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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下). 第二章文教發展(二). 日本的殖民教育 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 國民學校-小學校、公學校、蕃人公學校 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 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 明治 29 年( 1896 ),日本統治台灣第二年便設置「 國語傳習所 」及「 國語學校 」,是為日本在台所建第一個近代教育機關 其中,以台灣人為對象的「國語傳習所」的「乙科」與附屬於「國語學校」制度下的「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為台灣教育史上最早的近代初級教育機關 教學方向採日語與實學為主 至明治 31 年( 1898 )共設立了 16 所以漢人為對象的「國語傳習所」、原住民處亦有幾處分教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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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教發展(二) • 日本的殖民教育 • 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 • 國民學校-小學校、公學校、蕃人公學校 • 中等教育 • 高等教育
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 • 明治29年(1896),日本統治台灣第二年便設置「國語傳習所」及「國語學校」,是為日本在台所建第一個近代教育機關 • 其中,以台灣人為對象的「國語傳習所」的「乙科」與附屬於「國語學校」制度下的「國語學校附屬學校」,為台灣教育史上最早的近代初級教育機關 • 教學方向採日語與實學為主 • 至明治31年(1898)共設立了16所以漢人為對象的「國語傳習所」、原住民處亦有幾處分教場
小學校 • 為日本時代台灣總督府為在台日本人兒童所設立的初等教育機關 • 明治30年(1897),設立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四附屬學校,為日童在台初等教育之始 • 次年,總督府正式在台各地設置小學校 • 課程以留意身體、道德、國民教育為本旨。後又增加台語、漢文等學科
公學校 • 為日本時代台灣總督府為台灣兒童所設立的初等教育機關,初以教授日語為主 • 明治28年(1895),即在台北士林芝山岩設「國語傳習所」。明治31年(1898),「台灣公學校令」公布,以地方經費設立6年制公學校 • 教師內容以修身的道德教育與涵養日本人精神的國語(日語)教育為主 • 昭和16年(1941)起與小學校改稱「國民學校」,二年後開始實施義務教育
蕃人公學校 • 為日本時代台灣總督府為台灣原住民兒童所設立的初等教育機關 • 大正3年(1914),總督府另頒「蕃人公學校規則」 • 修業年限四僅4年,較一般台灣人的公學校短少2年,連課程、教科書亦異於一般公學校
1919年頒布「台灣教育令」 • 當時提供350萬人的教育機關,除收容四分之一的公學校外,中等以上教育機關的設立上,於大正8年(1919)頒布「台灣教育令」,確立台灣人的教育制度,設立 • 四年制高等普通學校1所 • 三年制女子高等普通學校2所 • 五年制師範學校2所 • 三年制工業、商業及農林學校各1所 • 六年制農林及商業專門學校各一所 • 八年制醫學專門學校1所
1922年復頒「台灣教育令」 • 明訂中等以上教育機關(師範學校)取消台、日的差別待遇及隔離教育,開放共學 • 此後,台灣中等學校以上教育機關比照國內制度設立,除在各地增設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實業學校及實業補習學校等之外 • 另創立七年制高等學校一所,原各實業專門學校改制為三年制高等農林、商業及工業學校,以及四年制醫學專門學校,專收中學畢業生,並於昭和3年1928設立台北帝國大學
國語家庭 • 日本統治台灣時代,於昭和12年(1937)中日戰爭爆發後,為了動員之需,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積極要求台灣人改日本姓氏、講日本話,符合標準的家庭稱為「國語家庭」 • 「國語家庭」不僅是大家的模範,更享有實質上生活的優惠 • 昭和17年(1942)4月,全台灣共有9,604戶「國語家庭」,總人數為77,679人,約為當時總人口的1.3%
台中州國語家庭 資料來源:鄭志敏,2001,Hello台灣史,頁182,台北全威
民風振興運動 • 日治台灣時代,日本利用保甲對台灣社會進行一連串改革,地方上有許多對台灣既有宗教的改革,如禁燒金銀紙、拆除廟宇金亭、寺廟祭典改採神道儀式、多所廟宇聯合舉行祭典等 • 昭和13年(1938)起更展開「寺廟整理運動」,對地方原有寺廟與民間信仰團體進行整理、裁併。台灣寺廟齋堂數量為之大減
日治時期的台灣社會文化 • 文化事業方面以消滅台灣民族意識與同化台灣人為目的 • 詳實地調查與編纂地方誌等史書 • 設置圖書館、博物館與歷史館 • 加速移植日本圖書文物,移植日本文化 • 社會福利、醫療、社會救助方面 • 社會福利由民間自行籌建 • 醫療、社會救助方面,基本上延襲清代養濟院制度,殘疾者可請求救濟
參考、延伸閱讀資料 • 遠流台灣館,2000,台灣史小事典,台北遠流 • 丘為君、張運宗,2003,走入近代中國,台北五南 • 黃秀政等,2002,台灣史,台北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