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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明 著. 投資學 基礎與應用. CH2 金融商品. 第一節 證券之基本特性 第二節 股票 第三節 債劵 第四節 共同基金 第五節 指數股票式基金 第六節 衍生性金融商品. 第一節 證券之基本特性. 1. 市場性 (1) 流動性 (Liquidity) : 資產變現的速度與難易程度, 與買賣價差、交易費有關。 (2) 價格連續 (Price Continuity) : 出價的投資人為數眾多。 (3) 公平性 (Fairness) : 交易沒有歧視。 2. 可分割性: 可將買賣單位切割成分小,總價低、便於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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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明 著 投資學基礎與應用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CH2 金融商品 第一節 證券之基本特性 第二節 股票 第三節 債劵 第四節 共同基金 第五節 指數股票式基金 第六節 衍生性金融商品
第一節 證券之基本特性 • 1.市場性 (1)流動性(Liquidity):資產變現的速度與難易程度, 與買賣價差、交易費有關。 (2)價格連續(Price Continuity):出價的投資人為數眾多。 (3)公平性(Fairness):交易沒有歧視。 • 2.可分割性:可將買賣單位切割成分小,總價低、便於流通。 • 3.風險性:可能會有跌價損失。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二節 股票 在會計科目中,股票是屬於「股東權益(Equity)」,包括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等科目,這些科目的總合稱為「帳面價值(Book Value)」或「淨值(Net Worth)」。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二節 股票 • 「帳面價值」與「市價」的差異: 股票每股淨值與市價差異示意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普通股之種類 • (1) 記名 (Registered) 與無記名 (Bearer) • (2) 面額或無面額 (Par Value or Non-Par Value):1981 年證管會要求上市公司股票面額為 10 元。 • (3) 等級區別 (Classified Stocks):目前臺灣的普通股並無等級區別。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普通股之法定權利 • (1) 盈餘之分派權 (Distribution of Dividends) • (2) 剩餘財產分配權 (Residual Claims) • (3) 新股認購權 (Preemptive Rights) • (4) 股份任意轉讓權 (Transferring Rights) • (5) 表決權 (Voting Privileges) • (6) 查核權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例、[股票之分類] • 西歐有不少公司將普通股區分為A 股與 B 股兩種等級,投票權與配發股利權利不同。 • 追縱股 (Tracking Stocks) :美國通用汽車公司 (GM) 區分旗下 Hughes 航空公司為 H 股、EDS 公司為 E 股,對 GM 沒有投票權。 • 創始人股票 (Founder‘s Stock) :這種股票可以有較高的投票權 (例如 1 股具有 5 股投票權) 。 • 中國大陸的普通股區分為 A 股與 B 股。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3. 特別股之種類 • (1)參加 (Participating) 與否:是否具有分配保留盈餘或額外股利的權力。 • (2)累積 (Cumulative) 與否:當公司因營運不佳造成虧損而無法發放股利,未發放的股利具有累積性。 • (3)可收回 (Callable) 與否:公司在發行特別股一段時間之後,可以按約定價格買回。 • (4)可贖回 (Redeemable) 與否:公司在發行特別股一段時間之後, 特別股股東可以要求發行公司買回。 • (5)可轉換 (Convertible) 與否:公司約定在一段時間之後,特別股股東可以選擇變為普通股股東。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三節 債券 • 債劵的基本風貌 • 面額 (Par Value):台灣:多為新台幣100,000元美國:多為美金1,000元。 • 發行日 (Issue Date):發行債券之日期。 • 到期日 (Maturity Date):償還債券持有人本金之日期。 • 票面利率 (Coupon InterestRate):一般票面利率為固定。 • 殖利率 (Yield to Maturity, YTM):債權人握有債券開始至到期日所賺到的利率。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債券類型 • 政府公債 (Government Bonds) • A.中央政府公債 B. 地方政府公債 • 公司債(CorporateBonds) • 金融債券(BankDebentures) • 例、[金融債券之發行] 臺灣的「金融債券」過去只有只有儲蓄銀行及專業銀行才可以發行,但2000年之後,財政部開放一般商業銀行亦可發行。 專業銀行 是為特定目的所設的銀行,如交通銀行、農民銀行、輸出入銀行、土地銀行、中小企業銀行等。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債券種類 • 依債劵信用區分為: • 抵押債券 (Mortgage Bonds) • 以公司資產作為抵押品所發行的債券。 • 擔保債券 (Guaranteed Bonds) • 經由金融機構保證的公司債券,安全性較高。 • 信用債券 (Debenture) • 公司以其信用所發行的長期債券。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例、信用債券之發行 •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於 1998 年 2 月首次發行公司債,相關資訊如下: • 發行金額:為新台幣 40 億元,為期 5 年。 • 主辦承銷商:花旗證券擔任。 • 票面利率:當時一般債券為公債利率加碼 1.5~2%。 • 當時一般債券為公債利率加碼 1.5~2%。台積電信用良好,票面利率為公債利率加碼 1.25% (6.46% + 1.25% = 7.71%),每半年計息一次。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次順位公司債 (Subordinated Debenture) • 「次順位公司債」亦稱「次級公司債」、「附屬公司債」,為長期信用債券,求償權次於其他種類債券。 • 例、次順位公司債券之發行 • 台灣合作金庫 1999 年 7 月發行 10 年期的「次順位公司債」,利率分為固定與機動 (浮動) 兩類: • 固定利率債券則以 6.15% 計算。 • 機動利率債券以合庫一年期定存利率加兩碼計算 (當時為 5.65% + 2×0.25% = 6.15%),每年調整一次。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可收回債券 (Callable Bonds) • 發行公司可以在某個時間後,在到期日前依約定的價格收回債券。 • 通常收回的價格高於債券的面額 (溢價收回)。 • 例、可收回債券 • 遠東紡織公司於1995 年發行為期 5 年的「擔保公司債」,發行滿 3 年後,公司有權向持有人買回債券,買回的利率上限為 9%。 • 當利率走低、債券價格上揚時,遠紡有權買回債券,再以低利發行新債券,便可節省融資成本。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可賣回債券 (Putable Bonds) • 債券設定「提前清償條款」 ,持有人在一時間之後,可以要求發行公司以約定價格贖回債券。 • 例、〔可賣回公司債〕 • 統一公司 1996 年發行台灣第一個「可賣回公司債」,投資人可隨時要求公司提前贖回,為債券與「選擇權賣權 (Put Options)」的組合。 • 發行金額新台幣 15 億元,票面利率 5.275% (當時一般債券利率約為 6%)。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依利息特性區分: • 收益公司債 (Income Debenture) • 有獲利才發放利息,風險高,必須支付較高的利息。 • 零息債券 (Zero-Coupon Bonds) • 從發行到還本之間不發放利息,以折價方式出售。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垃圾債券 (Junk Bonds) • 發生財務困難或以 LBOs 進行購併的公司所發行。 • 抽獎債券 (Price-Indexed Bonds) • 由發行人定期抽出得獎債券號碼,依中獎之大小給予不同金額,作為利息費用。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浮動利率債券 (Floating-Rate Bonds) • 以浮動利率方式付息的債券。 • 物價指數連動債券 (Price-Indexed Bonds) 利率依物價指數調整或股價指數之債券。 「指數債券」在高通貨膨脹國家 (如巴西) 盛行。 • 股價指數連動債券 (Stock-Indexed Bonds) • 利率隨股票指數變動,但股價下跌時的基本利率不變。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指數債券 (Indexed Bonds) • 例、指數連動債券 • 台灣茂矽公司 1998 年 12 月發行 3 年期的「指數連動債券」: • 票面利率以 6.8% 為基準,每三個月按當季股價加權指數調整,指數每漲 10 點、票面利率便加 0.01%。 • 利率不隨股價指數下跌而調降 (遞增不遞減),上限 9%。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 實體資產債券 (Physical Asset Bonds) • 以實體資產來支付本息,通常是發行公司的產品,例如黃金、石油、葡萄酒等,但債券流通性低。 • 例、石油債券 • 美國標準石油公司 (Standard Oil) 1986 年發行了一批「石油債券」,條件如下: • 到期日之本金: $1,000 + (到期日油價 - 25) 170。 • 到期日油價上限: $40。 油價愈高對債權人愈有利,最高可領回 $3,550 。
本利分離債券(Separate Trading of Registered Interest and Principal Bonds, STRIPS Bonds) 「本利分離債券」亦稱為「分割債券」,是指將本金與利息分開交易之債券。 「分割債券」是 1980 年代初由投資銀行發行,將債券本金交付信託,發行折價之零息憑證給投資人,而投資銀行則取得利息。 後來美國財政部自己發行了「本利分離債券」,由聯邦備制度的登錄系統進行結算與交割,搶走了大部分「本利分離債券」市場。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 例、本利分離債券 • 美國所羅門兄弟公司 (Salomon Brothers Inc.) 1984 年 8 月發行「美國政府證券應計證明(Certificates of Accrual on Treasury Securities, CATS)」 : • 將政府債券本金折現後賣出。 記名出售給美國居民。 不記名出售給外國人,當外國人轉售給美國居民時,必須轉換為記名式。 1,000 美元面額 30 年期的政府債券 (到期日2014 年 8 月 15 日),1984 年 8 月時以 595 美元折價發行,2009 年 8 月 15 日後公司可收回,有效利率 11.625%。 利息收入由信託人領取,至 2009 年 8 月 15 日有 53 億美元之收入。
可轉換公司債 (Convertible Bonds, CBs) 例、海外可轉換債券 台灣宏碁電腦公司 1991 年 6 月 30 日於倫敦發行總額 4,500 萬美元的「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ECB)」 : 面額:記名式面額 50 萬美元,無記名式面額 1 萬美元,票面利率 4%,為期 10 年。 提前清償條款 (Put Option Provision):發行滿 5 年後債權人可要求以面額的 121.037% 贖回。 轉換價格:新台幣 $20 。 到了 1996 年,宏碁的股價已攀升至新台幣 $60,持有人轉換後賣出,報酬率達 200% 左右,而這並未包括過去 5 年每年 4% 的利率。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混血債劵: 可交換公司債 (Exchangeable Bonds) • 投資人可在約定的期間之後,將債券按比率轉換為股票,但轉換標的為發行公司所持有其他公司之股票,一般是發行公司關係企業的股票。
附認購權證公司債 (Bonds with Warrants) • 發行時附有公司股票的「認購權證(Warrants)」,以吸引投資人購買債券 。 • 「認購權證」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期間之後,以約定價格購買發行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持有人的「認購權證」在履約或到期後,債劵仍繼續存在。 附認購權證債券示意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例、附認購權證公司債 臺灣世平興業公司 2002 年 8 月 9 日發行了臺灣首見的「附認購權證公司債」,總額新臺幣 4 億元,面額 10 萬元,為期 3 年,票面利率 0%,而每張債券可用 $46 的價格認購 2,173 股的普通股。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四節 共同基金 • 「共同基金 (Mutual Funds)」亦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Security Investment Trust Funds)」。 • 成立之組織型態 (1) 契約型基金 :投資人與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間訂定信託契約,配發的持分證明稱為「受益憑證」。 (2) 公司型基金:委託人以投資為目的而組織公司、發行股份,基金的投資人即為股東。 (3) 有限合夥型基金:投資人的身份為合夥人,到期可解散事業。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 開放式及封閉式基金 • 開放式基金 (Open-End Mutual Funds):投資人可隨時要求公司按「淨資產價值 (Net Asset Value, NAV)」買回受益憑證。 • 封閉式基金 (Closed-End Mutual Funds):發行金額與受益憑證單位數目為固定,投資人不得要求發行公司買回,買賣受益憑證必須在股票市場上進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封閉式基金」價格波動相對比「開放式基金」大。 • 「折價」的計算:折價 (溢價) 幅度= (基金市價-基金淨值)/基金淨值。 • 封閉型基金「折價」過高,可要求改為開放型。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3. 一般投資標的之基金 (1) 股票 (成長) 型基金:追求「資本利得」。 (2) 平衡型基金:同時以股票及債券為投資標的之基金。 (3) 債券 (收益) 型基金:以長期穩定利息收入為目標。 (4) 貨幣市場基金:主要投資於票券市場工具。 (5) 貴重金屬基金:投資標的為貴重金屬如黃金、白銀等。 (6) 不動產基金 :投資於不動產的基金具有防止通貨膨脹的效果,如美國有許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REIT)」。 (7) 衍生性商品基金:投資標的為期貨、選擇權、認股權證等商品。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4. 特殊投資方式之基金 指數基金:選擇股價指數的樣本作為投資標的。 海外基金:投資於海外金融商品,依國家數目的多寡可再區分為單一、國際集全球性等基金。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避險基金:亦可稱為「對沖基金」,此種基金以積極方式進行投資,持有證券組合的多、空部位(長、短部位),降低證券價格波動對基金報酬率的影響,以追求基金的高獲利性 (絕對值)。 • ◎美國「避險基金」多為合夥事業,1996 年「全國證券市場改善法案」允許「避險基金」操作衍生性商品。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保本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保證在一定的期間內,投資人將保有本金的某個比例。保本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保證在一定的期間內,投資人將保有本金的某個比例。 • 雨傘型基金:投資人購買了 A基金,可在特定期間、一定的次數內,依契約規定轉換為子基金 B。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5. 買賣基金之費用 • 「開放型基金」的主要費率: (1) 手續費:期初繳納為「前收費用(Front-end Loads)」。 (2) 管理費:「管理費」是支付給基金經理人團隊的人事、行政及研究費用,從基金淨值中直接扣除。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3) 保管費:基金經理人平時只負責買賣證券,帳戶裏的現金與證券交 付其他金融機構保管,以免發生挪用之情事,因此,基金須支付「保管費」給金融機構,費用直接從基金淨值中直接扣。 (4) 贖回費用 (Redemption Fees):亦稱為「退出費(Exit fees)」或「後收費用(Back-end Loads)」,係指投資人要求投信公司買回基金時,必須從退回的款項中扣除某個比率。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下列為怡富投信公司旗下三個基金的費率: • 從上表中可看出,怡富臺灣債券基金的費率最低(0.051%),表示操作成本較低;而新美國基金的費率最高(0.298%),其中經理費率為0.16%,這隱含操作美國股票所需的分析工作較多或難度較高,而其他費用則是一些外部費用如會計師或律師費。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五節 指數股票式基金 • 「指數股票式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 ETF)」是以股票方式交易、獲取指數報酬率的基金,結合了「股票」與「指數」兩種特性的金融商品。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指數股票式基金(EFT)」之特性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指數股票式基金」之起源及發展 • 「指數股票式基金 (ETF)」源自「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的子公司 PDR於 1993 年推出的 SPDR (S&P 500 Depository Receipts,與英文「蜘蛛 (Spider) 」同音),SPDR 的持有證券組合為標準普爾 (S&P) 500 指數,讓投資人可以像股票交易一樣買賣指數。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著名的 ETF 發行機構:巴克萊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BGI) 多以「共同基金」的信託架構發行,道富環球 (State Street, SSgA) 則以「單位投資信託 (Unit Investment Trust, UIT)」的方式發行及管理 。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3. 臺灣之「指數股票式基金」 臺灣首檔 ETF 由寶來投信與道富環球 (SSgA) 發行,於 2003 年 6 月 30 日正式掛牌推出「臺灣 50 指數 ETF」。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臺灣 50 指數 (ETF)」之交易規定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六節 衍生性金融商品 • 期貨 • 「期貨 (Futures)」是由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點,履行某種品質及數量商品之交易,契約於到期前可自由買賣,價格隨時在變動。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例、期貨交易 • E 石油公司認為油價將下跌,因而以每桶 $80 賣出三個月期的「原油期貨」,三個月後可能情況如下圖: 賣出期貨之損益示意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 選擇權 • 「選擇權 (Options)」的持有人付出「權利金 (Premium)」後,有權以約「履約價格 (Exercise Price)」購買標的物,但沒有義務履行契約。 • 例 、[選擇權買權與賣權之例釋] • 參加 A、B兩隊比賽的賭局,必須先付 $1 萬買門票,門票不退費。 • 賭 A隊獲勝每贏 1 分賠 $1 萬,輸球不需再付費。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例 、[選擇權買權與賣權之例釋] • 參加 A、B兩隊比賽的賭局,必須先付 $1 萬買門票,門票不退費。 • 賭 A隊獲勝每贏 1 分賠 $1 萬,輸球不需再付費。 • 若將 A、B兩隊的分數看作是金融商品的價格變化(例如美元和歐元正在比賽),上述的門票就如同一份「選擇權」,發行價格(期初權利金) 就是門票$1 萬,「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為0 分。在比賽開打後,A隊贏的愈多,「買權」的價格就愈高、「賣權」的價格就愈低。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選擇權到期時之損益狀況
臺灣市場上的第一個「認購權證」於 1997 年 9 月正式掛牌,第一個「認售權證」則於 2003 年 6 月發行,兩者皆為「分離型認購權證」。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認購權證之損益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