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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華梵大學 朱建民 2011.12.30 於 宜蘭大學. 大綱. 通識教育在台灣發展的三個階段 (自發期、部定期、自主期) 基本概念的釐清 (何謂通識) 通識教育界的爭議. 通識教育在台灣發展的三階段. 自發期:民國七十三年之前 部定期:民國七十三年到八十五年 自主期:民國八十五年以後. 自發期:民國七十三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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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華梵大學 朱建民 2011.12.30於宜蘭大學
大綱 • 通識教育在台灣發展的三個階段 (自發期、部定期、自主期) • 基本概念的釐清 (何謂通識) • 通識教育界的爭議
通識教育在台灣發展的三階段 • 自發期:民國七十三年之前 • 部定期:民國七十三年到八十五年 • 自主期:民國八十五年以後
自發期:民國七十三年之前 • 在自發期中,通識教育只是少數學校標舉的辦學特色。例如,民國四十年代、五十年代的東海大學和六十年代的清華大學都曾實施通識教育,台灣大學在虞兆中校長的大力推動下也於民國七十年代初期開始試行通識課程。 • 不過,其他大學雖然沒有標舉通識教育的名號,但在通識教育的實質方面亦非全然空白。以前不是沒有通識教育,只是不夠重視。就當時的部定共同必修科目而言,其中包括國文、英文、軍訓、體育、國父思想、中國近代史以及四選一科目(在法學緒論、憲法、哲學概論、理則學中選一科)。在今天的某些大學中,其中的一些科目仍被列為通識科目。
部定期的開始:民國七十三年 • 民國七十三年四月,受到台大推動通識教育的影響,教育部公布「大學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實施要點」,通令全國大學於當年九月開設四至六學分的通識課程。在國內大學通識教育的發展上,這個要點的實施是第一道分界線。在此之前,全國各大學在專業課程之外有部定共同必修課程;在此之後,再一律加上通識課程。自此,通識教育開始在台灣成為一個全國性的教育議題。
部定期的結束:民國八十五年 • 民國八十三年,大學法修正公布。第一條提到:「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指出:「大學得依其發展特色規劃課程。」依此,大法官會議決議,部定大學共同必修科目(包括通識課程)自八十五年九月正式廢除。自此,不再有部定必修科目,各個大學必須自行訂定各自的校定必修科目。
自主期:民國八十五年以後 • 在通識教育的發展上,部定必修科目的廢除是第二道分界線,開啟了通識教育的「自主期」。理論上,自此之後,各校的通識課程,一方面可以說是不再受到教育部的「拘束」,但另一方面可以說是喪失了部定必修的「保護傘」。
半吊子的自主 • 大學法賦予大學自治權和自主權,但現實上,教育部仍有強勢的政策引導工具 • 棍子:評鑑 • 胡蘿蔔:競爭性經費補助
通識教育的全面評鑑 • 教育部委託中華民國通識教育學會進行通識訪評 • 民國八十八年,綜合大學、師範校院、單科大學共計五十八所學校全面接受通識訪評。 • 九十年,先後選出十一所科技大學和十所技術學院進行通識訪視。
下一波全面的通識教育評鑑 • 九十四年教育部委託台灣評鑑學會進行全面的大學綜合校務評鑑,通識教育是教務方面的一個項目。 • 101年改由高教評鑑中心執行,列入系所評鑑,視為一個獨立學科。 • 第二週期大學校院系所評鑑評鑑由資源投入逐步轉向成效評估。
教育部的激勵措施:胡蘿蔔 • 民國九十年,為提昇大學部基礎教育與通識教育水準,教育部推動「提昇大學基礎教育計畫」,連續執行了兩梯次的四年計畫。 • 在第一梯次的計畫中,除了人文社會、自然科學、工程和生物四個領域之外,教育部特別為通識部分規劃了一個整合領域。到了第二梯次,通識教育的提昇更成為整個計畫的主軸。 • 核算下來,在這兩梯次中,教育部投入了近十億元的經費,補助全國各大學近一百五十個改進通識教育的計畫案。此外,教育部運用第一梯次的預算,主動規劃兩個大型計畫:「全國通識教師研習營」(由洪裕宏主持)和「全國通識教育巡迴講座」(由朱建民主持),執行三年,經費約一億元。
卓越教學計畫 • 民國九十四年,教育部以一年十億元的經費補助十三所大學。 • 次年,擴大為五十億元。內含區域資源中心計畫和重點特色課程計畫之補助。實施至今。
顧問室的補助 • 中綱計畫 • 經典讀書會 • 教學助理補助 • 以通識教育為核心的全校課程改革計畫 • 課程地圖
競爭性計畫將成為常態 • 競爭經費已由特別預算編為經常預算 • 不可迴避的胡蘿蔔 • 有無計畫的差別不只在於經費而已
經費補助具有強烈的誘導力量 • 獲得補助後,要接受考評,而考評的項目陸續擴增。研究卓越之考評亦要求教學和通識,教學卓越之考評則有卅餘項指標。一校之優點或特色亦被拿來做為對他校之要求,或相互模仿,如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助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課程地圖,核心能力與基本素養,雷達圖,書院制
大學自主與大學的使命 • 大學自主不是僅僅要求人事會計鬆綁或只給經費不要考評 • 真正的自主應該是各大學依據自身對大學使命的認知進行自我定位
通識教育在大學教育中的定位 • 各校(甚至各院、各系)都得思考其教育目標和特色--自我定位 • 通識為主?專業為主?抑或混合? • 通識教育是否為大學教育的必要部分 • 通識教育是否為我們這所大學(甚至這個學院或這個學系)教育的必要部分
何謂「通識教育」的爭議 • 廣義而言,通識教育涵蓋大學教育中科系專業課程以外的所有範圍。 • 分言之,包括三個面向,姑以「三通」名之。 • (一)「共通」的基礎:培養學生的基本知識或能力,例如語文或溝通能力。 • (二)「旁通」的廣博:讓學生涉獵專業以外的領域,以免過於狹隘,例如文學院的學生吸收自然科學的知識,商學院的學生充實人文藝術的涵養。 • (三)「貫通」的融合:讓學生認識各領域知識之間的關係,避免知識的零碎化;將過度分化的知識予以統整,讓學生獲得整體而有結構的理解。此處的統整可有不同方式與程度,例如「氣候對人類歷史的發展」至少貫穿兩個知識領域,又如「由演化論解釋人類各類社會規範的形成」乃以單一角度貫穿多個領域。
就上述第一個面向( 「共通」的基礎)而言的通識教育,國內其實早已存在。例如,1984年之前的部定共同必修科目已包括國文、英文、軍訓、體育、國父思想、中國近代史以及四選一科目(在法學緒論、憲法、哲學概論、理則學中選一科)。儘管對這些科目的列入共同必修可能會有不同意見,但它們至少是當時被認定的「共通」基礎,也是當時的「共同核心」課程。
一般印象以1984年做為台灣通識教育發展的里程碑。當時教育部受到台大試行通才教育的啟發,要求各大學加開四至六學分(1992年增至八學分)的通識課程。台大當時試行的課程主要是「自然科學概論」、「社會科學概論」、「人文科學概論」,由此可見,「通識課程」一開始指的主要是上述第二個面向,講求不同領域的「旁通」。不過,隨著通識教育受到的矚目日增,不久就有人呼籲開設上述第三個面向的通識課程,要求各領域之間的「貫通」。一般印象以1984年做為台灣通識教育發展的里程碑。當時教育部受到台大試行通才教育的啟發,要求各大學加開四至六學分(1992年增至八學分)的通識課程。台大當時試行的課程主要是「自然科學概論」、「社會科學概論」、「人文科學概論」,由此可見,「通識課程」一開始指的主要是上述第二個面向,講求不同領域的「旁通」。不過,隨著通識教育受到的矚目日增,不久就有人呼籲開設上述第三個面向的通識課程,要求各領域之間的「貫通」。
總之,1984年之後的部定共同必修科目,除了傳統的「共通」部分,又以「通識課程」為名而加入了「旁通」和「貫通」部分。傳統共同必修部分是當時的核心,佔廿學分;新加的八學分通識課程則採分類選修的方式,主要以達到「旁通」為目標,更被希望能在某些整合課程中達到「貫通」的目標。總之,1984年之後的部定共同必修科目,除了傳統的「共通」部分,又以「通識課程」為名而加入了「旁通」和「貫通」部分。傳統共同必修部分是當時的核心,佔廿學分;新加的八學分通識課程則採分類選修的方式,主要以達到「旁通」為目標,更被希望能在某些整合課程中達到「貫通」的目標。
各校的狀況不一,回歸教學現場 通識教育中心的位階之爭 通識中心負責決策、規劃、執行? 通識教育中心是否應聘用專任師資 技職體系與綜合大學的分際 通識教育中心教師的研究與教學 通識教育中心教師的升等與評鑑 正式課程與非正式課程
結語:多元時代的務實理念與規劃 • 各校應該針對自身學校的屬性、定位、現實資源、發展方向等等特殊條件,自主地訂出自己的教育目標以及伴隨著的通識教育目標。如果只是照單全收,把所有的理想當成自己的理想,乃是不切實際的做法,也會讓實際負責通識教育的同仁被迫承擔「難以承受之重」。如此不加規範,最後,學生不禮貌,感情挫折,缺乏人生目標,都成了通識教育不彰的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