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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生活. 謝國成 編著. PART 1 保險概說. 第一章 保險是什麼 第二章 保險的好處 第三章 保險與其他類似制度 第四章 保險的種類. 第五章 保險的原理 第六章 保險的原則 第七章 保險的計算基礎. 人類的生活擺脫不了生、老、病、死、殘及財產的毀損之遭遇。特別是促成壽命的延長之後,又帶來延長生存期間的生活照顧、醫療照顧、代溝等困擾,隨之對財富的創造與累積之過程及繼承又產生負擔,這些困擾與負擔已無可避免,恐會更精進增加或擴大。現代人應瞭解危險是幸福之餘的一項副產品,在追求幸福之時,應確知危險之所在及程度且預作處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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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生活 謝國成 編著
PART 1 保險概說 • 第一章 保險是什麼 • 第二章 保險的好處 • 第三章 保險與其他類似制度 • 第四章 保險的種類
第五章 保險的原理 • 第六章 保險的原則 • 第七章 保險的計算基礎
保險因具無形等特性,使多數人不盡瞭解,未能及時妥善安排以致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甚應多加推廣保險的知識,使保險常識普及化,將可幫助未來的生活因保險安排而能安享幸福的人生。保險因具無形等特性,使多數人不盡瞭解,未能及時妥善安排以致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甚應多加推廣保險的知識,使保險常識普及化,將可幫助未來的生活因保險安排而能安享幸福的人生。 本書從保險的基本認識開始介紹,其中有關保險的特性說明,應請真正瞭解,因為這些特物將影響整個保險制度的運作與發展。其次,詳細介紹保險契約的訂立及條款內容,如能充分瞭解並能確保被保險人權益並減
少理賠糾紛。同時,在如何生活保險化與保險生活化方面亦多所敘述,因為只有做到「生活保險化」及「保險生活化」,才能讓保險真正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又能適時解決生活上的保障需求。少理賠糾紛。同時,在如何生活保險化與保險生活化方面亦多所敘述,因為只有做到「生活保險化」及「保險生活化」,才能讓保險真正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又能適時解決生活上的保障需求。
1-1 危險是什麼 • 危險就是可能會造成我們的威脅、不安、焦慮或負擔,又稱為風險。 • 例如人若遭遇不測就有善後費用等的負擔;所擁有的房屋可能因火災或地震以致焚燬而帶來損失;汽車恐有碰撞或失竊的不安及其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年老時乏人照顧;生病之痛;受傷之苦及其醫療費用的負擔;
1-1 危險是什麼 殘廢之不便與生活照顧的困難;開店營業而擔心招牌掉下砸傷路人或顧客之虞;因產品製造不良而讓使用者受到傷害並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等等都是因危險所引起的負擔。
1-1 危險是什麼 • 上述各種危險只是可能發生,並不一定會發生,或即使發生也無法確定發生的時間, 亦不能預知發生的結果及其所造成的損害程度,因此,危險就是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也是事故發生遭受損失的機會。 • 對於危險,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它是不好的,它會帶來不利,其實不然,危險有時也會帶來機會。
1-1 危險是什麼 • 危險是事故發生而遭受損失的機會,機會越大,危險性就越高,而這種可能發生損失的威脅正是孕育保險制度的重要原因。 • 換言之,沒有危險就沒有保險。
1-2 保險的意義 • 保險係為解決因危險所帶來的損害而設,但由於保險與危險都具有無形特性,無法用眼睛看清楚,也無法丈量,因此,各界對保險的瞭解與看法自然各有不同,為了滿足幸福生活的追求,並能運用保險以解決各項危險所可能帶來的負擔,茲依法律上、經濟上及生活上的觀點來對保險意義作說明。
1-2 保險的意義 一、法律上的意義 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1-2 保險的意義 二、經濟上的意義 保險是由一些可能發生約定偶發事件者共同集資彙成一筆資金,而當其中發生約定事故而遭受損害時,依合理的計算而給予適當的補償,以確保參加者在經濟生活上之安定的經濟制度。
1-2 保險的意義 三、生活上的意義 保險可以說是平時支付小而確定的費用,來換取大而不確定的保障之一種經濟制度。
1-3 保險的特性 一、保險是一種無形的商品
1-3 保險的特性 二、保險是現在的安排,卻用在未來。
1-3 保險的特性 三、保險是一種愛心的展現
1-3 保險的特性 四、保險不是萬能的
1-3 保險的特性 五、保險具有高度的射倖性
1-3 保險的特性 六、保險是屬於多數人參與的制度
1-3 保險的特性 七、保險並無好壞之分
1-3 保險的特性 八、買保險是要付出代價的
1-3 保險的特性 九、買保險不是為賺錢
1-3 保險的特性 十、不可說“早知道”
1-3 保險的特性 十一、保險是一種非普通的錢
1-3 保險的特性 十二、每一個人都已擁有保險
1-3 保險的特性 十三、保險是先置產而後儲蓄
1-3 保險的特性 十四、保險具有高度的技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