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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買賣、繼承 -- 節稅規劃 --.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 台北市金山南路 2 段 200 號 6 樓 電話: 2322-5151. 主題一. 不動產到底要生前贈與給子女好呢? 還是用買賣的方式登記好呢? 還是等百年後讓他們辦理繼承較佳呢? 以張媽媽現有一處房地市價約 2500 萬元,該土地公告現值 650 萬元,公告地價 250 萬元,建物評定價值 110 萬元,該房地係 18 年前購得,當時土地現值 350 萬元,建物評定價值 110 萬元,房地交易價格 800 萬元。(本案例事實:張媽媽之先生已故,其有三名成年子女). (一)有關贈與行為衍生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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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買賣、繼承--節稅規劃--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 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200號6樓 電話:2322-5151
主題一 • 不動產到底要生前贈與給子女好呢? • 還是用買賣的方式登記好呢? • 還是等百年後讓他們辦理繼承較佳呢? • 以張媽媽現有一處房地市價約2500萬元,該土地公告現值650萬元,公告地價250萬元,建物評定價值110萬元,該房地係18年前購得,當時土地現值350萬元,建物評定價值110萬元,房地交易價格800萬元。(本案例事實:張媽媽之先生已故,其有三名成年子女)
(一)有關贈與行為衍生之稅 • 1.土地增值稅:300萬元×20﹪=60萬元 • 2.契稅:110萬元×6﹪=6.6萬元 • 3.印花稅:(110+650)萬元×0.1﹪=0.76 • 萬元 • 4.贈與稅: • 扣減免稅額111萬元 • (110+650-111)萬元=649萬元 • 649萬元×21﹪-615800=74.71萬元 • 5. 總計:(60+6.6+0.76+74.71)萬元=142萬 • 零700元
(二)有關買賣行為衍生之稅 • 1.土地增值稅: • 自用住宅稅率10﹪300萬元×10﹪=30萬元 • 非自用住宅稅率20﹪300萬元×20﹪=60萬元 • 2.契稅:110萬元×6﹪=6.6萬元 • 3.印花稅:(110+650)萬元×0.1﹪=0.76 • 萬元 • 4.總計: • (30+6.6+0.76)萬元=37萬3600元 (自用) • (60+6.6+0.76)萬元=67萬3600元 (非自用)
(三)有關繼承所衍生之稅 • 1.印花稅:(110+650)萬元×0.1﹪=0.76 • 萬元 • 2.遺產稅: • A.免稅額:子女三人,每人45萬元,共 • 135萬元。 • B.免稅額:喪葬費111萬元。 • C.經常居住於國內國民之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D.遺產淨額:(110+650-135-111-779)萬元 • =-265萬元,免納遺產稅 • 3.總計:7600元
主題二 • 張先生、張媽媽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分別為8、10、12歲,其中長子領有極重度精神障礙之殘障證明,張先生於96/3/24過世,留下雙親,白髮人送黑髮人,所幸亦留下股票1500萬元,定存450萬元,A棟房地產,市價約25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650萬元,建物評定現值110萬元,如此情況下,張家繼承人須要繳納多少遺產稅?
解答 • 免稅額:遺有配偶445萬元。 • 8歲子女:45×12+45=585萬元。 • 10歲子女:45×10+45=495萬元。 • 12歲子女:45×8+45+557=962萬 • 元。(極重度殘障) • 遺有父母各111萬元=222萬元。 • 喪葬費:111萬元。 • 國人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遺產稅: • 遺產淨額:(1500+450+650+110-445-585-495-962-222-111 • -779)萬元=-889萬元。 • 因此,本件無庸繳遺產稅。
主題三 • 小陳與太太結婚後,二人均為白手起家,因小陳在外辛勤工作,太太努力持家家相夫教子,未上班,數年後小陳因罹白癌,雖經其兄陳董不計花費,盡力尋醫救治,終究蒙主寵召,很年輕即過世,遺有二位分別為10、12歲之子女,過世前小陳持有鴻海公司大筆股票,市價約4000萬元,住家房地1000萬元,太太名下無財產,請問小陳的繼承人要繳納多少遺產稅? • 要如何辦理節稅?
解答(一)未經節稅 • 免稅額:遺有配偶445萬元。 • 10歲子女:45×10+45=495萬元。 • 12歲子女:45×8+45=405萬元。 • 喪葬費:111萬元。 • 國人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遺產稅: • 遺產淨額:(4000+1000-445-495-405-111-779) • 萬元=2765萬元。 • 遺產稅:2765萬元×33﹪-2568300=6556200元。 • 若未經節稅應納遺產稅655萬6200元。
解答(二)節稅 • 免稅額:遺有配偶445萬元。 • 10歲子女:45×10+45=495萬元。 • 12歲子女:45×8+45=405萬元。 • 喪葬費:111萬元。 • 國人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遺產稅: • 遺產淨額: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遺產總額為2500萬元 • (2500-445-495-405-111-779)萬元=265萬元, • 遺產稅:265萬元×7﹪-63500=122000元。 • 若經節稅應納遺產稅12萬2000元。
解答(三)未節稅 • 若小陳的太太在辦理繼承登記時,規劃子女各繼承1250萬元,小陳的太太取得2500萬元,假設20年後,小陳的太太亡故,則 • 免稅額:喪葬費:111萬元。 • 國人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遺產稅: • 遺產淨額(2500-111-779)萬元=1610萬元 • 遺產稅:1610萬元×26﹪-1399300=2786700 • 元。 • 應納遺產稅278萬6700元。
解答(四)節稅 • 若小陳的太太在辦理繼承登記時,規劃各繼承1875萬元,小陳的太太取得1250萬元,假設20年後,小陳的太太亡故,則 • 免稅額:喪葬費:111萬元。 • 國人基本免稅額:779萬元。 • 遺產稅: • 遺產淨額(1250-111-779)萬元=360萬元 • 遺產稅360萬元×11﹪-197100=198900元。 • 應納遺產稅19萬8900元。
主題四 • 想一想,什麼人有繼承權? • 配偶 • 子、女、孫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主題五 •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 拋棄繼承的效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