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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 工业防毒技术. 郭海林 主讲.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职业中毒现状 事故案例 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重庆开县发生的“ 12·23” 天然气井喷事故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职业中毒 我国工业毒物危害现状 第二节 法律法规 工业防毒法律法规发展 相关的法律体系. 第一节 职业中毒现状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事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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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 工业防毒技术 郭海林 主讲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职业中毒现状 • 事故案例 • 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 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 •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 职业中毒 • 我国工业毒物危害现状 • 第二节 法律法规 • 工业防毒法律法规发展 • 相关的法律体系 -- 2 --
第一节 职业中毒现状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第一节 职业中毒现状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 • 事故描述 • 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的中央联邦首府傅帕尔的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农药厂发生毒气泄露事故。45吨剧毒的甲基异氰酸酯(MIC)及其反应物在2h内冲向天空,顺着7.4km/h的西北风向东南方向飘荡,霎时间毒气弥漫,覆盖了相当部分市区 。高温且密度大于空气的MIC蒸气,在当时17℃的大气中,迅速凝聚成毒雾,贴近地面层漂移,许多人在睡梦中就离开了人世。一座座房屋完好无损,满街遍野到处是人、畜和飞鸟的尸体,惨不忍睹。在短短的几天内死亡2500余人,有20多万人受伤需要治疗。一星期后,每天仍有5人死于这场灾难。半年后的1985年5月还有10人因事故受伤而死亡,据统计本次事故共死亡3500多人。受害者需要治疗,孕妇流产、胎儿畸形、肺功能受损者不计其数。这次事故经济损失高达近百亿元,震惊整个世界。 -- 3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1)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1) • 事故相关照片 • 毒气所过之处牲畜尸横遍地 被博帕尔农药厂毒气夺去生命的孩子 -- 4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2)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2) 在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的沙杰汗公园举行的群众纪念毒气泄漏事件20周年集会上,一名老妇人展示由于毒气泄漏致残的肢体 毒气泄漏事件20年纪念,受害者家属手持亲人画像,围绕在烛光旁为亲人守夜 -- 5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3)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3) • 甲基异氰酸酯的物理化学性质 • 甲基异氰酸酯是无色、易挥发、易燃烧的液体;相对分子质量为 57;沸点为 39.1摄氏度;蒸气密度比空气重1倍;MIC的化学性质很活泼,能与有活性的氢基团起反应,能和水反应并产生大量热,它能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放热的聚合反应,促进聚合反应的催化剂很多,如碱、金属氯化物及金属离子铁、铜、锌等;它是生产氨基甲酸酯农药西维因的主要原料;是一种活动性极强的剧毒液态气体,在21℃时气化,连毒物学专业工作者也不愿意在实验室里研究它。 • 接触MIC的容器需要用304号不锈钢和衬玻璃材料制成,输送管道需用不锈钢或衬聚四氯乙烯材料制成,容器体积要大,盛装MIC的量只容许占容积的一半,大量贮存时应使温度保持在0℃。 • MIC产品规格要求含量不小于99%,游离氯0.1%,含三聚物不大于0.5%。MIC中残留有少量光气,它能抑制MIC与水反应及聚合反应,但光气也能提供氯离子,可腐蚀不锈钢容器。因此,每套设备使用5年应更换。 -- 6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4)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4) • 事故原因 • 有人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较详细分析,找出67条事故发生原因。主要原因如下。 • 直接原因 • 610号贮罐进入大量的水和产品中氯仿含量过高(标准要求不大于0.5%,而实际发生事故时高达12%-16%)。 • 12月2日当用氮气将MIC从610号贮罐传送至反应罐时没有成功。部门负责人命令工人对管道进行清洗。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应把清洗的管道和系统隔开,在阀门附近插上盲板,但实际作业时并没有盲板。 • 水进入贮罐后与MIC反应可产生二氧化碳和热量。因为热量累积,加之氯仿及充气提供的离子起催化作用,加速水和MIC之间反应;而且氯离子腐蚀管道(新安装的安全阀排放管不是不锈钢而是普通钢),使其中含铁离子等催化MIC发生聚合反应也产生大量的热,加速水与MIC之间反应。使MIC蒸发加剧,蒸汽压上升,产生的二氧化碳也使压力上升。故这类异常反应到后来愈来愈烈,导致罐内压力直线上升,温度集聚增高,造成泄漏事故发生。据推测事故当时罐内压力至少达到1.0MPa,温度至少达到200度。 -- 7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5)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5) • 其它原因 • 厂址选择不当。 • 当局和工厂对MIC的毒害作用缺乏认识,发生重大的泄漏事故后,根本没有应急救援和硫散计划。 • 工厂的防护检测设施差,仅有一套安全装置,由于管理不善,而未处于应急状态之中,事故发生后不能启动。 • 管理混乱。工艺要求MIC贮存温度应保持在0℃左右,而有人估计该厂610号贮罐长期为20℃左右(因温度指示巳拆除)。安全装置无人检查和维修,致使在事故中,燃烧塔完全不起作用,淋洗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 技术人员素质差。 • 对MIC急性中毒的抢救无知。 -- 8 --
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6)事故案例之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续6) • 事故教训 • 从这起震惊全世界的惨重事故中,可以总结出如下几个方面的教训。 • 在建厂前选址时应作危险性评价。根据危险程度留有足够防护带。 • 对于生产、加工有毒化学品的装置,应装配传感器、自动化仪表和计算机控制等设施,提高装置的安全水平。 • 对剧毒化学品的贮存量应以维持正常运转为限,博帕尔农药厂每日使用MIC的量为5t,但该厂却贮存了55t。 • 健全安全管理规程,并严格执行。 • 强化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普及事故中的自救、互救知识。 • 对生产和加工剧毒化学品的装置应有独立的安全处理系统,并应定期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应急工作状态。 • 对小事故作详细分析处理,做到“三不放过”。 • 凡生产和加工剧毒化学品的工厂都应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习,把防护、急救、脱险、疏散、抢险、现场处理等信息让有关人员都清楚。 -- 9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 • 事故描述 • 2月23日晚21时15分,地处重庆市开县高桥镇小阳村境内的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具水眼喷涌达30米高程,硫化氢浓度达到100ppm以上,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传播,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害。失控的硫化氢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传播,井喷事故波及28个村庄,最为严重的是高桥的小阳村、高旺村两个村,事发地方圆5公里内的群众被疏散到安全地带,形成了一个“无人区”。 • 此次事故共撤离人员6.4万人。“井喷”事故造成243人中毒死亡,门诊1.4万人,2142人入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此次灾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400余万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其为特大责任事故。 -- 10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1)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1) • 事故相关照片 • 消防官兵在为遇难者整理服装 发生“井喷”的井口通过点火燃烧的方式排除毒气 -- 11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2)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2) • 事故相关照片 • 灾民连夜撤离 大规模清理死亡家畜 -- 12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3)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3) • 硫化氢的物理化学性质 •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剧毒、强酸性气体。低体积分数硫化氢气体有一股臭鸡蛋味,其相对密度为1.19,较空气重,能溶于水,溶解度随水温的增高而降低。燃烧时带蓝色火焰,并产生对眼和肺非常有害的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与空气混合,当其气体体积分数达到4.3%~45%的范围时就形成一种爆炸混合物,遇火爆炸。硫化氢在空间易聚集,不易飘散,常聚集在钻台底部和井场低处,与许多金属发生化学反应,可严重腐蚀金属。当空气中硫化氢气体体积分数大于10×10-6时引起人体不适,超过20×10-6时能造成中毒,与其它气体毒性比较见表1。 -- 13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4)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4) • 事故原因 • 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 • 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这些都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 • 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 • 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导致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 14 --
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5)事故案例之二:重庆开县发生的“12·23”天然气井喷事故(续5) • 追究事故责任 • 根据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多人判刑。 • 吴斌,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队长,井队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刑期为有期徒刑6年; • 王建东,定向井服务中心工程师,开县罗家16H井现场技术组负责人,刑期为有期徒刑5年; • 宋涛,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技术员,刑期为有期徒刑5年; • 吴华,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和井控总监、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刑期为有期徒刑4年; • 向一明,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副司钻,刑期为有期徒刑3年; • 肖先素,川东钻探公司地质服务公司地质工,刑期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 15 --
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 事故描述 • 2004年4月15日晚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工人在操作中发现,2号氯冷凝器的列管出现穿孔,有氯气泄漏,厂里随即进行紧急处置。16日凌晨2:00左右,这一冷凝器发生局部的三氯化氮爆炸,氯气随即弥漫。当地政府当即组织对工厂的其他氯罐进行排氯,但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爆炸。厂内7个氯气罐均已开始泄漏氯气。 • 现场附近的重庆江北区有8万人被疏散,嘉陵江对岸的渝中区及化龙桥片区等地区共有6.8万人被疏散。重庆氯气泄漏事件已造成9人失踪死亡,3人受伤。 -- 16 --
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1)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1) • 事故相关照片 消防人员在现场救护 -- 17 --
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2)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2) • 事故相关照片 民众滞留街头待归 4月16日拍摄的重庆氯气泄漏事件爆炸现场 -- 18 --
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3)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3) • 氯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 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的气体。可溶于水和碱溶液,易溶于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氯气遇水后生成次氯酸和盐酸,再分解为新生态氧。在高压下氯气液化成液氯。氯气有强烈腐蚀性,设备及容器极易被腐蚀而泄漏。 • 氯气有毒,对人体有强烈的刺激性,吸入少量氯气会刺激鼻腔和喉头粘膜,并引起胸痛和咳嗽;吸入较多氯气会窒息致死。氯气从呼吸道侵入人体,首先对呼吸道粘膜产生伤害,刺激粘膜会产生发炎性肿胀。轻度中毒,会剧烈咳嗽,呼吸道难受,甚至伴有胸闷、胸痛。症状重时,会发生肺水肿,使呼吸作用衰竭而死亡。大气中氯气的最高浓度不得超过0.1mg/m3,即使在生产车间中也不可超过1mg/m3。 -- 19 --
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4)事故案例之三: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续4) • 事故原因 • 对本次事故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 • 事故的原因是氯罐及相关设备陈旧; • 处置时爆炸的原因是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按照原来的事故处理方案,是让氯气在自然压力下通过铁管排放,当专家组成员离开现场回指挥部研讨方案时,重庆天原总厂违规操作,让工人用机器从氯罐向外抽氯气,以加快排放速度,结果导致罐内温度升高,引发爆炸。 -- 20 --
事故案例之四:职业中毒 • 卫生部通报的五大化学品中毒案 • 河北白沟制造箱包的农民工苯中毒案 • 河北高碑店市白沟镇是全国最大的箱包集散地,大多数个体作坊生产条件简陋,一些作业场所有毒气体浓度高,作业人员未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有的作坊老板甚至让农民工吃、住、工作在同一房间。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粘胶剂,导致25名农民工在2002年3月发生苯中毒,其中因苯中毒死亡5人。经整顿,406家作坊被取缔,12名作坊老板被判有期徒刑。 • 北京天晔公司农民工苯中毒案 • 2002年3月,北京天晔公司在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的加工车间发生了苯中毒事件,有两人因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死亡,有13人诊断为慢性苯中毒。 • 广东东莞安加鞋厂女工正己烷中毒案 • 2002年6月,广东省卫生厅接到省妇联反映后,立即对广东东莞安加鞋厂进行调查,有12名女工被确诊为慢性正己烷中毒,较重者出现双脚无力、肌肉痉挛样疼痛、肌肉萎缩甚至瘫痪。 • 山东时风集团重大苯中毒案 • 2002年5月,山东时风集团发生一起重大苯中毒案件。31名工人中毒,2人死亡。 • 温州市三洋盛凯鞋材加工厂慢性苯中毒案 • 2002年7月,温州市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其弟陈某(20岁)在温州市三洋盛凯鞋材加工厂从事鞋底清洗工作5个月后患病死亡。卫生部门立即对该厂作业场所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厂使用的清洗液中含有40%的纯苯(剧毒),车间苯浓度超标近30倍。 -- 21 --
事故案例之四:职业中毒(续1) • 事故相关图片 涂胶工序女工正在作业 -- 22 --
事故案例之四:职业中毒(续2) • 事故相关图片 东莞市清溪镇的台资企业安加鞋厂涂胶工序女工中毒打工妹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正已烷中毒她的手指到现在还不能完全伸展开来 在工厂干的活是给鞋面涂胶水,年龄最大的不过28岁,最小的才18岁,正已烷中毒 -- 23 --
我国工业毒物危害现状 • 我国面临的职业卫生形势不容乐观 • 据介绍,仅2001年,卫生部就接到职业中毒报告222起756例,死亡110例,其中同时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有9起49人。目前引起劳动者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化学毒物为苯、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慢性职业中毒共报告1166例,引起中毒的化学物品主要是铅及其化合物、苯和锰及其化合物。 • 2005年4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上,卫生部的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的职业病形势十分严峻,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 -- 24 --
我国工业毒物危害现状(续) • 近年来中国职业中毒呈现四个特点: • 急性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据卫生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急性职业中毒的次数、例数和死亡人数均有增加。 • 苯中毒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苯中毒在急、慢性中毒中均居前列。建筑工地因防水作业导致的急性苯中毒事故,近两年屡有发生。箱包加工、制鞋和从事印刷、擦字等作业工人的慢性苯中毒,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均有病例,酿成再生障碍性贫血以至死亡的已非个别事件。 • 新的职业中毒不断出现。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新的职业中毒形式不断出现。近年来在部分沿海地区相继出现了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等过去未曾出现或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中毒和死亡病例。 • 中小企业和个体作坊的职业中毒呈上升趋势。比如,小矿山尤其是小煤矿设备简陋,无机械性通风,加上常常违章操作,导致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混合性气体增高,引起中毒窒息,造成严重伤亡,仅2000年就报告9起,100人中毒,61人死亡(不包括安全事故)。 -- 25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 • 工业防毒法律法规发展 • 1949年,政协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第32条:“实行工矿检查,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 • 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 1956年,建委、卫生部《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标准101-1956),经过适用,到目前为止于1962年、1972年、2002年三次修订,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 1973年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工作的通知 》和1979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 • 1980年,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化工部、煤炭部、冶金部、全国总工会、五机部、国防工办、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 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 • 1985年《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 26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1) • 法律体系 • 中国的工业防毒法律体系包括: • 工业防毒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工业防毒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条例 • 部门规章——各部委发布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工业防毒规范、标准 -- 27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2)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做出了以下规定: •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规定了中国职业卫生的法治目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工作方针与基本原则、各项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有关当事人(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法律责任。 -- 28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3) • 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条例 • 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令),条例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安全作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 1984年7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84〕97号),决议加强了对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在保障措施、经费等问题作了规定,切实控制、减少尘毒的危害,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经济效益。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也作了相关的规定。 -- 29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4) • 各部委发布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卫生部令(第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2002年3月 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2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3月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22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3月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002年3月 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3月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3月15日公布 • 卫生部令(第31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002年7月19日公布 •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 108号《职业病目录》 • 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63号)(通知):附件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附件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 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309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 -- 30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5) • 各部委发布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为了加强对有毒作业危害的监察工作,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 1994年1月26日劳动部颁布并实施《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 1991年5月9日交通部、劳动部发布《油船、油码头防油气中毒规定》。规定指出了工程建设中防止油气中毒的要求、运行中的技术防治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以防止石油及其制品在油船、油码头装卸运输及贮存过程中逸散油气引起的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保障油运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确保油船、油码头安全生产。 • 1989年7月26日由劳动部、轻工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共同发布《汞温度计生产防毒规定》,规定了从事汞温度计生产的企业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措施、含汞气水渣的处置、职工的保护和惩罚等内容。 • 经国务院1956年1月26日批准,劳动部于1956年1月31日颁布《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中劳护字 24 号),办法规定了在沥青的装卸、搬运和使用中防止中毒事故的一系列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 31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6) • 工业防毒规范、标准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1993) •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85)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一1991) • 《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GB 16910—1997) •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53—2000~GB 18083—2000) -- 32 --
第二节 相关的法律法规(续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1997)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1985) • 《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1990) • 《有毒作业分级检测规程》(LD 81—1995) •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GB 13733—199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 • 《职业病诊断标准》 -- 33 --
本章小结 本章通过大量数据、案例阐述了我国职业中毒的现状,分析了其特点。介绍了我国工业防毒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和体系组成。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