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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選課作業須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選課作業須知. 學生選課辦法. 每學期至少應修 十五 學分,至多 不得超過 廿五 學分, 修業期限最 後一年 ( 不含延修年限 ) 每學期至少應修 九學分 。 加修 輔系、雙主修、學程 之學生 或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 八十分 以 上 之學生,每學期選課 最高 三十一 學分 。 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 學生選課辦法 Ⅰ. 3. 凡先修科目不及格或未修,不得選讀相關連續科目,其先修與續 修科目之認定,由各系所另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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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選課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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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3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作業須知

  2. 學生選課辦法 每學期至少應修十五學分,至多不得超過廿五學分,修業期限最 後一年(不含延修年限)每學期至少應修九學分。 加修輔系、雙主修、學程之學生或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 上之學生,每學期選課最高三十一學分。 學生選課辦法第三條

  3. 學生選課辦法Ⅰ 3 凡先修科目不及格或未修,不得選讀相關連續科目,其先修與續 修科目之認定,由各系所另訂之 。 學生選課辦法 第四條 學士班三、四年級學生經該系核可,得修習碩士班開設之課程。     學生選課辦法 第四條 所選科目上課時間(以課表為準)不得互相衝突,已修習及格之科 目不得重選。 學生選課辦法 第七條

  4. 學生選課辦法Ⅱ • 各班開課計劃所列必修科目必須在原班級或院系所規劃可修讀班 級,但因重(補)修、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與其他必修科目衝堂, 經系所主任核准後得修習其他學制或其他系所相近之必修科目。 學生選課辦法 第六條 • 畢業班學生修讀低年級所開課程者,應與上課班級上課時數相同, 學期考試不得提前 。 學生選課辦法 第十一條

  5. 學生選課辦法Ⅲ 日間部與進修推廣部間之相互選課、相互抵免,學生全學期以不超過六學分為限,並按規定收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方可修習: 應屆畢業生所選讀之科目時間衝突而影響畢業者 。 應屆畢業生因重修專業必修科目,方得畢業者,但所修科目必須為日間部或進修部未開設之科目。 因須補修本系必修科目學分者。 修輔系、雙主修及學程之學生,其加修科目與本系所修之科目時間衝突者。 轉系生、轉學生、復學生、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應重(補)修體育課程者。 學生選課辦法 第十二條

  6. 校際選課辦法Ⅰ 本校學生進行校際選課須以當學年(含暑假)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或是申請修習他校輔系、雙主修、學程者,且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 校際選課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每學期選修他校課程以不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一(或不超過六學分)為原則,且校際選修之科目學分總數四年制不得超過廿五學分,二年制不得超過十五學分。 校際選課辦法 第三條

  7. 校際選課辦法Ⅱ 申請修讀他校輔系、雙主修、學程者,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後,所修的學分數依他校之規定辦理,不受前述規定之限制。 學生選修他校課程之學分成績列入其當學期於本校所修學分成績計算,且其在本校與他校修習學分總數仍應依本校學生每學期應修學分數上下限之規定辦理。 校際選課辦法 第三條

  8.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Ⅰ •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應於當學期行事曆規定之第十二週開始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一週。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 第三條 •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總數。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 第四條 •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停修後,該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 第五條

  9.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Ⅱ 學生有停修課程者,不得以該學期成績申請各種獎學金。 學生停修課程辦法 第七條 辦理停修之課程,不得修讀暑修 辦理停修之課程,不得修讀後續課程 停修作業已改為線上作業;選課管理系統停修作業

  10. 加/退選電腦選課說明Ⅰ 一般選修課 • 主系必修 –本班開設之必修課程(未預先設定不灌檔之課程), 系統會預先轉入個人選課檔內,不須再登錄。 • 主系選修 –選本系選修課得跨學制及年級,唯低年級不可選高 年級必修課。 • 通識選修 – 天、地、人選、跨系及跨院通識課程。 • 自由選修 – • 不屬於入學生科目表中之主系必修、選修、共通必修、天、地、人選及跨系跨院的課程。 • 入學生科目表內有剩餘學分者,得納入最低畢業學分。 • 已修過的課程不得再選。

  11. 加/退選電腦選課說明Ⅱ 重補修選課(在重補修選課區能優先選課) 重修 – 曾經修過仍未及格的必修科目。 補修 – 曾因停修或休學、轉學生等因素,應修而未修之必修科目。 因重、補修而調班上課或到他系重修、補修皆需系主任審核。 輔系、雙主修選課 修讀輔系、雙主修課程選課,每學期選課不超過三十一學分。

  12. 加/退選電腦選課說明Ⅲ 第一階段若超過人數,就由系統抽籤。 第二、三階段加退選 – 採先選先退先贏,若人數超過該科目預設上限人數,則不能再加退選。 畢業生之通識課程,開學後可至通識中心加選,每一課程可加收五人,請注意校園公告時間。

  13. 103學年度第1學期電腦選課說明 初選第一階段時間: 103.06.03(星期二)上午10:00 至 103.06.17(星期二)上午10:00 止 公布:103.06.26 (星期四) 必修課系統會自動轉入個人選課檔內,不須填入。

  14. 103學年度第1學期電腦選課說明 初選第二階段時間(二個星期)_(請以課務組公告為準) 103.07.14(一)上午10:00~103.07.28(一)上午10:00止

  15. 103學年度第1學期電腦選課說明 15 開學加退選階段 103.09.15(一)上午10:00~103.09.22(一)上午10:00止

  16. 16 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人數不足該科目預設下限,依規定該科目不予開課。 請注意!選修課要選定及參加抽籤後,如仍無法選上才有資格於開學時申請紙本加選。(系上紙本加選的時間會在8月中公告在系網與FB上面,請同學密切注意!)

  17. ★選課管理系統 ◆初選第一階段 ◆停修作業 ◆初選第二階段 ◆加退選作業 ◆暑修暨暑期選課作業 ◆預選覆核單 ◆暑修暨暑期停休申請作業 ◆課程檢索

  18. 初選第一階段:一般選修課頁面 1.一般加退選 2.重補修選課 3.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 4.預選全部資料 需自行輸入課號 志願序

  19. 加選確認視窗: 按是(Y)就確定加選

  20. 1.一般加退選 2.重補修選課 3.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 4.預選全部資料

  21. 1.一般加退選 2.重補修選課 3.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 4.預選全部資料

  22. 1.一般加退選 2.重補修選課 3.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 4.預選全部資料

  23. 注意 課程有八甲校區及二坪山校區之分,請確認清楚再行選課

  24. 謝謝聆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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