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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我國外交政策. 部分圖文取自於網路資料. 壹、國際政治的基本認識. 一、當前國際政治的基本結構 (一)國際社會主角-國家 國家之間有時立場一致,有時利益衝突。 1. 衝突 ( 1 )外交途徑:採用談判、斡旋或調停等方式。國家間衝突最常以外交途徑解決,其中談判成功比例最高。 ( 2 )經濟途徑:以經濟與貿易的 威脅手段,如經濟制裁、禁運方式,迫使他國修正或放棄某些布利於本國政策。 ( 3 )法律:衝突各國,經爭執問題經由國際條約、仲裁途徑或國際法庭解決。. 2. 合作. ( 1 )國際社會中,國與國互動,大部分是屬於日常例行性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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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我國外交政策 部分圖文取自於網路資料
壹、國際政治的基本認識 一、當前國際政治的基本結構 (一)國際社會主角-國家 國家之間有時立場一致,有時利益衝突。 1.衝突 (1)外交途徑:採用談判、斡旋或調停等方式。國家間衝突最常以外交途徑解決,其中談判成功比例最高。 (2)經濟途徑:以經濟與貿易的 威脅手段,如經濟制裁、禁運方式,迫使他國修正或放棄某些布利於本國政策。 (3)法律:衝突各國,經爭執問題經由國際條約、仲裁途徑或國際法庭解決。
2.合作 • (1)國際社會中,國與國互動,大部分是屬於日常例行性事務。 • (2)政府彼此間提出解決問題辦法,進行雙方談判或討論,雙方都滿意達成共識或簽訂條約。
(二)國際溝通橋樑-國際組織 • 1.政府間國際組織: • (1)意義:参與國家之間,簽定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 • (2)目的:解決本國無法解決問題、提高解決國際問題的效率、化解會員國衝突和歧見及能有效降低敵意,防止或解決會員國之間暴力衝突。 • (3)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衛生組織(WHO)、歐洲聯盟(EU)、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APEC)
歐洲聯盟(EU) 前身是歐洲共同體(歐洲共同 市場) 、有共同流通的貨幣 稱為「歐元」。 維護聯盟共同價值、基本利 益、獨立和不受侵犯 • 加強聯盟的安全 • 維護和平,加強符合相應國際條約規定的國際安全 • 促進國際合作 • 發展並加強民主與法治,以及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
國際貨幣基金(IMF) 促進國際間匯率穩定,消除有礙於國際貿易的匯兌 限制,進而有利於國際貿易擴張與平衡。
艾格蒙聯盟 1.背景原因:美英法等國(G7)及國際貨幣基金(IMF), 1995年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艾格蒙宮」集會,籌設一個能交換有關國際經濟犯罪猖獗不法洗錢讓不法所得透過轉帳變成合法及國際恐怖主義橫行影響世界安全,預防恐怖分子獲得資助的情報網的非正式組織,以開會地取名「艾格蒙聯盟 」。 2.組織: (1)全稱是「Egmont Group of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重點在於後面的FIU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也就是各國的金融情報單位,它要求各FIU必須是各國調查與偵辦金融犯罪的專責機構。全球已有106個FIU加入。 (2)追查金錢移動的軌跡,但聯盟本身並不介入。 3.台灣在1998年以行政院法務部調查局的洗錢防制中心加入。
在12月7日正式展開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正式展開,將有190多國代表參與會議。此次會議希望能達成一項新的協議,來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主要的討論議題包括:在12月7日正式展開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正式展開,將有190多國代表參與會議。此次會議希望能達成一項新的協議,來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主要的討論議題包括: • 1.工業國家減碳目標。 • 2.大量排放碳的開發中國家的減量監督機制。 • 3.工業國家要出多少錢推動減碳。
2.非政府國際組織 • (1)意義:由各國人民或民間團體所組織而成 • (2)國際紅十字會、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組織、國際特赦組織。
二、國際地位的重要性 • (一)國際承認 • (二)國家尊嚴 • (三)國民保障
三、國際組織的重要性 • (一)保障國家安全利益 • (二)提供各國往來最佳途徑 • (三)扮演中介者角色 • (四)使弱勢國家利益組織化
貳、我國參與國際社會的努力 一、我國重返聯合國的努力 (一)原因: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後,取代了中華民國的地位。 (二)過程: 1.自1992年起,我國政府即透過友邦向聯合國大會遞交提案,發言支持我加入聯合國。 2.根據會籍普及化原則,請聯合國大會成立特別委員會審議我國提案。 3.針對代表權和參與問題,及聯合國應在維護東亞地區之和平與安全上扮演積極角色兩方面請聯合國設立工作小組,審查我國之特殊國際處境。
(三)展望: 1.因中國大陸的極力阻擾及封殺,無法將議案列入大會議程討論。 2.我國的努力已引起不少國家駐聯合國代表的注意。
二、我國參與其他國際組織的努力 • (一)世界貿易組織(WTO) • 1.前身是關稅暨貿易協定(GATT) • 2.1990年我國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申請加入。 • 3.2002年我國成為會員國。
(二)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APEC) 1.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是在1989年由澳大利亞所倡議成立的亞太區域經濟諮商論壇發展而來。 2.希望藉由亞太地區各經濟體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的對話與協商,帶動該區域經濟成長與發展。 3.1991年,我國以「中華臺北」的名稱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是我國目前實際參與之重要國際組織。 4.我國利用資深官員會議、專業部長會議、部長級年會及經濟領袖會議等場合,與各會員代表進行雙邊會談,促進我國與其他會員國之雙邊及多邊關係。
參、我國的外交現況 一、正式外交與務實外交 (一)正式外交的維繫: 1.正式外交為國與國之間簽署建交公報,並相互設立使領館,進行各種交流,制 定相關的合作協定,其目的在於促進彼 此間的官方聯繫。 2.目前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有二 十五國,主要集中於中南美洲、大洋洲與非洲。
3.部分邦交國經常在我國與中國大陸間搖擺,造成兩岸競相以金錢拉攏邦交國的現象,遭致「金錢外交」之譏。3.部分邦交國經常在我國與中國大陸間搖擺,造成兩岸競相以金錢拉攏邦交國的現象,遭致「金錢外交」之譏。 4.與其迷信正式邦交國的數量多少,不如將力量投注在務實外交上。
二、雙邊外交與多邊外交 • (一)雙邊外交 1.雙邊外交為國與國之間直接且單獨建立的互動關係,通常可以直接反映兩國間情誼。 2.與大國建立的雙邊關係經常是構成一國 外交關係的主體。 3.我國的雙邊外交,目前是以美國、日本以及部分邦交國為主,並加強與歐盟和其他非邦交國間的雙邊關係。
(二)多邊外交 1.多邊外交即同時與多個國家進行外交互動的形式,經常是以參與國際組織或會議實踐。 2.近年來我國以重返聯合國為主要目標,並經常參與國際經貿的相關組織與會議。 (三)二者關係: 1.多邊外交的突破,有賴雙邊外交的奠基。 2.多邊關係的建立,也能成為增強雙邊關係的契機。
三、城市外交、國民外交 • (一)城市外交 1.國家內的地方政府組織、國際間非政府組織、跨國企業、私人團體、個人等,都可以成為外交活動的主體或對象。 2.城市外交是指以城市的身分,運用城市的有利資源,積極開展外交活動,透過城市間的合作交流,解決自身的問題,並提升城市及國家的國際聲望與地位。
(二)國民外交 1.國民外交是指運用個人或民間團體的力量,協助國家從事實質外交的工作。 2.政府應提供民間國際事務人才的培訓,協助民間社團與國際團體合作,以擴大國民外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