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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 申报表分析及检查. 主讲:杨美莲 培训教学部. 培训目标. 掌握新纳税申报表的变化及填制 了解纳税申报表的逻辑结构关系 运用税收政策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分析和检查. 新申报表在体系结构的设计上主要特点. 新申报表紧扣现行所得税政策进行设计, “ 按表索骥 ” 克服原报表 “ 倒退匡算 ” 的做法. 一是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程序采用收支法 二是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基本上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 上,降低了报表的填报难度,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是 对各项的编排以及填报金额的临界限制完全体现 了现行所得税政策要求,真正作到 “ 政策与报表 ” 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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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析及检查 主讲:杨美莲 培训教学部
培训目标 • 掌握新纳税申报表的变化及填制 • 了解纳税申报表的逻辑结构关系 • 运用税收政策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分析和检查
新申报表在体系结构的设计上主要特点 • 新申报表紧扣现行所得税政策进行设计,“按表索骥”克服原报表“倒退匡算”的做法 一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程序采用收支法 二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基本上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 上,降低了报表的填报难度,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是对各项的编排以及填报金额的临界限制完全体现 了现行所得税政策要求,真正作到“政策与报表”的匹配
收入项目的分析与检查 销售(营业)收入分析与检查 投资收益分析与检查 投资转让净收益分析与检查 补贴收入分析与检查 其他收入分析与检查
“销售(营业)收入” 由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度资 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代购手续费、包装物出租、其他 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 “视同销售收入”——自产、委托加工视同销售、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其他视同销售 三部份组成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的基数统一为“销售(营业)收入”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的基数统一为“销售(营业)收入” •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统一调整为“销售(营业)收入”,取代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而计算业务招待费是“销售(营业)收入净额”。
三、关于股权投资的所得税问题 • 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净收益有和区别? • 股权投资成本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变化? • 投资损失和投资转让损失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 投资业务在报表中如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净收益的检查 • 检查申报表中投资收益的范围 • 检查股息性所得的确认时间。 • 检查时注意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 股息性所得的检查,看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有无投资,了解企业的投资协议,了解被投资方的收益实现分配情况。 • 特别注意国税函[2004]390
纳税申报的投资计税成本 (1)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计税成本 (2)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取得投资,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成本(国税发[2000]118号) (3)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投资,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6号令)
股权投资收益 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符合税法规定的允许在税前 扣除,而支付的股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息,除规定的免税的国债利息外, 应作为应税所得。取得的股息所得,不应该重复征税, 一般只是补税率差;取得的投资本金的回收,不应征 收企业所得税;取得投资转让增值,属资本利得性质, 一般作为应纳税所得征税。
其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益、其他。 二、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 1. 资产评估的净增值。财税字[1997]77号、财税字[1998]50号、国税发[1998]97号、国税发[2000]118号、119号 2.接受捐赠的资产 国税发[2003]45号 国税发[2004]82号 3.债务重组收益 4.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5.其他
资产评估增值 • 清产核资:国有资产净增值不征税 • 产权转让: 国有资产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的,不征税 其他资产净收益、净损失,计入所得 • 股份制改造:对企业多提的折旧、多计的成本不与承认 •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增值部分应并入所得 • 整体资产转让、置换:增值部分视情况而定
整体资产转让和置换的税务处理(企业不解散)整体资产转让和置换的税务处理(企业不解散)
扣除项目填报与检查 借款费用 坏帐损失 增提的坏帐准备金 广告支出 捐赠支出检查 成本费用 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 研究开发费用上交总机构管理费
销售(营业)成本的分析与检查 一、销售(营业)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商品成本、提供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建造合同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其他 • 视同销售成本 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成本、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成本、其他视同销售成本
扣除项目的变化分析 • 新旧申报表变化不大,与“销售(营业)收入”口径的变化相对应 • 旧申报表“销售(营业)成本”:填报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无形资产转让的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 • 新申报表“销售(营业)成本”填报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以及与视同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
五、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变化 • 项目构成发生变化:新申报表增加本期发生数及税前扣除限额两栏次。 • 项目内容发生变化: 新申报表增加 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销售佣金 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 财产损失 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 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等项目 减少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项目。
六、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的变化 •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内容发生变化: • 新申报表增加: 工效挂钩企业用“工资基金结余”发放的工资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支出 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 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补充医疗保险(可税前扣除的部分) 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在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 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填报)等项目。 • 删除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项目
工资薪金支出形式、范围的分析与检查 • 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 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国税发[2001]39号) • 注意: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项目?
工资扣除标准的检查 1.按实扣除:事业单位、软件生产开发企业 2.提成工资:适用于饮食服务企业 3.挂钩工资:按实际发放数扣除。(国税发[1998]86号) 4.计税工资:其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按实扣除。 (财税字[2006]126号、国税发[2006]137) 注意计提数、发放数、标准数的关系
工资附加费用(三项经费)的检查 • 审查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性质,分别归集相应的支出(提取数/实际列支数)。 • 审查扣除限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为基数计提 • 审查工会经费的扣除条件: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0]678号) • 审核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 国发[2006]6号 财建[2006]317号 财税[2006]88号
借款费用的检查 • 检查借款费用的范围:利息、手续费等 • 检查借款所属期间:筹建期与经营期、清算期。 • 检查借款用途:经营性、资本性、投资性。 • 检查借款使用时间:资产交付使用前后。 • 检查借款来源: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集资。 • 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意国税函[2002]837号: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 • 检查扣除限额:同类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 • 银行加收的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
关于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的问题 • 筹备期间的? • 购建期间的?停止资本化的时间? • 购建固定资产时发生中断的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 对外投资借入资金的利息? • 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利息?
关于坏账准备和损失的检查 1、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税务批准,也可提取坏帐准备金,已核销坏帐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2、坏账准备: 比例:3‰~5‰ 范围:应向购货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审批问题:根据国税发[2004]82号
期末应收帐款余额×企业实际坏帐提取比例—[期初坏帐准备帐户余额-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期末应收帐款余额×企业实际坏帐提取比例—[期初坏帐准备帐户余额-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 = = 期末坏帐准备余额-期初坏帐准备余额 (期末应收帐款余额—期初应收帐款余额)×5‰—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 = 本年度实际增提的坏帐准备
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检查 依据:国税发〔1996〕177号 国税函〔1999〕136号 国税函[2005]115号 1.检查总机构是否符合提取管理费的条件2.检查是否提供了所有下属企业(包括微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的名单和有关资料3.检查分摊管理费的企业是否符合全资条件4.检查管理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检查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和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其原因6.检查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分摊数额、增长幅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不包括技术开发费)
佣金支出: • 会计处理: • 计入营业费用 • 职工薪酬:业务提成 • 税务处理: • 1、有合法真实凭证 ; •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机构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 •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的5% 。(不能是本企业职工)。 注意:区分“佣金、回扣、工资和劳务报酬”
捐赠支出的分析与检查 • 关于对捐赠的税收政策? • 在报表中的填报? • 检查:计提的基数、途径、对象、凭证 涉及非货币性捐赠的处理 捐赠支出只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也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损失的分析与检查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13号令(国税发[1997]190号已失效) • 审核报表的内容(附表四13栏):仅指货币性损失、(实行直接撤消法的)、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不包括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 • 分析损失的原因: 备案类: 正常损失 审批类: • 资料、证据的审查 • 损失金额的审核 非正常损失 改组等评估损失 永久实质性损失
总结讨论: • 哪些事项需附送中介机构的鉴征报告? •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的事项? • 企业所得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 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的企业所得税事项?
固定资产的分析与检查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分析与检查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分析与检查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分析与检查 固定资产折旧后续支出的分析与检查
亏损弥补的管理 • 亏损额的确认审查 • 弥补亏损的时间限制,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 重点检查对与行业、经营规律和利润水平差距较大的企业,以及连续亏损的企业,特别是对其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合理性进行检查。国税发[2004]143号 • 弥补亏损的所得来源 (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 •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亏损弥补 • 合并分立企业的亏损弥补
国产设备的投资抵免问题 • 设备的界定? • 金额有何限制? • 新增税额怎么确认?(如购置前一年有亏损或前一年为免税年、有税务查补税、设备分期购入等) • 可抵免设备折旧的处理? • 在报表中怎么反映?
谢谢大家! • 请您将宝贵的意见和好的建议告诉我! • 0731——264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