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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职业暴露的 组织管理. 曹 琳.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储备点. 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常备储备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联系电话: 67812880 联系人:骆名其 荣玉萍.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1. 省艾滋病性病防治中心-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安全药品的管理; 提供职业暴露事故的技术咨询;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师资培训;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事故资料的汇总和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2.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省职业暴露技术指导中心 提供职业暴露事故的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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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组织管理 曹 琳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储备点 职业暴露安全药品常备储备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联系电话:67812880 联系人:骆名其 荣玉萍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1 省艾滋病性病防治中心-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安全药品的管理; 提供职业暴露事故的技术咨询;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师资培训; 负责全省职业暴露事故资料的汇总和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2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省职业暴露技术指导中心 提供职业暴露事故的技术咨询 参与全省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师资培训; 为职业暴露事故单位(或事故当事人)提供预防性药品。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织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二级培训。 接受并审核各区疾控中心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并上报至省艾滋病性病防治中心,为全市提供艾滋病职业暴露事故的技术咨询。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4 各医疗保健机构 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的宣传教育; 建立预防职业暴露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职业暴露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 各部门(单位)的职责-4 • 组织辖区内各医院相关人员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的培训。 • 接受事故单位(或事故当事人)的报告并提供咨询、进行风险评估,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并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 对暴露源及暴露者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 如果暴露进行预防性服药,需负责进行定期随访。
二、各部门(单位)的职责-5 公安、司法行政部门 加强对干警职业暴露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暴露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 武汉市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 发生职业暴露 • 局部紧急处理措施(附近医疗机构完成) • 立即报告辖区疾控中心(非工作时间可直接到中南医院, • 处理完后仍需报告区疾控中心) • 暴露源HIV抗体检测 暴露者HIV抗体本底检测 • (-) (+)或(±) (-) (+) • 无危险 不必检测 • 在暴露后4、8、12、24周时 • 进行检测以明确是否感染 • 风险评估 • 不需要预防性用药 需要预防性用药(中南医院) • 区疾控中心填写附件2 在各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进行 • 并上报市CDC 相关检测(服药后0、2、4月) • 市CDC复审后上报省CDC 区CDC填写附件3存档, • 填写附件2并上报市CDC • 市CDC复审后上报省CDC
四、建立职业暴露报告制度-1 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故后,事故当事人要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以便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确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
四、建立职业暴露事故登记制度-2 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 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四、建立职业暴露报告制度-3 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和1月1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 报至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中心于每年7月5日前和1月5日前,分别将 “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 报至市卫生局,并抄报省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锐利器具和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毁形和回收制度、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程序等制度。 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对有发生职业暴露可能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五、开展预防职业暴露的培训 加强职业暴露预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减少和避免职业暴露的发生。
一、什么是HIV职业暴露? HIV职业暴露是工作人员,如实验室技术人员、医生、护士、护理员、警察、监狱管理人员等,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意外地被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HIV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税器刺破皮肤,而导致有被HIV感染可能性的情况。
二、常见的暴露源有哪些? 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含血体液; 感染者或病人的精液、阴道分泌物; 含HIV的实验室标本、生物制品、器官等。
三、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 • 外科、口腔科、妇产科医生; • 护理HIV感染者和病人的工作人员; • 血库、化验室和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 • 尸检人员。
四、发生职业暴露的原因? ●对职业暴露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艾滋病是传染科和疾控部门的事,自己不可能接触到艾滋病人或HIV感染者。 ● 缺乏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了解,对于艾滋病诊断和治疗的临床经验不足。 ● 因怕麻烦而长期养成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习惯,或担心成本增加而不注意必须的防护。
五、职业暴露感染HIV的条件? 粘膜或皮肤有伤口 有体液交换发生 要达到一定的病毒量
六、HIV职业暴露常见于那些情况? • 外科或妇产科医生在做手术时,被手术刀割伤或被缝合针刺伤。 • 口腔医生被病人的牙齿刮伤或被医疗器具损伤。 • 护理人员在抽血或注射时被针头刺伤,或其伤口接触到血液、含血体液等。
血库或化验室的工作人员被带有HIV的针头或玻璃损伤,其伤口接触到血液、含血体液等。血库或化验室的工作人员被带有HIV的针头或玻璃损伤,其伤口接触到血液、含血体液等。 • 尸检人员在做尸检时被手术刀割伤。 • 血液透析人员的伤口接触到血液、含血体液等。 • 感染者和病人的血液或含血体液溅到医务人员的眼睛里。
七、针头刺伤后感染概率及影响因素 感染概率: • 一般而言,针刺的平均血量为1.4μl,一次针头刺伤感染HIV的概率为0.33%; • 粘膜表面暴露后感染的概率为0.09%,2712例无破损皮肤暴露者无感染发生。 • 美国曾调查HIV职业暴露的危险概率约为6.4/万,显著低于暴露于乙型肝炎病毒刺伤19%的感染概率。
八、发生职业暴露后感染HIV的影响因素-1 针头的特性:空心针头较实心感染的可能性大; 伤口的深度:针刺越深、针头上被污染的血液越多,感染的可能性越大; 有可见的血液从伤口溢出; 针头刺破了静脉或动脉;
八、发生职业暴露后感染HIV的影响因素-2 在HIV感染初期和艾滋病晚期的暴露 开放性暴露 暴露时间长 暴露范围大 暴露后处理不及时、不恰当
九、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潜在危险性 常具有窗口期,在窗口期内检测不到HIV抗体 艾滋病的潜伏期很长,感染者从外表无法识别,却具有传染性。 艾滋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病人常到各科(皮肤科、神经科、口腔科等)就医,就诊时不易及时作出诊断,所以医务人员更多的是面对潜在的传染源。
九、HIV对理化因子的抵抗力 • HIV的体外生活力弱,对理化因子的耐受力不及HBV,因此,凡是用于灭活HBV的方法均可将HIV灭活。 • HIV对热和化学试剂敏感,对紫外线不敏感。 • 0.2%的漂白粉溶液、0.2%的次氯酸钠、0.3%的双氧水、0.5%的来苏尔、75%的酒精处理5分钟既可灭活病毒。 • 5630分钟既可将病毒灭活。 • pH值小于6或大于10的溶液,在10分钟内可灭活病毒。
一、发生职业暴露后应遵循的处理原则 • 及时就地处理原则; • 立即报告原则; • 保密原则; • 知情同意原则。
(一) 及时就地处理原则 • 对暴露局部就近冲洗和消毒,以去除部分局部暴露的HIV,减少其经血向全省扩散。 • 如需要服用预防性药物,越早越好,一般在1个小时内服药的效果最好。
(二)立即报告原则 • 在发生职业暴露后,事故当事人要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事故单位要及时向当地CDC详细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 • 也可直接向省职业暴露药品储备点或省性艾中心报告。
立即报告的目的 • 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 以便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确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 • 在发生职业暴露感染HIV的情况下,对个人、家庭予以救助和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保密原则 • 由于目前社会对艾滋病认识的偏差,导致HIV感染者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歧视和压力。因此事故当事人最好仅向单位主要领导和部门主管报告。 • 有关知情人应当为当事人保密,不得向外界和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四)知情同意原则 • 鉴于职业暴露预防性药物均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 预防性服药效果不是100%; • 育龄妇女涉及到怀孕和妊娠问题 • 因此,在采取预防性用药前,工作人员应事先向事故当事人告知有关预防性用药的利弊,由当事人自己做出是否用药的选择,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HIV职业暴露 局部紧急处理 报告 危险性评估 不选用药 选用药 毒副作用监测 HIV监测及随访 心理咨询
(一)局部紧急处理 • 如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 如血液、体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粘膜,应当反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冲洗。 • 如发生皮肤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 在冲洗伤口后,立即用消毒液(75%酒精、0.5%碘伏、0.2%-0.5%过氧乙酸等)消毒,并包扎伤口。
(二)立即报告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暴露方式和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 暴露源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及含有HIV 的情况; 局部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
(三)进行危险性评估-确定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性质和暴露类型的不同,将职业暴露分为三级: 一级暴露 二级暴露 三级暴露
确定暴露级别 暴露源是血液或含血体液 粘膜或可能有损伤的皮肤 刺、割伤皮肤 危险度 暴露量 表皮擦伤、针刺等,低危 伤口较深、仪器上可见血液等,高危, 量小,暴露时间短 量大,暴露时间长 1级暴露 2级暴露 2级暴露 3级暴露
(三)进行危险性评估-确定暴露源级别 根据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的不同,可将暴露源分为三类: 轻度类型 重度类型 暴露源不明型
确定暴露源级别 暴露源的HIV感染情况 HIV阴性 HIV阳性 HIV感染情况不明 暴露源HIV滴度低、患者无症状、CD4计数高 暴露源HIV滴度低、患者有症状、CD4计数低 不需PEP HIV暴露源级别不明 HIV暴露源级别1(轻度) HIV暴露源级别2(重度)
(四)预防性服药-1 1、基本用药程序: ● 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剂量,连服28天。 ● 适用于轻度暴露。 2、强化用药方案: ● 基本用药方案+一种蛋白酶抑制剂。 ● 适用于严重暴露。
(四)预防性服药-2 1、基本用药程序: ●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服 28天。 ●3TC+D4T:常规使用剂量,连续使用28天。 ●AZT+DDI:常规使用剂量,连续使用28天。 ●DDI+D4T:常规使用剂量,连续使用28天。 2、强化用药方案:基本用药方案+佳息患(剂量为800 mg/次,每日3次,连服28天)。
用药时间及注意事项-1 ●知情同意原则。在进行风险评估后,由事故当事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专家提出的建议作出选择。 ●第一次用药时间尽可能要早。如第一次服药时间超过24小时,则药物的有效性不能保证,因此,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用药时间及注意事项-2 ●育龄妇女使用AZT作为预防用药期间应避免妊娠。动物实验表明AZT可使怀孕的小鼠增加癌症的危险。 ●严格掌握用药的指征。鉴于医务人员暴露后的感染率很低而用药的毒、副作用很大,所以应严格掌握用药的指征。
药物预防的效果 • 虽然暴露后有些药物可以预防HIV感染,但并不是100%有效。 • 有些资料报道,服药后可以减少81%的危险。 • 目前国外已经至少有21例预防失败的报道。
暴露源感染状态不明如何预防 结合临床病历、流行病学资料、暴露的类型进行综合分析,如有HIV传播的可能性,但尚未对暴露源进行HIV检测,可实施基本用药方案,如被证实为HIV阴性,应停止预防服药。 如暴露源被证实为HIV阳性,应重新评估暴露的危险性,并根据结果调整预防用药方案。
影响暴露后用药失败的原因 HIV有多种亚型,如果暴露于一个耐药的HIV病毒株,预 防用药可能失败。 在暴露严重的情况下预防可能失败。 用药开始时间延迟,病毒已经在靶细胞内大量繁殖或病毒 已经在外周血中出现,药物的预防作用会减低。 服药的依从性差。
(五)进行监测和随访-1 ●在职业暴露发生后,应立即抽取被暴露者的血样做HIV抗体本底检测,以排除是否有既往HIV感染。 ●如本底检测结果阴性,不论经过危险性评估后是否选择暴露后预防服药,均应在事故发生后4周、8周、12周、6个月时分别抽取血样进行HIV抗体检测,以明确是否发生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