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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观经济管理研究 》 第八讲 ----. 收入分配管理. 中央党校教授 博导 赵长茂. 201405. 收入分配. 是对一定时期的生产成果进行的分配 。 收入分配包括 国民收入分配 和 个人收入分配 两个方面 。 收入分配对生产具有重要“反作用” 。. 国家规范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各种措施构成一定时期的收入分配政策 。. 一、国民收入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净产值进行的分配。. (一)国民收入分配的两个层次.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1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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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管理研究》第八讲---- 收入分配管理 中央党校教授 博导 赵长茂 201405
收入分配 是对一定时期的生产成果进行的分配。收入分配包括国民收入分配和个人收入分配两个方面。 收入分配对生产具有重要“反作用”。
国家规范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各种措施构成一定时期的收入分配政策。国家规范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各种措施构成一定时期的收入分配政策。
一、国民收入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是对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净产值进行的分配。
(一)国民收入分配的两个层次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1、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 参与初次分配的主体: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个人。
经过初次分配,国民收入分解为三个基本部分: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国民收入分解为三个基本部分: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
2、再分配 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基础上的全社会范围内的进一步分配。又称第二次分配。
(1)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目的 满足以下各项社会需要:一是满足社会公共部分的需要;二是满足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需要;三是满足社会保障的需要;四是满足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五是宏观经济调节需要。
(2)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渠道 财政渠道 通过财政预算(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金融渠道 主要通过存贷款利息、保险费等具体形式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居民之间进行再分配。
(二)国民收入分配的原则 1、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缺陷及其调整 1、我国目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缺陷 劳动所得过少,资本所得过多;居民收入比重偏低,政府收入比重偏高。
部分国家GDP初次分配构成单位:% 国家 年份 劳动报酬占比 营业总盈余占比 生产税净额占比 美国 2008 56.0 37.1 6.9 日本 2007 50.1 42.6 7.3 英国 2008 56.5 31.2 12.3 德国 2008 54.7 44.0 1.3 法国 2009 58.4 38.0 3.6 俄罗斯 2010 58.5 36.5 5.0 韩国 2008 51.6 46.9 1.5 南非 2010 49.8 48.7 1.5 巴西 2008 49.1 49.3 1.6 墨西哥 2007 29.0 65.4 5.6 印度 2009 28.5 65.1 6.4 菲律宾 2008 27.9 60.8 11.3 埃及 2009 26.1 47.7 26.2
部分国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单位:% 国家 年份 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美国 2009 79.6 英国 2009 67.5 日本 2008 63.8 德国 2009 69.7 法国 2009 70.1 意大利 2009 67.4 俄罗斯 2009 62.9 韩国 2010 57.3 南非 2010 58.3 巴西 2006 61.9 墨西哥 2009 72.4 印度 2009 81.0 菲律宾 2008 72.7 埃及 2009 81.7
据全国总工会最新调查,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05年降到36.7%,22年间下降近20个百分点。据全国总工会最新调查,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05年降到36.7%,22年间下降近20个百分点。 • 据宋晓梧研究,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4%,1995年为52.8%,2000年为51.4%,2006年为40.61%,2007年为39.74%。2000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占比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 • 据中国社科院研究,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 比重由2004年的50.7%下降到2010年的4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1年)》显示:1992-2008年初次分配中,政府所得比重从16.6%提高到17.5%;企业所得比重从17.4%提高到25.3%;居民收入比重从66.1%下降到57.2%,下降8.9个百分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1年)》显示:1992-2008年初次分配中,政府所得比重从16.6%提高到17.5%;企业所得比重从17.4%提高到25.3%;居民收入比重从66.1%下降到57.2%,下降8.9个百分点。 • 同期,经过再分配环节后,政府所得比重从20.0%提高到21.3%,企业所得比重从11.7%提高到21.6%,居民收入比重从68.3%下降到57.1%,下降11.2个百分点。
2、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基本思路 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着力点 (1)增加国有企业利润上缴
二、个人收入分配 个人收入分配既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进行,也在再次分配中进行。其结果形成居民一定时期的最终收入。
(一)个人收入分配的原则 1、按劳分配
(二)个人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 收入差距拉大
1、当前收入差距的主要表现 (1)社会总体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前中国吉尼系数 城市为0.16-0.18, 农村为0.21-0.24。 2000年基尼系数为0.412(城乡综合)
2003年0.479, • 2004年0.473, • 2005年0.485, • 2006年0.487, • 2007年0.484, • 2008年0.491, • 2009年0.490, • 2010年0.481, • 2011年0.477, • 2012年0.474, • 2013年0.473。
部分国家基尼系数 国家 年份 基尼系数 国家 年份 基尼系数 美国 2010 0.378 南非 2009 0.631 英国 2010 0.342 巴西 2009 0.547 日本 2010 0.329 墨西哥 2008 0.483 德国 2010 0.295 印度 2005 0.334 法国 2010 0.293 马来西亚2009 0.462 意大利 2010 0.337 菲律宾 2009 0.430 韩国 2010 0.315 埃及 2008 0.308 俄罗斯 2009 0.40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和OECD数据库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98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70:1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3.23:1 2.20:1
2009年为3.33:1, 2010年为3.23:1, 2011年为3.13:1, 2012年为3.10:1。 实际差距大于统计差距
199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差距为824元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绝对差距18059元。
(3)地区收入差距 2010年东部地区、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47.2:101.0:100:100.9。
近年来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出现缩小趋势但差距依然较大。近年来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出现缩小趋势但差距依然较大。 • 2012年上海城镇居民家庭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最高,甘肃最低,前者是后者的2.34倍。 • 2012年上海农村居民家庭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最高,甘肃最低,前者是后者的3.95倍。
(4)行业收入差距 1978年我国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人均工资之比为1.38:1。 2010年为4.2:1(金融业70146元;农林牧渔业16717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证券业工资水平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差距达11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数据,行业收入差距为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于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仍高达6倍。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证券业工资水平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差距达11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数据,行业收入差距为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于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仍高达6倍。
2、收入差距成为社会 突出矛盾的原因 (1)短时间内迅速拉大
3、用历史眼光审视我国收入差距 (1)居民总体收入不断增加
(三)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政策思路 1、把“蛋糕”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