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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公私立國小教務主任 會議. 教務股業務宣導. 一、本市國小 102 年度因應教師課稅普通班教師減授課節數. 102 學年度公立國小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詳下表: ( 教師均減 2 節,導師及行政人員再減 2 節 ) 102 學年度教師授課節數調降及減授課之課務處理部分,本市業提高本市國小教師編制由原 1.7 至 1.9 , 102 學年度核定各校教師員額除包含提高之編制內教師員額外,另核予編制外之代理教師及鐘點費教師員額, 鐘點費教師部分基於維繫本市教育品質及考量排課課程不可分割性,希各校商請校內教師以超鐘點方式處理,核實支領超鐘點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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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國小教務主任會議 教務股業務宣導
一、本市國小102年度因應教師課稅普通班教師減授課節數一、本市國小102年度因應教師課稅普通班教師減授課節數 • 102學年度公立國小教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詳下表: (教師均減2節,導師及行政人員再減2節) • 102學年度教師授課節數調降及減授課之課務處理部分,本市業提高本市國小教師編制由原1.7至1.9,102學年度核定各校教師員額除包含提高之編制內教師員額外,另核予編制外之代理教師及鐘點費教師員額,鐘點費教師部分基於維繫本市教育品質及考量排課課程不可分割性,希各校商請校內教師以超鐘點方式處理,核實支領超鐘點費用。
二、鼓勵參與英語學習情境中心校外體驗學習 (一)請各校儘早規劃學校學生英語情境體驗學習事宜;另 自102學年度起,六年級學童於畢業前需至少參與本市 英語學習情境中心進行體驗1次。 (二)服務區域 1. 濱江國小:中山、內湖區學校為優先。 2. 蓬萊國小:大同、中正區學校為優先。 3. 三興國小:信義、大安區學校為優先。 4. 逸仙國小:北投、士林區學校為優先。 5. 民權國小:松山區學校為優先。 6. 東新國小:南港區學校為優先。 7. 老松國小:萬華區學校為優先。 8. 萬福國小:文山區學校為優先。
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 (一) 為豐富小一新生暑期學習機會,培養學童學習英語興趣, 本局102學年度特試辦英語營隊,重點說明如下: 1. 試辦單位:本市公立國民小學自行評估需求及意願申 請參與試辦。 2. 試辦期程:102年7月至8月。
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 3. 試辦原則: (1)以暑期學藝活動方式辦理,開放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並視學校條件及學生需求,擇訂一年級新生辦理,暑 期以不超過36節課為原則。 (2)課程著重26個字母聽辨、書寫,簡易低年級字詞辨識, 秉多元、活潑課程設計,培養學生學習英語之興趣。
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三、102學年度開放國民小學申請試辦新生暑期英語ABC營隊 (二) 本市102學年度申辦申請參加學校名單如下,請各校均 踴躍規劃於爾後年度辦理。
四、推動國小教室走察制度 • 為精進本市國小課程領導人校長及教務主任關於教室走察之認知與推 動能力,俾達實務提升教師專業及提供教師輔導支持之目標,本局全面推動國小教室走察方案,應用「走動式」管理的非正式教學「觀察」方式,主要由校長及教務主任進入教室,以短暫快速(short)、經常性(frequent)、結構化(structured)、有焦點(focused)的走察,觀察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並將數次走察所蒐集到的資料,由走察人員向教師 提出具體回饋與建議,幫助師生得到更有效的教學與學習。 • 囿於經費限制,102學年度不另核予各校補助經費,請各校納入常態校務運作。
五、倡導國小發展學習共同體 (一) 為培養學童「思考」及「學習」的能力,保障每 位學童的學習,讓學童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培養 學習能力,在探索中開啟學習潛能,日本共同體」 (learning community)為目標的教育改革。 (二) 101學年度由本市國語實小、三興國小、三民國小、 萬大國小及實踐國小等五所學校在市立教育大學 陳麗華教授及方志華教授帶領下展開試辦。
五、倡導國小發展學習共同體 (三)102年度計有39校報名參加學習共同體,國小分為 6大群組,分別由新生國小、東門國小、永樂國小 、 景美國小、南湖國小及明德國小擔任分區召集 學校,由下而上的匯集教師動能,為校園注入新 的教育活力,讓教師自發性專業成長、打開教室、 增加聆聽、促進活化教學,並透過課程設計,讓 學生探究及互動學習,體驗學習的主動性與快樂。
六、請各校務依規定進聘用代理代課教師 (一)各校辦理教師請假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第1項規定略以:「教師 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及 第14條規定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職)務應委託適當 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派員代理。」 ,先予敘明。 (二)有關代課教師聘任資格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 條第3項規定辦理,請各校務依前開規定辦理教師請假及聘任代課事 宜,並不得透過仲介等無法確保教師品質之相關媒介,以確保代理教 師素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七、推動國小外師巡迴教學制度 • 本市12所英語情境中心各配置2至3名外籍英語教師,外籍英語教師除與本國籍教師共同擔任英語情境中心教學工作,亦需擔任校內及全市英語課程協同教學與參與教師專業成長工作,並兼負巡迴教學之功能。 • 本市自101學年度起受理各校申請外籍英語教師到校巡迴教學,由本市英語教學輔導團進行外師到校巡迴教學意願調查及時間安排,各校若有需求均可洽輔導團提出申請。
八、推動國小教師發展聚焦領域備課之學習社群及領域召集人計畫八、推動國小教師發展聚焦領域備課之學習社群及領域召集人計畫 (一)102年本局鼓勵各校發展領域備課之學習社群,透過領域教師共同訂 定領域共同備課計畫,有計畫有內容有方法的以專業學習社群(PLC)進 行各項工作,以活化現場課程與教學,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 爰本局業訂定本市補助國民小學辦理教師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二)另為確立領域召集人角色功能,引領該領域專業學習社群發展,提升 教師專業成長之視野及效能,本局特訂定本市國民小學領域召集人設 置及領域運作計畫。
(三)本局另訂有臺北市102年度國民小學領域備課教師學習社群及領召運作訪談實(三)本局另訂有臺北市102年度國民小學領域備課教師學習社群及領召運作訪談實 施計畫,自102年5月8日起至103年7月止,配合學校領域備課學習社群運作時 間實施,由群組中心學校指導教授定期至校參與及輔導。
九、本市國小102學年度教師研究備課共同時間排訂九、本市國小102學年度教師研究備課共同時間排訂 • 為利本局、本市各學習階段輔導團辦理各學習領域間專業對話、研習進修及訪視活動,並使本市國小規劃校內同領域教師各項教學研究、備課、知能研習與校際聯盟交流,於不影響教學品質前提下,本局特規劃各學習領域教師教學研究備課共同時間,請各校配合進行課務安排。
十、辦理國小102學年度課程計畫審閱及觀摩 本年度應加強注意之重點 1.教育部嚴格要求各領域節數應符合課綱規定。 2.彈性節數請標示:彈性(電腦)。 3.7重大議題(性別平等、環境、資訊、家政、人權、生 涯發展、海洋應確實融入課程並加以說明。 4.政策及新興主題適時融入。 5.各領域安排教師專長授課,本土、英語、綜合、健體 、藝文、自然等師資應具教學專長。 6.教育部102年新增現職教師通過研習,補救教學8小時 、多元評量6小時、差異化教學3小時。
十一、請各校務必依本土語言師資規定及依學生選習意願開課十一、請各校務必依本土語言師資規定及依學生選習意願開課 (一)依本局調查各校101學年度本土語言教學開課情形,尚有部分學校未確實 為有修習意願之學生開設本土語言課程,尤以原住民語課程之情形最為嚴 重。請各校每學年度務必確實調查學生選習本土語言課程之意願,並依學 生修習意願協助開課,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二) 另 依教育部102年度統合視導指標規定,各縣市任教閩南語之現職教師除 須通過閩南語初進階研習外,尚須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爰本 局未來將請各校排課時,將閩南語教學之現職教師調整為專任之科任教師 ,請各校鼓勵所屬具閩南語教學專長教師踴躍報考旨揭閩南語語言能力認 證,俾利學校未來教師職務安排及排課。
十二、落實推動臺北市高中職以下公私立學校暨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暨世界母語日實施計畫十二、落實推動臺北市高中職以下公私立學校暨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暨世界母語日實施計畫 • 呼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訂定每年2月21日為世界母語日,以促進語言和文化的多樣性,保護世界多種語言的寶貴資產。 • 各校平時應配合臺灣母語日之精神,妥善規劃母語推廣活動於各年級各班年度中任一節(或一節以上)課程,以落實課程融入;平時利用課間時間實施母語推廣活動;每週擇訂1日上課日為學校臺灣母語日及充分利用寒暑假及二月份之重點期間推動相關活動。
十三、推動國小102年度深耕閱讀計畫 (一)本局102年度組成推動兒童深耕閱讀工作組,辦理各項重點精進閱讀措施,包 含訂定學校閱讀圖書基本標準、充實學校圖書資源、規劃班訪社區圖書館、4 月23日辦理國小閱讀記者會、推動國小晨讀10分鐘計畫、親子閱讀闖關、教 師閱冠磐石選拔、小小說書人徵件、捕捉閱讀紀錄片展演、學生線上讀書會 及小一新生閱讀起步走系列活動、推廣各校落實教師閱讀理解策略、辦理閱 讀理解策略種子教師培訓、彙整並建置閱讀種子教師資料庫、結合九大群組 中心學校共同研習日辦理教師閱讀理解策略研習、推動學生閱讀評量及讀報 教育等。 (二)部分學校未積極參與本局各項教師研習或學生活動者,將列為本局102年10- 11月辦理國小深耕閱讀實地訪視擇訂受訪學校,爰請各校踴躍參與各項活動 與教師專業成長活動。
十四、全面完成102年度校內高年級綜合領域教師36小時關鍵能力研習十四、全面完成102年度校內高年級綜合領域教師36小時關鍵能力研習 • 本市國民小學102學年度任教低、中、高年級綜合領域課程之教師ㄧ律參加(含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各校教師務必自行登錄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完成線上課程21小時研習後,再參加本市於暑期辦理之15小時實體課程研習,各校教師完訓率均應達100%。
十五、辦理本市國小102年度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十五、辦理本市國小102年度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 (一)各校均應為弱勢家庭及低成就學生建立補救教學系統,並應至少開辦1班「攜手班」、「過渡攜手班」或「激勵班」。 1.一般攜手班: (1)參加教育部線上篩選測驗,學生國語、數學或英文之標準化測驗 結果有一科目屬於學習低成就且具弱勢身分者。 (系統將直接把符合標準之學生名單由「學生管理系統」自動轉入 「學生個案管理」)。 (2)國小一年級新生或其他因素而未參與線上篩選測驗,經學校學習 輔導小組會議審查通過者,前開「因其他因素而未參加篩選測驗 者」受輔比率不得超過攜手計畫受輔對象人數百分之三十(學校需 手動將學生名單轉入系統之「學生個案管理」)。
2.過渡攜手班(含低年級英語攜手班):符合校內學期評量單一學科成績為班2.過渡攜手班(含低年級英語攜手班):符合校內學期評量單一學科成績為班 級後百分之二十五者,惟未符合全國篩選測驗標準,具弱勢身分之一般學生 。 3激勵班:參加對象係指學期評量單一學科成績為班級後百分之二十五, 不具弱勢身分之一般學生。
十六、辦理校內全體教師差異化教學及補救教學增能十六、辦理校內全體教師差異化教學及補救教學增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 中小學 教學品質要點,102年度起各直轄市、縣(市)所屬現職教師完成補救教學專業 增能8小時研習之比率須達75%以上,爰本市國小現職教師無論是否擔任補救 教學教師,均請於102年度參加8小時課程,本局將規劃以校本培訓方式至各 校辦理前開8小時研習。 (二)另依據前開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所屬現職教師應完成差異化教學專業增 能3小時研習,本局業規劃於九大群組共同研習日辦理是項研習,請各校督導 所屬教師擇定場次報名參訓。
十七、各校完成校內教師多元評量6小時增能研習十七、各校完成校內教師多元評量6小時增能研習 (一)為使全體教師充分理解多元評量理念與應用,提升多元評量成效之目的,本 市委請各行政區43所學校辦理旨揭研習,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 請各校督導全體教師於103年前完成6小時多元評量研習。 (二)本市各國民小學全體教師皆須完成多元評量研習,另若已完成綜合活動領域 研習36小時者,視為已完成多元評量研習6小時,無須再參加本研習。 (三)課程主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6小時研習課程(數位研習2小時 、研習前討論1小時、研習分享與實作3小時),其中數位研習部分,目前教育 部未公告,將另案函知各校研習網址。
十八、依教育部新公布準則及市府助妳好孕政策,辦理「國小課後 好安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延長至7時計畫」 • 有關國小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以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及「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為依據,重點如下: 1.為提高服務品質,降低生師比為十五比一為原則,並不逾二十五比 一。 2. 教師鐘點費計算基準,修正為四百元;教學助理改為教學助理員, 並增列教學助理員收費基準,課後學藝班教師鐘點費仍維持每節四 百五十元 3.收費基準由原本除以20人,改為除以實際學生數。
十九、請各校依修訂後常態編班補充規定辦理後續編班作業十九、請各校依修訂後常態編班補充規定辦理後續編班作業 • 將過往常見違反規定之錯誤態樣臚列如下: 1.若基於特殊生認輔考量,須先安排導師,亦應於抽學生時,學生分配班級起始 順序於當場抽籤決定。 2.開學前轉入生之編班仍應於學期開始前統一以抽籤方式進行編配班級。 3.個案生認輔部分,學校應完整記錄及追蹤個案認輔過程,俾作為編班委員會討 論個案編班之依據,另個案生不得酌減班級學生人數及指定就讀班級。 4.各校編班作業完成後,應立即將學生編班名冊(含就讀班級及姓名)於校內公 告至少15日,並自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抽籤時應邀請學 校教師會代表(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二十、請各校落實校內教學正常化各項規定 • 為督導各校落實教學正常化,本局將於本(102)年12月30日前抽訪部分學校執行情形,請各校依教育部「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及「臺北市國民小學落實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確實執行教學正常化項目。 • 依教育部因應12年國民教育精進課程教學品質要點,各校落實教學正常化情形將持續列為本局102年度訪視重點,請各校依「臺北市國民小學落實教學正常化執行情形自我檢核表」落實各項工作,以供視導督學到校訪視查閱。
二十一、請各校落實書包減重計畫 • 配合教育部實施學童學習減壓、書包減重計畫,有效減輕學童學習壓 力,並藉以養成學童良好之學習習慣,本局訂有本市國民小學學童學 習減壓書包減重實施計畫及書包減重基本知能: 學童書包重量以學生體重之12.5%左右為原則;各班學生依當天課程 及教學需要攜帶教科書及學具用品,非必要攜帶回家之教科書及學具 用品放置學校;另請各校充分利用學校現有設備,必要時可購置學生 放置學具用品之櫥櫃或收納箱,每一學生分配獨立使用置物空間。為 利本市國小學生及家長瞭解書包減重相關事宜,本局印製學童書包減 重宣導摺頁,提供各校發送各年級學生。
二十二、請各校確實落實新生強迫入學及列管追蹤二十二、請各校確實落實新生強迫入學及列管追蹤 • 為落實「強迫入學條例」之執行,請各校確實追蹤管控新生應入學未入學就學狀況,定期於每季回報處理結果,並專卷管理新生應入學未入學資料備查(相關公文、會議紀錄及查訪紀錄)於102年度統合視導時提供本局參處。 • 請確實追蹤新生應入學未入學就學狀況: 1.全家行蹤不明、籍在人不在、搬家、因宗教因素未入學:依強迫入學 相關規定函請校籍所在之強迫入學委員會及警政單位辦理後續家訪、 協尋、勸止、警告及罰緩事宜。 2.擬出國就學但尚未出國:請確實依強迫入學條例辦理。 3.親友告知出國就學:請函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確認是否已出境, 並註明該單位確認已出境之文號,不得以家人切結書作為結案依據。
4.未入學原因為就讀他校須敘明就讀校名(跨縣市就讀須註明縣市名稱),已確4.未入學原因為就讀他校須敘明就讀校名(跨縣市就讀須註明縣市名稱),已確 認就讀他校者仍須列於該學年度第1次(即9月20日前)新生應入學未入學名 單中,不得刪除,並於相關查訪處理說明欄內註明就讀學校及入學日期。 5.辦理緩讀請註明鑑輔會核准文號,未經核准應確實依強迫入學條例相關規定處 理。 6.未入學原因填寫為被領養、死亡、出境2年以上,請說明該生為何既已被領養 、死亡、出境2年以上卻仍在應入學名單。 (三) 請定期於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及12月20日前,將最新處理結果說明電子檔寄至angelcho@mail.taipei.gov.tw,另書面說明經相關處室及校長核章後,逕送本局國教科卓小姐彙處,並於開學1週內檢送該學年度列管名冊。
二十三、辦理102年國小基本能力檢測事宜 (一) 辦理國民小學學生基本學力檢測係本市重大教育政策,102年度起檢測目的 為評量學生學習成就,俾進行補救教學。爰將學生施測年級改為5年級,施 測內容為學生1至4年級學習內容,檢測結果提供高年級導師補救教學之用, 將印製學校、班級及學生個人報告書,先予敘明。 (二)102年度施測封閉性試題採普測、開放性試題採抽測: 國語文、數學領域基本學力檢測及英語文領域抽測,全市預計抽測約6,000人 (約240班);英語書寫試題則於每班英語 抽測班級中隨機抽選3名學生, 預計抽測約600人,施測日期訂於102年10月8日(星期二)。
二十四、請各校102學年度各年級班級學生人數若已達額滿,請務必報局核准二十四、請各校102學年度各年級班級學生人數若已達額滿,請務必報局核准 • 學校各年級如額滿,即該年級每班人數(含特殊生酌減人數)達31人,應檢附該年級學生人數、班級平均人數、普通班安置各類特殊學生人數(含酌減人數)、本市鑑輔會鑑定安置名冊(1年級新生:102年5月8日府教特字第10236139000號、2至6年級在校生:102年6月20日府教特字第10237125700號)、建議轉介學校等,報本局核准,以每學年報核一次為原則,並於九月 三十日前報核,如於學期中額滿,可專案報核。本局核准各年級之額滿後,學校應公告周知。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