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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主权豁免法 与美国反托拉斯执法. 中国跨部门代表团 美国全国商会 2009 年 3 月 26 日 华盛顿特区. 问题范围. 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国外开展经济活动,或者对其它市场产生影响 其它国家竞争法可能会使这些活动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如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交易各方提供适当的激励,同时又尊重核心政府部门对主权豁免的传统观念. 美国的主权豁免方式. 传统的绝对豁免(合同或条约条款中无放弃豁免的意思表达) 被限制豁免理论所取代 政府或国有企业的纯商业活动不享有豁免权 在 1976 年以前,美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法院对特定案件审理的重要性. 外国主权豁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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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主权豁免法与美国反托拉斯执法 中国跨部门代表团 美国全国商会 2009年3月26日 华盛顿特区
问题范围 • 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国外开展经济活动,或者对其它市场产生影响 • 其它国家竞争法可能会使这些活动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 如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交易各方提供适当的激励,同时又尊重核心政府部门对主权豁免的传统观念
美国的主权豁免方式 • 传统的绝对豁免(合同或条约条款中无放弃豁免的意思表达) • 被限制豁免理论所取代 • 政府或国有企业的纯商业活动不享有豁免权 • 在1976年以前,美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法院对特定案件审理的重要性
外国主权豁免法 • 国会于1976年通过《外国主权豁免法》(简称:FSIA),将限制豁免理论法典化,明确豁免权由法院判定而不是由行政机构裁定 • 如果被告是外国政府、机构或部门,可以免受司法管辖,但适用FSIA豁免例外的情况除外 • 关于法律文书送达、财产查封、判决执行、管辖权从州法院向联邦法院移送,FSIA中有很多重要的程序规定
外国政府、机构和部门 • “外国国家”包括外国国家的政治区分单位、外国国家的机构或部门 ( 28 U.S.C. 1603a. ) • “外国国家的机构或部门”被定义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实体: • (1)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或其它 • (2)是外国国家或政治区分单位的组成部分,或者多数股权或其它所有权权益属于外国国家或政治区分单位 • (3)不是美国公民,也不依任何第三国法律建立
豁免例外 •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外国国家不能享受美国法院或州法院的管辖豁免: • (1)外国国家明示或默示放弃豁免,尽管外国国家有可能宣布取消放 弃,除非放弃条款中有相关说明; • (2)外国国家在美国境内以商业活动为基础的行为;或者在美国境内进行且与其它国家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或者在美国境外进行与其它国家的商业活动有关,并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的行为……
商业活动例外 • “商业活动”是指普通的商业行为过程或特定的商业交易或行动。一个活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应根据行为过程、特定交易或行动的本质确定,而不是根据活动的目的确定(28 U.S.C. 1603(d))。
商业活动例外 • 一般来说,如果某种活动通常由私人为了追求利润而进行的,这种活动就被认为是商业活动 • 关键要考虑的是活动的本质而不是目的 • 大使馆签订的建设合同或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的本质是商业活动 • 军队签订的设备合同的本质是商业活动 • 为主要的政府领导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本质是商业活动 • 发放债券和债券违约的本质是商业活动
多数反托拉斯案件中的商业活动例外 • 限定价格、垄断、分销限制、知识产权与合并,从本质来看,都是典型的商业活动 • 许多被告,随便是政府、机构或部门都不享有特别豁免。 • 航空公司 • 当前的限定价格诉讼 •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莱克航空公司案 • 高尔夫球车制造商
自然资源监管享有更大程度的豁免 • 在一系列的案件中,当被告以政府独有的方式监管自然资源开采或人力资源开发时,享有主权豁免 • 石油输出国组织(简称:OPEC)诉讼 • 孟加拉国政府与野生动物 • 牙买加政府与流动劳工制度(Migrant Labor Regulation) • 由于许多私有企业也在大力从事自然资源开采,所以需要区别对待
仍然需要显示与美国的关系 • 必须是由外国国家在美国境内从事的商业活动; • 或者在美国境内进行且与其它国家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 • 或者在美国境外进行与其它国家的商业行为有关,并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的行为
管辖的其它理由 • 条约 • 放弃 • 明示 • 默示 • 侵权 • 仲裁 • 反诉 • 财产没收
其它抗辩或豁免 • 国际礼让 • 政治问题原则 • 国家行为原则 • 外国主权强制抗辩 • 就案件事实的抗辩
参考文献 • 詹姆斯·阿特伍德、金曼· 布鲁斯特与斯宾赛· 韦伯· 沃勒,《反托拉斯与美国海外商务》第八章(第三版,2009,汤姆森集团出版) James Atwood, Kingman Brewster & Spencer Weber Waller, Antitrust and American Business Abroad Ch. 8 (3d ed. 2009 Thomson/West). • 约瑟夫·W·德拉佩纳,《起诉外国政府及其公司》(2003) Joseph W. Delapenna, Suing Foreign Governments and Their Corporations (2003). • 美国律师公会反托拉斯法部,《国际反托拉斯诉讼中的特殊抗辩》(1995) Section of Antitrust Law,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Special Defenses in International Antitrust Litigation (1995).
发 言 人 • 斯宾赛· 韦伯· 沃勒 • 芝加哥洛约拉大学法学院 • 消费者反托拉斯研究院 • 教授&主任 • 电邮:swalle1@luc.edu • 网址:http://www.luc.edu/antitrust