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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工作方法与要求

安庆市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工作方法与要求.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潘贵霞 2013.8.26. 内容提要. 一、 2012 年查验证存在问题 二、 2012-2013 年校园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情况 三、目的意义 四、依据 五、查验对象 六、职责分工 七、 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 八、查验证操作流程 九、查验证方法 十、考核评价指标 十、督导 十二、总结上报. 一、 2012 年查验证存在问题. 1 、 仍有少数 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不 积极 ,主要是学校领导对此 项 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 力度 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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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工作方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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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安庆市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方法与要求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潘贵霞 2013.8.26

  2. 内容提要 • 一、2012年查验证存在问题 • 二、2012-2013年校园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情况 • 三、目的意义 • 四、依据 • 五、查验对象 • 六、职责分工 • 七、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 • 八、查验证操作流程 • 九、查验证方法 • 十、考核评价指标 • 十、督导 • 十二、总结上报

  3. 一、2012年查验证存在问题 • 1、仍有少数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不积极,主要是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 • 2、部分单位补证补种工作不及时,学校没有及时督促学生及时到辖区接种门诊补证和补种疫苗。 • 3、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宣传力度仍不够,部分接种单位接种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做好学校查验证登记表的审核。 • 4、大多数学校不能提供入学新生、插班生、转学生的花名册,以及其学校学生基本情况表。

  4. 二、2012-2013年校园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情况二、2012-2013年校园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情况

  5. 三、目的与意义 •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是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减少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与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6. 四、依据 • 省卫生厅、教育厅文件(卫疾控【2011】394号)通知(表格) • 省卫生厅、教育厅文件(皖卫防【2005】111号文件)查验证实施方案 • 安庆市卫生局、教育局文件(卫疾控[2011]290号)

  7. 五、查验对象 • 查验对象:新入托、入学儿童及转学儿童 • 接种证查验调查和补证补种方法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疾控秘〔2011〕394号)开展。 • 结合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安徽省2013年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暨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实施方案 》(卫疾控秘〔2013〕439号)文件要求具体实施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8. 六、职责与分工—教育局 •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管理,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建立和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责任制及其具体措施; • 负责组织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责任人参加培训; • 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考评内容。

  9. 六、职责与分工—托幼机构和学校 • 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定入托、入学新生(含转学)必须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办理新生报名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见附表2)。对于已完成预防接种免疫程序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对于没有按规定完成预防接种免疫程序的,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见附表3),以学校为单位收集登记,并由托幼机构和学校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对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补证、补种,直至儿童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全部疫苗。

  10. 六、职责与分工—预防接种单位 • 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免疫程序》,对完成预防接种免疫程序的入托、入学适龄儿童,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查验接种证记录”栏内加盖“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对没有建证或存在漏种的,开具《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附表3,一式二联),一份留存接种单位,一份由家长或监护人转送儿童就读的托幼机构或学校。

  11. 七、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 •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适龄儿童接种疫苗种类大幅度增加,接种证查验内容也将随着发生变化。为此,各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 具体培训工作由市教育局督促、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师资(宜秀区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师资),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管辖地段参与。

  12. 七、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 • 8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辖区内对各托幼机构和小学负责接种证查验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学校具体查验负责人能熟练掌握预防接种程序、查验程序和查验方法;(层层培训) • 各预防接种单位也要对本单位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 同时,卫生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童入托、入学信息和接种信息的相互沟通,防止出现脱节,确保没有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时能够及时发现,并补证和补种。

  13. 八、查验证操作流程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将《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附表3)张贴于校门前 原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对按照程序完成接种的,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加盖“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对没有建证或存在漏种的,向家长或监护人开具《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 家长或监护人凭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没有完成接种的需同时提供《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办理新生入托、入学手续 如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的,按照原接种单位通知单预约时间,托幼机构和学校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儿童到指定的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14. 九、查验证方法--学校 • 1、将附表2《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张贴在学校家长能看到的醒目地方。 • 2、在查验证的同时对照国家免疫程序表(附表1)填写附表4《安徽省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状况登记表》,交一份复印件给对口接种单位。并存档一份备查。

  15. 九、查验证方法--学校 • 3、查验结束后,于今年9月底前统计上报附表5《安徽省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报区教育局和对口接种单位各一份。 • 4、学校班主任一定要责令监护人带其子女到对口接种单位进行补种疫苗,同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补种所有应种的疫苗。

  16. 九、查验证方法—接种单位 • 1、根据对口学校查验的附表4、5结果,再核对报名册,进行补种相关疫苗,并及时告知对口学校补种结果,填写附表3(即补种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监护人给就读学校,一份接种单位留存备查。(一周互相交流一次,老师行督促直至补齐为止) • 2、于今年10月下旬将辖区的学校查验附表6统计汇总报市CDC免疫预防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 3、注意,补种时一律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无证儿童现场补证,后行补种。

  17. 4、对按照程序完成接种的,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查验接种证记录”栏内加盖“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对没有建证或存在漏种的,开具《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附表3,一式二联),接种单位存一份,一份报送就读托幼机构或学校。4、对按照程序完成接种的,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查验接种证记录”栏内加盖“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对没有建证或存在漏种的,开具《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通知单》(附表3,一式二联),接种单位存一份,一份报送就读托幼机构或学校。 5、查验证期间接种的免疫规划疫苗一律免费。二类苗在查验证结束后再接种。 九、查验证方法—接种单位

  18. 十、考核评价指标 • 1、学校查验率达100%; • 2、儿童(学生)查验率达100%; • 3、各种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95%。

  19. 十一、督导 • 教育、卫生局要在10月底联合开展一次查验证督导,查找问题,及时补缺补差。 • 各单位将查验证工作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准备迎检。 • 督导方案可以由市CDC拟定

  20. 十二、总结上报时间 • 查验证总结:学校(9月底)报--县级教育局(乡镇卫生院)--市教育局(县CDC) • 查漏补种和查验总结:乡镇卫生院(10中旬)报—县CDC(10月25日前)—县卫生局(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 市级疾控中心于10月底之前汇总两项数据报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免疫科。

  21. 真诚协作,相互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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