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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新勢力 - 打造你的部落格王國. 建構個人部落格多媒體應用 與淺談著作權問題 主講人:楊晴翔 ‧ 蘇昭蓉. 為你的部落格定位.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部落格更不會一天豐盛、茁壯 … 凡事總有因緣際會 , 在妳空曠的部 落格沙漠中栽下第一株樹木吧! F&R 的第一篇文章 專業取向 ex. 1. 2. 或生活取向 ex. 1. ,各憑你的喜好,唯一的要件是持之以恆,並在某面向上打造深度 ,定位你的部落格 。. 部落格十誡 (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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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新勢力-打造你的部落格王國 建構個人部落格多媒體應用 與淺談著作權問題 主講人:楊晴翔‧蘇昭蓉
為你的部落格定位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部落格更不會一天豐盛、茁壯… • 凡事總有因緣際會,在妳空曠的部落格沙漠中栽下第一株樹木吧! F&R的第一篇文章 • 專業取向ex.1.2.或生活取向ex.1.,各憑你的喜好,唯一的要件是持之以恆,並在某面向上打造深度,定位你的部落格。
部落格十誡(上) •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為了樂趣和你自己而 blog (至少在一開始時是這樣)。 •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不要只是為了週期性的更新而強迫自己 blog。 •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不要限制你blog的文章最大和最小的長度。 •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不要只是為了你的觀眾而 blog。 •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Blog 是分享你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無意義的「我也是...」。
部落格十誡(下) •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i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Blog工具和介面以便利為主,而不是「哇!真迷人啊」。你的網站版面也應該是這樣。 •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 (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如果你不想讓某些人閱讀你的blog,那就別把它放上來 (即使他/她不知道你有一個blog站台)。 •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試著去記住你為什麼要 blog。 •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忘了前9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引用自終極邊疆:http://blog.serv.idv.tw/2003/09/25/57
蛋要下在哪?--在哪裡蓋你的部落格? • 台灣免費BLOG服務(8所)使用心得—小倩之白文 • 台灣最多人使用—無名小站網誌常見問題、哈啦無名小站討論版 • Java支援性高—樂多網誌初學使用說明 • 其他:Xuite ,目光相對.. • 建議:考慮朋友的群聚性..付費使用之意願。
部落格的多媒體運用--音樂篇 以無名小站付費會員為例 1.無名提供的網誌首頁音樂 2.製作你的音樂檔,最好為ASF格式,工具: (1)轉MP3及避免變調之工具:StreamBox Ripper教學 (2)MP3轉ASF檔:windows media tools 教學 3.上傳到網路空間,免費空間如:小叮噹、http://www.myfilehut.com。記下上傳後音樂檔網址,例如:http://home.doramail.com/帳號:doramail.com/(資料夾)/檔名。 或者使用個人於Hinet硬碟,較穩定,但需要架設FTP站,上傳一個index.html檔(Frontpage等程式有例稿),上傳後網址如下:http://???.myweb.hinet.net/???.asf
部落格的多媒體運用--音樂篇 3. 在你要的地方如:文章內(一般編輯模式) 、或開資料夾在資料夾名稱中、留言版管理中之描述,貼上這裡的語法:< embed src=“剛剛的聲音檔網址" autostart="true" width="128" height="128" loop="數值" > 4. 做適當的修改,如:如果不要他自動在網頁載入時播放的話,請將 autostart=“true” 改成”false”。看你要他唱幾次歌,如果一次,數值的部分要他重複請打1,不重複請打0,依此類推。 播放器的部分寬度高度,可以自己設定,當然不要他出現的話,就直接把width/height直接刪除即可。
部落格的多媒體運用—影片篇(範例1.2.) 1.上傳影片:ASF或WMV檔上傳,記下影片網址。 2.將以下語法貼上文章內,<p><embed src=“影片網址”width=“600” height=“450” type=“application/x-oleobject” autostart=“0” autosize=“1”> 3.控制語法解說 src="影片檔URL位址“ width="nnn"播放器寬度height="xxx"播放器高度(一般應該是width:height=4:3)type="application/x-oleobject"支援多種播放格式,也有其他如:type="audio/x-pn-realaudio-plugin"支援rm, ram,type="video/x-ms-wmv"支援wmv檔autostart="1"或"true"自動開始播放;反之:autostart="0"或"false"autosize="1"或"true"影片隨播放器大小調整大小;反之:autosize="0"或"false“ (“>””<”注意為半形)
部落格的多媒體運用~flash檔、script語法之運用 1.上傳flash,swf檔至網路空間,記下網址。 2.語法:<embed src=“檔案網址" quality="high"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300" height="300"></embed> 3.Flash檔案大全、漂亮的Flash時鐘 4.線上人數統計之語法:<script src="http://fastonlineusers.com/online.php?d=www.wretch.cc/blog/flyingdog"></script> 5.即時留言板:http://bbs.chobies.jp/#
好用的css語法教學網站: • 凱哥的無名CSS教學http://benz.nchu.edu.tw/~s9163030/wretch/index.htm • 白文咪咪與小鸚KIKI的生活紀事http://linshi.twbbs.org/blog/petlife5 • Amy’s Blog http://www.wretch.cc/blog/d02150 • 好用調色盤 http://bbs.chem.ntnu.edu.tw/www/blog/archives/index/color.php
滿足英英美代子的部落格玩家~Blogpet! • 吃BLOG文章長大的寵物~小水滴、技能、申請教學 • 帶你日本趴趴走~旅情鳥、申請教學 • 用瀏覽人次蓋房子~Cocoa Island、申請教學
修圖、加框好幫手 • NEOiMAGING:下載點http://neoimaging.beareyes.com.cn/nEOiMAGINGbg.exe • PhotoFilter:下載及教學 http://blog.webs-tv.net/petlife/article/69412
部落格相關著作權法問題(1): • 1.不脫網路著作權之研究架構: • 2.網路著作可能構成之權利侵害:詳著作權法第三條: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 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 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 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 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 八、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 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九、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 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 眾傳達者,亦屬之。 著作權法第57條: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之所有人或經其同意之人,得公開 展示該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 前項公開展示之人,為向參觀人解說著作,得於說明書內重製該著作。
部落格相關著作權法問題(2): • 3.豁免條款: 著作權法第46條: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著作權法第49條: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 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51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 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 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部落格相關著作權法問題(3): • 合理使用概括條款: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 著作之性質。 三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部落格相關著作權法問題(4): • 避免他人不當利用你的部落格著作或取用他人部落格著作物時,可引用: • CREATIVE COMMONS公共授權條款 :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0/tw/deed.zh_TW 授權及法律條款摘要:該授權條款亦聲明無意減少、限制或約束依據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自下列原則所生之權利:合理使用、第一次銷售或其他對著作權人專屬權利的限制。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2.0/tw/legalcode
是樂人樂己的生活記錄,是逃離壓力森林的避難所……是樂人樂己的生活記錄,是逃離壓力森林的避難所…… 班門弄斧到此為止..謝謝大家~ 有空歡迎到flyingdog與ricesu角落的花樣年華走走:www.wretch.cc/blog/flyingdog 留言板:www.wretch.cc/guestbook/flyingdog 結語:部落格對我們來說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