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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史. 荷西時期. 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取道東來 後來居上的荷蘭人 _ 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人進據大員 (1624~1662) 西班牙人占雞籠、淡水 (1626~1642) 鄭芝龍的崛起 荷蘭與鄭成功的攻防. 葡萄牙人取道東來路線. 澳門. 里斯本. 日本. 中國. 麻六甲. 好望角. 葡萄牙人取道東來大事紀 ( ㄧ ). 葡萄牙人取道東來大事紀 ( 二 ). 《 明史 ‧ 佛郎機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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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史 荷西時期
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取道東來 • 後來居上的荷蘭人_荷蘭東印度公司 • 荷蘭人進據大員(1624~1662) • 西班牙人占雞籠、淡水(1626~1642) • 鄭芝龍的崛起 • 荷蘭與鄭成功的攻防
葡萄牙人取道東來路線 澳門 里斯本 日本 中國 麻六甲 好望角
《明史‧佛郎機傳》 「嘉靖三十二年( 1553年)葡萄牙貢船遇風難,要求租借澳門曝曬貢物,海道副使汪柏許之;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又因為協助明廷驅逐倭寇,經總督張明岡奏准居留。」 清 謝遂 職貢圖 葡萄牙人 「故宮」藏 葡萄牙人占據澳門
西班牙人取道東來路線 日本 中國 馬尼拉 好望角
西班牙建立亞洲殖民地 • 一五六五年,西班牙人占據菲律賓,在「宿務」建立了第一個亞洲殖民地 。 • 一五七一年,西班牙人將殖民總部移到馬尼拉,開啟中國商人與西班牙人貿易的契機。
西班牙人的貿易網絡 • 太平洋航線 • 馬尼拉→太平洋→加州→墨西哥 • 貨物 • 絲、瓷 (中國) • 香料(南洋) • 棉布(印度) • 銀元(墨西哥)
荷蘭人取道東來路線 阿姆斯特丹 日本 中國 大員 麻六甲 巴達維亞 好望角
後來居上的荷蘭人 • 荷蘭於一五七九年,從西班牙的統治下獨立,建立荷蘭王國,並採行聯合英國 的政策,快速取代了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海洋霸權。 • 組織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積極發展對遠東的貿易。
1602年,由當時資本最雄厚的阿姆斯特丹及熱蘭兩大地區,聯合全荷蘭各個經營亞洲商務的公司,成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專營亞洲商務。 【VOC】 聯合東印度公司 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的簡寫。 荷蘭東印度公司
【十七世紀荷蘭船前往亞洲的航海路線】 【荷蘭東印度公司貨幣流通範圍】
巴達維亞 • 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專責亞洲貿易事務。 • 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印尼總督科恩擊敗英國艦隊,取得在南洋的貿易和香料的主導權,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築城,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統治中心。
荷蘭人尋求中國貿易據點 • 澳門 • 1601年,荷蘭人范聶克率荷蘭船抵澳門,遭葡萄牙人驅離。 • 1603年,荷蘭人韋麻郎率船抵澳門,遭葡萄牙人開砲驅離。 • 澎湖 • 1604年,韋麻郎率荷蘭人佔領澎湖,為沈有容驅逐。 • 1622年,荷蘭艦隊在雷約茲率領下進攻澳門失敗,再度占領澎湖。 • 大員 • 1624年,南居益派重兵進攻澎湖荷蘭人,荷蘭人撤出澎湖,進據大員。
1624年,荷蘭人登陸之後,在一鯤鯓建築荷式城堡,即熱蘭遮城。1624年,荷蘭人登陸之後,在一鯤鯓建築荷式城堡,即熱蘭遮城。 荷式城堡指的是稜堡(Bastion),原由兩種不同功能的建築體——方形城堡及四角突出的稜形砲臺,結合成一種防禦性建築。 上圖為【熱蘭遮城設計圖】,下圖為【熱蘭遮城配置圖】。 熱蘭遮城之建造
荷蘭人之原住民統治政策 • 槍炮與聖經 • 荷人領台之初對平埔族,以政教宣撫和武力征討互相為用;對反抗、不歸順者,以強大的武力征討鎮壓,歸順者便以令各社推舉代表自治,並設置評議會,每年集會一次。
評議會 • 一六四五年,荷人召集歸順平埔族長老,組織評議會,將全台灣分為南部、北部兩個評議會。 • 依循平埔族舊有的習慣,准許各部落自治,由各社選舉頭目為長老,再從長老中任選首領。東印度公司長官的命令,透過首領以達村落,達到管理的作用。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期間,荷蘭駐台宣教師為了傳教以及協助政務推行, 不僅努力學習當地語言,也利用羅馬字編纂番語字典, 並且以羅馬字教導當地平埔社群書寫自己的語言。 新港語
東亞轉運站-大員 • 轉運貨物 • 生絲(中國) • 瓷器(中國) • 白銀(日本) • 香料(巴達維亞) • 棉布(印度) • 輸出貨物 • 鹿皮 • 米、糖
十七世紀海上貿易貨物__香料 【胡椒】 【肉桂】 【丁香】 【肉豆蔻】
西班牙人占雞籠、淡水(1626~1642) • 原因: • 與日本交惡,國防需求 • 荷蘭占領大員,貿易利益受損 • 1626年(天啟六年),西班牙人以保護中國與呂宋間的商業為名, 派艦隊占領雞籠,築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於今基隆和平島。 • 一六二八年(崇禎元年),西班牙人又在滬尾築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今又稱作紅毛城。
西班牙在台灣之統治 • 與平埔族關係 • 西班牙人對平埔族的統治政策,多採取武力壓制 。統治時間短暫,並未制定長遠而深入的治理政策。 • 傳教:天主教 • 貿易: • 對中、對日貿易為主 • 輸出鹿皮、硫磺
西班牙人退出台灣 • 減少台灣駐軍 • 1635年起,呂宋南部變亂迭起,西人漸無暇顧及台灣。 • 日本推行鎖國政策,西人與日貿易中斷。 • 中國海上商務全為鄭芝龍壟斷。 • 荷蘭人進擊 • 1642年八月,荷蘭人率艦攻擊雞籠僅存的180位西班牙守軍。五天後,西班牙人開城投降,戰事結束,西班牙勢力正式退出台灣。
鄭芝龍的崛起 • 鄭芝龍,福建南安人,小名「一官」,荷蘭文獻案閩南音,拼寫作Iquan,或連教名稱作Nicholas Iquan。 • 1622年荷蘭人佔領澎湖,李旦居中斡旋,說服荷蘭人退至大員。荷蘭人佔領澎湖時,鄭芝龍擔任荷蘭人的通譯。 • 李旦、顏思齊相繼過世,鄭芝龍壯大自己的海上勢力。 • 鄭芝龍接受明朝招安後,被任命為「海防游擊」,掃蕩其他海盜,消滅了李魁奇、鍾斌與劉香,掌握從日本到南洋的中國海面,在廈門一帶的船隻都聽命於他,沒有他的令旗,不得往來。
鄭芝龍海上霸業(ㄧ) • 明朝的海禁政策 • 衝破海禁的閩南海商,足跡遍及日本、南洋海域。 • 1625年,李旦、顏思齊雙雙隕落,鄭芝龍趁勢崛起。 • 1627年,荷蘭人與明軍合作夾擊鄭芝龍失敗,鄭芝龍攻陷廈門,處死荷蘭在廈門的代理人許心素。 • 1628年,接受明朝招撫,委以廈門海防游擊一職,負責掃平海上盜寇。取得與大員荷蘭人的貿易利益。
鄭芝龍海上霸業(二) • 1630~1631年,滅海盜李魁奇,殺判將鍾斌。 • 1632年,劉香勢力崛起,與鄭芝龍激戰漳州,劉香向南敗逃。後聯合荷蘭人夾擊鄭芝龍失敗,荷蘭人與鄭芝龍重修舊好,劉香復攻擊熱蘭遮城失敗,1635年在海上為鄭芝龍所敗,自焚而死。自此鄭芝龍旗號在台灣海上暢行無阻。 • 1633年,荷蘭聯合劉香再襲廈門,為鄭芝龍所敗,之後鄭荷重修舊好,廈門、大員間貿易日漸興盛。
鄭芝龍降清 • 1644年,滿清入主中原,隔年鄭芝龍降清。其子鄭成功乞兵海上抗清。 • 1656~1657年,鄭成功封鎖大員的貿易。1659年,鄭成功攻南京失利,兵敗江南。 • 1661年,鄭成功率軍攻大員,包圍熱蘭遮城。鄭芝龍被清朝斬首於北京
鄭成功攻台 • 明朝滅亡,鄭芝龍降清,鄭成功接收了一部份父親的舊屬,形成海上新興勢力。 • 永曆十三年,鄭成功率軍攻南京,溯長江而上連破瓜州、鎮江,卻功敗垂成。 • 取回台灣作為經營海上勢力的後盾。
荷蘭與鄭成功的攻防 • 1661年4月30日鄭軍渡過鹿耳門水道、在普羅岷遮城附近登陸台灣,同時立即占領台江內海、切斷普羅民遮城和熱蘭遮城海上往來 。 • 1661年9月16日荷蘭援軍艦隊來到台灣沿海,鄭荷雙方在台江海域展開戰役,荷蘭艦隊大敗。 • 1662年1月25日,烏特勒支碉堡大砲戰,炸燬碉堡,瓦解守城意志。 • 1662年2月1,鄭荷雙方簽訂合約。2月9日,荷蘭人撤出熱蘭遮城,結束荷蘭人在台灣的殖民統治。
鄭成功攻台路線 【鄭成功率軍自金廈攻台】
漢布魯克牧師故事(ㄧ) • 普羅民遮城投降後,傳教士漢布魯克牧師及家人遭到鄭成功的囚禁。 • 鄭軍圍熱蘭遮城數月,為打破僵局,決 以人質勸誘守軍投降。鄭成功派出漢布魯克牧師前往勸降。 • 漢布魯克牧師反而激勵荷蘭同胞不要投降。揆一要求漢布魯克留在熱蘭遮城中避禍,但漢布魯克牧師仍決定信守承諾,回到鄭成功的軍營。
漢布魯克牧師故事(二) • 漢布魯克牧師回到軍營,向鄭成功報告荷蘭決意守城,寧死不投降。 • 鄭成功對此回覆相當震怒,殺了囚禁的荷蘭人,包含漢布魯克牧師。 • 漢布魯克牧師的英勇事蹟,為人們津津樂道,其自我犧牲的精神更是普遍流傳。漢布魯克的故事在19世紀中期,常常用來作為筆記本的封面或插圖,被視為自我犧牲的楷模。
巴達維亞的援軍 • 8月12日,苦守熱蘭遮城的荷蘭人終於等到巴達維亞的援軍,在海上停留將近一個月的援軍,9月時乃得上岸。 • 荷蘭決意以援軍將鄭軍逐出大員,9月16日雙方展開激烈的海戰,荷軍大敗。 • 援軍將領高雅各在向清國求援的契機之下,遺棄大員守軍,率艦返回巴達維亞,重挫熱蘭遮城民心士氣。
一二五大砲戰 • 1662年1月25日,鄭軍分別從熱蘭遮城的北方、東方、南方同時發砲,快速且猛烈地砲及烏特勒支碉堡與熱蘭遮城。 • 這一天,二十八門到三十門大砲約發射了二千五百發砲彈。 • 在籃堡的掩護之下,鄭軍步步逼近何方陣營。經歷一天猛烈砲擊的荷軍也已軍心渙散,皆萌降意。
【圍攻熱蘭遮城】鄭軍自1661年5月起,即從箭頭所示的三個方向圍困熱蘭遮城的荷蘭人。上面即南方,是鳳梨園;左面即東方,是大員市鎮;下面即北方,是北線尾。【圍攻熱蘭遮城】鄭軍自1661年5月起,即從箭頭所示的三個方向圍困熱蘭遮城的荷蘭人。上面即南方,是鳳梨園;左面即東方,是大員市鎮;下面即北方,是北線尾。
和談信內容 福爾摩沙的長官揆一和議會寄這封信給駐在熱蘭遮城前面的大官國姓爺: 殿下如果誠意要和我們洽談關於這城堡的條約,即請用荷文寫一封回信,放在石頭路的中斷;同時要從現在開始,無論在水上或陸上,都要停止武器的使用和敵對的工事;而且,我們雙方都要留在自己的陣地裡,不得接近對方,否則將以敵人對待。 一六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揆一
締和 • 1662年2月1日(永曆十五年),荷蘭人以荷文寫下十八條條約,鄭成功以中文寫下十六條條約,由雙方代表是大員市鎮的稅務所,各按本國習俗,舉行誓約、簽字、蓋章等儀式,互換條約,完成締約程序。 • 2月9日,荷蘭人撤出熱蘭遮城,結束荷蘭人在台灣的殖民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