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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區 100 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 輔導分發作業說明. 報告說明: 新營高工實用技能組 張大君組長 指導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執行單位: 國立新營高工. 100 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日程表. 各階段輔導分發對象及報名日期. 本次分發採全國統一分發 , 如有跨區重複報名時 , 家長應回第一次報名區 刪除後 , 方可至第二區報名. 第一階段輔導分發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分發優先順序. 未滿 18 歲曾選 習國中技藝教育畢(結)業生為分發對象 : 1. 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 技藝競賽 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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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區100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說明臺南區100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說明 報告說明: 新營高工實用技能組 張大君組長 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執行單位:國立新營高工
各階段輔導分發對象及報名日期 本次分發採全國統一分發,如有跨區重複報名時,家長應回第一次報名區 刪除後,方可至第二區報名.
第一階段分發優先順序 未滿18歲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畢(結)業生為分發對象: 1.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 展獲獎並為低收入戶者。 2.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 展獲獎者。 3.低收入戶。 4.志願序(相同志願序者以職群綜合表現積分高低為準)。
志願序分發 志願序分發係以學生志願之順序加以分發 : 同時對選 填同一校科為第一志願學生,依積分高低評比分發;同一校科第一志願分發後,如尚有缺額,再就以此校科為第二志願學生,依積分高低評比分發。依此類推至各校科額滿為止。 舉例說明如下: • A學生職群綜合表現積分75分 • 第1志願 甲校餐飲科 最低分78分額滿 → 未錄取 • 第2志願 乙校文書科 第1志願已額滿 → 未錄取 • B學生職群綜合表現積分70分 • 第1志願 乙校文書科 最低分70分 → 錄取 → 額滿
第二階段輔導分發作業 輔導分發作業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分發報到完成後,公告缺額,並辦理第二階段分發作業。
第二階段分發優先順序 本階段分發優先順序如下: 1.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 2.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非應屆畢(結)業生為第二優先分發對象, 其分發作業以低收入戶優先。 3.前二小目規定完成分發後,如有賸餘名額,再對未選習技藝教育 之應屆畢(結)業生進行分發,其分發優先順序如下: A.低收入戶。 B.中低收入戶。 C.家戶年所得新台幣(以下同)30萬元以下。 D.家戶年所得60萬元以下。 E.符合本部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114萬元(含)以下。 F.具技藝學習傾向,並持有學校證明者(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G.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
分發申請書B表(未選習技藝教育學程學生適用)分發申請書B表(未選習技藝教育學程學生適用)
相關資料下載 • 國立新營高工首頁http://www.hyivs.tnc.edu.tw/ • ⇒點選100學年度台南區實用技能學程分發(首頁右上角) ⇒100學年度台南區實用技能學程分發作業http://www.hyivs.tnc.edu.tw/50/50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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