用專案簽准編列預算,持續向教育部爭取於友善校園經費中予以補助 ●分區中心運作不ㄧ致或落差 選擇具輔導專業背景之校長及行政團隊設置分區中心 設置前與各分區中心校長先行討論運作模式 訂定分區中心運作準則 定期督導與聯繫會議 一、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問題與策略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依據 ●「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條文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 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新北市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設置兼任輔導 教師計畫及注意事項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目標 ●落實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法定編制,解決學校輔導人力不足現象。 ●有效支援國民中小學教師輔導工作,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現象。 ●落實與強化兼、專任輔導教師功能,發揮減授時數後之實質效益。 ●配合教育部最新計畫,整合本市兼任輔導教師與專任輔導教師相關計畫。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規劃內容4-1 推動期程:101年8月至107年7月,合計6年內完成建置 增置原則:以本市現有兼輔教師制度為基礎,配合教育部 專任輔導教師之增置期程,擴大編制本市輔導教師員額數 103年:達到法定規定 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停在99學年度之額度(國小6節、國中8節) 104~106年:評估前三年成效,達到每校皆至少有1名專任輔導教師, 並得依學校規模增置專任輔導教師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晉用方式 ●以校內具相關資格者優先任用 (所遺課務由各校遴聘代課老師代理) ●甄選具資格之新進教師 (該新進教師以外加員額計算) ●控管員額甄選具資格之代理教師任用 (或以鐘點費外聘)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管理方式 ●專業─每週固定時間調訓1日,聘請專家學者 與現場實務工作者經驗分享 ●運作─訂定工作執掌,並配合友善校園輔導 訪視進行視導工作
●各縣市專業輔導教師需求大及聘任的排擠 調查各校具專業資格且願意轉任專任輔導教師人數,不足者再行全市公開招考。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問題與策略
●教育部未補助國小24班以下增置專輔師 前3年(101至104學年度)之規劃依據國教法規定進行增置,後3年(104至107學年度)則依據實務需求與市長政見,於103學年度下學期評估前3年增置成效,由市府自籌經費,自行增聘員額。 二、輔導教師專業專任化~問題與策略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依據 ●「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條文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目標 ●晉用學校社工師、心理師, 提升學校輔導專業 ●建構區域專業輔導網絡, 整合社區輔導資源
專業輔導人員設置數 (教育部核定員額)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設置分析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規劃2-1 由市政府統籌規劃所有專業輔導人員 每1萬名學生設置3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心理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心理師)採分區駐站模式, 另依學生需求聘任鐘點兼任心理師
100 年 度 (一)專業輔導人員:36名 總計:新臺幣1,247萬7,250元 (100年8月1日起聘) (二) 教育部補助:新臺幣828萬元 (不足新臺幣419萬7,250元)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經費編列2-1
101 年 度 (一)專業輔導人員:126+26名 總計:新臺幣1億2,260萬2,592元 (二)教育部補助:新臺幣7,812萬元 (不足新臺幣4,448萬2,592元)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經費編列2-1
●教育部補助經費不足 專案簽准於本府經費預算中編列,與其他縣市聯合持續向教育部申請補助 ●僅55班以上學校得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小型學校未能設置 本市採區域駐站模式,自訂設置要點,專業輔導人力配置由市府統籌規劃運用(招考、聘任、服務模式、督導、考評) ●約聘專業輔導人員聘任之法規限制 教育部業已專案加置 三、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問題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