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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報告人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郭玲惠教授. Cedaw 離你有多遠?. Cedaw. 就在你身邊?. 根據網路上的教育部國語辭典定義. 「新好女人」應該「以家庭為生活重心、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盡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和諧」 「新好男人」,應為「具幽默感,能讓人舒適、可信賴,生活態度真誠、認真,堅持道德與理性,有為有守,尊重生命,體貼女性」. 從傳統到現代. 唐白居易 太行路 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 唐白居易 太行路 : 三日入廚下,洗手做羹湯。為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嚐. 可能涉及規定.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五條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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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報告人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郭玲惠教授
Cedaw 就在你身邊?
根據網路上的教育部國語辭典定義 • 「新好女人」應該「以家庭為生活重心、愛慕先生、照顧子女,盡力維持婚姻生活的美滿和諧」 • 「新好男人」,應為「具幽默感,能讓人舒適、可信賴,生活態度真誠、認真,堅持道德與理性,有為有守,尊重生命,體貼女性」
從傳統到現代 • 唐白居易 太行路 • 人生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 • 唐白居易 太行路: • 三日入廚下,洗手做羹湯。為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嚐
可能涉及規定 • 第一條 • 第二條 • 第五條 • 第十條 • 國內法化 • 有實質效力
Cedaw核心 • 形式平等→實質平等 • 不歧視→禁止歧視 • 個人義務→國家義務
形式平等→實質平等 機會平等 資源取得的平等 結果平等
不歧視→禁止歧視 • 有意的歧視與無意的歧視 • 法律上之歧視與實際上之歧視 • 政府行為和私人行為
以你可能遭遇的事為例 私人的行為?
法國薩科齊政府的公共工程部長喬治•特隆受到兩名女子性騷擾的指控,於當地時間29日宣佈辭職。法國薩科齊政府的公共工程部長喬治•特隆受到兩名女子性騷擾的指控,於當地時間29日宣佈辭職。 • 這兩名女子稱,她們之所以能指控這位部長,是從國際貨幣基金會前總裁卡恩被紐約酒店女員工告發一事中獲得了勇氣。
可能涉及條文及其法律指標 • 第一條 • 一般性建議書19/6 ,歧視亦包函性別暴力 • 第二條 • 一般性建議書28/19 ,制定法規 • 一般性建議書28/34 ,提供訴訟保障 • 一般性建議書28/36 ,確保公私領域之救濟
國家該做什麼 • 財政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員工知道申訴機制嗎? • 從業人員有性別意識嗎? • 違反該如何處理?
個人義務→國家義務 • 尊重義務:法規或政策必須確保沒有直接或間接歧視。 • 保護義務:法律要防止違法行為、提供救濟。 • 實現義務:創造有利環境,以積極的政策和有效之方案實現婦女權利,改善婦女的狀況。 • 促進義務:宣傳和提倡CEDAW之原則。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第二十三條 一 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二 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 三 婚姻非經婚嫁雙方自由完全同意,不得締結。 四 本公約締約國應採取適當步驟,確保夫妻在婚姻方面,在婚姻關係存 續期間,以及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雙方權利責任平等。婚姻關係消滅 時,應訂定辦法,對子女予以必要之保護。
第一條 • 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第一條條文重點說明: 1.性(sex)與性別(gender) • 一般性建議第28號 • 性:生理差異 女性之生殖系統有孕育子女之生理獨特性 • 性別:社會意義上的身分、地位和男女角色分工、以及社會對這類生理差異賦與的社會與文化意涵
第一條條文重點說明 2.任何基於性別而為之區別、 排斥、和限制 (1)不論有意無意 不論該行為目的還是效果有歧視的結果 (2)包含政府行為與私人行為 國家要為私人之歧視行為負責任 (3)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意謂國家有積極保障婦女平等和實現婦女權益的作為義務 3.婦女不論已婚未婚
4.人權和基本自由 生命權; 不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懲罰的權利; 在國際或國內武裝衝突時享受人道主義規範的平等保護的權利; 自由和人身安全權利; 法律之前平等保護權; 家庭中的平等權; 可達到的最高身心健康權; 工作條件公平有利的權利。(見一般性建議19/7)
第二條 消除歧視之義務 • 國家義務: 1.立即 2.用一切適當辦法 3.消除對婦女之歧視
第二條 消除歧視之義務 消除歧視義務 尊重義務 保護義務 實現義務 促進義務 • 各款摘要 • 「男女平等原則」入憲或和立法 • 禁止歧視之立法義務 • 確保提供男女平等保障之法律救濟 • 避免直接或間接歧視之行為或作法 • 消除私人行為者之歧視 • 修改廢除對婦女歧視之法規 • 廢止刑法對婦女歧視之規定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22條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登載 公報。…… • 考試及格證書之式樣及費額,由考試院定之。….
有登錄之必要嗎 • 記帳士法第 11 條 • 主關應備置記帳士名簿,載明下列事項: •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學歷及經歷。 • 二、記帳士證書字號。 • 三、執行業務區域。 • 四、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 五、開業日期。 • 六、曾否受過懲戒。
可能涉及條文 • 第一條 • 一般建議書 • 有意或無意之區別28/5
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 第 三 條 • 服務證內容應包括志願服務標誌、志工姓名、照片、發給服務證之單位、編號等,並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製發及管理。 • 第 五 條 •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造具名冊,…前項名冊應記載志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國保生育給付 約7千媽媽未申請 • 國民年金保險去年7月起新增生育給付,但仍有多數已婚婦女未領取,勞保局今天表示,與相關單位比對,有高達6900多人未領取生育給付,……….. • 勞保局將從今年7月起,每半年1次主動通知未申請給付的民眾。勞保局說明,除了已婚女性可請領外,未婚女性也可以請領,但為顧及隱私,不會主動通知未婚的國保被保險人,但同樣可以請領每胎1萬7280元的生育給付金。
那一天,一個小孩全身是血的被送進醫院醫生緊急救治後破口大罵兒啊你怎麼被打成這樣?一旁的醫護人員及小孩的父親???????那一天,一個小孩全身是血的被送進醫院醫生緊急救治後破口大罵兒啊你怎麼被打成這樣?一旁的醫護人員及小孩的父親???????
澳洲:女醫生收入比男醫生少 。 澳洲「醫生雜誌」刊登的一項研究顯示, 女醫生賺的錢比男性同業少三分之一,
問題所在? 男女差異 體制設計 因為女醫生細心問診聆聽,花在病患身上的時間比較多。
涉及之規定 • 第一條 • 第二條(f) • 一般性建議書28/16 • 直接及間接歧視之禁止 • 第十一條(d) • 一般性建議書13 • ILO第100號公約 • 同值同酬
解決方式-採取適當措施 • 性別統計之正確性 • 由健保制度著手 • 了解醫病之真正需求 • 去除偏見建立同值同酬 • 制定合理之給付政策及支付標準
保險醫療辦法-給付標準 • 第 40 條 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事故或生育時,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醫療服務,應依第二項訂定之醫療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訂定之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規定辦理。 • 前項保險對象就醫程序、就醫輔導、保險醫療服務提供方式及其他醫療服務必要事項之醫療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 • 其就醫時間與處所之限制,及戒護、轉診、保險醫療提供方式等相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性別主流化納入制度 • 中央健康保險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研修小組設置要點 • 二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 研修支付標準訂定原則及調整方向。 (二) 調查分析各部科相對值,必要時得邀請專科醫學會提供意見。 (三) 研修支付標準調整診療項目之優先順序及其調整相對幅度。 (四) 辦理診療項目、科別、疾病別之醫療服務利用成長分析 (含醫療費用與利用次數)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 每日門診合理量 • 依醫院級別與地區 • 依科別
延伸問題 • 較多女醫師之科別其勞動價值有被合理肯定嗎? • ….高雄長庚醫院婦產部尤其明顯,目前該部住院醫師是八女一男,新招的二名也都是女生,….
找出問題 結果平等嗎?
延伸案例-第十二條衛生保健 • 1.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取得各種包括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 • 2.儘管有本條第 1 款的規定,締約各國應保證為婦女提供有關懷孕、分娩和產後期間的適當服務,必要時予以免費,並保證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得到充分營養。
五大皆空 [前衛生署長、台北榮民醫院院長林芳郁語出驚人指出,….由於健保壓縮醫界生存空間,「只重財務,….. …..石崇良說,國內每年醫學院畢業生只有一千三百人,廿二個專科卻釋出二一四三個住院醫師名額,導致供需失衡;以及內外婦兒四大科醫病關係緊張,醫療糾紛佔整體案件數八成五以上等問題,都有待解決。 ….柯文哲指出,健保給付制度偏差,導致「不同工卻同酬」。皮膚科幾分鐘看一個病患,但內科初診至少花三十分鐘,門診費卻都是兩百五十塊,「價錢都一樣,大家都會選輕鬆的做!」。台大今年急診醫師也沒有招滿,已經是「五大皆空」。 中國時報 記者 黃天如 張睿纖 2012/02/24
動物產檢超音波要500元,一般看病診療費也要230元,結果產檢卻只給付200元!動物產檢超音波要500元,一般看病診療費也要230元,結果產檢卻只給付200元! • 婦產科醫院會今天於立法院請命,要求提高產檢補助額度與超音波次數;立委黃淑英強調,政府應提升相關產檢給付水準與次數,讓產婦能安心生產,並確保下一代的健康。….. • 黃淑英今天於立法院召開「生育口號值百萬 產婦照護不值錢」記者會。她指出 ,目前產檢一次費用是200元(有誤),婦產科醫生看媽媽和肚子裡面的小孩,一次看兩個人,給付卻比一般門診還低,實在不合理。
一般產前檢查預估要12~14次,但國健局補助產檢次數只有10次。一般產前檢查預估要12~14次,但國健局補助產檢次數只有10次。 • 黃淑英說,此外,第5次產檢目是B肝及E抗原檢查、病毒檢查等各項檢驗,總計要500元,但國健局補助只有400元,使得醫生或醫院要自行吸收差額;特別是母乳衛教指導費只有20元,又只於通過母嬰親善評鑑的醫院才有補助,使得弱勢家庭得不到好的衛教指導。 • 「婦女整個的懷孕過程,補助只有3100元。」婦產科醫院會祕書長黃閔照表示,孕婦產檢只補助10次,當媽媽手冊蓋完之後就要自掏腰包,而正常超音波檢查至少要2次,國健局也僅補助1次、金額也只有350元實在過低,給付明顯不合理。台大醫院醫師徐明洸亦持相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