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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入 WTO 五週年: 展望與回顧. 台灣入會後對產業影響 及 未來可能發展契機. 資料來源: WTO 中心電子報. 農業. 農業向來是各國最重視的基本產業,不僅扮演生產糧食與促進工商業發展的角色,同時也是社會安定的基礎,長久以來,可說備受政府的關照與保護。在 WTO/GATT 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下,各國市場開放成了不可抵擋的潮流,連對國家發展根基的農業也不得例外,於烏拉圭回合後要求會員大幅開放農產品市場,也因此,農業的各種保護與支持政策已漸漸走入歷史,並在比較利益法則下,先天自然資源與地理條件等成了左右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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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入WTO五週年:展望與回顧 台灣入會後對產業影響 及 未來可能發展契機 資料來源:WTO中心電子報
農業 • 農業向來是各國最重視的基本產業,不僅扮演生產糧食與促進工商業發展的角色,同時也是社會安定的基礎,長久以來,可說備受政府的關照與保護。在WTO/GATT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下,各國市場開放成了不可抵擋的潮流,連對國家發展根基的農業也不得例外,於烏拉圭回合後要求會員大幅開放農產品市場,也因此,農業的各種保護與支持政策已漸漸走入歷史,並在比較利益法則下,先天自然資源與地理條件等成了左右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前言 • 台灣本為山多平原少的小島,在土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屬集約式的小農經營,平均每位農民僅擁有1.1公頃的種植面積,自然資源與勞動力等生產成本遠高於大農制國家,先天條件的不足,早已限縮台灣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 2002年1月1日台灣正式加入WTO,我國得以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捍衛本身的經貿權益,但在入會承諾下,台灣必須大幅削減關稅、補貼,消除管制進口、限地區進口及削減境內補貼等保護措施,這對台灣農業而言不啻為一項極大的挑戰。
二、入會背景及承諾 在台灣提出入會申請時,美、歐等WTO會員即對台灣提出減讓要求,其中與農業有關且較重要的規範包括關稅減讓、放寬農產品進口管制與削減境內支持等三項措施,這些措施的減讓內容,均代表著台灣農業面臨新一波的挑戰。
(一)關稅措施承諾 • 台灣基本立場是承諾關稅調降至與台灣經濟程度相當之國家水準,亦即台灣堅守關稅稅率調降幅度介於日、韓之間,以實際反映台灣經濟發展之程度。整體而言,台灣1992年准許進口之農產品,平均名目關稅稅率為20.6%,於入會第一年(2002年)調降至14.01%,並承諾逐年調降至12.86%,平均降幅達41.7%,遠高於烏拉圭回合已開發國家平均降幅36%的上限。表1為個別農產業之平均名目稅率及降幅,從中可知,農、漁產品面臨的降幅較高,對產業的衝擊也應較大。
(二)放寬農產品進口管制承諾 就放寬農產品進口管制方面(如表2),入會前台灣共有41項農產品採取管制進口或限地區進口之措施,與WTO農業協定自由化之規範不符,經積極諮商後,除了稻米採限量進口(進口配額)之特殊處理方式外(註1),其餘40種產品則依產業重要性及諮商結果,在入會後分別採取關稅配額措施或開放自由進口。此外,除放寬管制外,台灣有14項敏感農產品,可實施特別防衛措施(Special Safeguard, SSG),該14項產品包括花生、東方梨、糖、大蒜、檳榔、雞肉、液態乳、動物雜碎、紅豆、乾香菇、柚子、柿子、乾金針及豬腹脅肉等。 註1:稻米於2003年改採關稅配額措施,承諾每年進口144,720公噸稻米。
(三)削減境內支持承諾 在削減境內支持方面,依WTO農業協定之規範,凡對農產品或生產要素給予之補助或補貼,足以扭曲生產與貿易者,均須納入農業境內支持(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 AMS)之計算中,並予以削減。以台灣而言,包括稻米及雜糧之保證價格收購制度、蔗糖契作保價制度、稻田轉作補貼、菸葉、小麥之契約保證價格收購制度,以及其他各項農業投入補貼、獎勵金等,均屬於AMS範圍。台灣已承諾在2000年削減基期年AMS 20%(即以1990至1992年基期之平均AMS,約為新台幣177億餘元),估計金額約為35億元。此部分可選擇上述產品中重要者,繼續維持保價制度,且價格水準不一定要降低,只要適當減少保價收購作物面積,即可因應。至於削減補貼之方式,可依WTO相關規範,將補貼策略調整為可豁免削減之措施,如此不致影響農民收益,亦不違反規定。
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台灣為因應加入WTO後所面對之衝擊,於2001年頒布「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以作為各重要農產業的調整與應變方針。在穩定農產品價格方面,建立農產品產銷預測及進口預警通報系統,當預期農產品生產過剩時,即採行先期預防措施,避免產品價格下跌。而為積極改善農業產業體質及提升競爭力,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持續辦理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及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實施計畫,以及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等措施,有效減緩加入WTO對我國農業之衝擊。另外,在農產品進口管理方面,台灣的關稅配額與SSG制度,有效降低市場開放對台灣敏感農產品之影響。
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自2002年加入WTO以來,台灣農業產值呈現小幅增加,農業勞動生產力明顯提升,農產品價格尚稱穩定。入會後五年來整體情況如表3所示,從中可知市場開放負面影響未如預期大。2001年至2005年間,總產值由3,526億元增加到3,824億元,較加入WTO前之2001年則增加8.4%。雖然農業人口下降6萬4千人,但平均每人年產值卻由50多萬元提高至2005年的64.7萬元,較2004年增加7.5%,較加入WTO前之2001年增加29.4%,顯見農業結構調整一直持續進行;但以實質總產值來看,2005年為3,510億元,略低於2001年之3,526億元,自入會以來呈現低於2001年之情況。另外農戶所得亦呈現下降,在2005年農家每戶所得87.3萬元,較2004年減少2.2%,亦較加入WTO前之2001年減少0.9%。
表3 農業總產值就業人數與平均產值(2001~2005年)
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表4進一步將總產值以部門別區分,發現僅有農作物產值下滑,而畜產與漁產則反為上升情況。實際數據的顯示,與先前文獻,預期所有產業於入會後有顯著負面衝擊,顯然有所不同。此外,在衝擊程度上,農作物產值減少,以2002年入會當年產值減少89億元為最多,但仍未如預期來的大。另一方面,由於畜、漁產綜合之正面影響,大於農作物之負面效果,也使得農業整體產值提升。
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 表5為所有農作物所涵蓋之作物,其中,米、特用作物和蔬菜作物產值自2000年至2003年來逐年遞減;而入會後2002年至2004年三年來,各部門產值總減少幅度,以特用作物降幅最大,分別為-19%、-14%和-6%;其次為米及菇類。特用作物自2001年起的降幅已超過2位數;菇類雖然影響程度排名第三,但入會三年來的產值相較於2000年仍來的高,表示目前並未出現嚴峻現象;而蔬菜由2000年起每年都呈現衰退,但2004年有反轉上升的情形,推測原因應是受國內產銷結構影響所致。米的產值在入會後第二年(2003年)的降幅高達11%,但2004年有回升現象。而果品起伏較大,2004年出現15%的正成長,其他各年則略有增減。
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三、入會後承諾執行情形與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 在進出口方面,由表6可知,2002年後進出口值皆增加,出口值最多為漁類,進口值最多為農作物類,顯示入會後國內外農產品之流通更加順暢。出口部分來看,農耕作物有油料籽實、茶葉、菸葉以及酒類,出口較前期為多;相對於入會前穀類、蔬菜、薯類、砂糖、茶葉、菸葉等農耕產品,自2002年入會以來進口值顯著增加;畜產以肉類及雜碎進口最多。2005年農產貿易逆差為57.7億美元,較2004年增加4.6億美元,近年呈現增加趨勢。
表6 農林漁牧歷年之整體進出口值(2001~2005年) 整體而言,加入WTO市場開放影響未如預期大,但農產貿易 逆差增加及農家所得成長遲緩之趨勢值得關注。
四、結論與建議 台灣加入WTO至今已屆滿五年,對長期受政府保護的農業來說,雖然有風有雨,但仍不乏陽光與晴空。或許「白米炸彈客」捍衛農民不惜衝撞法治的過激行為已隨著時間被人們淡忘,但「無米樂」中老農樂天知命的笑容卻永留人心。換個角度來看,入會是危機亦是轉機,像是台灣在入會後擴大推動農產品外銷,在不斷的改良與嘗試下,成功地將稻米推上國際舞台,像是台灣銀川米行銷國際,備受讚譽,而後富麗米等也持續跟進,再次打開日本市場等,無疑地,為台灣拓展外銷市場添增更多的信心。此外,農業三生功能中的「生活」與「生態」亦被發揮的淋漓盡致,近年國內積極推動農村與休閒,甚至觀光的結合,運用創意舞動台灣土地,成功提升了農業的附加價值,創造無限可能的商機,亦扭轉了「農即是貧」的刻板印象,儼然成為新富農之代表。以上成功個案有某些共同的特性,致力於提升農產品技術、採多角化、企業化方式經營,加上吸引了部分高知識分子人才流入農村。
四、結論與建議 • 加入WTO便意味著必須持續地開放農產品市場,不斷地向貿易自由化邁進。目前WTO杜哈回合談判雖尚未完成,但可預期在新農業承諾的執行下,台灣農產業將面臨更嚴苛的環境,包括進口品的增加、價格的下跌、消費者偏好的轉變,進而導致耕地面積縮減、產量減少,使得部分農民被迫離農、離牧、休耕、轉作等,故政府在逐步履行減讓承諾的同時,如何顧及維持農民福利,如何幫助農民突破困境,將是一重要課題
建議: (一)台灣的休耕政策需重視更重要的環境管理 (二)農業金融的定位與存在的必要 (三)政府應扮演協助年輕人回流農業的要角
一、前言 • 台灣2002年加入WTO後,在WTO建立的貿易架構下,較低的關稅為廠商帶來更寬廣的貿易空間,同時可經由WTO正式管道解決台灣產品在其他國家所受之歧視。然開放自由化的結果,除了可開拓海外市場外,國內市場亦將面臨國外進口產品之強烈競爭。
二、入會背景及承諾 (一)關稅措施承諾 • 台灣在入會前十多年,即一直積極推動解除管制及降低關稅等貿易自由化措施,入會前工業產品關稅在加入WTO前即接近先進國家(註1)之水準,84%之工業產品之關稅稅率在10%以下,平均名目稅率為6.03%。入會後第一年工業產品關稅復降至5.66%;並將逐年(2003年至2011年)調降至4.15%,與入會前比較,總共調降1.89個百分點,因此一般預期台灣加入WTO後對工業產品之影響較小。
汽車業關稅減讓部份 • 在汽車業關稅減讓部份,配額內關稅從2001年的30%逐年調降至2010年的17.5%,配額外關稅則於2002年至2006年間為60%,2007年至2010年為30%,2011年後不再實施配額制,而採單一稅制17.5%。至於大客貨車之關稅,入會前為42%,入會後逐年調降,至2008年降為25%。
紡織業關稅減讓部份 • 紡織業則由於台灣整體紡織工業進口稅率並不高,早於1988年之前即已大幅調降關稅,故入會後並無進一步調降紡織品關稅,反而是提高一些產品之關稅稅率,像是人造纖維絲之關稅由1.25%,調高為4%(部份1.9%),人纖紗由3%調高為4%、胚布由5%調高為7.5%,成品布維持10%,僅有成衣之關稅由12.5%分年調降至2004年的10.5%~12.5%。
(二)非關稅措施承諾 • 在非關稅措施承諾方面,以汽車業、機車業承諾開放非關稅措施的項目最多,其入會前之進口限制、自製率規範、貨物稅優惠等,皆於入會後取消。食品業則以關稅配額方式,逐步放寬進口管制措施,其開放幅度僅次於汽車與機車業。此外,修正購置國內外自動化機械設備之投資抵減率,受此影響之產業則為機械業與重電機業;而取消貨物稅「12%推廣費用」之優惠則導致家電產品價格競爭力下降。
(三)承諾之執行 • 對於台灣入會承諾之執行,不論WTO祕書處2006年提出的貿易政策檢討報告,抑或各會員所提出的問題,在台灣工業產品關稅已低及切實執行承諾的前提下,關注的焦點並非台灣違反WTO規範,而是台灣相關措施的釐清。
三、入會後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 由於台灣工業產品平均關稅在入會前已達先進國家水準,因此預期入會後對工業影響不大,反而可帶來更寬廣之貿易空間,惟若干競爭力較弱的產業將面臨因開放所帶來的激烈競爭。
(一)總體面 • 總體數據(表1)顯示台灣在入會之後,不論是產值、出口值、就業人口,工業部門仍呈現穩定的成長,顯示入會後帶來的影響是利大於弊。探究其原因,首先是入會調適期較長,台灣自申請入會至正式成為WTO的會員,共經歷了12年,其間政府已陸續推動若干自由化及調整政策,企業界也積極進行國際化布局,提升本身的競爭力,減輕入會衝擊,使得工業部門在入會後仍維持一定的成長。其次,2002年國際景氣的復甦,也是重要因素,帶動了台灣工業部門的成長。不過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的工業產值及進出口值成長率已呈現趨緩,且進口成長的幅長大於出口成長的幅度。
(二)汽車業 1.產業背景 台灣國產汽車受限於國外技術合約限制,多屬內銷,對外銷售的比例極低,2005年內銷比率為99.76%(註2)。在政府實施多套輔導及獎勵措施下,汽車生產製造技術(裝配、成車設計及底盤係統等)與銷售體系建立方面已達一定之水準,汽車零件業則展現少量多樣、彈性製造、產業鏈群聚效應之優勢,形成美歐買主對國內業者依賴,在汽車零件售後服務市場形成寡占形態。但系統關鍵零組件技術仍大多掌控於國外技術母廠之手中,且研發能力相對較弱;此外台灣市場相對小,汽車製造難以達到規模經濟,在成本上難與國外大廠競爭,則是另一發展瓶頸。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入會後汽車業的表現跳脫原先預期的負面衝擊,國產車輛的產銷於2001年之後呈現不斷增長,於2005年創下新高,市占率達86.37%,較2001年增加2.52個百分點;進口車輛的市占率反減至2005年的13.63%;汽車製造業產值2005年2,305億元,較2001年成長近一倍;汽車零件業產值自2001年逐步增長,2005年達1,714億元,惟兩者的成長率自2002年來皆呈現趨緩之情形。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主要原因在於汽車業自由化談判長達10年,在取消自製率規定與逐年調降整車及零組件進口關稅的壓力下,業者提早採取因應策略,降低管銷費用與零組件成本;同時國內業者亦提升製造品質,設計符合本地消費者需求的差異化產品,並有較佳的售後服務因而能維持相當的競爭力。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再者,在入會談判上,業者與政府保持密切聯繫,汽車業最終調降稅率守在17.5%,且整車關稅分9年調降,要到2010年小客車進口關稅才會降至17.5%,每年微幅調幅,談判可謂相當成功,亦致使其負面衝擊的程度縮小。惟自2007年起,配額外關稅從60%降至30%,2011年後不再實施配額制,而採單一稅制17.5%,此可能造成之衝擊則是業者另一需關注的課題。
(三)紡織業 1.產業背景 紡織業一直為台灣最大創匯產業,以人纖(上游)系列產品見長,而中游的紗布業及下游的成衣業則以外銷為導向。自1988年起國內生產環境丕變,工資上揚、勞力短缺,使得成衣的生產成本增加,經營環境日益惡化;加上中國及東南亞新興國家廉價勞工的優勢競爭,以及自1996年7月起,因美國開始實施“縫合地”為原產地認定基準,中下游織布與成衣業日漸外移,紡織產業已有走下坡的趨勢,其產值一路下滑,紡織品為最大創匯產業地位已有所動搖(註3),2005年創匯金額為92億美元(註4)。在產業結構上以紡紗織布業為主,其產值約占紡織整體總產值比率的六成左右,其出口值占紡織總出口值之比率則高達七成以上;纖維產品及成衣產品的出口值則各占總出口的9.95%及11.39%。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台灣紡織產業產值自1997年的6,150億新台幣達最高點後,就一路下滑,子產業中僅剩人造纖維業還能維持,其餘紡紗織布業及成衣服飾業均呈現萎縮現象。整體紡織產業於2001年產值約新台幣4,989.83億元,至2005年衰退為3,948.14億元,2004年產值小幅回升則因人造纖維業的支撐使產業總產值不致滑落,至於紗布及成衣業近年來衰退的情形非常嚴重,其中成衣服飾業的產值由2001年1071.38億元,減少至2005年712.84億元,2005年較2004年衰退17.39%。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在出口貿易部分,2005年台灣紡織品總出口值為114.75億美元,較2001年減少7.77億美元,相較於2004年衰退5.88%,可知紡品配額取消對台灣紡織業造成的衝擊已顯現出來,截至2005年為止,僅有纖維類產品的出口值較入會前是呈現增加的情形,而中下游的紗、布、成衣服飾等之出口皆衰退,尤其成衣服飾產品於2005年年成長呈現負21.43%。
2.入會後發展情形及影響 • 事實上,近年台灣紡織產業的產值逐年下降與加入WTO並無必然之關係,因台灣早於1988年前即已大幅調降關稅,台灣紡織品關稅與其他各國比較,即屬偏低,因此加入WTO後對紡織業所造成之實質影響並不大。主要還是受到其他低工資地區如東南亞及中國紡織產業快速成長的影響,尤其2005年起紡織品配額的取消對於台灣紡織業發展的衝擊甚大。
四、結論建議與契機 • 在台灣申請加入WTO(GATT)的過程中,工業部門在自由化程度較高的基礎下,相對所受影響也較農業輕微,整體而言,入會後面對國際競爭提高時,國內業者一方面藉由有效掌握消費者脈動更加貼近市場,並以自身所創造之優勢與研發之結合,推出更多的產品以擴大市場利基;另一方面則積極地進行策略聯盟及海外布局,故而對工業部門的影響是正面。
四、結論建議與契機 • 至於一直令人擔憂的汽車產業,在業者經營體質的逐步調整,降低管銷費用與零組件成本,並加強國產汽車的附加價值後,亦跳脫負面衝擊的陰影。而紡織業,國內生產成本上升、關稅配額、與歐美優惠貿易措施等所引發的競爭威脅遠大於入會的關稅減讓承諾,因應前者影響業者早將生產據點移至海外;另一方面,國內紡織業也積極向中上游整合,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使得台灣紡織業在入會後表現還算不錯。不過,在2005年紡品配額取消,包括東南亞各及中國紡品的競爭對國內業者形成很大的威脅,2005年迄今紡織業已出現負成長,值得加以注意。
四、結論建議與契機 (一)加強與業者之溝通,可降低業者之衝擊 (二)研發人才培訓之重要性 (三)持續掌握後續的發展趨勢 (四)對於傳統產業的協助 雖然整體而言,入會後工業部門所受的影響並不大,但部分屬於傳統及內需的產業,仍感受進口競爭的威脅,例如在2006年所引發的「毛巾案」即是一例。未來在預期市場持續開放下,此類案例可能繼續增加。政府除了應進一步強化我國相關進口救濟制度(進口防衛、反傾銷)外,也應在WTO的架構下,提供傳統產業必要的協助,以因應國際化的競爭。
一、前言 • 服務業貢獻占全球產出的60%,占全球就業的30%,以及占近20%的全球貿易,其行業涵蓋範圍非常廣泛,舉凡建築、語音郵件乃至航太運輸都涵蓋其中,不論在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的經濟中都極為重要,因此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談判場域中,服務貿易就與農業及非農產品市場進入並列為三大重要談判議題。 • 服務貿易議題因為涉及到自然人和投資資金的移動,及利用網際網路新科技從事跨境之服務,不僅會衝擊到傳統認為屬於國內貿易的項目,也會衝擊到政府國營事業的獨占行為,對於國內法律規章和管制措施之運作都具有挑戰性,為了因應挑戰而必須付出的成本相當高,於是造成服務貿易談判障礙問題嚴重,各國也無不積極地進一步做出開放國內市場之承諾。
一、前言 • WTO國際貿易統計數據顯示,台灣2005年商業服務業出口256億美元,占全球約1.1%;進口則有314億美元,占全球約1.3%。此外,台灣服務業在國內生產毛額(GDP)和就業市場的重要性不斷提高,因此,如何透過台灣市場的開放以提高國內服務業者之競爭力,以及如何透過其他國家的市場開放來協助業者開拓國際市場,即成為台灣入會以來推動的重要課題之一。
二、入會背景及承諾概況 • 1990年1月1日,台灣依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第33條規定,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正式向GATT秘書處提出入會申請,同時也提交台灣「外貿體制備忘錄」。在國人與海內外同胞之殷切期盼下,歷經12年的努力,台灣於2002年1月1日成為WTO第144個會員。 • 台灣加入WTO提交之入會議定書,其附件包含工作小組報告、關稅減讓表、服務業承諾表及特別匯兌協定等,其中服務業承諾表清楚列出台灣對特定服務業市場開放、國民待遇及額外之承諾,也明列服務業最惠國待遇豁免之清單。
二、入會背景及承諾概況 台灣服務業承諾內容大致可分為三大部分,(1)水平承諾:台灣依國內相關法令規定,對於外人投資、外人取得不動產權利、外人入境短期停留及就業、外國業者之資金進出提出有限度的承諾,這些承諾適用於同意市場開放之特定部門。(2)特定部門承諾:台灣在商業服務業、通訊服務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配銷服務業、教育服務業、環境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健康與社會服務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娛樂文化與運動服務業和運輸服務業11大類服務業中,已承諾開放超過100項中、細類之服務業。(3)豁免最惠國待遇清單:台灣目前可採取不受最惠國待遇規範之項目有三,即土地權利及利益之取得、空運機場機坪裝卸服務和其他空運支持服務業。
三、承諾市場開放執行狀況 為因應台灣加入WTO所做之服務業承諾,政府進行相關的立法配套措施,以落實承諾之執行。修法可分四個方向,如下: • 在專技人員執業方面:修正「建築師法」、「會計師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獸醫師法」等法律,並刪除有關互惠規定之限制,以開放WTO會員符合資格之國民,來台灣參加相關專技考試。 • 在金融服務業方面:修正「證券交易法」,以開放外國人來台擔任證券業務人員;修正「中央銀行法」,依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的市場開放原則,取消銀行國外負債餘額之限制,並依國際通例,將各種存款準備金比率之下限取消,以推動金融自由化並提升台灣銀行業之競爭力。
三、承諾市場開放執行狀況 • 在運輸服務業方面:修正「航業法」,開放外國人來台經營船務代理、海運承攬運送及貨運集散站等業務;修正「公路法」,開放外國人經營小客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修正「民用航空法」,取消經營航空貨運承攬業及航空貨物集散站業務之外資比例上限及外資董事人數限制,開放外國人來台經營前述業務,以利台灣成為亞太地區航空貨運集散站。 • 在電信服務業方面:修正「電信法」,開放外國人直接持有第一類電信事業股份比例至49%,直接及間接持股比例至60%。
四、入會後產業發展狀況及影響 加入WTO以來,台灣服務業產值占GDP之比重從2001年的70.5%上升到2005年的73.3%,增加新臺幣12,183億元;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比重也由56.5%上升到58.3%,增加49.3萬人,服務業開放以來每年以4.4%的速度成長。政府為因應產業結構出現勞力密集產業衰退、農業部門萎縮與服務業部門轉型,亦積極推出多項政策方案,如2004年有新世紀第二期國家建設計畫、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要點,2006年有全國商業發展會議結論、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2015年台灣經濟發展願景規劃、行政院公布規劃「大投資大溫暖」計畫、經濟部推出五個套案計畫,積極推動國內服務業的發展,以達到服務業年平均成長率6.1%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