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 likes | 402 Views
国际财务管理. 第十一章 税收对跨国公司决策的影响. 第十一章 税收对跨国公司决策的影响. 第一节 东道国税收环境和税收种类 第二节 跨国公司母国的税收环境 第三节 对海外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一节 东道国税收环境和税收种类. 一、公司所得税 二、预扣税 三、增值税 四、其他国民税收 五、纳税道德和策略. 一、公司所得税. 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收入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 所得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个综合的名称。在所得税体系内包括各种所得税,诸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 世界各国所得税率见 P342 ,表 14-1 。
E N D
国际财务管理 第十一章 税收对跨国公司决策的影响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第十一章 税收对跨国公司决策的影响 • 第一节 东道国税收环境和税收种类 • 第二节 跨国公司母国的税收环境 • 第三节 对海外经营活动的组织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第一节 东道国税收环境和税收种类 • 一、公司所得税 • 二、预扣税 • 三、增值税 • 四、其他国民税收 • 五、纳税道德和策略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公司所得税 • 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收入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 • 所得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个综合的名称。在所得税体系内包括各种所得税,诸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 • 世界各国所得税率见P342,表14-1。 • 发展中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率差距较大。通常采用低所得税率、免税期和加速折旧等方式吸引外资。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公司所得税 • 概括来讲,发展中国家通常从以下五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 1.按不同行业与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 2.按不同地区给予税收优惠。 • 3.按投资额大小给予税收优惠。 • 4.鼓励利润再投资的税收优惠。 • 5.按经济效益给予税收优惠。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公司所得税 •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将给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带来同等税收待遇的企业所得税法16日上午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专家表示,这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新的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新的税法,外资企业将不再享有比国内企业低十几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与内资企业一样要缴纳统一的25%所得税。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公司所得税 • 据普华永道调查,百分之二十五的统一税率属中低水平,外资未必不能接受。全世界一百五十九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八点六,中国周边十八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六点七。 • 普华永道分析,外资进入中国时,税负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劳动力、基础设施、消费市场发展空间、商业法规环境、政府行政服务等皆是影响外国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而中国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二、预扣税 • 大多数国家对本国居民或经济法人向外国投资者和债权人支付的股息、利息和提成费征收预扣税。 • 如果两国签订了税收条约,预扣税率通常会降低,甚至免除。(参见P344,表14-2)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三、增值税 •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例:增值税的缴纳,增值税率为10%。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件家具在生产和销售中的增值税单位:美元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三、增值税 • 增值税的优点: • 1.按照GATT的规则,增值税可以回扣给出口商,有利于出口。 • 2.与所得税相比,增值税不易避税。 • 3.增值税相对容易理解、计算和征收。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四、其他国民税收 • 关税是一国政府对进入该国关境的货物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 财产税和遗产税,主要目的是进行收入的再分配。 • 另外,有些国家政府对提供的公共服务强收许多费用。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五、纳税道德和策略 • 跨国公司必须决定是向当地税务当局完全批露财务信息还是采用“入乡随俗”的做法。 • 东道国方面也存在潜在的道德问题。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第二节 跨国公司母国的税收环境 • 一、税收中性 • 二、税收延期 • 三、国外税收抵免 • 四、双边税收条约 • 五、对公司内部交易的税务管理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税收中性 • 当一个国家的政府决定征税时,它不仅要考虑潜在的税收收入以及如何有效地征收,而且还要考虑这项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 理想的税收政策不仅应有效地增加财政收入,还应尽量避免对经济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 例如:美国政府对来源于外国收入所得的税收政策的目的不只是增加财政收入,还有多重目的,包括: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税收中性 • 1.希望取得税收中性的效果,使税收政策不影响美国在发达国家的私人投资。 • 2.鼓励美国在发展中国家的私人投资。 • 3.取消人为避税港的优势,鼓励资金汇回,以改善美国的国际收支平衡。 • 4.增加财政收入。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税收中性 • 有些学者认为理想的税收应该是完全中性的(即对私人投资决策不产生影响),而有些学者则不这样认为。 • 国内税收中性:跨国公司在国内经营获得的每美元利润的税负等于该公司在国外经营获得的每美元利润的税负。 • 国外税收中性:使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外的每个子公司的税负等于在同一国家的当地竞争对手的税负。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二、税收延期 • 跨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在东道国缴纳公司所得税,但许多母国政府对这部分国外所得延迟征税,直到该部分所得被汇回母公司。 • 美国政府对本国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延期征收公司所得税,直到这些所得汇回美国;而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的收入所得却得不到这种税收延期特权。 • 许多工业发达国家按类似的方式给予来自海外的收入延期缴纳所得税的特权。但是,也有不少国家对国外来源收入根本不征收公司所得税。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三、国外税收抵免 • 为避免双重征税,大多数国家对已经向东道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给予一定的税收抵免。 • 如果向母公司汇回的股息、特许权费、利息及其他收入已经向东道国缴纳了预扣税,那么汇回的收入也可以获得国外税收抵免。 • 增值税及其他销售税则无资格要求国外税收抵免,但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四、双边税收条约 • 国家之间签订双边税收条约的主要目的是为避免双重课税,从而鼓励资本的自由流动。 • 国际税收条约具有法律效力。其与国内税法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但总的来讲,国际税收条约优先于国内税法。 • 税收条约通常确定某些类型的共同所得如何在不同的国民税收管辖权中分配。 • 双边税收条约一般也降低缔约双方课征的预扣税率。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五、对公司内部交易的税务管理 • 由于跨国公司通常利用转移定价来避税,所以各国均对转移定价行为施加限制。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第三节 对海外经营活动的组织 • 一、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 二、在避税港设置分支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 从法律上讲,海外分公司隶属于母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海外子公司则是按照当地有关公司法注册、登记并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的公司。 • 跨国公司在设置海外机构进行直接投资时,应根据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来决策是建立海外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 如果海外机构在开工后几年内亏损经营,则应采取分公司的形式。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一、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 跨国公司必须权衡母国对海外子公司的国外来源所得给予的税收延期好处和东道国政府以预扣税的形式而带来的额外税收负担。 • 一些国家允许勘探成本及部分开发成本作为经常费用加以注销,而不是在以后几年内分摊。因此,许多从事石油和矿物开发的跨国公司选择分公司(而不是子公司)的形式进行海外经营活动。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二、在避税港设置分支机构 • 在避税港成立分支机构的部分原因是一些国家允许他们的跨国公司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延期征收所得税。 • 世界上的避税港可以划分为四种:根本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财产税;即使征税,税率也极低;对来自国内的收入征税,但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允许特殊的税收特权。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