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 likes | 586 Views
國立教育研究院 的 功能與發展 何福田. 大 綱. 一、國立教育研究院簡介 二、各國教育研究機構簡介 三、教育研究院的功能 四、教育研究院的展望. 一、國立教育研究院簡介. ( 一 ) 籌設 國立教育研究院 ( 二 ) 轉向行政法人 國家教育研究院. ( 一 ) 、籌設國立教育研究院. 1. 籌設依據 2. 籌設目標 3. 整併 4. 融合 5. 地點. 1. 籌設依據. (1) 民國八十五年行政院教改會建議 (2) 民國八十六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 府總預算附帶決議。 (3) 民國八十七年教育部「教育改革
E N D
大 綱 一、國立教育研究院簡介 二、各國教育研究機構簡介 三、教育研究院的功能 四、教育研究院的展望
一、國立教育研究院簡介 (一)籌設 國立教育研究院 (二)轉向行政法人 國家教育研究院
(一)、籌設國立教育研究院 1.籌設依據 2.籌設目標 3.整併 4.融合 5.地點
1.籌設依據 (1)民國八十五年行政院教改會建議 (2)民國八十六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 府總預算附帶決議。 (3)民國八十七年教育部「教育改革 行動方案」
2、籌設目標 (1).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理論、實証研 究體系。 (2).藉由從事基礎性、整體性、長期性的教 育研究,整合教育資源、推廣研究成果 、提供決策諮詢、培訓教育人員、並加 強國際交流,提升本國教育素質。
3、整併-七合一 教育部人指會 國立教育資料館 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國立編譯館 教育部教研會 教育部科指會 教育部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
依據立法院附帶決議,將七個單位整併成『國家教育研依據立法院附帶決議,將七個單位整併成『國家教育研 4、融合 究院』一個單位。復因業務性質相近,奉教育部指示,增加整併「教育部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
5、地點 (1)三峽院區
(2)台北院區 5、地點(續) 地上十二層,地下三層的鋼骨結構建築體 總樓地板面積共計約12,013.93平方公尺(約3634.21坪),可供未來召開大型會議及出版品公開展示,並因地利之便,拓展國際合作關係
5、地點(續) (3)中部研習中心 目前有學員宿舍、研究大樓、禮堂、闈場各一棟,總建築物面積17778平方公尺。 本中心可供行政、研究人員辦公及辦理教育人員研習訓練、提供各種考試入闈之用。
(二)、轉向行政法人國家教育研究院 1.行政法人 2.立法進度 3.組織架構之構想 4.組織單位 5.董事會 6.董事會職權 7.研究所 8.中心 9.組織架構 10.人員整併
1.行政法人 本院以行政法人型態設立,係緣起 於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委員會體察 到許多國家任務雖具有公共性,但 其專業性及效率的需求,以傳統公 務機關之運作模式無法配合,乃打 破政府、民間體制之二分法,在公 務機關之外成立公法性質的法人。
1、行政法人(續) 行政法人可以脫離現行公務機關有 關人事、會計規定之牽制,引進企 業經營精神,以更專業化而活潑的 方式來推行業務。另外,政府藉由 財務的挹注、適當的監督,可確保 公共任務的實施。
2、立法進度 行政法人國家教育研究院設置 條例(草案)已於九十四年三月 七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
3、組織架構之構想 兼顧理想與現實,並參考美、日 、德、法、韓等國之教育研究機 構之組織架構。一方面就整併單 位之功能,進行重新的業務調整 和組織設計;另一方面,就國家 未來教育研究的需求,設立新的 研究單位。
4、組織單位 董事會:本院最高決策單位 本院組織分為二大部門 (一)學術研究部門:分設教育政策與制度、課程與 教學、測驗與評量、原住民族 教育研究所四個研究所。 (二)研究支援部門:分設教育人力發展、教育資 源、教材研發、中部研習中 心等四個中心。
5、董事會 (一)董事人數:11〜15人 (二)董事由教育部聘任之。 (三)董事長由教育部就董事中聘任之。 (四)董事會之職權:見下頁 (五)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 (六)董事長、董事均為無給職。 (七)本院置專任院長一人,由董事長提請董 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並與董事長同進退。
6、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發展目標及計畫之審議。 (二)年度業務計畫之審議。 (三)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四)規章之審議。 (五)自有不動產處分或其設定負擔之審議。 (六)院長之任免。 (七)其他事項之審議。
7、研究所 (1) 教育政策與制度研究所:從事教育政策 與制度理論及問題之研究,俾供政策諮詢 和民意調查之功能,以利教育事業未來研 究發展。 (2) 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加強課程理論及教 與學的基礎研究,以及課程與教學評鑑。
7、研究所(續) (3) 測驗與評量研究所:建立教育評量指 標、發展標準化測驗與多元評量模式, 並研究另類的評鑑方法,調查學生學習 成就,做為推動課程改革之參考。 (4) 原住民族教育研究所:從事原住民族 教育之全國性與基礎性研究,以建立符 合原住民族需要及特性之教育體系。
8、中心 (1) 教育人力發展中心:從事教育人員之培訓、 專業發展及建置遠距教學系統。 (2) 教育資源中心:建立「台灣本土ERIC型態教育資 料庫」,整合教育資源,建置全國性教育資料庫, 並加強研究資料之整理和出版,以利教育理論與實 務之推展。 (3) 教材研發中心:經由系統的研究發展教材,及有 效整合建置各級學校教材軟硬體資源,以成為教材 永續發展的園地。 (4) 中部研習中心:辦理中等學校教育人員之培訓。
9、組織架構 董 事 長 院 長 副院長副院長 制度研究所 教育政策與 課程與教學研究所 測驗與評量研究所 教育研究所 原住民族 教育資源中心 中部研習中心 教材研發中心 發展中心 教育人力
10、人員整併 國立編譯館 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教育部科指會 教育部教研會 國立教育資料館 教育部人指會 教育部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 尊重當事人意願以下列三種方式安置 國家教育研究院 教育部、部屬機關學校 或其他機關服務 辦理退休、資遺
二、各國教育研究機構簡介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二)我與各國比較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教育先進國家早在五十年前開始就陸續有 國家級教育研究機構之設置。 英國1947 ● 法國1956 荷蘭1975 ●日本1949 ●德國1963 ●美國1980 中共1956 ●韓國1972 新加坡1980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1)美國:教育科學研究所(公務機關) 1980 年設置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2)韓國:教育開發院(財團法人) 1972年設置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3)日本:國立教育政策研究所(公務機關) 1949年設置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3)日本:國立特殊教育綜合研究所(行政法人)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4)法國:國家教學研究院(公務機關) 1956年設置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續) (5)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教育研究院(法人) 1963年設置
(二)、我與各國比較 國家教育研究院與國外機構人力之比較: 日本國立特殊教育綜合研究所(行政法人)50人 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教育研究所(法人) 117人 行政法人國家教育研究院(台灣) 137人 日本國立教育政策研究所(國立機構) 146人 韓國教育開發院(財團法人) 183人 法國國家教學研究院(國立機構) 280人 美國教育科學研究所(國立機構) 298人
三、教育研究院的功能 (一)籌設時的構想 (二)目前業績 (三)建院後重點工作 (四)各級教育研究比重 (五)運作方式
(一)、籌設時的構想 教育民意調查 教育學術推廣 教育服務 教育資源整合 教育決策諮詢 教育研究 教育發展 研習與培訓
(二)、目前業績 1.Teps 2.TASA 3.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4.教育學程評鑑 5.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修訂 6.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教科書
(二)、目前業績(續) 7.十二年國教 8.外籍配偶及其子女教育 9.研習業務 10.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季刊) 11.原教界月刊
(三)、建院後重點工作 1.梳理以往國人之教育研究成果 2.檢視外來教育學理之適用情形 3.創發本土教育新學理
(四)、各級教育研究比重 1.幼教5﹪ 2.國小40﹪ 3.國中25﹪ 4.高中職、技術教育10﹪ 5.師資培育10﹪ 6.高教5﹪ 7.其他5﹪
(五)、運作方式 (一)發揮統整、協調功能,邀集國內外教育 或相關學者專家集思廣益,研訂研究主 題,引導研究方向,持之以恆做出成績 (二)營造自由研究環境與氣氛,避免外力介 入干擾研究方向與研究過程,確保研究 目的在求真的理想。
(五)、運作方式(續) (三)吸納各方教育研究人才,成立高水準的研 究團隊,從事基礎性、系統性、整體性、 長期性的教育合作研究,不做零星的、枝 節的單兵式作戰。 (四)加強國際學術交流,虛心接納外人高明理 念,勇敢推銷本土研究結果。
四、教育研究院的展望 (一)以學生的學習為研究的核心理念 (二)發揮一流教育人力應有的能量 (三)建構我國教育的高速公路 (四)主導研究方向邁向 亞洲教育研究中心
(一)以學生的學習為研究的核心理念 從事國家原創性教育議題之研究 扮演國家永續性教育智庫之角色
(二)、發揮一流教育人力應有的能量 1.中小學教師素質甚高 2.檢定機制維持素質 3.研究型態改變
(四)、主導研究方向邁向亞洲教育研究中心 1.原本重視教育的民族 2.優越的研究人才 3.雄厚的經濟後盾
敬 請 指 教 謝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