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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交通大學 「女二舍 (B 棟 ) 便利商店暨附設速 ( 輕 ) 餐飲部」 委託經營管理 ( 案號: 960321BM003) 招標簡介. 96 年 03 月. 招商理念. 提供校園消費者良好的服務 善用民間的活化、創意與效率 保障廠商合理的利潤 充實校園的生活機能. 校園平面圖. 國立交通大學位置圖. 清大. 交大. 教職員工生人數. 教師人數: 687 人 職工人數: 1,041 人 學生人數: 11,114 人 ( 男生 8,452 人、女生 2,662 人 ) ( 不含在職專班生 ) 綜上,教職員工生合計約: 12,84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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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交通大學「女二舍(B棟)便利商店暨附設速(輕)餐飲部」委託經營管理(案號:960321BM003)招標簡介國立交通大學「女二舍(B棟)便利商店暨附設速(輕)餐飲部」委託經營管理(案號:960321BM003)招標簡介 96年03月
招商理念 • 提供校園消費者良好的服務 • 善用民間的活化、創意與效率 • 保障廠商合理的利潤 • 充實校園的生活機能
國立交通大學位置圖 清大 交大
教職員工生人數 • 教師人數: 687人 • 職工人數: 1,041人 • 學生人數:11,114人(男生8,452人、女生2,662人 ) (不含在職專班生) • 綜上,教職員工生合計約:12,842人
女二舍B棟餐廳平面圖 便利商店區 附設速(輕)食餐廳區
女二舍B棟餐廳相關費用 受委託廠商於營運期間應負擔下列費用: 1、場地管理費:51,740元/月。 2、垃圾清運費:3,000元/月。 3、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依實際使用度數及政府規定之費率計繳)。 4、因營業行為而產生之稅賦(例如營業稅、房屋稅或其他稅負)暨契約期間因違規而產生之罰款。
營業項目 1.經營項目以24小時服務之便利商店為主,並附設速(輕)食餐飲部或經學校認可之餐飲設施。 2.服務項目至少包含下列各項: (1)商品服務:便當類、飲料類、手工甜點、鮮食類、零食類、日常用品。 (2)便利服務:代客繳費、代售車票、沖印服務、網路服務、代客送修、 宅配服務、即時購服務。 (3)餐飲服務:速食、輕食、簡餐或經學校認可之餐飲類型。 3. 24小時之便利商店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附設之速(輕)食餐飲部,可由便利商店投標廠商自行經營,亦可採協力廠商(僅限一家)方式經營 。 4. 若便利商店投標廠商以協力廠商方式經營附設之速(輕)食餐飲部,則參與投標時,應於服務建議書中詳列「協力廠商服務計畫」(含投標廠商向協力廠商收取之各項費用、協力廠商之名稱、營業項目、營業時間、價位)暨「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之合作意願書」。
契約期限與評鑑(一) (一) 契約期限: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為三年,契約年期三年內每學期均依規定進行評鑑,未符合評鑑之相關規定者,得依規定終止契約;契約期限屆滿三年,經評鑑符合規定者,得辦理續約一年,最多續約兩次。 (二) 評鑑: 得標廠商不論係採自行經營或與協力廠商共同經營,餐廳現場所有攤位均應接受評鑑。評鑑方式如下:
契約期限與評鑑(二) 1、得標廠商之評鑑: • 經評鑑結果,如有任一攤位不合格者,得標廠商應針對該攤位提出書面改善計畫,並限期改善。 • 經評鑑結果,如有累計二次(含)二分之一(含)以上攤位不合格者,學校得終止契約。 2、各攤位(協力廠商)之評鑑: • 經評鑑結果,如累計二次(含)不合格者,則得標廠商應撤換該經營項目(含該協力廠商)。
契約期限與評鑑(三) (三)履約期間內,若本校評鑑辦法修改時,得標廠商 應配合新評鑑辦法接受評鑑;得標廠商擬新引進 協力廠商 時,亦應先行提送完整計畫報經學校書 面同意後始得引進。 (四)校方定有服務績效評鑑辦法,每學期評鑑一次。 (五)評鑑項目包括:網路問卷調查(25%)、現場問卷 調查(25%) 、管理單位平時考核(20%) 、餐 飲管理委員會考核(30%)。
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按:如便利商店自行經營餐飲部者,其需具有便利商店與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如便利商店投標廠商將餐飲部採協力廠商經營者,則應併同檢具協力廠商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協力廠商應具有與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
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二)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三)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服務建議書內容(一)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公司證照及實績: (1)基本資料:【含負責人與股東名冊、實際執行計劃之經理人學歷與經歷、公司資本額】。 (2)證照【含營業證照、營養師證照、廚師證照】。 (3)實績:【校外經營據點之介紹、過去五年業績】。 2、空間規劃及設計: (1)空間規劃、設計圖說。 (2)施工時程、工程預算。 (3)進貨動線、進貨時間。
服務建議書內容(二)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3、未來營運及管理: (1)執行計劃之策略及管理能力。 (2)本案經營標的物之財務計畫【含投資項目、投資金額、成本分析、年營業額、收支損益表】。 (3)人力管理及訓練計畫。 (4)物力配置計畫【含生財設備】。 (5)保險【含火險、公共意外險】。 (6)緊急應變措施【例如:配合學校政策性需要時可協助臨時供餐之能量;食物中毒之緊急因應對策等】。 (7)週邊環境之認養與維護。 (8)衛生管理【含軟體、硬體設施管理】。 (9)食材供應管理【含食材採購、送驗、洗滌】。 (10)營養分析【含營養師配置與菜單管理】。 (11)營業項目、商品價位【含師生優惠方案、折扣】。 (12)顧客滿意管理【含客訴處理流程】 4、創新服務。
時 程 1. 新廠商進場日期: 96.08.16 2. 新廠商營業日期: 96.09.20 【備註】:以上進駐時間如有異動,經學校同 意後調整之。
補充說明 1.本資料倘與招商公告內容不同時,相關作業逕以招標公告所述為準。 2.廠商配合學校政策,執行電子錢包並提供相關配套措施,例如:銀行手續費、以電子錢包消費時可享折扣優惠…等。 3.廠商應於每個月十五日前,將前個月之營業額,以書面方式提送校方備查。 4.本校鼓勵廠商以商品折價等方式直接優惠校園消費者。不鼓勵廠商提出校園回饋金,若有廠商提出回饋金者,該回饋金額不列入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