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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1 年 5 月. ( 一 ) 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1 .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省内接收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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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
(一)毕业生报到 学生工作部(处) 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1.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省内接收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含灵活就业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按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教育部门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就业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注意:国家规定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两年,教育厅严格照此执行,超过两年一律不再办理派遣。
1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 4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2 学生工作部(处) 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在“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后,毕业生根据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按以下办法办理派遣手续。 ①接收单位为省直、省属、中央驻鲁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报到地地级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改派意见函到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 ②报到证签发到地级市教育局的毕业生,若接收单位为生源地地级市内、县(市、区)直属单位,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③若接收单位为非生源地地级市内、县(市区)直、属单位,须持原报到地地级市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到新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④若接收单位为原报到县(市、区)内的县(市、区)直(属)单位,须持毕业证、报到证到原报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⑤若接收单位为生源地地级市内但不同于原报到县(市、区)的县(市、区)直(属)单位,须持原报到县(市、区)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⑥若接收单位为生源地地级市内的市直(属)单位的,须持原报到地县(市、区)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毕业证、报到证到生源地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⑦若接收单位为非生源地地级市内的市、县(市、区)直(属)单位的,须持原报到地地级市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新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二次派遣 学生工作部(处)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须由本人在“就业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经毕业院校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监制的三方协议)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网”上录入省外签约信息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和原报到地地级市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派意见函,到我厅办理派遣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教育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须持原接收单位出具的纸质解约函,毕业证到原接收单位的同级教育主管部门解除网上签约信息并恢复网上签约功能。毕业生如果有新的接收单位的,须同时持报到证和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由原接收单位的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同意改派意见。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在“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须由本人在“就业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经毕业院校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网”上录入省外签约信息。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后,由各级相关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1.毕业生改派回生源地的,如果原单位是省直、省属、中央驻鲁单位和在我厅注册的单位,则毕业生须持解约函、毕业证、报到证到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其余情况,到原单位的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改派。 2.毕业生改派前后单位均属于同一县(市、区)直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单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改派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毕业生原接收单位为县(市、区)直属单位的,新接收单位为同一地级市内但不同于原单位县(市、区)的县(市、区)直属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原接收单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毕业证、报到证到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原接收单位为县(市、区)直属单位,新接收单位为同一地级市内市直属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原接收单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签发的同意改派函、毕业证和报道证到地级市教育局办理改派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3.毕业生改派前后单位不属于同一地级市的市、县(市、区)直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原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部门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报到证和毕业证到新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4.毕业生改派前后单位均属于省直单位或省外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到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三)调整改派 学生工作部(处) 5.毕业生原接收单位为省直单位或省外单位,新接收单位为市、县(市、区)直单位的,毕业生须持由教育厅签发过的同意改派意见函,报到证和毕业证到新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6.毕业生原接收单位为市、县(市、区)直单位,新接收单位为省直单位或省外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原接收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部门签发过同意改派意见函,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到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四)关于报到证补办 学生工作部(处) 目前,我们只补办四年内的就业报到证,超过四年的一律不再补。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注明毕业年份、专业、层次和身份证号等,报到证编号,辅导员确认签字后,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提供报纸原件。 3.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报到证丢失证明(需要写明档案在此单位保管,并且经过仔细查找未发现报到证即可,档案保管部门不用担负责任)。 4.从档案中抽出报到证副联,并复印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新生录取大表和就业调配表复印件。 7.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齐以上材料后到学工部(处)开具红头文,然后带齐以上材料到教育厅学生处办理。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五)关于就业方案调整 学生工作部(处) 放弃升学转就业 本业务只在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1日以前,办理放弃升学转就业,之后不再办理。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注明毕业年份、专业、层次和身份证号等,说明放弃升学的理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后,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学校取消学籍或同意该生放弃升学的证明。 4.现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齐以上材料后到学工部(处)出具请示报告,待学校开具红头文件后,带所有材料到教育厅学生处办理。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五)关于就业方案调整 学生工作部(处) 放弃就业转升学 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注明毕业年份、专业、层次和身份证号等,说明原因,辅导员确认签字后,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正联和副联) 及复印件。 4.原就业单位开具的解约证明。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齐以上材料后到学工部(处)出具请示报告,待学校开具红头文件后,带所有材料到教育厅学生处办理。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六)关于档案转递 学生工作部(处) 省内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在毕业时,由学校根据就业报到证签发单位统一递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得无故拒接。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七)调整毕业生生源信息 学生工作部(处) 为了保持政策的一致性,2011届毕业生生源地一律不再进行跨地级市调整。其余情况(比如改姓名、培养方式、跨区县调整等),先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待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带学校同意的红头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厅办理。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八)关于招聘单位注册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各地市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审核单位注册信息,以免耽误学生签约。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八)关于招聘单位注册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机关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开户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开户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 (八)关于招聘单位注册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企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事代理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如接收毕业生需上级单位同意的需提供上级单位证明(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开户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